松川興煤礦07年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前 言
為保障全體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突發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災害的損失,根據國家及地方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結合本礦實際,本著“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章 企業概況
第一節 編制的目的及任務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和各種法律、法規,關注全體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處理、減少發生事故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有有關規定,結全我礦實際情況,本著“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分工負責、平戰結合以及統一指揮協調”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節 礦井概況及道路交通
綦江縣松川興礦業有限公司位于石壕鎮木郎村,井田處于羊叉灘背斜西翼,距離石壕鎮14km,距綦江縣城直距97km,與綦江縣永盛煤業公司相鄰。該礦于一九七八年二月破土建設,一九八一年三月投產,設計生產能力3萬t/a。松川興礦業有限公司礦區有碎石公路至石壕鎮,與川黔公路相接,安穩鎮距趕水鎮38 km,距松藻煤電有限公司白巖火車站23 km,交
第三節 礦井地質情況及開采布置
(1)地層
井田內出露之最老地層為志留系,缺石碳系、泥盆系地層,各地層由新到老簡述于下:
三疊系上統須家河組(T3xj):出露于井田西北部。黃色、黃白色中厚層狀長石石砂層,夾粉砂巖、泥質砂巖及薄煤層。
-------與下伏三疊系中統地層呈假整合接觸------
三疊系中統雷口坡組(T2L):平均厚度90.87m,灰色白云質灰巖,灰質泥巖、泥巖。
-------與下伏三疊系下統地層呈整合接觸--------
三疊系下統(T1):
嘉陵江組(T1j):平均厚度748.33m,分四段。巖性主要為灰色―深灰色厚層―中厚層灰巖及灰質泥巖。為本井主要開采煤層。
--------與下伏二疊系下統地層呈假整合接觸------
二疊系下統(P1):
茅口組(P1m):厚約100m,為灰色及棕灰色厚層狀石灰巖,含燧石結核及方解石脈。
棲霞組(P1q):厚213m,為黑灰色厚層狀石灰巖,含燧石石核和瀝青質,底部間夾薄層角礫巖。
梁山組(P1L):厚11m,為綠黃、褐黃色砂質泥巖及粘土巖,含黃鐵礦、菱鐵礦,局部夾薄煤層透鏡體。
-------與下伏志留系中統地層呈假整合接觸-------
志留系中統韓家店組(S2h):上部為黃綠色頁巖及砂質頁巖,下部為灰綠色頁巖夾薄層砂巖。
本井田含煤地層為二疊系龍潭組,煤系地層厚73―78m,平均厚度77.56m。共含煤層七層,自上而下分別為M6煤層(煤厚0.61m)、M7煤層(煤厚0.98m)、M8煤層(煤厚2.35m),M9煤層(煤厚0.20m)、M10煤層(煤厚0.28m)、M11煤層(煤厚0.41m)、M12煤層(0.25m)。其中可采煤層三層,自上而下分別為M6煤層(煤厚0.61m)、M7煤層(煤厚0.98m)、M8煤層(煤厚2.35m),其余煤層為不可采煤層。
(2)構造
該礦位于羊叉灘背斜西翼靠近背斜軸部平緩部位,井田范圍內呈近水平單斜構造,地層走向為50O,傾向310O,傾角2―8O,平均傾角6O。井田東部有一條順走向的正斷層F115,斷層平均傾向294O,傾角45O―60O,斷距30米。
第四節 歷年來的礦井災害事故分析
我礦自建礦以來,99年發生一起頂板事故死亡1人,2000年發生一起頂板事故死亡1人,2002年發生一起頂板事故死亡1人,未發生過一例重大傷亡事故,雖然我礦是高瓦斯礦井,但因井田內地質構造不是很復雜,在生產過程中從未發現任何突出預兆。
第二章 礦井災害分析及危害
第一節 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本礦井屬于高瓦斯礦井,井下存在水、火、瓦斯、頂板、粉塵幾大災害,根據實際情況,并按其危險性的大小和臨界量的劃分,我礦重大危險源確定為八個,如下:
1.瓦斯爆炸:礦井可采煤層3層,各煤層均含有大量的瓦斯,06年鑒定:絕對瓦斯涌出量1.18m3/min,相對瓦斯涌出量18.35m3/t,危害程度較大。
2.煤塵爆炸:根據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分院2004年對礦井各煤層爆炸危險性鑒定結果:礦井可采煤層無爆炸危險。
3.礦井火災:根據煤炭科學總院重慶分院2004年對礦井各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結果得知:礦井可采煤層M6、M8自燃傾向性為三類。
4.礦井水災:茅口組(P1m)含水層:厚150m,深灰色―棕灰公厚層―志狀灰層,該含水層位于龍潭組之下,是煤系底板直接充水含水層。茅口組含水層淺部巖溶發育,地下水循環強烈,為強水層。深部隨著埋深的增加,地下水循環的逐漸減弱,其含水性之隨之逐漸減弱。
長興組(P2c)含水層:厚63.51m,深灰色薄層―厚層瀝青質灰層,為煤系頂板直接充水層。長興組含水層淺部巖溶發育,地下水循環強烈,為強水層。深部隨著埋深的增加,地下水循環的減弱,其含水性也隨之減弱。礦井開采M8煤層后,其冒落裂隙帶已進入長興含水層,所以長興含水層是礦井的主要充水含水層。
井田南面有羊叉河經過(本井田之最低侵蝕基準面+470m),對地下水的補給較為有利,但該礦礦界與河床平距在120m以上,留有足夠的河床保護煤柱。因此,河流對礦井無直接威脅。礦井最大水量32m3/h,正常水量20m3/h。危害程度一般。
5.頂板:礦井采煤M6煤層回采工作面,采用放炮落煤,人工鏟煤,木材支護頂板,全陷落法控制頂板;M8煤層回采工作面,采用風鎬落煤,人工鏟煤,木材支護頂板,全陷落法控制頂板工作面。危害程度較大。
6.電器設備:井下電氣設備可能產生觸電、靜電、電氣火花的危險。在生產過程中,各種電氣設備和供電系統的安裝、運行、試驗等工作,如不按照堆積操作,很容易發生觸電事故。井下電氣設備和其它設備、器材產生靜電和電報火花,可能引起火災、瓦斯和煤塵爆炸事故。因此,應嚴格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和使用制度;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工作,井下應作用具有“MA”標志的產品;按規定安設漏電保護裝置,保證接地良好;嚴禁在回風巷等危險地點內敷設供電電費和安設電氣設備。
7.危巖垮落或山體滑坡:W1危巖位于本礦主井上方,危巖落差大,單體規模大,裂縫較寬,加固難度大,治理費用高,分布高度為490-550米,危巖體呈柱狀及塊狀發育,長280米,寬5―30米。危巖主要受卸荷裂隙控制,卸荷裂隙傾向230―240°,傾角75―85°,延伸長1015米,裂寬0.2―3米,裂面粗糙,無充填,卸荷帶寬5―30米,危巖單體構造,單體規模較大300―3000立方米,面積約為28000平方米,總體積約8000立方米,屬傾倒墜落式危巖。2003年6月,該危巖發生崩塌,體積4000立方米,目前陡崖上危巖約有7000多方,目前該危巖欠穩定性。
8.炸藥庫:為了采掘工作的需要,小煤礦均高有地面爆炸材料庫。危害程度一般。
第二節 災害事故分布范圍及危害
根據各個危險源存在形式和條件及地點,其分布范圍如下:
1.高瓦斯區域:主要分布在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在未保護區域或遇地質變化時的采掘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瓦斯超高。
2.瓦斯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區的M6、M8煤層的掘進工作面瓦斯積聚區及各采區各煤層的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瓦斯積聚區。
3.煤塵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區各工作面的回風巷,和原煤轉載點和裝煤口一帶。
4.礦井火災:分布在井下各采區自燃和各采區的放炮地點。
5.礦井水災:茅口組(P1m)含水層:厚150m,深灰色―棕灰公厚層―志狀灰層,該含水層位于龍潭組之下,是煤系底板直接充水含水層。茅口組含水層淺部巖溶發育,地下水循環強烈,為強水層。深部隨著埋深的增加,地下水循環的逐漸減弱,其含水性之隨之逐漸減弱。
長興組(P2c)含水層:厚63.51m,深灰色薄層―厚層瀝青質灰層,為煤系頂板直接充水層。長興組含水層淺部巖溶發育,地下水循環強烈,為強水層。深部隨著埋深的增加,地下水循環的減弱,其含水性也隨之減弱。礦井開采M8煤層后,其冒落裂隙帶已進入長興含水層,所以長興含水層是礦井的主要充水含水層。
井田南面有羊叉河經過(本井田之最低侵蝕基準面+470m),對地下水的補給較為有利,但該礦礦界與河床平距在120m以上,留有足夠的河床保護煤柱。因此,河流對礦井無直接威脅。礦井最大水量32m3/h,正常水量20m3/h。危害程度一般。
6.頂板災害:分布在井下各采區M6、M7、M8煤層采掘工作面,危害程度較大。
7.電器設備:井下電氣設備可能產生觸電、靜電、電氣火花的危險。危害程度一般。
8、危巖垮落或山體滑坡:W1危巖位于本礦主井上方,危巖落差大,單體規模大,裂縫較寬,加固難度大,治理費用高,分布高度為490-550米,危巖體呈柱狀及塊狀發育,長280米,寬5―30米。危巖主要受卸荷裂隙控制,卸荷裂隙傾向230―240°,傾角75―85°,延伸長1015米,裂寬0.2―3米,裂面粗糙,無充填,卸荷帶寬5―30米,危巖單體構造,單體規模較大300―3000立方米,面積約為28000平方米,總體積約8000立方米,屬傾倒墜落式危巖。2003年6月,該危巖發生崩塌,體積4000立方米,目前陡崖上危巖約有7000多方,目前該危巖欠穩定性。
9.炸藥庫:為了采掘工作的需要,小煤礦均高有地面爆炸材料庫。危害程度一般。
井下1―7號危險源
調度室(48747268)
應急求援指揮部
炸藥庫
危巖
9號危險源
8號危險源
第三節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基本原則
1.堅持“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的第一原則,發生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時,以最快的速度實施救援和處置。
2.堅持“以人為本”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井下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機構所有人員必須在15分鐘內趕到井口、應急救援小組人員必須在5分鐘內作好下井準備,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在25分鐘內作出搶險救援的決定。
3.堅持分工合作、落實責任的原則。煤礦礦長為煤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組織實施應急救援的第一責任人,礦長不在煤礦時,由技術負責人、安全礦長、生產礦長依次承擔第一責任人的領導責任,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處置。應急救援小組和后勤保障組在組長不在時,以副組長和排名先后依次承擔組長責任,配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實施應急救援處置。
4.堅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的原則。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各相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保證聯系方式暢通,應急救援機構所有成員必須無條件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統一指揮,及時趕赴現場實施救援處置,防止事故擴大,切實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章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一節 事故搶險指揮機構
煤礦成立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搶險救援指揮部,技術部、后勤保障部、應急救援辦公室。其組織關系圖如下: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應急救援
指揮部
技術部
應急救援
辦公室
后勤保障部
第二節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成員名單及職責:
組 長:唐家洪 聯系電話: 13500384198
副組長:黃現享 聯系電話:13883444148
(辦公電話:48747268)
成 員:吳清友 聯系電話:13271968801
(辦公電話:48747268
鐘國友 聯系電話:13508325313
鐘國君 聯系電話:13500386473
謝尚萬 聯系電話:13883590990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
(1)煤礦值班室值班員接到災害事故報告后,立即按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順序通知各成員,各成員接到通知后立即趕到值班室待命,共同研究組織搶險營救工作方案。
(2)組長:是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啟動應急救援和處理預案,在副組長的協助下,天空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負責第一時間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通知救護支援。
(3)副組長:積極協助組長的工作,參與應急研究,救援作戰計劃、營救措施的實施工作,并對礦燈房、井口檢身、抽風房等值班人員布置崗位任務,通過電話或出井人員了解事故具體情況,并隨時向組長匯報。
(4)成員:負責經研究的救援方案搶險救災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所需的人員,按方案和措施組織實施,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并配備足夠的備用人員待命,完成組長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務。
(5)成員:負責搶險救援所需的器材調配,保證救災第一線的需求。
(6)成員:負責井內、井外的通訊聯系;記錄現場匯報情況,在第一時間內向組長匯報;負責傳達組長命令;并做好上行下達、下行上傳的工作。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
由唐家洪、黃現享同志擔任指揮長、吳清友同志任副指揮長,成員:鐘國友、鐘國君、謝尚萬。
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職責: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傳遞、通報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信息、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小組實施救援行動,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級部門和友鄰單位報告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事后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應急救援行動經驗教訓的總結工作。
指揮部人員分工:
指揮長:負責人、財、物的調配安排,對應急救援方案、措施的決定和施行,組織指揮全礦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組織、指揮工作。
指揮部成員:
鐘國友負責收集、匯總種類數據,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必需品的資料和圖紙、通風管理、匯總編制救援的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協助指揮長的救援工作。
鐘國君協助指揮長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救災,井下現場救災的全權指揮者。
謝尚萬全面協助配合組長、副組長的工作,根據實際情況負責對方案、措施的執行落實,負責救援小組作業人員的安排、指揮和調動工作。
(三)應急救援行動小組
由鐘國友同志擔任組長、鐘國君、謝尚萬同志任副組長,黃代銀、吳天余、鄒榮高、鄒榮武、黃昭勇、蔡啟明、陳國強、黃現騰為成員。
應急救援行動小組的職責:
發生事故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立即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現場事故救援方案,封閉事故現場、收集并保存事故證據,搶險救災、疏散人員,將受傷人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點,同時負責對事故進行協調調查。
(四)后勤保障組
由楊家熙同志任組長,廖天成同志任副組長,陳鎮、鐘普芳、夏茂芳、劉枕勇為成員。
后勤保障小組職責:準備好必須搶險器材、交通工具保證日常各材料庫的庫存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在最短時間內將救援物資送達指定地點,并將傷員及時送到醫院進行救護,同時負責家屬的接待工作,妥善正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保持企業穩定。
第四章 預防與預警
第一節 危險源監控
礦嚴格執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據各危險源的具體情況,劃分為不同的監管單元,確定專人對各單元進行監管。對各危險源按日檢、旬檢、月檢的期限進行檢查,并將檢查出來的各類隱患上報安全礦長處,由安全礦長指定專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實整改完善。同時通風科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督查、檢查活動予以登記整理,建立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跟蹤檔案。
為了最大限度杜絕或減少各類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礦根據自己的特殊性和具體情況對各類重大危險源制定如下預防措施:
1.為防止瓦斯和煤塵爆炸事故
(1)對所有電氣設備在入井安裝前,都必須經技術科科學的檢查,并對防爆性能和零部件是否完好等進行認真的檢查并作好記錄,符合規程規定的相關要求后方能入井安裝運行和使用。
(2)使用中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檢查由技術科組織井下電工每周進行一次,檢查結果應書面交技術科匯報存查建檔。分片負責電工應每日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失爆電氣設備,井下電工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操作。
(3)對臨時停工的采掘工作面,嚴禁停止局扇運行,因臨時停電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運行的工作面恢復通風前,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第141條的規定執行。由通防隊派人匯同救護隊一并進行排放工作。
(4)對井下建立完善的灑水噴霧系統,在各轉載點、溜煤眼、運輸機頭、總回風巷等,為防止粉塵飛揚,井下各巷道每旬至少進行一次灑水清塵,防止粉塵堆積。
(5)對所有入井人員必須堅持檢身制度,嚴禁煙火、點火物品等入井,井口房和主要通風機房附近20m范圍內嚴禁有煙火。
(6)礦燈房要嚴格礦燈的收發制度,每天堅持對收回來的礦燈要進行檢查,對不防爆的礦燈嚴禁入井。井下人員嚴禁私自撤卸敲打、撞擊礦燈。
(7)在各采掘地點放炮時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及綦煤發[2006]98號文件的規定作業,嚴禁違章操作。
2.為防止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1)必須堅持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
(2)堅持開采保護層,并且保護層必須超前被保護層不小于層間距的兩倍,并不得留設煤巖柱。
(3)堅持煤體注水。在回風巷打下向孔,對煤層進行注水。
(4)在掘進巷道時,采取打超前排放鉆孔等防突措施。
(5)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編制專門設計,并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經檢驗措施有效后,并報煤礦技術負責人審批、方可采取震動性放炮揭煤。
(6)突出煤層工作面必須安裝瓦斯監測探頭、專用電話,專職瓦檢工,班組長自帶便攜式報警儀及職工必須自戴自救器。
(7)對突出煤層的各采掘工作面必須采取“四位一體”的防突措施,并嚴格按措施要求作業。
(8)在突出煤層掘進時,救護隊應待機現場值班。
(9)有突出危險的工作面不能三班作業,必須留足瓦斯排放時間。
3.為防止水災事故
(1)對地表水的防治,采取疏、截、擋、堵、排等方法。
(2)對井下水防治,對發現煤(巖)層有透水征兆時,必須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嚴禁邊掘邊探。留足隔水煤(巖)柱、采區邊界隔水煤柱、工作面隔水煤柱及區段煤柱和水平之間的煤柱及礦區邊界煤柱等。
(3)對主要排水設備必須達到礦井最大涌水量的安設和購置,并必須有可靠的備用排水設備。
4.為防止井下火災事故
(1)對井下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供水管網水量充足,井下水倉和地面水池隨時保持足夠的水量。
(2)救護隊每5天一次對各已密閉的采掘工作面進行仔細的發火征兆檢查,同時測定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書面報告技術負責人和通風科備查。
(3)按規定及時封閉采空區。
(4)對各工作地點放炮,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及綦煤發[2006]98號的規定進行放炮工作。
(5)井下電工嚴禁帶電作業。
5.為防止頂板事故
(1)必須加強礦井地質工作,地測人員對每個采區、各回采工作面頂、底板巖性的組成、物理力學性質、與鄰近煤層的開采關系、煤質軟硬、厚度變化和傾角、地質構造、自然裂隙的性質及賦存情況等都要進行調查研究,寫出各工作面的地質報告,作為編制作業規程的依據,以便有針對性地采取防止頂板事故的措施。
(2)組織力量,進行工作面礦壓觀測。
(3)認真編制《作業規程》,嚴格按《作業規程》要求組織正規作業,加快工作面推進度,以減少頂板懸露的面積和時間。
(4)對作業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和教育,使職工熟悉和掌握頂板事故發生前的征兆,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發現有危險情況時,立即組織力量進行處理,來不及處理時,要把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并報告礦調度室。
(5)嚴格工作面的檢查和管理,保證支護質量和支架的穩定性,支護使用的材料,其規格應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金屬支柱必須定期試壓,各種特殊支架要按《作業規程》要求架設。
(6)工作面如遇頂板破碎、松軟頂板、過斷層、過老空、過冒頂區以及初采或收尾時,應根據具體情況適當縮小空頂距離,改變支護方式,增強支護密度,加強頂板管理工作,在頂、底板破碎時,支柱必須穿鞋戴帽,加強扛背、杜絕空幫空頂。
6.為防止電氣設備事故:井下電氣設備可能產生觸電、靜電、電氣火花的危險。在生產過程中,各種電氣設備和供電系統在下井前進行安裝、運行、試驗等工作,如不按照規程操作,很容易發生觸電事故。井下電氣設備和其它設備、器材產生靜電和電器火花,可能引起火災、瓦斯和煤塵爆炸事故。因此,應嚴格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和使用制度;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工作,井下應作用具有“MA”標志的產品;按規定安設漏電保護裝置,保證接地良好;嚴禁在回風巷等危險地點內敷設供電線路和安設電氣設備。
7.為防止危巖垮落山體滑坡事故:石壕鎮羅李村六、九社因受采空區的影響,可能造成地表建筑物塌陷,從而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為防止炸藥庫房的爆炸事故
(1)庫房值班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嚴禁擅離工作崗位。
(2)庫房內使用的照明裝置必須是防爆型,防止產生火花。
(3)庫房附近50m內不得有住宅和公共場所。
(4)庫房必須建立領退制度,并作好一切記錄,不得有誤差,雷管必須編號發放。
(5)礦領導和通風科、供應科、保衛科定期進行檢查和核對帳目、必須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6)值班人員每旬要對其購買、使用剩余的數目記錄好,并填表報礦和通安科、保衛科備查。
9、瓦斯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區的M6、M8、煤層的掘進工作面瓦斯積聚區及各采區各煤層的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瓦斯積聚區。
第二節 預警行動
本預案適用范圍:
凡礦井發生下列安全事故之一的,均按本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1.井下瓦斯突出或煤與瓦斯突出,造成工作面無法正常生產或有人員傷亡的。
2.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造成嚴重傷亡或工作面造成破壞的。
3.井下發生火災,直接滅火無效,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的。
4.井下發生水災,危及人員或抽水房透水事故的。
5.井下采煤工作面大面積冒頂的。
6.壓力容器超壓,或操作不當造成爆炸的。
7.危巖垮落或山體滑坡的。
8.炸藥庫發生燃燒或爆炸的。
第三節 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一、事故報告程序
礦井發生事故后,礦調度室必須立即向礦長匯報,礦長根據事故情況和危害程度再用電話向石壕鎮政府、煤管辦、縣煤管局等相關主管部門逐一匯報。
二、聯系方式
1、井下通訊:井上下安設2臺防爆電話聯絡一臺設置于地面礦調度值班室,另1臺設在工作面附近。
2、礦內、外通訊:礦井安設2臺程控電話與外界聯系,一臺安設于調度值班室,號碼為48747268;另一臺安設于礦部辦公室,號碼為48747268。另個,礦長、生產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均配置手機各一部,其手機號碼為:
礦長:黃現亨:13883444148
生產副礦長:鐘國君:13500386473
技術負責人:吳清友:13271968801
3、其他相關單位、部門及人員聯系電話
序 號
單 位 名 稱
電 話
1
煤礦辦公室
48747268
2
松藻煤電公司救護隊
48731116
3
石壕鎮政府煤管辦
48740078
4
石壕鎮政府辦公室
48740007
5
石壕鎮人民醫院
48740030
6
渝陽供電所
13638352568
7
綦江縣羊叉煤業有限公司
48746137
8
綦江縣永盛煤為業有限公司
48746139
9
綦江縣煤管局
48626169
10
綦江縣應急救援中心
48651468
11
綦江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8666187
12
煤礦安全監察駐綦辦事處
48652001
13
煤礦礦長:黃現享
13883444148
14
生產副礦長:鐘國君
13500386473
15
技術負責人:吳清友
13271968801
16
機電負責人:黃現騰
13002328792
三、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類別、接報告人員;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估計財產損失和波及范圍;
3、需要請求協助搶救事故的有關事宜;
第五章 事故的應急處理
第一節 事故的響應分級
應急救援分級響應是在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后,根據事故大小、救災難度、影響程度,相應級別的礦山應急組織處于響應狀態,并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根據我國礦山應急組織體系對礦山事故的應急響應分為三級。
I級應急響應:
若企業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實行I級響應。
企業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按《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和應急救援指揮部制定的救災方案實施救援工作,同時上報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組織。
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組織處于預備狀態。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了解、掌握事故的應急救援情況,向礦山應急救援專業組、專家組、省級救援基地、省級醫療救護中心等發出預警,同時向上級應急組織報告。
國家礦山應急組織處于知悉狀態。國家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加強值班和聯絡,密切關注事故現場情況。
II級應急響應:
若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行II級響應。
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組織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向國家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國家礦山應急組織處于預備狀態。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及時掌握事故的應急救援情況,傳達指揮部有關指令。向礦山救援專家組、國家級礦山救援基地、國家醫療救護中心、救援物資儲備單位等發出預警,
III級應急響應: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急救援實行III級應急響應,國家礦山應急組織啟動應急預案:
(1)若企業發生30人以上特別重大傷亡事故;
(2)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有重要批示的重、特大事故;
(3)在社會上造成較大影響的或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事故;
(4)受災、受困人員在30人以上的事故;
(5)其它需要國家組織應急救援的事故。
第二節 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接警
(1)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監控中心調度室)負責接收全礦生產安全事故的報警信息。值班電話:(023)48747268(外線)、#2(井下)、#1(地面)
(2)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時、必須做好事故的詳細情況記錄。
(3)若不是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首先接到報警時,其他接警人員應立即報告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
(4)若事故信息不是來自地方人民政府礦山應急組織,應立即告知相關人員。
2、應急組織啟動
(1)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警后,立即通知所有指揮部成員到指揮部集合。同時通知有關部門、礦山醫療救護中心做好應急救援準備。
(2)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部匯報事故情況,整理現場資料、圖紙等,供指揮部決策、指揮使用。
(3)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組織研究救援方案,指揮部成員根據指揮部命令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4)指揮部決定派出赴現場應急工作組、應急救援行動小組,確定是否請求外部增援。
(5)指揮部及時上報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適時向媒體公布。
3、應急救援行動
(1)赴現場應急工作組聽取事故現場情況匯報,并了解以下內容:
①事故礦井概況
②事故發生的經過
③災區探查的情況
④初步判斷分析事故地點、類別、原因
⑤已經采取的救援措施
⑥醫療搶救、醫治安排
⑦后勤保障
⑧治安保障
⑨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⑩礦井圖紙資料:礦井采掘工程平面布置圖、礦井通風系統圖、事故地點局部放大圖和剖面圖、搶救工程進展圖、供電系統圖、排水系統圖、消防火系統圖等。
(2)赴現場應急工作組指導、協調搶險救災,根據救援情況,負責協調調動救援、醫療力量和救援裝備、救援藥品。
(3)赴現場應急工作組為救援決策提供建議和技術支持。
(4)赴現場應急工作組向礦山應急指揮部匯報事故現場情況及救援方案,隨時保持和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聯系。
(5)指揮部根據現場匯報分析掌握救援進展情況,修正救援方案,下達指令。
4、應急救援結束
(1)現場救援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工作組向礦山應急指揮部匯報,由指揮部宣布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2)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組織有關人員及時做出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并建檔管理。
5、礦山事故報告
(1)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人員應按照《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采取積極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礦山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搶救,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3)地方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并按照規定上報國家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4)國家礦山應急救援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收全國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報警信息。
6、礦山輔助救援隊伍的應急響應
礦山輔助救護隊值班人員接到事故電話,應在問清和記錄事故地點、時間、類別、遇險遇難人員數量、通知人姓名及單位后,立即發出警報,并向指揮員報告。礦山輔助救護隊應做到:
(1)礦山輔助救護隊值班小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事故性質攜帶所需救援裝備,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礦山輔助救護隊到達事故現場后,根據現場指揮部的救災方案,按照礦山(煤礦)救護規程的規定,組織災區探察,實施有效救援。
(3)礦山輔助救護隊應將災情和救援情況,及時報告現場救援指揮部。救援能力不足、難以實施有效救援時,應立即向現場救援指揮部明確要求增加救援力量。
如果有到事故現場增援的礦山救護隊,與先期到達的礦山救護隊組成礦山救護聯合作戰部,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共同完成事故的救援工作。
在處理特別重大、復雜的礦山事故時,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救援力量不足,由國家局礦山救援指揮中心調動國家級礦山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加強救援工作。
礦山醫療救護中心及各醫療救護組織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須做好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的各項準備工作,按救援指揮部決定,趕赴事故現場參加醫療救治。
第三節 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煤礦根據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性質、類別,制定以下應急救援處置措施。
1.當發生瓦斯和煤塵爆炸時
(1)當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井下人員或其他人員應立即電告調度室,調度室立即報警,指揮部人員迅速到位。
(2)指揮部首先命令切斷井下電源,同時及時組織救援小組人員對其進行偵察,掌握情況和數據。根據事故報告情況立即疏散井下所有人員。
(3)當井下有人員遇堵塞在工作面時,首先采取自救或互救,自己首先戴上自救器,或挽扶其他職工沿進風流方向撤離災區。堵塞嚴重時,找一安全地點等待營救,打開壓風管道或發出救援信號等待營救,及時、迅速組織其他職工采取有利的方法自救,采取輪流疏通堵塞物等方法,并隨時與調度聯系。
(4)根據偵察的情況和數據確定行動方案,首先救助遇險人員。
(5)指揮部根據事故地點,可在距災區距離最近的安全地點設立救護基地,選擇正確的通風方式,使爆炸后產生的在毒有害氣體不涉及其他工作面。如果發生在回風巷,則要保持風機的正常運轉。救護隊沿進風方向或威協區域迅速撤人和救人。當發現火險重大隱患必須立即科學的撲滅。
(6)如果是突出引起的爆炸,在探明突出地點后,檢測瓦斯涌出量和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并及時判斷確定有無二次爆炸。
(7)若沒有火災,沒有二次爆炸的危險時,及時清理好回風堵塞物,恢復通風設施,調整通風系統,確保正常通風。
(8)若是內因火災,不能直接撲滅時,就選擇好位置,準備密閉。密閉的程序按《救護規程》規定操作。
(9)密閉完后立即撤離現場。指揮部根據情況再決定恢復程序和措施。
2.當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
(1)當井下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后,指揮部首先命令切斷井下電源,并確保抽風機和壓風機必須正常動轉。
(2)立即撤出井下鄰近工作面或回風巷的全部人員,井下人員應根據避災路線從進風側撤出井外。
(3)如有人員被突出堵斷通路時,必須立即戴好自救器或砍斷壓風管,在安全的地方等待營救。
(4)救護隊佩戴好呼吸器后,對突出地點沿途進行檢查若發現有遇難人員必須立即救出。如有人員被埋時,馬上確定位置進行挖救,同時恢復通風設施進行通風,以便其它人員一同參與搶救。
(5)救護隊如遇突出的量大,不能連續工作時,指揮部立即決定增援,盡快救出遇險人員及時組織施救。
3.當發生水害事故時
(1)如遇工作面發生透水事故時,現場人員應馬上按避災路線撤出井外,同時通知其他威脅工作面的人員撤離,并電告調度室。
(2)在現場的人員首先應就地取材,設法堵住出水點,如水勢兇猛,無法堵住時,切斷電源馬上撤離。同時通知其他工作面人員撤出。
(3)如遇上山掘進被水淹沒安全出口時,災區人員盡量撤到安全的高處,并戴上自救器等待營救。
(4)遇險人員救出后應立即脫掉工作服,并用保溫毯進行保溫。壓出腹中積水,進行蘇生器或人工呼吸急救。如遇有毒有害氣體中毒者,不能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時,只能迅速送往醫院搶救。
(5)救護隊根據水勢迅速搶救遇險人員和保護好水泵,如水位上升快時,決定將水泵上移,但不能停機,并加強通風,同時檢測有害氣體(硫化氫、瓦斯、二氧化碳)。
(6)如本礦水泵不能滿足排水需要時,指揮部應立即向外求援,調配水泵增大排水量。
4.當井下火災事故時
(1)當井下發生火災后,現場人員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方法、在安全的前提下直接滅火。
(2)當救護隊接到火災命令后,首先撤出井下人員,切斷電源,對火災類別、范圍、地點進行偵察,同時檢查瓦斯和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立即制定救援方案施救。
(3)當如遇火災圍困時,首先戴上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捂著嘴沿進風風流撤出。若有不能行走的傷員,首先要給他戴上自救器,挽扶著撤離災區。
(4)當遇內因火災時必須及時和觀測瓦斯變化情況,選擇適當的科學位置進行密閉。密閉時,按《救護規程》規定操作。
(5)當如果遇外因火災,首先切斷電源,采取直接滅火的方法直接滅火。如火災發生在進風巷,應采取礦井反風。反風前撤出進風側的人員。如火災發生在回風巷,應保持正常通風,可燃氣體不會積聚到爆炸的前提下,可減少進入火區的風量。滅火時要有專人檢查瓦斯濃度,如瓦斯濃度超過2%,不得直接滅火。
(6)當若火勢過大,燃燒范圍大,救災人員難以接近火源或直接滅火不安全和不經濟時,指揮部應及時決定封閉火區采取綜合滅火方法。
(7)火區封閉后,72小時后,救護隊去檢查密閉效果,抽氣化驗如無明顯效果,證明密閉不嚴,應馬上采取補救措施。
5.當發生頂板事故時
(1)當井下發生頂板事故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報告指揮部,指揮部立即命令救援小組進行搶救。
(2)救護隊迅速到達現場后,首先了解冒頂的范圍,人員所在位置,然后決定現場搶救方法。
(3)如遇大塊矸石壓住,只能用千斤頂頂起將傷員取出,嚴禁風鎬打或用鐵錘敲。
(4)如遇大型冒頂,里面還有人呼救時,首先用壓風管向里面送風供氧。然后再采取裝巷救人,如裝巷困難時,就采取用新掘進繞巷去救人。
(5)救出人員如遇停止呼吸,應采取人工呼吸法或蘇生器進行搶救(首先檢查胸背部有無骨折,有骨折的不能采用壓迫法人工呼吸)。
(6)如遇外傷傷員流血不止時,馬上采用壓迫止血法止血,并迅速送往醫院搶救。
6.當發生壓力容器爆炸事故時
(1)當壓力容器發生爆炸事故時,救援行動小組首先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利用廣播報警,說明事故的危害性、事故波及范圍和積極響應事故搶救或撤離事故危險區域。
(2)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要劃定危險區域,防止其他人員入內。
(3)對爆炸后產生的其它危害要及時加以控制和處置。
(4)對事故現場要及時進行恢復人行通道。
7.當發生危巖滑坡事故時
(1)當危巖事故發生后,指揮部要立即指揮行動小組對其傷員進行搶救。利用廣播報警,并說明事故的危害性,同時迅速撤離危險區域,積極響應和參與搶險救災。
(2)指揮部要派專人觀測危巖發生地點的情況,保證救援小組的救援安全。
(3)盡快組織人力物力,把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控制和搶救。
(4)盡快把堵塞的要道疏通,保障救援的材料和運送傷員暢通。
(5)加強防范要做好防止危巖事故引起的其它事故。
8.當發生炸藥庫爆炸事故時
(1)當炸藥庫發生爆炸事故后,現場值班人員要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同時切斷事發現場的電源,利用廣播疏散人群。
(2)救援行動小組迅速到達現場后,應首先迅速撤離其他人員,防止再次爆炸。馬上疏散未爆炸藥,并同安設警戒,嚴禁其他人員通行。
(3)將救出的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4)撤點,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以及救援搶險工作開展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更加有效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處置方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或發生后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四節 礦工自救與互救和現場急救
當礦井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后,礦工在萬分危急的情況下,必須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積極、正確地采取救災及自救、互救的措施,現場人員必須遵循一定的行動原則:及時報告災情,積極搶救,安全撤離及妥善避災等原則。
當發生災變事故后,事故地點附近的人員必須盡量了解或判斷事故的性質、事故地點及災害程度,并迅速利用距災區最近的電話或其他方式向礦調度室匯報,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涉及的區域發出警報,使其他人員盡快全面知道災情。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在搶救事故的過程中,必須保持統一的指揮和嚴密的組織,嚴禁冒險蠻干和驚慌失措,嚴禁各行其事和單獨行動。當受災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應由現場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規定的撤離路線和當時當地的實際情況,盡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如無法撤退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筑好的或就近地點快速建筑的臨時避難硐室妥善避災,等待礦山救護隊的求援,切忌盲動。
各類災害事故避災自救與互救措施
1.當發生瓦斯與煤塵爆炸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當井下人員一旦發現感受到附近空氣有顫動現象或發出嘶嘶的空氣流動聲的情況,要沉著、冷靜,采取措施進行自救,具體方法是: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臥倒地,面部貼在地面,以降低身體高度,避開沖擊波的強力沖擊,并閉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火焰吸入肺部。用衣物蓋住身體,爆炸后,要迅速按規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著避災路線趕快撤離到新鮮風流中。
2.當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的自救與互救
當礦工在采掘工作面發現有突出預兆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員迅速向進風側撤離,撤離中快速打開隔離或自救器并佩用好,迎著新鮮風流繼續下撤,如果距離新鮮風流太遠時,應首先到避難所或利用壓風自救系統進行自救或等待救護隊救援。
3.當發生礦井火災事故時的自救與互救
當發生火災事故時,要盡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質、地點、范圍和事故區域的巷道情況,通風系統、風流及火災煙氣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與自己所處巷道位置之間的關系,并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撤退路線和避災自救的方法。
4.當發生礦井透水事故時自救與互救
當透水事故發生后,應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觀察和判斷透水的地點、水源、涌水量、發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況,根據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規定的撤退路線,迅速撤退到透水地點以上的水平,而不能進入透水點附近及下方的獨立巷道,當現場人員被涌水圍困無法退出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筑好的避難硐室中避災,或選擇合適地點快速建筑臨時避難硐室避災。
5.冒頂事故的自救與互救
當遇采掘工作地點發現有即將發生冒頂的征兆時,而當時又難以采取措施防止采掘工作面頂板冒落時,應迅速撤離危險區域撤離到安全地點,遇險時要靠煤幫貼身站立或到木垛處避災,遇險后遇險者應立即采用呼叫、安全敲打等方法,發出有規律不間斷的呼救信號,以便救護人員和撤出人員了解災情,組織力量進行搶救。
第六章 應急救援物資與保障
第一節 內部救援保障
一、指揮保障
煤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必須認真收集有關各種數據(特別是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的通訊信息等),果斷決策搶險救援方案,指揮搶險事故工作,保障指揮決策的科學性、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二、搶險救援隊伍保障
煤礦的自備救護隊日常應加強救援工作的應知應會業務知識的學習,加強身體素質的鍛煉,加強對救援物資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使用的管理,提高搶險救災的能力。當事故發生后,救護隊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根據災情嚴重與否及自身救護力量,決定是否請外部支援。
三、醫療保障
醫療搶救組負責應急處理工作中醫療救護保障的組織實施,堅持“救死扶傷,以人為本”的原則,專業隊伍醫療救護和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現場展開(特別是礦山救援隊伍醫療救護知識的專項培訓工作),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物資保障
應急救援機構的各小組應定期檢查各類事故的救災物資準備情況及分布情況,定期向煤礦董事長匯報工作。
后勤保障組必須認真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供應,定期核查救援物質和裝備的數量及質量,保障搶險過程中有充足的救災物資,使搶險工作順利進行。
第二節 外部救援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災情情況決定請求外部應急救援隊伍與否,通過向行業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調援,根據醫療搶救組的能力決定是否請求外部醫療機構增援(如趕水醫院、藻渡醫療),保障搶險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七章 預案的維護管理
第一節 應急救援人員培訓計劃
煤礦必須定期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本預案,在日常會議中須貫徹學習本預案,新職工入礦必須學習本預案并考試合格才準上崗。
第二節 預案演練計劃
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從煤礦實際出發,針對危險源以及各危險源易發生事故的方式,每半年組織員工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本預案進行一次模擬應急救援演習,提高煤礦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救援小組成員的實戰水平和作戰能力,增強煤礦廣大員工預防事故的意識和自我防護自救互救能力,以便在事故發生后能將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三節 預案的修編條件
應急救援小組每年組織對預案修訂一次。
應急救援小組根據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保證本預案的科學性、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第四節 獎懲與實施
在搶險過程中成績顯著的,煤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嘉獎,因工作失誤造成后果的,按照煤礦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罰。
本預案從2007年1月1日起實施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生效。
應急救援組織指揮聯系電話
姓 名
職 務
有線電話
移動電話
唐家洪
救援領導小組組長
13500384198
黃現享
救援指揮部指揮長
13883444148
吳清友
救援指揮部副指揮長
13271968801
廖天成
信息發布組組長
48747268
鐘國友
指 揮 部 成 員
13508325313
黃代銀
救援行動小組組長
13271825245
陳 鎮
醫療搶救組組長
13883800616
楊家熙
善后處理組成員
13883687020
鄒榮武
救援行動小組成員
48747268
謝尚剛
治安保衛組組長
13527338998
鐘國君
救援行動小組成員
13500386473
陶素芳
后勤保障組成員
48747268
鄒榮高
救援行動小組成員
黃現騰
13002328792
劉振勇
13883281656
蔡啟明
13206020297
黃昭勇
15823478351
陳國強
13098674822
救 援 指 揮 部
48747268
應急救援處理中心
24小時值班電話
48661968
縣救援指揮部
應急救援中心執法大隊
24小時值班電話
48661995
縣安監局
應急救援組織指揮聯系電話
單位
姓 名
職 務
辦公電話
有線電話
移動電話
礦辦公室
值班室(24小時值班)
48747268
松川興礦業
有限公司
唐家洪
董事長
48747268
13500384198
松川興礦業
有限公司
黃現享
礦長
48747268
48806024
13883444148
松川興礦業
有限公司
吳清友
技術負責人
48747268
48806118
13271968801
松川興礦業
有限公司
鐘國友
安全礦長
48747268
13508325313
松川興礦業
有限公司
鐘國君
生產礦長
48747268
13500386473
松川興礦業
有限公司
楊家熙
后勤礦長
48747268
13883687020
松川興礦業
有限公司
黃代銀
技安主任
48747268
13271825245
松川興礦業
有限公司
謝尚萬
通防隊長
48747268
13883590990
綦江縣煤管局
24小時值班電話:48626166
綦江縣煤管局
陳學全
局長
48626163
48614992
13609409579
綦江縣煤管局
王智力
副局長
48626162
85892768
13993297222
石壕鎮煤管辦
24小時值班電話:48740078
石壕鎮煤管辦
李尚虎
安辦主任
48740078
13883332997
重慶松藻煤電
有限責任公司
救護大隊報警:48731116、
縣應急中心
24小時值班電話:48661995、48661968
石壕鎮醫院
急救值班電話:48740030
應急救援人員名單
姓名
職務
聯系電話
唐家洪
董事長
13500384198
楊家熙
后勤礦長
13883687020
陳鎮
駕駛員(醫生)
13883800616
廖天成
會計
48747268
黃現享
礦長
13883444148
吳清友
技術負責
13271968801
鐘國友
安全礦長
13508325313
鐘國君
生產礦長
13500386473
謝尚萬
跟班礦長
13883590990
黃代銀
安全員
13271825245
吳天余
安全員
13436187418
鄒榮高
安全員
48747268
鄒榮武
安全員
48747268
黃現騰
電工
13002328792
劉振勇
電工
13883281656
蔡啟明
瓦檢員
13206020297
黃昭勇
瓦檢員
15823478351
陳國強
瓦檢員
13098674822
劉朝貴
黃昭恩
班長
48806001
1366800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