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工作面回采率管理辦法
作者:佚名
2011-10-16 22:10
來源:本站原創
第二節 頂板離層儀的安裝規定
一、、頂板離層儀應按規定間隔及時緊跟掘進工作面安裝,以便監測頂板變形的全過程(炮掘工作面可在距工作面5~10m處安裝)。
二、在頂板上安設計深基點深度要求打直徑27-28mm的垂直安裝孔。
三、用錨桿機在頂板上打孔至預定深度。用端部帶槽的安裝桿將上部錨固器推至鉆孔上部,輕拉一下細鋼繩確認錨固器已錨住,再將下部錨固器推至鉆孔中預定監測位置,檢查確認孔口套管組件連接牢固,然后將其插入鉆孔中,確保兩個刻度指示環移動不受任何卡阻并確認孔口套管組件已固定在鉆孔中。將刻度指示環T的紅色邊緣與“0”刻度對齊,然后用卡箍將與其相連的細鋼絲繩卡住,確認指示環不受卡阻,截去多余的細鋼繩。然后安裝記錄牌,在牌板上標明頂板離層儀的安裝地點、編號、安裝日期、距迎頭位置、兩測筒的初始讀數等內容。
第三節 觀測及記錄
一、 正常條件下,離層儀從安裝完畢到距掘進工作面50m期間安排專人每班測讀一次,距迎頭50m后,每兩天測讀一次,并將測讀結果記錄好,并整理登記到記錄臺賬上。總下沉量超過30mm時應加強觀測,總下沉量超過50mm時,要采取加強支護等措施。
二、斷層、圍巖破碎帶、頂板淋水、應力集中區、交岔點距掘進工作面100m期間安排專人每班測讀一次,其他按第一條執行。
三、工作面回采期間,距工作面100-50m時,按兩天一次測讀,距工作面50-30m時,每天測讀一次,距工作面小于30m時每班測讀一次,并將測讀數據記錄好。
四、觀測記錄實行現場記錄牌、記錄本、記錄臺賬三對口制度。
五、掘進期間兩次測讀數據出現明顯變化時,必須加強安全監測。
第四節 責任及處罰
二、施工單位負責頂板離層儀的安裝、維護、數據觀測,并將觀測數據記錄在記錄牌、記錄本及臺賬上,同時每旬末將臺賬報技術部門一份。
三、供應部門負責進貨,所進頂板離層儀必須齊全合格,不合格進行退貨。
四、頂板離層儀不按規定要求安裝或安裝不合格的,每發現一個,罰施工單位隊長100元、技術員80元;不按規定要求讀數或造假數的,每發現一次,罰施工單位隊長100元,技術員80元;損壞離層儀的,每發現一個,罰當事人100元,扣區隊工資總額500元。
五、頂板離層儀使用一段時間后,若發現自然損壞時,及時匯報技術部門,經現場審查確認后,方可報廢。
六、施工單位安裝的所有頂板離層儀在工程未移交前,均由施工單位管理,如有損壞按第4條進行處罰。
七、檢查時每發現一次三對口不相符,罰區隊技術員50元。
附:表5-2 掘進期間頂板離層儀觀測記錄臺賬
表5-3 回采期間頂板離層儀觀測記錄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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