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鏟更換鋼絲繩聯合作業操作規程
電鏟更換鋼絲繩聯合作業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 更換鋼絲繩時,由維修負責人進行全面指揮。
第二十條 工程設備配合更換鋼絲繩時,按照維修負責人的手勢執行,手勢規定如下:
1、手掌擺動,表示要求工程設備移動,設備移動方向應該與手掌心方向一致;
2、手握成拳頭,表示要求工程設備停車。
第二十一條 工程設備拖拽鋼絲繩時,應鳴笛示意,并瞭望四周,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根據指揮人員的手勢移動設備,在移動時只能使用一檔。
第二十二條 在工程設備拖拽鋼絲繩時,所有人員必須遠離鋼絲繩,保證安全。
第二十三條 拖拽鋼絲繩時,只能使用牽引銷固定鋼絲繩,不得使用鏟刀、松土器等裝置固定鋼絲繩。
當被拖拽的鋼絲繩可能自由滑落時,工程設備應在遠離挖掘機鏟斗的安全距離以外。
當張緊回拉鋼絲繩時,輔助鋼絲繩的長度必須保證工程設備離開電鏟鏟斗的正下方。
第二十四條 超過30米鋼絲繩,必須合理對折后,方可用工程設備在道路上拖拽,以避免拖拽長度過長。工程設備拖拽鋼絲繩時,采掘工長必須駕駛指揮車尾隨在鋼絲繩末端之后。工程設備行走速度不得過快,并應該注意周圍情況,在周圍有設備、人員、障礙物時,或轉彎時,應該減速,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