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蓋山煤礦“一通三防”崗位責任制匯編
華蓋山煤礦“一通三防”崗位責任制匯編
2014年度
“一通三防”崗位責任制
一、礦長
(一)對全礦“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是“一通三防”工作第一責任者。
(二)負責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組織機構,配齊“一通三防”各專業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三)定期聽取總工程師、生產經營、通風安全等部門“一通三防”工作計劃、資金安排的匯報,保障有足夠的“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費用。
(四)每季度召開一次有礦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有關生產業務科室負責人、區隊隊長參加的“一通三防”工作會議,聽取情況匯報、研究“一通三防”相關工作,解決人力、財力、物力問題。
(五)審閱簽署通風瓦斯日報,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六)每年組織一次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演習和反風演習,礦井發生災害時,負責直接指揮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
(七)組織礦有關部門管好、用好現有“一通三防”技術裝備。
(八)組織并責成礦有關部門抓好“一通三防”特殊工種的技術業務培訓和定期安全復訓,提高人員的業務技術水平。
二、總工程師
(一)在董事長和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全礦“一通三防”技術業務管理工作,對“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面技術責任。
(二)負責組織編制、審批、實施、檢查全礦“一通三防”工作規劃、“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計劃,合理安排“一通三防”工程。
(三)審批采、掘作業規程及有關計劃、設計、規程措施時,嚴格把好“一通三防”措施關。
(四)組織編制采區設計及采、掘接替計劃時,必須同時編制“一通三防”措施。
(五)每月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對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匯報,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六)重點抓好局部通風機停電、停風、瓦斯排放、巷道貫通、盲巷封閉、通風瓦斯管理等重要環節,嚴防重大瓦斯事故的發生。
(七)審閱通風瓦斯日報,對出現的通風瓦斯問題,應做出明確指示,限期整改,及時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八)負責組織編制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每季度根據實際情況修訂一次,參加“一通三防”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三、安全副礦長
(一)對全礦“一通三防”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二)定期監督檢查“一通三防”工作規劃、計劃的落實情況,定期監督檢查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落實情況,并對儀器、儀表、人員配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全礦“一通三防”工作的安全監督檢查,監督“一通三防”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按期組織復查。
(五)負責組織編制礦井災害應急預案。協助礦長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四、機電副礦長
(一)負責分管范圍內的機械設備和電氣設備安全運轉。
(二)負責檢修維護主要通風機以及供電和防塵供水系統的的正常運轉。
(三)負責檢修維護井下機電設備確保正常運轉,負責電氣設備防爆管理。
(四)負責組織分管科室(隊)做好“一通三防”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五)協助礦長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五、生產副礦長
(一)負責生產系統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二)協助礦長定期檢查落實生產系統“一通三防”工作情況。
(三)負責處理生產過程中的“一通三防”問題和事故隱患。
(四)負責組織實施有關“一通三防”工作中的工程建設。
(五)協助礦長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六、安全副總工
(一)負責協助總工程師做好“一通三防”的技術業務工作。
(二)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審批全礦“一通三防”工作規劃、計劃和措施。
(三)定期召開“一通三防”工作會議,不斷提高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
(四)分析“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從技術上采取措施處理。
(五)負責組織學習“一通三防”工作的先進經驗。
(六)每月組織一次“一通三防”隱患排查。
七、安全管理部
(一)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通風管理業務范圍內“一通三防”的技術工作,包括井下爆破、瓦斯檢查、通風設施建立、粉塵測定、甲烷傳感器的校驗及“一通三防”技術資料管理等。繪制全礦“一通三防”所需圖紙。負責全礦通風設施的砌筑,并做好通風系統的建立與調整。負責全礦“一通三防”工作的安全檢查監督。
(二)負責編制、審批、實施“一通三防”技術業務的規劃、計劃、設計、規程和措施。在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全礦“一通三防”工作的規劃、計劃、設計、規程和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組織礦井“一通三防”月底質量檢查、工程質量驗收、移交工作和礦井“一通三防”達標工作。負責全礦“一通三防”隱患的排查、處理及整改落實。
(四)分析“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措施及時整改,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制止“一通三防”工作中的各種“三違”現象,追查處理“三違”人員。
(五)負責巷道貫通、排放瓦斯、礦井防塵、防滅火等“一通三防”工作、安全檢查監督和“一通三防”工程的安全質量檢查。負責局部通風的管理和質量達標工作。做好全礦“一通三防”各種基礎技術資料的編制與報批,重點是瓦斯日報、通風月報的編制與報批。負責管理、調試、校驗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甲烷傳感器及各種通風儀表。
(六)按照礦井年度、月度生產計劃,編制礦井年度、月度供風計劃,堅持以風定產。
(七)負責推廣應用“一通三防”的先進經驗、技術和裝備。
(八)負責編制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組織年度瓦斯等級鑒定及編制總結報告、年度反風演習請示及反風演習總結。
(九)負責建立合理的全礦通風系統并及時調整。(二)
(十)負責“一通三防”業務知識及搶險、救災知識的培訓、教育。特別應加強對爆破工、瓦斯檢查工、通風工等特殊工種的培訓管理。
八、調度室
(一)對礦井生產調度業務范圍的“一通三防”工作負責。
(二)負責礦井“一通三防”的調度聯絡工作,及時掌握巷道貫通、瓦斯排放等工作的進展情況及規程措施落實情況,做好巷道貫通時組織協調工作。
(三)負責“一通三防”工作所需材料的下井調度工作,熟悉井上、下消防材料庫的位置及設備材料儲存情況。
(四)熟悉掌握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發生通風、瓦斯等重大事故時,能夠全員指揮得當。
(五)配合安全管理部門做好全礦“一通三防”隱患排查、處理及整改落實。
(六)負責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運行、維護、日報等。
九、生產技術部
(一)對機電系統業務范圍內“一通三防”的技術業務工作負責。
(二)負責編制、審批、實施業務范圍內“一通三防”的規劃、計劃、設計、規程和措施。
(三)對礦井主要通風系統、防塵供水系統的正常運轉負責;對局部通風機的供電,風電、瓦斯電閉鎖的連續可靠運轉在業務技術上負責;做好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的性能測定工作。
(四)負責抓好機電設備的檢修、管理,杜絕電器設備失爆,防止機械摩擦、碰撞產生引爆火源。
(五)負責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的斷電功能測試管理工作。
(六)對實現礦井掘進裝備系列化在業務上負責。
十、供銷部
(一)負責全礦“一通三防”工器具、材料、儀器儀表及設備設施的供應采購。
(二)負責按時供給礦井“一通三防”計劃所需的材料、設備、儀器儀表等。
(三)負責按《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規定備齊配足,定期進行檢查和更換。
(四)負責井下爆炸材料庫的管理和火工品發放,不合格的火工品不得發放。
十一、通防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兼代)
(一)負責全礦“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十二、采掘區隊
(一)負責本區隊生產范圍內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二)對本隊生產管理區域內的密閉、風門、調節風窗、柵欄、局部通風機、風筒、轉載點噴霧裝置、凈化水幕裝置、瓦斯監測設備、斷電儀等“一通三防”設施的使用和管理負責。
(三)負責工作面開工前,工作期間或結束后“一通三防”設施的移交驗收工作。
(四)負責搞好生產區域的“一通三防”工作,保證巷道暢通,滿足風量風速的要求。
(五)做好巷道貫通、排放瓦斯、綜合防塵等“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拆除、改動通風設施必須事先向安全管理部申請,由安全管理部監督實施。
(六)對本部門造成“一通三防”設施的損壞、丟失負責,并參加其事故的追查工作。
(七)對生產區域內電氣、機械設備運轉要保證不產生引爆火源,對產生的此類事故負責。
(八)配合有關科室做好本隊責任區內的“一通三防”隱患的排查、處理及整改落實。
(九)負責本區隊職工“一通三防”業務知識及搶險、救災知識的培訓、教育。
十三、機電維修隊
(一)負責礦井“一通三防”設施的管理和電氣、機械設備防爆管理。
(二)負責“一通三防”設備、材料的安全運輸工作。
(三)對本單位人員造成“一通三防”設施的損壞、丟失負責,并參加事故的追查。
(四)對生產管理區域內巷道的防塵噴霧設施正常使用和維護負責。
(五)負責巷道貫通、排放瓦斯等“一通三防”工作過程中安全停送電工作,負責變電所、硐室等防滅火工作。
(六)負責本隊職工“一通三防”業務知識及搶險、救災知識的培訓、教育。
(七)負責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