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J65N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技術操作規程
KJ65N監測裝置用于進行瓦斯(CH4)的連續測量、超限報警和斷電被控范圍的電源。在安裝使用中要特別注意其瓦斯指示范圍(0-4.00%)、報警斷電調節范圍(0-2.5%),信號傳輸。
KJ65N分站有18V電源指示燈、正常監測指示燈、斷電裝置動作顯示燈
一、儀器的安裝
1、KJ65N監測分站至工作地點的有效距離為1000m。故KJ95N監測分站應安裝在距離工作地點1000m范圍內,固定在距巷道底板0.5m的分站架子上。
2、傳感器應可靠吊掛,距幫不小于200mm,距頂不大于300mm。具體位置要求:
①采煤工作面可安裝在距工作面上口10m內,掘進工作面距迎頭5m以內(放炮時應設法保護或向后移動);
②風機入風可安裝在風機前3~5m的地點;
③機電峒室可安裝在入風口處3~5m;
④采煤工作面回風流距全風壓會合處10~15m,掘進工
作面回風流距全風壓會合處10~15m。
⑤采煤工作面入風距全風壓會合處10~15m。
⑥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按規定設置傳感器。
3、接電時,要查清電源電壓(36、220、660v三種),是否與儀器要求電壓相符合,防止接錯。打開儀器時,必須先停電、閉鎖,掛“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牌后,方可接電,嚴禁帶電作業。
4、監測電工必須隨身攜帶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接電前檢查工作地點20m范圍內瓦斯濃度在1.00%以下時,方可打開電氣設備,再用瓦斯報警儀測量電氣設備周圍瓦斯不超過1.0%時,方可施工。
5、監測裝置不得裝在有淋水地點。
6、傳感器要隨工作面移動。移動時不得碰撞或用水淋濕,懸掛要用鐵絲擰牢,以免受震動掉落。
7、所有電纜均需懸掛整齊,若有破口要及時處理。
8、所有監測探頭失靈或誤差大時,應及時更換,再進行調整或修理。
二、儀器調試
1、調零及校正:
①安好傳感器后,通入新鮮空氣,當探頭穩定在某一值時,用遙控器將探頭調零。
②再給傳感器通入標準氣樣,當探頭穩定在某一數值
時,用遙控器將探頭調到標準濃度范圍之內。
③當所有顯示都正常后,將傳感器移掛到工作地點。
3、探頭調好后,與實際瓦斯是否相符,若不相符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4、儀器在使用過程中,每隔7天進行一次調試,通入空氣和邊準氣樣進行調試,發現誤差及時更換,升井處理。
5、調試工作都要在地面進行,在井下安裝好后,要把各指示數據校核一次。
6、監測儀器定期按規定調試,嚴禁人為調試傳感器,嚴禁不按規定安設傳感器,杜絕不按規定擅自移動傳感器。
三、注意事項
1、KJ65N監測分站應安排專人維護管理。
2、KJ65N監測分站由監測電工移動,傳感器可由班組長或瓦檢員根據需要隨時移動,其他人員不準動。
3、瓦檢員要按規定用瓦斯檢查儀檢查數據與瓦斯傳感器顯示數據對照,并作好記錄,發現瓦斯檢查儀與瓦斯傳感器出現超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須在8小時內對兩種設備調校完畢。
4、監測裝置入井前,應在地面試運行1~2天,運行正常后,方可入井。
5、搬動和拆卸儀器時,要小心謹慎,不要掉碰,防止劇烈的震動或沖擊。
6、要經常清洗儀器上的煤塵,特別是探頭吸收盒上的煤塵,防止煤塵堵塞氣孔,影響瓦斯進入探頭氣室內。
7、儀器經過半年運行后,可將井下部分運到地面進行全面(包括印刷電路板和個別零件、接點)的清掃、擦拭、烘干。維修后要重新試運行后再下井。
8、現場瓦檢人員對傳感器負有現場管理責任,嚴禁發生傳感器碰撞、淋水等造成傳感器誤傳現象。
四、故障的檢查和修理
1、檢查的一般原則:儀器出現故障后不要盲目的亂調,亂拆、亂修,應在熟悉儀器的電路原理、線路和結構的基礎上詳細分析判斷,逐級縮小范圍,有步驟有目的地進行檢查和修理。檢查時要特別留心各插座是否接觸不良,各連線是否有斷線、虛焊現象,各元件是否有虛焊、衰老和損壞。在
維修、檢查時,應根據說明書上提供的電路正常工作電壓一覽表,如測得的值與表上所列出的差別不太大時,可進行重點檢查,將損壞的元件換掉。
2、檢修所需儀器:萬用表、示波器、真空管毫伏表、數字頻率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