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作業規程的編制、審批、復審制度管理,消除作業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從源頭上消滅事故隱患,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為進一步加強對作業規程的編制、審批、復審、貫徹學習管理,消除作業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從源頭上消滅事故隱患,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生產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技術規范。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推廣、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和先進的管理手段、提高經濟效益。
(3)按照“一工程,一規程”的原則,不得套用、原來作業規程。
(4)做到內容齊全、語言簡明、準確、規范、圖表清晰、標注齊全、比例恰當、按章節順序編號。
2、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編制、審批、復審制度,必須具有下列文件、資料編制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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