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部通風機的使用隊組負責局部通風機的搬運、安裝和拆除工作。各項工作要按規定和質量標準進行。
2、對入井前的局部通風機應進行試運轉,保證完好。
3、局部通風機的運送要有專人負責,裝卸進要互相配合,穩起穩落,防止損壞設備和碰傷裝卸人員。
4、用平板車裝運時,要固定牢固,兩側不得超過車身0.1米。
5、人工搬運時必須系牢抬穩,并注意來往車輛、行人,通過帶式輸送機、刮板運輸機時要和司機取得聯系,停機后方可通過。
6、在下山搬運時,人員行走要一致,在上方側要用保險繩系牢,下方側的人要處于安全位置,嚴禁滾動方法搬運。
7、局部通風機及其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掘進巷道口10米以外的進風側、巷道支護完好地點,不得有淋頭水。
8、局部通風機應安裝消聲裝置(低噪音局部通風機除外)。
9、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
10、只有在接到通風瓦斯防治中心的通知后,才準拆移局部通風機,不準帶電移動。局部通風機及其有關附屬電器設備。
11、局部通風機和有關附屬設備的接地裝置必須規范合格。
12、局部通風機的安裝要穩固,并裝有安全網罩,與風筒連接處要有過渡節,連接要牢固,并不得有明顯漏風現象。
13、風筒吊掛必須符合規定,接頭嚴密不漏風。
14、局部通風機的配風量必須大于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以防出現循環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