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礦屬于高瓦斯礦井,且通風系統較大,監控系統起著很大的作用。為了使瓦斯超限報警后能夠及時處理避免發生特大事故,特制定瓦斯超限報警的處理程序如下,所有涉及單位必須嚴格遵守。
1、監控室值班人員由聲光報警接收到某一地點瓦斯濃度超限報警后,必須首先用電話匯報礦長、總工程師、生產礦長、安全礦長、通風礦長(通風瓦斯防治中心主任)、通風副總、通風瓦斯防治中心科長、監控隊長、瓦斯隊長等,其次匯報調度指揮中心,最后匯報縣煤炭局監控中心。匯報內容必須詳細說明報警地點、該地點瓦斯濃度。如果報警地點是掘進,則必須匯報局扇開停傳感器顯示情況。
2、礦調度指揮中心或通風調度接到匯報后,立即用電話聯系井下該區域瓦斯檢查員和區域安全巡檢員,詳細了解該區域通風狀態及瓦斯濃度且根據監控室匯報瓦斯的濃度采取相應措施:即停止生產,切斷電源,撤出人員,由瓦斯檢查員現場執行,并通知該區域瓦斯檢查員和安全巡檢員到達報警地點。
3、通風調度做出上述相應措施后,匯報調度指揮中心,由調度指揮中心進一步明確落實措施執行情況,堅決執行落實該措施。
4、調度指揮中心接到監控室的匯報后必須通知通風瓦斯防治中心長,瓦斯隊長到達調度指揮中心著手處理瓦超限的問題,同時通知安檢員到達現場進行該地區的安全監督。
5、通風瓦斯防治中心(瓦斯隊)根據瓦斯檢查員匯報及監控曲線與該地區通風風量等,制定相應的處理措施。如果是瓦斯檢查員直接可以處理的,由該區域瓦斯檢查員口頭執行措施,立即著手處理;如果是難以處理的,由通風瓦斯防治中心立即下井依照方案進行處理。
6、瓦斯超限問題處理完畢后,由處理問題的瓦斯檢查員或通風瓦斯防治中心人員匯報監控室和通風瓦斯防治中心長或瓦斯隊長,匯報內容包括該區域瓦斯濃度、瓦斯超限的原因、瓦斯超限處理的措施。
7、監控值班人員在瓦斯超限期間,密切注視瓦斯濃度變化規律。瓦斯濃度下降至《煤礦安全規程》之下后,匯報通風瓦斯防治中心長和瓦斯隊長等“一通三防”有關領導。
8、通風瓦斯防治中心長和瓦斯隊長接到監控室和井下處理人員匯報后,確定其瓦斯濃度不超限匯報調度指揮中心,由調度指揮中心下令恢復生產、開始正常作業。該區域瓦斯檢查員、安全巡檢員、安檢員同時恢復正常檢查。
9、由于傳感器或分站故障至使瓦斯報警,采取停止生產、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后,瓦斯檢查員、安檢員電話執行通風瓦斯防治中心口頭措施,現場監督瓦斯濃度和不安全隱患,現場由安全巡檢員處理,如果處理不了,必須于24小時內更換該區域監控設施。
10、不論何種瓦斯報警情況,監控值班人員匯報縣煤炭局匯報內容必須說明瓦斯超限原因和所采取的措施。
11、在瓦斯報警期間所有涉及單位,必須做好匯報和被匯報的各種記錄和采取的措施,以備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