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機電運輸設備安全運轉和人身安全,對發生的各類機電運輸事故,必須認真地進行統計分析,實行責任追究,以便從中吸取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1、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由機電礦長、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運輸科科長、工程師、隊組主要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參加組織分析會。
2、一般機電運輸事故由當天值班領導負責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分析會。
3、凡屬“三違”行為,由科領導和當天值班領導會同隊組領導或有關人員組成分析會。
4、對重大機電運輸事故、一般機電運輸事故以及“三違”等現象,均應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呈報礦有關部門處理。
5、事故分析報告要有事故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原因、處理意見、防范措施等內容,并存檔。
6、對發生的事故,必須及時追查分析,做到小事故不隔班,大事故不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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