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范圍
1.在部門經理領導下,具體負責礦井地質資料現場收集工作,配合地質技術員、水文地質技術員做好日常地質、水文地質技術工作。
2.負責及時收集井上下各種地質原始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負責協助地質及水文地質技術員開展地質分析及預測預報工作,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準確可靠的基礎數據。負責地質及水文地質成果臺賬和圖紙等原始資料的保管。
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地質工作規定》、《煤礦防治水細則》及安全生產標準化等規程規范要求,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參加安全培訓,學習專業技術知識,掌握安全生產標準化相關規定,提高業務水平。
4.發現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時,即時解決或上報,遇到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不得冒險違章作業。
5.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6.及時收集井上下各種地質原始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7.協助地質及水文地質技術員開展地質分析及預測預報工作,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準確可靠的基礎數據。
8.佩帶好個人勞動防護,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9.積極參加各類應急演練、認真學習自救、互救和現場急救知識,熟悉本工作面的避災路線,參與事故搶險救援。
三考核規定:
實行按月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具體規定如下:
1.若上述第1、4、5、6、7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5分;
2.若上述第2、3、8、9條落實不到位,每次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