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一崗雙責”原則,負責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自保、互保、聯保工作,其安全生產責任制如下:
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范圍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技術規范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決議,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在礦壓防治隊隊長、分管副隊長及班組長的領導下,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事故負相關責任。
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熟知《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執行集團公司、公司及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履行安全承諾,對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直接負責。
2.按時參加安全資格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自覺學習并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業務知識學習。
3.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電氣作業規程和有關電氣管理制度,熟悉包干范圍內供電線路、設備性能、電控原理、設備完好標準,按《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或檢修質量標準進行設備檢修。
4.按照日檢、周檢、月檢計劃,對所有機電設備、線路各部位進行檢修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現場不能處理的,立即向上級匯報,防止機電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5.認真對包機設備進行巡回檢查、日常維修,發生電器事故,及時搶修,并向公司調度和隊匯報。
6.嚴格按停、送電操作程序,按措施進行電器設備檢修與故障處理。
7.認真執行設備檢修后現場交接驗收制度,聽取操作人員對設備維修方面的要求和意見并做好記錄。
8.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現場不能處理的,及時匯報隊調度。
三、考核規定
1.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第一條未能履行,每次罰款200元;
2.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條未按要求履行,每次罰款200元。
3.以上規定月末計入當月考核范圍內,月末統一按照比例換算成隊內考核打分,并在二次分配工資中考核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