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電氣焊工應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操作證,才能獨立操作。
2、工作場地必須通風良好,無易燃,易爆物品。在重點防火,防爆區焊接,切割作業時,必須辦理用火審批單,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二、操作及安全事項
3、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
4、在焊接情況不明的容器時,必須事先清理,確認無易燃、易爆等物品。
5、進入設備內部或容器內部進行焊接,必須在確認無易燃,易爆氣體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業。在半封閉容器內焊接,切割作業時應有絕緣墊和專人監護并用12V安全電壓照明和通風。
6、電焊設備及工具的絕緣和焊機的接地必須良好。
7、在采用電子線路技術控制的設備上進行焊接時,必須采取防止電控系統受到焊接電流沖擊的措施。
(1)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2)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帶。
(3)使用梯子時,支承必須牢固,并有防滑措施。
(4)嚴防物體墜落,嚴禁上下拋擲工具和器材。
9、移動和吊運電焊機時,應先拆除電源線,導線穿過通道加設保護。
10、雨天室外焊接,應有防雨、防觸電等可靠安全措施。
11、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清理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