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范圍
1.在分管副主任的領導下,確保業務范圍內各系統安全運轉。
2.帶領全班職工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以及各種安全管理制度、規程,并嚴格執行。
3.根據系統布置狀況,合理安排監控班的職工作業,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各項施工任務。
4.對全班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布置任務的同時,必須強調安全,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5.帶領全班完成各項任務并檢查完成情況、記錄,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向有關領導匯報,杜絕系統設備帶病運轉。
6.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未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職工業務素質無明顯提升的,罰款200元。
2.監控設備不完好和帶病運行的,罰款200元。
3.未深入現場排查或及時解決系統故障問題的,罰款200元。
4.未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罰款100元。
5.班組內出現違章違紀的,罰款1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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