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團書記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防塵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礦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 團書記負責配合區長、書記開展本區團委的全面工作,并在宣傳、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上實行群眾監督。
第三條 團書記切實履行好10項安全工作職責。
1、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責任清單,明確各崗位的主要職責和具體事項。
2、參與建立防塵區安全到崗工程體系,建立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每月對安全到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參與建立防塵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制定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定年度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安全未知危險因素辨識預控管理體系工作并制定計劃表組織實施,每月組織制定月度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重點,每月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進行檢查。
4、參與全礦綜合防塵管理的檢查工作,按時通報檢查情況。抓好防塵工作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按標準要求落實好各項工作。
5、參加每周的安全活動和隱患排查會,以及安全質量標準化周自檢,分析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和排除井下所有存在的安全隱患。
6、參與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并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組織好群眾性的安全活動,加強合格班組建設,開展好群眾安全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教育員工自覺遵章作業,遵守勞動紀律,減少和制止“三違”行為的發生。
7、參與編制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認真貫徹,嚴格執行。
8、參與制定防塵區各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監督檢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崗位人員按章操作情況。
9、組織好青監網員活動,積極組織安全檢查,充分發揮青監網員作用,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做好職業病預防檢查工作。
10、配合書記定期召開團委委員會議,聽取和采納委員對行政抓好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協助行政研究制定出整改措施,督促行政整改。
第四條防塵區團書記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防塵區團書記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防塵區團書記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