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供熱科組長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供熱科組長是供熱科班組工作責任人,全面負責班組管理工作。
第三條 供熱科組長切實履行好6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企業和班組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班組安全生產。
二、班前開好安全工作會,并定期進行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并做好記錄。
三、對搬動大型設備和危險工作作業時應先制定好安全措施,報上級部門批準后,方可工作。
四、負責本隊的安全和檢修工作,做好鍋爐房設備巡回檢查工作并做好詳細記錄,排查鍋爐鍋爐及附屬設備的安全隱患,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五、搞好鍋爐房衛生、安全設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
六、抓好班組建設,提高班組管理水平,定期對本組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潔,實現文明生產并做好班組思想政治工作。
第四條 供熱科組長責任清單事項,見附表:《供熱科組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供熱科組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