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工掘區錨桿拉拔力試驗工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工掘區錨桿拉拔力試驗工是所在班組錨桿拉拔力試驗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所在班組錨桿拉拔力試驗工作和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工掘區錨桿拉拔力試驗工切實履行好12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并牢記三大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管理考核制度。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二、每班開工前對本崗位進行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嚴格按照《崗位安全確認單》對上崗區域內的環境、設備、設施、勞動防護進行手拉手交接班,確認安全后方可開工。
三、負責發現安全風險及隱患后及時向當班上崗干部、班組長匯報,若發現存在不符合項應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本班班組長及跟班干部,由上崗干部組織人員處理并匯報單位值班室。
四、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五、必須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掌握好相關規定數據。
六、按時參加班前會,接受隊分配的工作,根據規程措施規定,按時做好拉拔試驗,如實填寫好牌板。
七、在進行錨桿拉拔力試驗前,必須排查作業范圍內的安全隱患,呆隱患排除后,方可進行拉拔試驗。
八、需登高作業時嚴禁登皮帶作業,必須搭設安全可靠的登高平臺。
九、每班開好收班會,對每次的錨桿拉拔力試驗數據匯報跟班干部。
十、對本崗位存在的安全風險,嚴格按管控措施進行管控。
十一、負責本崗位安全工作,做好自保、互保、聯保。
十二、遵守勞動紀律,準時參加班前會和收班會。
第四條工掘區錨桿拉拔力試驗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工掘區錨桿拉拔力試驗工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工掘區錨桿拉拔力試驗工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