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壕煤礦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煤礦安全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指示、指令。協助礦黨委監督落實各級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履行情況。
2、負責對廣大黨員干部做好經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對違章違紀的黨員干部進行教育和批評,嚴重違章違紀的黨員干部予以黨紀處理。
3、要把安全工作作為黨員認格和“創先爭優”的主要內容納入日常管理。
4、堅持按規定下井帶班,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督促檢查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履行情況。
5、參與礦井事故的調查處理,按規定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6、協助黨委書記做好“雙基”推行、企業文化推進和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的組織領導,落實黨政工團齊抓共管責任制,發動全礦職工開展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