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副廠長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向廠長負責,協助廠長做好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生產班、安全、煤場和其他分管工作的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參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參與審定事故調查報告。
3、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負責。
4、執行年度、月度生產計劃,合理組織生產,確保生產計劃的實施。
5、負責分管范圍內所有崗位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標準、考核辦法的制定和落實,分解各種考核指標到班組、到個人,完善分管范圍內的獎金分配方案,并付諸實施。
6、負責分管范圍內經營成本的控制工作,積極開展修舊利廢工作,制定措施控制材料、配件費用,實現可控成本達到選煤廠計劃指標。
7、完善生產調度指揮系統,主持早調度會議,平衡生產與機電維修的關系,及時處理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8、制定并貫徹執行各項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嚴格交接班制度,搞好各生產班組的相互配合,對產品質量及完成技術經濟指標負責。
9、督促各生產班組搞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小修,保證工藝設備的技術性能,確保生產正常進行。
10、對分管范圍內的防火安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負責。
11、完成廠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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