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準確掌握現場變化情況,實現主動超前預測變化、科學減少變化,有效控制變化,真正把變化管理落實在基層、落實在現場,搞好安全管理,構建高效的安全生產體系,實現變化條件下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工具、工序等小的變化由班組響應處理
人員、工具、工序的變化
1.隊組必須加強特殊工種人員班前會的培訓,合理安排各班組的特殊工種人員,各班組在人員正常輪休的范圍內保證能夠正常生產。
2.隊組必須加強對一專多能型員工的培養,既要保證每個班次的施工人員相對固定,又能適應特殊情況下人員的臨時調整。
3.按規定加強員工的復訓,保證員工操作證在到期前按要求復訓,不得出現使用過期操作證的現象。
4.特殊工種人員正常輪休時,當班組長和跟班隊長合理安排好頂崗人員,一定要安排持有操作證、責任心強的人員,保證安全生產。
5.特殊情況本班人員無法頂崗時,隊長要協調其他班次抽人頂崗,嚴禁特殊工種無證人員上崗。
6.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7.各班組要在各自工具箱內配備一定數量鐵鍬、手鎬、撬棍、鉆桿、大錘、倒鏈等工具。
8.鉆機、漲拉機具等專用工具要在井下有一定數量的備用量,防止損壞影響生產。
9.備用工具使用后,當班組長或跟班隊干必須立即匯報,要求下一班帶到井下補充。
10.為保證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施工隊組應采取相對固定的作業工序,不得隨意改變。
11.當作業現場條件發生變化時,班組可根據不同情況對作業工序做適當調整:
12.當礦壓顯現、頂板破碎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超前維護頂板。
13.當礦壓顯現、頂板破碎時,所有支護必須緊跟掘進頭,不得滯后平行作業。
工藝、時段的變化:
1.每個作業地點的施工工藝(包括正常條件和變化條件下)必須在作業規程或施工安全措施中明確規定,隊組不得隨意改變。
2.由于機器設備故障不能正常生產的,可請示生產技術科改變施工工藝:綜掘機發生故障時,可采用炮掘工藝施工,但必須請示生產技術科領導,對外界聯系、安全相關事項等作出明確安排。
3.施工隊組必須采用相對固定的時段作業形式,掘進為“三八”制作業形式,并按一定期限倒班。
4.當作業條件、人員狀況等發生變化不能正常生產時,應請示生產調度領導,對作業時段作相應調整:
5.掘進隊組在與其他隊組作業時段沖突時,可請示生產調度領導協調,改變施工班次或作業形式。
6.維修隊組在拆除、安裝工期緊張等情況下,可請示生產調度領導改變作業形式,但必須按要求隊長安排班前會、班班有跟班隊干。
7.生產隊組在人員出勤不正常等情況下,可請示生產調度領導改變作業形式,但必須按要求隊長安排班前會、班班有跟班隊干。
8.隊干跟班應執行與工人同上同下,由于人員短缺等造成跟班困難時,可請示生產調度領導采用與工人不同的作業形式,但必須做到現場交接班,保證不得出現空班、空崗。
二、工藝、時段等變化由隊組響應處理
1.人員、工具、工序的變化由隊組響應,工藝、時段等變化由生產調度響應,系統和環境變化由礦相關科室響應,特殊或突發的變化由相關礦領導響應。
2.調度室負責日常收集、匯總相關信息,分級向有關人員和科室反饋。
3.生產調度主任負責及時掌握、準確處理工藝、時段等方面的變化,當日值班調度負責對變化情況區別對待,分級處理。
4.生產技術科負責變化管理的現場技術指導。
5.安全科對系統和環境變化情況全面監督和檢查。隊長合理安排好頂崗人員,一定要安排持有操作證、責任心強的人員,保證安全生產。
6.特殊情況本班人員無法頂崗時,隊長要協調其他班次抽人頂崗,嚴禁特殊工種無證人員上崗。
7.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8.各班組要在各自工具箱要配備一定數量鐵鍬、手鎬、撬棍。
9.系統、環境等影響較大的變化由分管科室響應處理:
10.班長對系統和環境變化工作全面負責,定期聽取副隊長對系統和環境變化情況的匯報,督促和檢查系統和環境變化的工作計劃和落實情況。
11.生產技術科負責根據系統和環境變化情況制定方案,并組織相關科室對技術措施進行會審。同時有專人進行現場技術指導和現場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12.安全科對系統和環境變化情況全面監督和檢查。
13.地測科負責對施工隊組的地質構造進行預測預報,同時加強掘進隊組的頂板巖性探測工作,為及時修改支護參數提供理論依據。
三、系統和環境變化包括以下方面:
1.施工地點變化
1.1由生產技術科牽頭,安全、地測、通風、機電、運輸、調度及施工隊組等參加,到施工現場做工程會審,并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規程,并組織相關科室技術主管進行會審。
1.2工程開工前,施工隊組必須向生產技術科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生產技術科組織相關科室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工。
1.3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施工隊組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規程學習、貫徹、簽名、考試。
2.單項工程開工
2.1單項工程開工前,施工隊組必須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2.2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施工隊組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規程學習、貫徹、簽名、考試。
2.3工程開工前,施工隊組必須向生產技術科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生產技術科組織相關科室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工。
2.4施工現場必須有跟班隊干,并明確指定施工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
2.5安全科負責現場安全監管,并監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在現場的落實情況,確保安全生產。
3.頂板變化
3.1施工隊組樹立頂板養護意識,發現頂板稍有變化,應及時采取措施,盡可能避免塌頂漏矸。
3.2當掘進工作面出現下列情況時,隊組必須及時停止掘進、撤出人員,向調度室匯報。由調度室安排有關科室現場勘探,并制定出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3.3巷道遇斷層、陷落柱、褶曲等地質構造時。
3.4頂板松軟破碎或處理較大范圍的冒頂等特殊情況時。
3.5頂板來壓,支護變形驟增時。
3.6巷道頂板離層嚴重,煤幫響聲頻繁時。
3.7其他異常情況出現時。
4.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采取措施,加強支護,修改支護參數:
4.1巷道頂板離層超過規定。
4.2錨桿體、錨索發生被拉斷現象。
4.3錨桿、錨索托板被壓壞.
4.4巷道圍巖發生較大變化。
5.礦地測科室除按正常規定探測頂板外,如遇隊組匯報煤層增厚或頂板異常時,應及時進行頂板探測,以確定支護參數。隊組要根據地測科頂板巖性探測情況,及時修改支護參數。
6.每個掘進工作面要配備一定數量的鐵鍬、鎬、大錘、撬棍、千斤頂等救援工具,并建立基礎臺帳,以備應急救援之用。
7.嚴禁施工隊組私自切割錨索。錨索外露長度超過規定要求,影響巷道使用,確需切割時,應遵守下列規定:切斷器由生產技術科統一管理,施工隊組需切割時要先申請,經總工程師同意后,在技術人員監督下集中對巷道內外露超過規定的錨索進行統一切割。
8.對于一些特殊的或突發的變化由相關的礦領導處理。
9.掘進工作面的特殊或突發變化包括工作面遇到特殊地質構造、構造群、含水構造、瓦斯涌出異常、涌水異常、不明涌水、頂幫壓力增大嚴重等影響生產、導致停產的變化。
10.掘進工作面的特殊或突發變化還包括了工作面頂板來壓嚴重導致支護大面積失效、頂板塌頂嚴重、冒頂、涌水導致停產、瓦斯突然增大、超限嚴重以及機械設備突發較大故障導致停產等情況。另外,掘進工作面的特殊或突發變化還包括發生人身事故等情況。
11.針對以上情況,礦成立掘進工作面特殊或突發變化領導組,對我礦掘進工作面的特殊或突發變化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12.發生特殊或突發變化后,副隊長帶領地測科、安全科、生產技術科及生產區有關領導和施工隊組的隊長到現場勘查具體情況。上井后要及時繪圖,由組長組織相關科室和科室研究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案后及時編制、審批、貫徹措施后,有關科室迅速組織下放材料,確保隊組安全施工。同時按相關程序必須向集團公司匯報。
13.發生特殊或突發變化后,要嚴格落實跟班上崗制度。生產區必須每天每班有一名跟班領導在現場盯班。同時生產技術科、安全科、地測科等職能科室必須每天有人去現場,監督檢查施工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對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糾正、指導,協調解決,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安全情況嚴格把關。
14.施工過程中,所有人員必須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項規定,任何人員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現與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中規定不符的,或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時向技術人員提出修改要求和意見。
15.在施工中,所有施工人員及現場跟班人員沒有特殊情況,一律不得擅自更改所制定的安全措施,發現施工隊組不按措施執行的,將對分管領導及施工隊組隊干進行嚴肅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