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煤礦匯報制度
一、班、日生產匯報
1.各采煤班、掘進班向調度室匯報。采煤工作面現場跟班領導或班組長,每班進行匯報。遇有特殊情況要隨時匯報。
2.調度室向調度主任匯報。匯報內容為上一班的產量、進尺和職工出勤人數,以及生產中出現的問題。對于井下反映的重點情況,須隨時向調度主任匯報,調度主任隨時向礦長匯報。
3.調度室每天向集團公司調度中心匯報一次當日安全和生產情況。
二、旬、月生產匯報
每旬和每月初,調度室向礦長匯報旬、月的生產和安全情況。具體內容為:旬、月的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傷亡和非傷亡事故情況,超欠產原因分析,所作的主要工作及效果。同時向集團公司調度中心匯報每旬和每月的安全和生產情況。
三、事故匯報
礦井發生傷亡事故或非人身傷亡事故后,調度室要根據事故類別、危害程度,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逐級上報。對于日常發生的一般性非人身事故也要定期上報。其中:
1.傷亡事故:發生輕傷、重傷和死亡事故以及正在事故地點進行搶救尚不能確定傷亡程度的人身事故時,要立即向礦長和集團公司調度中心匯報。
2.重大非傷亡事故:凡發生重大非傷亡事故,調度室要立即上報礦長,同時向集團公司調度中心上報。如透水、發火、瓦斯煤塵爆炸、大面積冒頂、全礦井停風、停電、提升系統事故等嚴重危險生產和安全的事故。
3.日常發生的一般性非人身事故:調度室應按要求匯報的時間和范圍向集團公司調度中心和礦長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