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工技術操作規程
探放水工技術操作規程
一、工作準備:
1、按荼安排前前維修、檢查探放水的設備和工具,發現異常立即匯報并進行處理。
2、認真學習安全技術措施,了線施工地點的地質、水文和采、掘、機、通、運情況,掌握探放水孔的施工技術要求(方位、傾角、孔徑、深度、數量)。
3、由礦長召集有關領導及部門的人員召開專門會議,落實探放水工作責任和施工技術安全措施。
4、將所有設備,器材安全運抵現場準備工作。
二、操作:
1、檢查作業磧頭的支護是否完整,作業面圍巖是否穩定,作業地點的通風、監測措施是否落實。
2、根據探孔的施工參數在現場標定好。
3、將鉆機接上動力電源(電源或風源)和冷卻(沖洗)水源,由主機手將空機試運轉10分鐘。
4、用開孔鉆桿慢速開孔,并嚴格按已標定的參數施工。
5、嚴格按照所用的鉆機的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鉆進進程中做到平穩推進、正常排粉、保證方位,每次加接鉆桿前要排完孔內巖粉。
6、鉆進中發現有來水象征時,應停止鉆進進行觀察;若來水增大,在探放水現場指揮的指導下,立即撤出施鉆人員和受水害威脅區的人員;若無突水威脅鉆孔繼續慢進,但恢復鉆進前要檢查磧頭的設備設施、器材和安全退路是否滿足要求,否則不得恢復鉆進。
7、經允許對已來水的鉆孔進行繼續鉆進時,速度要盡量放慢,并注意來水變化情況;若鉆桿已經穿入老空應停止鉆進,但不能取出鉆桿,應立即在孔口往置回入木楔,增大鉆桿在孔聽摩擦力,此時若來水壓務不大,可取下鉆機,撤出人員、設備、器材,并認真觀察來水變化情況;若來水壓力很大,應立即撤出人員到安全地點。
8、已經鉆穿走空,并有來水的作業磧頭,應停止控水作業,立即報告礦值班領導。水勢平穩,排水設備確有富余能力的情況下,允許其它區域從事正常的采掘活動,否則,應暫時停止井下所有采掘活動,但礦井排水和礦井通風工作不能停。
9、在確認積水已排盡及現場支護完整,通負良好的情況下,才能確定最后探穿老空的方案。若穿水磧頭不再前進,則應后退10米,將該磧頭打上柵欄,設備警標。
10、正常鉆進達到設計深度,而未見來水的鉆孔,應在排盡煤(矸)粉后停止鉆進,并把實際方位、傾角、深度標在施工圖上,以便分析用。
11、在正常鉆進過程中,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對鉆進情況和異常情況應記錄好在現場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12、探放水工作完成后,要把設備、器材、工具、全部清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