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匯報制度(2022)
(一)為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范調度值班人員匯報程序和內容,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調度和地面設施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問題匯報主要包括:煤礦生產當日產量、重點工程項目完成情況、生產過程中存在問題和采取的措施等相關安全生產內容。
(三)事故匯報主要包括:當日安全事故匯報、影響主要生產系統正常運行事故匯報、礦井大面積停電停風匯報,安全事故匯報直接進入應急響應進行處理。
1.帶班領導下井前必須到調度室進行登記。
2.帶班領導及時將自己所在的地點向調度室匯報清楚。
3.帶班領導在跟班中要把自己所在作業地點及途徑路線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存在問題,及現場采取的措施、整改落實情況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4.安全管理人員出井后到調度室填寫安全隱患登記本,向調度室匯報當班發現和處理的安全隱患以及交由下班處理的安全隱患。
(五)調度室應每日匯總煤礦當日產量、重點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等向相關領導匯報,有相關領導簽字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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