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或者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沒有安全設施設計或者安全設施設計未按照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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