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地質測量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12-01 21:56
來源:本站原創
1、測量工作必須按部頒《地質測量規程》執行,凡不符合規程規定要求的,必須重新測量。
2、地測人員要嚴格遵守各自崗位責任制,對圖紙、資料、儀器等未經批準不得外借走失。
3、重大地測工程,要編制設計方案,并按規定報批技術負責批準。工程完工后必須提交成果資料。
4、地測人員要及時向技術人員提供地質資料,以便及時調整采掘規劃。
上一篇:礦山測量管理制度
下一篇:大型土石方工程測量驗收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