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應堅持“四個重在”
作者:胡丙偉
2011-04-06 10:19
來源:www.szmgf.cn
目前,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和完善工作正在緊張有序的進行之中,從各地的建設和完善情況看,無論是國有重點煤礦還是小煤礦,對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的建設和完善,都應該重在規范、重在管理、重在應用、重在提升。
重在規范。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中除緊急避險系統外,其它五大系統煤礦企業基本上都有,但不盡完善,建設標準也不一致,有的純粹是應付。所以,有關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借助這次國家安監總局在全國煤炭行業全面推廣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和完善工作這個機遇,認真督促煤礦企業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對“六大系統”進行統一設計,保證“六大系統”布局設計合理;對有關設備進行公開招標,保證系統設備的技術先進和性能穩定;嚴格按照基本規范標準進行建設和完善,保證工程質量,并嚴把驗收關,不合格的,一律不予過關,確保“六大系統”安全可靠。
重在管理。加強管理是確保“六大系統”有效運轉并發揮作用的根本保證。煤礦企業必須建立有效的“六大系統”管理規章制度,健全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統一領導的管理體制和機制,不斷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適時開展“六大系統”應急救援演練,確保“六大系統”完好。
重在應用。“六大系統”建設的根本是應用。從以前的煤礦安全檢查工作中發現,一定程度地存在礦井監測監控系統存在人為調整技術參數、瓦斯數據反映不準確,探頭不能隨著采面的推進,及時擺布到位;人員定位系統不能及時準確對井下人員進行定位;壓風自救系統不起作用或嚴重漏風;供水施救系統水管里就根本沒有水等嚴重問題,致使先進的技術裝備成為應付上級主管部門檢查的工具。所以,煤礦企業一定要樹立正確的安全觀,狠抓“六大系統”的投入運行工作,切實充分發揮系統應有的安全保障作用。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安全監督檢查執法力度,對系統運轉不正常的要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嚴重的要予以停產整頓并處罰,嚴防“六大系統”成為擺設。
重在提升。“六大系統”建設不是一勞永逸的,要隨著礦井生產安全條件的變化而變化,隨著井下采掘工作推進而不斷完善,隨著設備的更新而不斷更新,隨著系統的換代升級而不斷的進行上檔提升,時刻保持“六大系統”運轉有效,切實成為煤礦安全的有力保障。(胡丙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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