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礦山交通及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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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水縣盛發煤礦聯合試運轉方案

作者:佚名 2012-04-28 11:19 來源:本站原創

  第一部分 礦井概況

  一、 礦山交通及地理位置

  習水縣盛發煤礦位于習水縣民化鄉新莊村境內,習水縣新縣城西南10°,直線距離約23km,井田地理坐標為;東經106°08′38″~106°09′15″北緯28°16′34″~28°17′02″。

  習水縣城至四川省古藺縣城的S302省道公路從礦區北部通過,礦區距習水縣城平距23km,距民化鄉10km,交通方便

  二、 井田面積、煤層賦存及圍巖情況

  (一) 井田面積

  根據貴州省國土資源廳于2007年6月頒發了習水縣盛發煤礦《采礦許可證》,證號:5200000711149。礦區范圍由以下6個拐點圈定:井田走向長0.63 -1.3km,傾斜寬0.5-.96km。面積0.8928km2

  表2-1-1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

  (一) 煤層賦存及圍巖情況

  1、 煤層賦存狀況

  1)煤層

  a、含煤地層

  礦區含煤巖系為上二疊統龍潭組,厚度95m左右,該組巖層為海陸交互相沉積,主要由灰、深灰、灰黃色薄至中厚層狀粘土巖、頁巖、泥質粉砂巖和硅質巖夾煤層、煤線等組成,共含煤7層,但達可采和局部可采(可采厚度下限0.80m)并能在全區對比者,其中,可采煤層2層,分別為C8、C12煤層,主要分布于含煤巖系的上、中、底部,煤層順層產出,煤層厚度較穩定,分布整個礦區內。

  b、煤層

  礦區內分布C8、C12二層可采煤層,現在將各層煤特征簡述如下:

  C8煤層:煤層位于龍潭組底部,距長興組155m左右。呈層狀產出,產狀與圍巖一致。煤層底板為深灰色粉砂巖,頂板為泥巖,煤層中下部夾一層炭質粘土(矸石),一般厚度為0.18~0.21m,平均厚度約0.20m;上層煤層厚度1.23~1.26 m,以塊煤為主;下層煤層厚度1.25~1.27m,以粉煤為主;上下煤層剔除夾石后的厚度一般為2.48~2.53 m,平均厚度2.50m,屬中厚煤層,厚度較穩定,主要為半亮-半暗型塊煤,均屬半亮型塊煤,圍巖界線清楚,結構復雜。

  C12煤層:煤層位于龍潭組下部,上距C8煤層27m左右。厚度變化較小,煤層底板為黑色薄層狀含黃鐵礦粉巖;頂板為灰黑色厚層狀含黃鐵礦鋁土質泥巖。煤層中下部夾一層炭質粘土(矸石),一般厚度為0.15~0.19m,平均厚度約0.17m;上層煤層厚度1.15~1.24m,以塊煤為主;下層煤層厚度1.16~1.24m,以粉煤為主;上下煤層剔除夾石后的厚度一般為2.31~2.48,平均厚度2.40m,屬中厚煤層,厚度較穩定,主要為半亮-半暗型塊煤,均屬半亮型塊煤,圍巖界線清楚,結構復雜。煤層特征詳見表。

  (1)、水分(Mt):以C12煤層含量低,平均為3.85%;C8煤層相對較高,平均為4.08%。

  (2)、灰分(Ad):以C8煤層含量低,為中灰,平均為18.36%; 以C12煤層相對較高,也為中灰,平均為21.32%。

  (3)、揮發分(Vdaf):以C8煤層含量低,平均為7.75%;C12煤層相對較高,平均為9.59%。

  (4)、全硫分(Std):以C8煤層高,為中硫,平均為1.26%;C12 煤層相對較高,也為中硫,平均為1.86%,煤層中所含硫均以無機硫為主。

  (5)、發熱量(QtDT):以C8煤層高,為特高熱值煤,平均為34.90 MJ/K;C12 煤層相對低,也為特高熱值煤,平均為34.76 MJ/K。

  圍巖中的S、As、P等為圍巖中的有害元素(其中S元素主要以黃鐵礦形式存在),其含量較低。

  磷[W(P)]:區內各煤層中磷含量均小于0.01,屬特低磷煤。

  盛發煤礦區內煤的成因類型屬絲炭亮類型煤。宏觀煤巖類型為鏡煤質亮、半亮煤—半暗型的混合類型。煤巖分子以凝膠化基質及絲炭化基質為主,次有少量絲炭。

  總之,煤層中凝膠化基質及絲炭化基質為有益元素,可綜合利用,煤層中含有的S、As、F等為煤層中的有害元素(其中S元素主要以黃鐵礦形式存在),雖含量不高,在采煤時應注意處理。

  一、 礦井設計能力、服務年限、開拓方式及地表小窯開采情況

  礦井己取得釆礦許可證建設規模15萬t/a;2008年4月黔煤規字278號文批準設計生產能力15萬t/a。

  盛發煤礦采用平硐開拓,本礦井設有主平硐和回風斜井兩個井筒,另一釆區軌道上山出地表,作為另一安全出口。

  在C8煤層布置一個回采工作面,兩個掘進工作面。釆用炮釆工藝。

  原勞武煤礦位于整合后礦井的西面,勞武煤礦自礦井建設以來,對C12煤層進行開采。至2006年底,標高1136m以上C12煤層基本采空僅殘留部分煤柱;同時已完成了標高1100m以上,煤礦西南部C8、C12煤層的分割工程。

  原回龍山煤礦從2003年建設至今仍為基建礦山,截至2005年底煤礦主要進行巷道布置,少量開采煤層為C5,礦區內其它煤層均末開采。

  目前兩礦開采的最低標高為+1141m。

  地表有老窯開采跡象。因此,礦井在開采過程中要留設足夠的防水煤柱,以防老窯突水。

  二、 礦井水、火、瓦斯、煤塵等災害因素情況

  (一)、瓦斯、煤與瓦斯突出

  (1)礦井瓦斯情況

  根據貴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行管字〖2006〗2號,《對遵義地區煤礦2005年度第二批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報告的批復》。原習水縣回龍山煤礦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5.15m3/min,相對瓦斯涌出量24.47m3/t,二氧化碳絕對涌出量0.91m3/min,相對涌出量4.32m3/t。習水縣勞武煤礦絕對瓦斯涌出量1.28m3/min,相對瓦斯涌出量8.85 m3/t,二氧化碳絕對涌出量1.17 m3/min,相對涌出量809m3/t。

  本礦未作煤與瓦斯突出鑒定,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本礦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作出鑒定,以利于安全生產。根據貴州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貴州煤礦安全監督局、貴州省煤礦管理局聯合下發的黔安監管辦字〖2007〗345號,《關于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見》,盛發煤礦地屬具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的區域。本礦按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設計管理

  (2)礦井瓦斯涌出量的預測

  1煤層瓦斯含量計算

  儲量核實報告沒有提供瓦斯賦存、瓦斯涌出量、瓦斯梯度等相關資料,同時該礦瓦斯等級鑒定由于是在礦井沒有正常生產的條件下進行的等級鑒定,礦井產量較低,從而鑒定結果的瓦斯數據不能作為整合后礦井瓦斯預測的數據。因此,本礦根據AQ1018分源預測法公式計算礦井的瓦斯相對量。

  吸附瓦斯含量:

  當+1100m標高C8煤層

C12煤層:

 

  當+950m標高C8煤層

C12煤層:

 

  游離瓦斯含量:

  當+1100m標高時,C8煤層: Wy=1.21m3/t C12煤層: Wy=1.34m3/t

  +950m標高時,C8煤層: Wy=1.84m3/t C12煤層: Wy=1.97m3/t

  二、煤塵爆炸性

  整合前原勞武、回龍山煤礦于2005年7月作過煤塵爆炸性鑒定工作,根據重慶市煤炭質量監督檢驗站2004年3月15日提交的整合前兩礦,即習水縣回龍山煤礦、勞武煤礦的C8、C12煤層的《煤塵爆炸性鑒定報告》。該礦所有煤層無煤塵爆炸性。盛發煤礦按煤塵無爆炸危險性考慮。

  在開采過程中要注意煤粉的含量,應盡量降低巷道和工作面中煤塵的含量,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止造成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

  三、煤層自燃發火傾向性

  根據重慶市煤炭質量監督檢驗站2004年3月15日提交的整合前兩礦,即習水縣回龍山煤礦、勞武煤礦的C8、C12煤層的《煤炭自燃傾向性鑒定報告》。煤炭自燃傾向性分類都為三類,為不易自燃煤層。盛發煤礦按不易自燃煤層設計

  四、地溫

  本井田屬地溫正常區,無熱害影響。

  三、 礦井水害

  1.充水因素分析

  (1).大氣降水:是主要的充水水源。含煤地層裸露,直接接受大氣降水補給,其充水強度和降水的強度及持續時間有著密切聯系。

  (2).地表水:區內沖溝發育,切割較深。有些沖溝常年有水,枯季流量較小,雨季暴漲。因此,在上述地表水體下采煤應注意地表水潰入。

  (3).老窯水:區內老窯和小煤礦分布廣泛,且開采歷史悠久,大部分被關閉。老窯采空冒落造成地表開裂、塌陷,致使地表水及降雨由裂隙滲入老窯蓄積。因此,老窯大多有積水。開采淺部煤層,應預防老窯水涌入。

  (4).第四系空隙水:巖石破碎,透水性較強,特別在雨季水量猛增,

  (5).礦井直接充水含水層:含煤地層與隔水段呈間互狀,雖富水性弱,但具一定的承壓性,應做好排水準備。

  (6).下伏茅口組強含水層:與含煤地層與下伏地層茅口組呈假整合接觸,C12煤層地板與茅口組灰巖直接接觸,茅口組強含水層對礦井充水可能造成影響,可能引發煤層底板突水,開采煤層應進行探防水。

  2.礦井涌水量

  根據盛發煤礦目前每天抽排水量約213m3/d(枯季),雨季時估計礦井涌水量約650m3/d。據訪:勞武煤礦、回龍山煤礦周邊老窯采空區有積水,老窯及采空區無通風等原因無法進入,未收集到資料,積水量不詳

  根據以上情況分析,礦區內無大的地表水體,各充水巖組之間在自然狀況下無水力聯系或僅有弱水力聯系,充水因素主要為裂隙水及地表水通過采動裂隙帶導入,對礦井的影響不大,該礦水文地質條件中等。在今后的開采過程中,必須留足夠的保護煤柱,對各煤層的開采要特別注意礦井附近的老窯積水,必須加強礦區內老窯的探放水工作,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必要時應修筑防水墻。

  第二部分 礦井設計及建設情況概述

  一、礦井開拓系統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礦井開拓系統設計

  1、礦井開拓方式為平硐開拓,共布置三個井筒,即主平硐井、副斜井、回風斜井。

  (1)主斜井

  利用礦井原有回龍山煤礦主平硐副改造作為礦井技改后的主平硐,井口坐標為X=3130275,Y=35612053,Z=+1098.0m,方位角a=311°;斜穿層布置,主平硐長420m,后期在+915.0m標高布置主、副水倉。主平硐鋪設軌道,電機車運輸煤炭及輔助運輸,鋪設管線,兼做礦井進風之用,坡度為3‰,掘進斷面上部6.8m2,凈斷面5.5m2,采用半圓拱形斷面,混凝土噴漿支護,鋪設22㎏∕m的軌道。

  (2)副斜井

  副斜井,井口坐標為X=3130130,Y=35612144,Z=+1165m,方位角a=306°;傾角18°,布置在C12煤層底板茅口灰巖中,該副斜井擔負進風、矸石材料運輸、鋪設管線、排水、行人等任務,掘進斷面6.8m2,凈斷面5.5m2,采面半圓拱形斷面,混凝土噴漿支護,鋪設22㎏∕m的軌道,長度為300m。

  (3)風井

  回風井,井口坐標為X=3130154,Y=35612166,Z=+1165m,方位角a=306°,傾角18°,布置在C12底板茅口灰巖中,該回風井作為全礦井回風及瓦斯抽放管路、消防管路敷設,坡度3‰,掘進斷面8.5m2,凈斷面7.0m2,采用半圓拱形斷面,采用混凝土噴漿支護,不鋪設軌道,長度為300m。

  1、 礦井開采煤層為三層,即C8和C12, C8距C12煤層22~26m,采用集中布置的開采方式比較合適。

  一釆區布置軌道上山、回風斜井,平行布置,在+1100m水平落平,設置采區下車場。由于一釆區僅一個區段,未設置運輸上山,工作面產煤從運輸順槽通溜煤直接+1100m運輸石門。

  初期一采區采區上山通過區段平石門聯合開采兩煤層。后期接替準備二采區,二采區設計三條下山,該采區上部與三井筒通過大巷連接。

  (二)礦井開拓系統建設情況

  原回龍山煤礦位于礦區東部,采用平硐開拓方式,礦井劃分為一個水平、兩個采區開采,煤礦從2003年建設至今仍為基建礦山,截至2005年底煤礦主要進行巷道布置,少量開采煤層為C8,礦區內其它煤層均末開采。

  原勞武煤礦位于礦區西部,原勞武煤礦于2003年技改,采用斜井開拓方式,礦井劃分為一個水平、一個采區開采,該礦開采C8、C12兩煤層。該礦目前開采的最低標高為+1086m。

  原有兩礦的生產能力都為3萬噸/年。由于原各礦開采技術落后,為提高礦井產量和礦井抗風險能力,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遵義市匯川區等十二縣(市、區)煤礦整合和調整布局方案的批復(見黔府函[2006]204號)。原習水縣回龍山煤礦、勞武煤礦進行資源整合,整合為習水縣盛發煤礦,整合后生產規模設計為15萬噸/年。可采煤層由上至下為C8、C12煤層,煤層傾角平均18°。并于 2007年6月取得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頒發的《采礦許可證》。

  (1)主平硐

  利用礦井原有回龍山煤礦主平硐副改造作為礦井技改后的主平硐,井口坐標為X=3130275,Y=35612053,Z=+1098.0m,方位角a=311°;斜穿層布置,主平硐長420m,后期在+915.0m標高布置主、副水倉。主平硐鋪設軌道,電機車運輸煤炭及輔助運輸,鋪設管線,兼做礦井進風之用,坡度為3‰,掘進斷面上部6.8m2,凈斷面5.5m2,采用半圓拱形斷面,混凝土噴漿支護,鋪設22㎏∕m的軌道。

  (2)副斜井

  副斜井,井口坐標為X=3130130,Y=35612144,Z=+1165m,方位角a=306°;傾角18°,布置在C12煤層底板茅口灰巖中,該副斜井擔負進風、矸石材料運輸、鋪設管線、排水、行人等任務,掘進斷面6.8m2,凈斷面5.5m2,采面半圓拱形斷面,混凝土噴漿支護,鋪設22㎏∕m的軌道,長度為300m。

  (3)風井

  回風井,井口坐標為X=3130154,Y=35612166,Z=+1165m,方位角a=306°,傾角18°,布置在C12底板茅口灰巖中,該回風井作為全礦井回風及瓦斯抽放管路、消防管路敷設,坡度3‰,掘進斷面8.5m2,凈斷面7.0m2,采用半圓拱形斷面,采用混凝土噴漿支護,不鋪設軌道,長度為300m。

  礦井在三個井筒分別做為運輸、行人、回風井筒的基礎上,礦井開采方案設計新掘運輸平巷、運輸石門、10801運輸平巷、人行上山、回風平巷、回風石門。

  總之,礦井開拓系統基本按照礦井開采方案設計進行施工。

  二、礦井采掘系統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礦井采掘系統設計

  1、礦井用一采區一個回采工作面滿足其年產量,首采區為一采區,首采面為C8煤層的10801采煤工作面。

  1)一采區為單翼上山采區,布置一條人行上山及10801運輸平巷和1081回風平巷。

  在運輸石門C8煤層見煤點+1098.0m標高處布置首采工作面運輸巷;在人行上山上部+1138.0m標高處布置首采工作面回風巷,在運輸巷掘進150米處掘進開切眼安裝設備即可生產。

  在首采區內C8煤層厚(平均1.97m),煤層傾角18°,煤的容量1.40t/m3;首采工作面設計長度80m,工作面回采率取95%,工作面年設計生產能力為16.1萬噸,煤巷掘進出煤率按3%計算,則礦井年生產能力16.6萬噸,滿足設計生產能力要求。設計首采工作面走向長度為150m,服務時間10個月。

  首采工作面(10801采面)采用走向長壁后退式采煤方法,落煤工藝為爆破落煤,采面采用人工攉煤,刮板輸送機運煤,運輸巷采用蓄電式機車運輸,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支護。

  2)首采工作面生產系統

  ①運煤:煤從工作面(刮板輸送機)→10801運輸巷(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石門(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平巷(蓄電式機車運輸)→主平硐(蓄電式機車運輸)→地面儲煤場。

  ②運料:材料從副斜井(絞車下放)→井底車場(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平巷(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石門(蓄電式機車運輸)→10801運輸平巷(蓄電式機車運輸)→人行上山(人工搬運)→工作面。

  ③通風:新鮮風從副斜井、主平硐→運輸平巷→運輸石門→10801運輸平巷→工作面→10801回風平巷→人行上山→回風平巷→回風石門→總回風上山→回風平硐→引風道→地面。

  ④排水:工作面淋水經工作面運輸巷(自流)→10801運輸平巷(自流)→運輸石門(自流)→運輸平巷(自流)→主平硐(自流)→地面

  2、礦井經聯合試運轉正式投產后,在正常生產期間配備2個掘進工作面,采掘比為1:2。掘進用ZMS-1.2型煤電鉆,YT24巖石鑿巖機打眼,FBDNO5.6/2×15型對旋式局部通風機通風,并配備TXU-75A型探水鉆。

  礦井聯合試運轉期間及礦井投產初期,安排準備工作面(10802采面)運輸巷和10802回風巷兩個掘進工作面。

  (二)礦井采掘系統建設情況

  嚴格按照《礦井開采方案設計(變更)》要求,施工準備礦井采掘系統,目前已形成。

  1、礦井采用一采區一個回采工作面滿足其年產量,首采區為一采區,首采區工作面為C8煤層的10801采煤工作面。

  (1)一采區為單翼上山采區,布置一條人行上山及10801運輸平巷和1081回風平巷。

  由于受以前采空區的影響,10801回風平巷不能在+1138水平布置,于是在人行上山中部(+1116m水平)布置,準備好的首采工作面,其實際采煤長度為50米,這樣,給采掘接替帶來了較大的壓力。

  現已形成的首采工作面即10801采面,其施工回采巷道650m,其中運輸順槽210m, 開切眼50m,回風順槽130m有待進一步完善。

  首先工作面(10801采面)采用走向長壁后退式采煤方法,采用爆破落煤,人工攉煤,刮板輸送機運煤,運輸巷采用蓄電式機車運輸,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支護。

  (2)首采工作面(10801采面)生產系統。

  ①運煤:煤從工作面(刮板輸送機)→10801運輸巷(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石門(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平巷(蓄電式機車運輸)→主平硐(蓄電式機車運輸)→地面儲煤場。

  ②運料:材料從副斜井(絞車下放)→井底車場(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平巷(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石門(蓄電式機車運輸)→10801運輸平巷(蓄電式機車運輸)→人行上山(人工搬運)→工作面。

  ③通風:新鮮風從副斜井、主平硐→運輸平巷→運輸石門→10801運輸平巷→工作面→10801回風平巷→人行上山→回風平巷→回風石門→總回風上山→回風平硐→引風道→地面。

  ④排水:工作面淋水經工作面運輸巷(自流)→10801運輸平巷(自流)→運輸石門(自流)→運輸平巷(自流)→主平硐(自流)→地面

  2、礦井聯合試運轉期間及礦井投產初期,安排準備工作面(10802采面)運輸巷和10802回風巷兩個掘進工作面。10802運輸巷掘進工作面回風經人行上山及回風平巷、回內石門進入總回風上山,10802回風巷掘進工作面回風直接進入回風石門及總回風上山。

  總之,礦井采掘系統布置及施工,均嚴格按照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及安全專篇要求進行,其中不足的是首采工作面(10801采面)的實際采煤長度因遇采空區影響未能達到設計長度。

  三、礦井通風系統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礦井通風系統設計

  1、礦井采用分列抽出式通風方式,礦井主要通風機的通風方法采用抽出式,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風方式,掘進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風機接風筒壓入式通風。

  礦井通風系統為兩進一回,即主平硐、副斜井進風、回風斜井專用回風,回風斜井位于主平硐南部,距主平硐直線平距400m左右,為全礦井服務,是專用回風井,服務年限7.8年,回風斜井井口安設兩臺FBCZNO13-40礦用防爆軸流式通風機,一臺工作,一臺備用。風機風量24-47m3/s,靜壓220~1200Pa,電機功率55kw。

  2、通風系統

  初期首采工作面為10801,其通風線路為:副斜井、主斜井→井底車場(皮帶運輸大巷、井底石門)→材料上山下部車場→材料上山→工作面運輸巷→10801工作面→工作面回風巷→總回石門→C12總回風巷→C12總回風上山→總回風上山→回風平硐→引風道→地面。

  3、通風設施

  (1)風門共計6組,其中風井安全出口,雙向風門2組,雙向連鎖;引風道風閘2組;總回風上山下部兩組雙向,等待10801回風平巷形成后將人行上山下段設置2組雙向風門。

  (2)防爆門

  為防止爆炸性氣體爆炸時沖擊主要通風機,在回風斜井口設置防爆門。

  (3)測風站

  用以測量全礦井總回風量和回風量,以及各區段各采掘工作面進風量和回風量,共設8個測風站。

  (二)礦井通風系統建設情況

  1、礦井采用分列抽出式通風方式,聯合試運轉及礦井投產首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風方式,兩個掘進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風機(型號:FBDNO5.6/2×15),接φ500mm風筒壓入式通風。

  礦井通風系統為兩進一回,即主斜井、副斜井進風,回風平硐專用回風,回風平硐位于主斜井東側,距主平硐直線平硐約400m,為全礦井服務,是專用回風井,其服務年限與礦井服務年限相同。回風斜井井口安裝先通風效率高、低噪聲的FBCZ系列防爆抽出式對旋軸流通風機,其型號為FBCZNO13-40兩臺,一臺工作,一臺備用。風機風量為24~47 m3/s,風壓為220~1200Pa,電機功率55kw,礦井總進風830m3/min,總回風850m3/min,能夠滿足礦井聯合試運轉期間及投產后正常生產期間的風量要求,井下風流新鮮穩定,安全可靠。

  2、通風系統

  聯合試運轉及礦井投產初期首采工作面為10801工作面,其通風線路為:新鮮風經副斜井、主平硐→運輸平巷→運輸石門→10801運輸平巷→10801工作面→10801回風平巷→人行上山上段→回風平巷→回風石門→總回風上山→引風道→地面。

  3、通風設施

  風門、防突風門、調節風門、風閘、防爆門、測風站、密閉墻等均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安全專篇》的要求,并結合實際,精心施工和構筑安全設施,并嚴把質量關,使其安全可靠,能夠有效地保障礦井通風系統穩定的防災、抗災能力。目前,通風設施業已竣工,詳見通風系統圖(實測)。

  總之,礦井通風系統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礦井開采方案設計》、《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規定和要求進行施工建設,符合技術上先進可行、安全上可靠,經濟上合理的原則,滿足礦井聯合試運轉及今后正常生產中通風要求,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強有力保障。

  四、礦井提升、運輸系統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礦井提升、運輸系統設計

  1、礦井采用副斜井擔負材料、矸石等運輸任務,其中主平硐裝備XK2.5-6/48—KBT蓄電式機車運輸,副斜井裝備JT—1.6型礦用絞車配套礦車為3KC-SM型轉箱式礦車用以運煤矸;MC1-6A型材料車運送材料,MP1-6A型平板車運輸設備。礦車數為35輛,材料車為6輛,平板車為3輛。運輸巷及掘進工作面等平巷均采用人力推車。

  2、礦井利用副斜井為輔助提升巷,在地面設絞車房,選用JBT1.6×1.5單滾筒提升絞車提升矸石,下放材料、設備。滾筒直徑為1.6m,滾筒寬度為1.5m,容繩量700m,繩速為2.0m/s,配套電機為90kw,選擇JBT1.6×1.5型絞車做為礦井主提升絞車,其提升富余系數大。

  3、礦井提升運輸系統

  聯合試運轉及礦井投產初期首采工作面為10801工作面。

  ① 運煤:煤從工作面(刮板輸送機)→10801運輸巷(蓄電式機車)→運輸石門(蓄電式機車)→運輸平巷(蓄電式機車)→主平硐(蓄電式機車)→地面儲煤場。

  ②運料:材料從副斜井(絞車下放)→井底車場(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平巷(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石門(蓄電式機車運輸)→10801運輸平巷(蓄電式機車運輸)→人行上山(人工搬運)→工作面。

  (二)礦井提升,運輸系統建設情況

  1、礦井采用主平硐擔負煤炭運輸任務,主斜井全長420m,掘進斷面6.88m2,凈斷面5.5m2,采用半圓拱形斷面,噴漿支護,井筒內敷設600mm軌距,22kg/m鋼軌,木軌枕。

  礦井主平硐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質量、斷面等均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能滿足礦井正常生產期間運輸要求。

  2、礦井利用副斜井為輔助提升巷,在地面設絞車房,擔負礦井提升矸石,下放材料、設備等;采用半圓弧拱形斷面,掘進斷面6.8m2,凈斷面5.5m2,采用噴漿支護,井筒內敷設600mm軌距,22kg/m鋼軌,木軌枕,全長300m,提升副斜井選用JTKB-1.6×1.5絞車,使用φ21.5mm鋼絲繩。滾筒直徑1.6m,滾筒寬度1.5m,容繩量700m,鋼絲繩最大繩速2.5m/s,配套電機功率90KW;采用單鉤串車提升,每次提升5個煤車或2部矸石車,每天盡提升16個小時,每次提升循環時間10分鐘,全年按330天計算,則年提升循環次數為47520次,年提升量為237600t,完全滿足礦井正常生產煤矸提升及材料、設備下放的需求。

  五、礦井給、排水系統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礦井給、排水系統設計

  1、礦井給水系統

  1)供水水源

  根據該礦井范圍內水源條件,為確保該礦井生產、生活消防安全供水,該礦井生產、生活消防供水水源推薦如下:

  (1)生活、消防用水水源

  設計推薦位于工業場地北側河邊泉水,經凈化消毒處理后作該礦井生活、消防用水水源。礦井工業場地100m3生活、消防水池,池底標高+1180.00m, 距離工業場地300m。

  (2)瓦斯抽放站及井下消防、生產用水水源

  設計推薦位于工業場地北側河邊泉水,經凈化消毒處理后作軌道山上工業場地的瓦斯抽放站、井下生產消防用水水源。礦井300m3生產、防塵水池,池底標高+1180.00m距離主井工業場地300m。

  2)用水量

  該礦井生產、生活消防最高日用水量約680m3/d,其中生產用水量約210m3/d,生活用水量約150m3/d,消防用水量為320m3/d。

  3)給水系統

  (1)供水方式與水源地工程

  由工業場地北面水平距離約300m河邊泉水,敷設長約450m,DN65焊接鋼管一條抽水至礦井工業場地100m3生活水池,池底標高1180.00m。

  由工業場地北面污水處理站,敷設長約450m,DN65焊接鋼管一條抽水至礦井300m3生產、防塵水池,池底標高1180.00m。詳見井上下對照圖。

  (2)室外供水工程

  由100m3生活、消防水池敷設長約100m,焊縫鐵管二條至工業場地,以靜壓的方式向工業場地供水。

  井下生產、防塵用水,由生產、防塵300 m3水池,鋪DN80焊接鋼管給水管供給,以靜壓方的式向井下管網提供消防及防塵用水。

  2、礦井排水系統

  (1)生產、生活污廢水排放量及來源

  該礦井生產、生活污廢水主要來自礦井生產、生活,礦井地面及井下總排水量約1080m3/d,其中礦井地面生產、生活污廢水排水量約120m3/d;井下正常排水量約960m3/d。

  (2)污廢水處理

  設礦井生活污水處理站,規模為5m3/h,采用SWJ-5t/h型生活污水處理綜合裝置(二級處理)1套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的生活糞便污水與生產廢水經場地排水管網及排水溝有組織地排入納污排水溝。

  井下水:根據礦井井下排水量,設井下水處理站,規模為40m3/h,采用混凝沉淀處理工藝,經井下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的井下水主要用于礦井下消防灑水,多余部分排放。

  (二)礦井給、排水系統建設情況

  1、礦井給水系統:

  根據該礦井范圍內水源條件,為確保該礦井生產、生活消防安全供水,該礦井生產、生活消防供水水源推薦如下:

  (1)生活、消防用水水源

  工業場地北側河邊泉水,經凈化消毒處理后作該礦井生活、消防用水水源。礦井工業場地100m3生活、消防水池,池底標高+1100.00m, 距離工業場地100m。

  (2)瓦斯抽放站及井下消防、生產用水水源

  工業場地北側河邊泉水,經凈化消毒處理后作軌道山上工業場地的瓦斯抽放站、井下生產消防用水水源。礦井220m3生產、防塵水池,池底標高+1165.00m在風井工業場內。

  2)用水量

  該礦井生產、生活消防最高日用水量約680m3/d,其中生產用水量約210m3/d,生活用水量約150m3/d,消防用水量為320m3/d。

  3)給水系統

  (1)供水方式與水源地工程

  由工業場地北面水平距離約300m河邊泉水,敷設長約450m,DN65焊接鋼管一條抽水至礦井工業場地100m3生活水池,池底標高1180.00m。

  由工業場地北面污水處理站,敷設長約450m,DN65焊接鋼管一條抽水至礦井300m3生產、防塵水池,池底標高1100.00m。詳見井上下對照圖。

  (2)室外供水工程

  由100m3生活、消防水池敷設長約100m,焊縫鐵管二條至工業場地,以靜壓的方式向工業場地供水。

  井下生產、防塵用水,由生產、防塵220 m3水池,鋪DN80焊接鋼管給水管供給,以靜壓方的式向井下管網提供消防及防塵用水。

  2)、礦井排水系統

  (1)生產、生活污廢水排放量及來源

  該礦井生產、生活污廢水主要來自礦井生產、生活,礦井地面及井下總排水量約1080m3/d,其中礦井地面生產、生活污廢水排水量約120m3/d;井下正常排水量約960m3/d。

  (2)污廢水處理

  設礦井生活污水處理站,規模為5m3/h,采用SWJ-5t/h型生活污水處理綜合裝置(二級處理)1套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的生活糞便污水與生產廢水經場地排水管網及排水溝有組織地排入納污排水溝。

  井下水:根據礦井井下排水量,設井下水處理站,規模為40m3/h,采用混凝沉淀處理工藝,經井下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的井下水主要用于礦井下消防灑水,多余部分排放。

  2、礦井排水系統建設情況

  礦井聯合試運轉及投產后首采工作面為10801采面,其排水系統為:

  工作面淋水經工作面運輸巷(自流)→10801運輸平巷(自流)→運輸石門(自流)→運輸平巷(自流)→主平硐(自流)→地面

  六、礦井供電系統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礦井供電系統設計

  1、礦井設計采用雙回路電源供電:

  I回路:來自習水縣民化鄉變電站10kv線路,為礦井主供電電源。

  II回路:來自土城變電站10kv線路,為備用回路電源。

  2、礦井井下機電設備和電氣設備必須選用礦用隔爆裂的電氣設備,安全監控、通訊、信號設備選用礦用防爆型。井下電話選用本質安全型電話,并使用礦用電話電纜。照明、燈具選用礦用防爆型。

  3、礦井生產能力為15萬噸/a,平硐開拓,全礦安裝設備52臺(件),其中工作設備37臺(件);設備總容量1113.6kw,其中工作容量786.5kw;計算有功負荷為456.38kw,無功負荷427.74kvar,視在負荷625.50kVA,礦井年耗電1745653.0kwh,綜合電耗為19.13kw·h/t煤。

  4、供電方案:礦井地面供配電電壓等級為10kV和380/220V,井下供配電電壓等級為10kV、0.69kV、127V;礦井一級用電負荷采用雙回路供電,當其中一回電源故障時,另一電源可擔負全部一級負荷用電。

  礦井地面設1座10/0.4/0.23kV變電所:位于平硐工業廣場內,在主平硐設置1個10kV配電室,一個井下中央變電所,在機修車間、壓風機車間、副斜井提升機、瓦斯抽放泵房等設置一個低壓配電所。

  1)、地面10kV配電室

  該配電室利用原地面變配電室進行改造擴容,該配電室向井下(雙回路)、風井(雙回路),另接受進線雙電源供電。

  2)、主井地面配電所

  該變電所設于主斜井地面廣場內,利用原有的配電所進行改造,與地面10kV配電室聯合布置,變電所內選用二臺KS9-315/10/0.9變壓器2臺,配置GGD低壓開關板7塊。該變配電所、壓風機、充電、機修、水處理車間、副斜井提升機及電控制系統、鍋爐、辦公樓、部分職工宿舍等用電。

  3)、主要通風機房變配電所

  該配電所設于回風井地面廣場內,該配電所為改擴建,由主井地面配電所10kV配電室雙回路供電,選用MYJV22-3×35mm2及LGJ-50mm2的鋼芯鋁絞線供至主要通風機房變電所,供電距離約500m,變電所內選用二臺S9-200/10/0.4/0.23變壓器2臺,配電所內配置GGD低壓開關板3塊。該配電所供回風井主要通風機、值班室照明,同時向瓦斯抽放泵房隔離變壓器供電。

  4)、瓦斯抽放泵房配電所

  該配電所設于主斜井地面瓦斯抽放泵房地面廣場內,該配電所為新建,由主斜井地面變電所變壓器(0.38kV)雙回路供電,選用MY-3×50mm2的電纜至抽放泵房,供瓦斯抽放泵、冷確循環水泵、值班室照明等用電。泵房內配置KBZ型、QBZ型防爆開關,泵房內的電氣設備必須選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主要通風機、瓦斯泵等為雙回路供電,變壓器至設備的雙回路電源線路上下不得分接任何負荷,以保證供電的連續性,且備用回路必須帶電備用。

  5、變壓器選型配備

  1)地面變壓器的選擇

  (1)、主井地面變壓器:地面負荷壓風機、副斜井提升機及電控制系統、鍋爐、井下水處理、坑木加工、機修、洗衣機房、辦公樓等;全部裝機容量為782.45kW,工作負荷為611.45kW,視在功率為495.35kVA,設計選用二臺S9-500/10/0.4變壓器二臺,一臺工作,一臺備用。

  2)向井下供電變壓器的選擇

  (1)、采掘供電變壓器:主要供采煤工作面乳化液泵、回柱絞車、刮板運輸機、煤鉆等;全部裝機容量為578.6kW,工作負荷為478.6kW,視在功率為430.69kVA,選用二臺KBSG-315/10/0.69變壓器二臺,總容量為700kVA。

  (2)、局部通風機變壓器:設計局部通風機采用專用變壓器供電,該變壓器只供二個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裝機容量為44kW,設計選用二臺KS9-50/10/0.69變壓器 。

  (二)礦井供電系統建設情況

  1、礦井采用雙回路電源供電;

  I回路:來自習水縣馬臨工業經濟區變電所10kv,為礦井主供電電源。

  II回路:來自土城變電所10kv線路,為備用回路電源。

  現礦井已經建成雙回路電源入礦,并與供電部門簽訂供電協議,保證對礦井進行可靠供電。

  2、嚴格按照《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和《煤礦安全規程》要求,井下機電設備和電氣設備全部采用礦用隔爆型的電氣設備,安全監控、通訊、信號設備選用礦用防爆型。井下電話選用本質安全型電話,并使用礦用電話電纜。照明、燈具選用礦用防爆型。

  3、全礦井共安裝設備25臺,其中工作10臺,設備總容量500kw,工作容量300kw,其中地面工作容量150kw,井下工作容量為150kw。

  4、供電方案:礦井地面供配電電壓等級為10kV和380/220V,井下供配電電壓等級為10kV、0.69kV、127V;礦井一級用電負荷采用雙回路供電,當其中一回電源故障時,另一電源可擔負全部一級負荷用電。

  礦井地面設1座10/0.4/0.23kV變電所:位于主井工業廣場內,在主斜井設置1個10kV配電室,一個井下中央變電所,在風機房設置1座10/0.4/0.23kV變電所,在機修車間、壓風機車間、副斜井提升機、水處理車間瓦斯抽放泵房等設置一個低壓配電所。

  1)、地面10kV配電室

  該配電室向井下(雙回路)、風井(雙回路),另接受進線雙電源供電。

  2)、主井地面配電所

  該變電所設于主井地面廣場內,與地面10kV配電室聯合布置,變電所內選用一臺S9-400/10/0.4/0.23變壓器, 選用一臺S9-250/10/0.4/0.23變壓器, 選用一臺S9-160/10/0.4/0.23變壓器,。該變配電所供壓風機、充電、機修、水處理車間、副斜井提升機及電控制系統、鍋爐、辦公樓、部分職工宿舍等用電。

  3)、主要通風機房變配電所

  該配電所設于回風井地面廣場內,由主井地面配電所10kV配電室雙回路供電,選用MYJV22-3×35mm2及LGJ-50mm2的鋼芯鋁絞線供至主要通風機房變電所,供電距離約500m,變電所內選用二臺S9-315/10/0.69變壓器2臺。該配電所供回風井主要通風機、值班室照明,同時向瓦斯抽放泵房隔離變壓器供電。

  4)、瓦斯抽放泵房配電所

  該配電所設于地面瓦斯抽放泵房地面廣場內,由主斜井地面變電所變壓器雙回路供電,選用MY-3×50mm2的電纜至抽放泵房,供瓦斯抽放泵、冷確循環水泵、值班室照明等用電。泵房內配置KBZ型、QBZ型防爆開關,泵房內的電氣設備必須選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5、變壓器選型配備

  1)地面變壓器的選擇

  (1)、主斜井地面變壓器:地面負荷(壓風機、副斜井提升機及電控制系統、鍋爐、井下水處理、坑木加工、機修、洗衣機房、辦公樓等;工作負荷為689.45kW,變電所內選用一臺S9-400/10/0.4/0.23變壓器, 選用一臺S9-250/10/0.4/0.23變壓器, 選用一臺S9-160/10/0.4/0.23變壓器。

  2)向井下供電變壓器的選擇

  (1)、采掘供電變壓器:主要供采煤工作面乳化液泵、回柱絞車、膠帶運輸機、刮板運輸機、煤鉆等,供掘進工作面的調度絞車等,供主排水泵;全部裝機容量為622.6kW,工作負荷為500.6kW,選用二臺KS9-315/10/0.69變壓器二臺,

  (2)、局部通風機變壓器:設計局部通風機采用專用變壓器供電,該變壓器只供二個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裝機容量為44kW,選用二臺KBSG-100/10/0.69變壓器 。

  七、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設計

  1、系統

  該礦井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設計,設計選用重慶煤炭科學分院研制的KJ90NA型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并安設瓦斯傳感器、溫度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負壓傳感器、設備開停傳感器、風門開閉傳感器、風速傳感器等,對礦井的瓦斯、風門開閉、設備開停、風速等進行監測監控。

  從本煤礦需要監測監控的信息源來看,各個測點在全礦井范圍內是比較分散的。本煤礦的監測監控點的分布具有集散型的特點。因此監測監控系統的設計必須要適應這一監測特點,采用分站式。在測點較集中的地點設置信息采集站。根據該煤礦對信息監測的要求,每個分站的測點數以8~25個左右較為適宜。本著這一原則,在本煤礦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系統中設置3個分站。地面設立中心站,各分站設置地點及監測監控內容詳見“礦井安全監測傳感器布置圖”和“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圖”。

  礦井安全監測系統傳感器布置表

  2、傳輸設備及器材選型

  安全監測、監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設備之間必須使用專用阻燃電纜連接,嚴禁調度電話線和動力電纜等共用。該礦中心站到分站選擇PUYVRP1×4×7/0.52型主信號電纜,分站到傳感器電纜選用PUYVRP1×4×7/0.28型電纜。信號電纜之間采用防爆三通接線盒(K-3)和防爆二通接線盒(K-2)連接。

  3、主要地點監控

  A、回采工作面傳感器選型及配置

  1)回采工作面回風巷設置有瓦斯傳感器2臺,回柱絞車開停傳感器1臺,一氧化碳、風速、溫度、粉塵傳感器各1臺;采煤工作面運輸巷設置轉載機、刮板運輸機和乳化液泵開停傳感器各1臺。

  2)工作面瓦斯傳感器應T1設在回風巷,與回采工作面的距離小于10m,其報警濃度為≥1.0%CH4,斷電濃度為≥1.5%CH4,復電濃度為<1.0%CH4,斷電范圍為工作面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T2設在回風巷,與回風口的距離10~15m,其報警濃度為≥1.0%CH4,斷電濃度為≥1.0%CH4,復電濃度為<1.0%CH4,斷電范圍為工作面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T3設在進風巷,與采面的距離不小于10m,其報警濃度為≥0.5%CH4,斷電濃度為≥0.5%CH4,復電濃度為<0.5%CH4,斷電范圍為進風巷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T4設在工作面上偶角,其報警濃度為≥1.0%CH4,斷電濃度為≥1.0%CH4,復電濃度為<1.0%CH4,斷電范圍為工作面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風速、一氧化碳、溫度傳感器應安裝在巷道前后10m內無分支風流,無拐彎,斷面無變化的地點。

  該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回采工作面瓦斯傳感器按下圖設置:

  C、其它地點傳感器選型及配置

  1)礦井主要回風巷道

  在風井中設置風速傳感器、溫度、一氧化碳和瓦斯傳感器各1臺。當回風巷道中瓦斯濃度超過0.75 %時,發出聲光報警。

  風速傳感器應安裝在巷道前后10m內無分支風流,無拐彎,斷面無變化的地點。當風速低于或超過設計風速值的20%時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2)絞車房

  在絞車房設置有提升絞車開停傳感器1臺。

  3)地面主通風機房

  主通風機房設置有通風機開停傳感器2臺,負壓傳感器1臺,通風機開停傳感器安裝在通風機電機電纜上,負壓傳感器安裝在通風機進風口處。

  4)水倉

  井底水倉設置有水泵開停傳感器2臺,水位傳感器1臺。

  5)風門

  在井下各風門上以及在回風斜井安全出口的風門上各設置1臺風門開閉傳感器。

  6)瓦斯抽放泵站

  配備有低濃度瓦斯傳感器,高濃度瓦斯傳感器,瓦斯抽泵開停傳感器,壓力、流量、溫度傳感器各1臺。

  設計選用4臺微型計算機,監測室2臺作為礦井監測監控用,調度室設一臺作生產調度用,另一臺設置在財務,作為財務管理用。

  (二)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建設情況

  1、礦井采用KJ90NA型監測監控系統,并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要求配備相應的瓦斯、風速、負壓、開停、開閉、煙霧、一氧化碳等傳感器。并與市、縣安監局監控平臺聯網運行。

  2、監控設備

  ①地面中心站 型號:KJ90NA一體化監控主機2臺;一臺工作,一臺備用。

  ① 站 KFD-2型分站,目前共設置2個分站。

  其中:分站F1(大型)設置于井下10801運輸巷,監測點數為8

  個;

  分站F2(大型)設置井下機硐室,監測點數為5個;

  3、傳輸、安全監測、監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均為本質安全型信號,設備之間采用專用阻燃電纜連續,與通訊電話線和動力電纜分開懸掛。礦井中心站到分站選擇主通訊電纜MHY32(1×4)/1.38進行傳輸;分站到模擬量傳感器電纜選擇MHY32(1×4)/1.38進行傳輸;分站到開關傳感器電纜選擇MHY32(1×4)/1.38進行傳輸。

  4、傳感器的設置

  1)運輸大巷安設1部瓦斯傳感器。

  2)10801采面回風順槽安設1部瓦斯傳感器。

  3)10801采面運輸順槽安設2部瓦斯傳感器,1部設備開停傳感器。

  4)機電硐室安設1部瓦斯傳感器。

  5)總回風巷安設1部瓦斯傳感器,1部溫度傳感器,1部一氧化碳傳感器,1部風傳感器,1部負壓傳感器。

  6)風井安設1部風門開停傳感器,1部設備開停傳感器。

  共計13部傳感器。

  八、礦井防塵、防滅火系統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礦井防塵、防滅火系統設計

  (一)消防

  1、地面消防

  (1)建筑防火特征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煤炭工業小型煤礦設計規范》(GB50399--2006)和《煤礦安全規程》(2009年版),確定礦區內爆破材料庫、壓風機房、通風機房火災危險性為嚴重危險級,火災類別為A級,耐火等級為一級;10KV變配電所火災危險性為中等危險級,火災類別為帶電火災,耐火等級為一級;坑木加工房危險性為中等危險級,火災類別為B級,耐火等級為二級;絞車房、機修間、燈房、辦公綜合樓等火災危險性為輕危險級,火災類別為B級,耐火等級為二級。以上建筑物的設計及建筑材料均應能滿足其火災危險性及其耐火等級要求。

  (2)建筑防火設計

  按各建筑物的占地面積和功能劃分為多個防火區,根據各建筑物的防火要求進行消防水和滅火器具的配置,以確保全礦井工作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3)建筑物的安全出口

  辦公綜合樓、爆破器材庫等安全出口,應能滿足安全疏散距離的要求。

  2、場地布置

  礦區內各建筑物、貯煤場、矸石山及貯料場布置及劃分的防火分區,須嚴格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煤炭工業小型煤礦設計規范》(GB50399--2006)和《煤礦安全規程》(2009)的要求,其周圍須設有消防通道,其間距應能滿足消防要求,且通道均應相互連通,為及時撲滅火災提供方便。

  3、井下消防

  本礦井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設計,礦井地面工業場地井口南側布置有井下消防灑水水池一座,以靜壓供水方式向井下供水。其要求須滿足《煤炭工業小型煤礦設計規范》(GB50399--2006)和《煤礦安全規程》(2009)的要求。

  4、消防給水

  (1)消防用水水源

  消防用水水源取自地表水,可用作礦井生產、生活和消防永久供水水源。同時,經處理后的井下水也可作為消防用水水源的補充,按正常涌水量30m3/h計算,能滿足消防用水需要。

  (2)消防水池容量及消防給水系統

  該礦井用水經估算總用水量為350m3/d。其中:生產、消防、防塵用水量為300 m3/d,生活用水量為100 m3/d。

  生產、消防、防塵和生活用水可供使用的水源為礦井附近的溪水及地下涌出泉水。井下生產、消防、防塵不足部分由排出地面的井下水經混凝土沉淀池沉淀處理后進行補充。

  生產、消防、防塵用水為一供水系統,生活用水為另一供水系統。在工業場地附近南側山頂建100m3生活水池一座,300m3生產、消防、防塵水池一座。

  由水源處敷設DN65焊接鋼管一條至水池,再由50m3地面生活水池敷設DN50焊接鋼管一趟至工業場地和生活區,以靜壓供水方式向工業場地及生活區供水;由300m3生產、防塵、消防水池敷設DN80焊接鋼管一趟至井下,水池的標高滿足井下最高用水點幾何高差35m的規定,所以采用靜壓方式向井下用水地點供水。50m3生活水池距工業場地的幾何高差不得小于25m。

  5、電氣消防

  (1)地面電氣

  該礦井地面電氣按有關規程設置完善的防雷、防靜電保護裝置,采用獨立的避雷針和避雷線防止直接雷擊,采用磁吹避雷器防止雷電侵入波(感應雷擊)。全礦井地面設置完善的主接地網,所有電器設備外殼及金屬構件均可靠接地,并與主接地網連接,以有效防止因靜電產生火花而引起火災。

  在礦井重要工作地點及工作人員較集中的通風機房、絞車房、壓風機房、綜合辦公樓等場所,按規定設直流事故和疏散標志。

  (2)井下電氣

  該礦井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設計、管理,所有下井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按照《煤炭工業小型煤礦設計規范》(GB50399--2006)和《煤礦安全規程》(2009)的有關要求選取。

  (二)粉塵防治

  1.工業場地及排矸場防塵

  礦井原煤在儲裝運時,將產生煤粉塵。原煤從主井口至原煤地面儲煤場及原煤外運過程中可能對環境產生污染。對廠區內露天儲煤場環保要求采用噴淋灑水的抑塵措施,同時在貯煤場四周種植高大樹木形成隔塵綠化帶;對運煤汽車要求采取加蓋蓬布、控制裝載量等措施,以控制煤塵對環境的污染。

  排矸場要求采用高壓水槍噴霧措施,以防止揚塵產生;對道路揚塵,要求采取定期灑水的措施來抑制路面揚塵;根據《煤炭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要求,煤炭工業作業場所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不得超出表所規定的排放限值。

  2.井下防塵粉塵防治

  防治粉塵是改善勞動條件,保證工人身體健康的重要內容。措施如下:

  1、對回采工作面預注水,濕潤煤壁,減少開采時的揚塵。

  2、各運煤轉載點設置噴霧灑水裝置。

  3、掘進工作面配備濕式除塵風機,設置水幕凈化通風。

  4、及時調整和控制各巷道風速,防止風速過小不能及時帶出空氣中的浮塵或風速過大而揚起落塵。

  5、定期清掃和刷洗煤壁上的煤塵,并用石灰水粉刷。

  6、井下采掘工人配備防塵口罩和壓風呼吸器。

  7、井下采掘工作面設置粉塵探頭,配備呼吸性粉塵測定儀,檢測空氣中粉塵濃度,以便在超限時及時采取控制其粉塵濃度措施。

  (二)礦井防塵、防滅火系統建設情況

  1、礦井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防塵、防滅火系統,在風井東側標高為+1167m左右處建有一個220m3的蓄水池,供地面、井下生產及防塵、防滅火用水。由220m3蓄水池鋪設一條Φ80×4.5無縫鋼總管至總回風巷中部南側消防池,然后用Φ50mm焊管2條,分別沿總回風上山鋪運輸平巷及回風石門鋪向10801回風平巷向井各生產用水點靜壓供水。

  2.地面在主平硐東西兩側各有一個消防池安設Φ25的管道向主井工業廣場進行灑水防塵。

  2、防塵、防滅火系統

  (1)管道線路

  井下設置完善的防尖、防滅火灑水管網,防塵灑水管路系統主要鋪設在:①卸載點②裝載點③10801采煤工作面的運輸巷,回風巷④10802運輸巷、回風巷掘進工作面。管道線路為:

主管:地面消防水池→總回風上山→井下消防池→運輸平巷→主平硐。

 

  支管:

  ①回風石門→回風平巷(及10802回風平巷)→人行上山→10801回風平巷→10801采面;

  ②運輸石門→10801(及10802運輸巷掘進工作面)運輸巷→裝煤點;

  (2)管路規格

  主管為Φ80焊鋼管;支管為Φ50焊鋼管。

  (3)給水點

  由于礦井主采的2層煤C8、C12經鑒定其煤層無爆炸性,故未設隔爆水棚。

  (4)三通及閥門

  主井、副井、總回風上山、回風石門、運輸石門、回風平巷、運輸平巷、10801采面回風巷、10801采面運輸巷、人行上山、10802運輸巷、10802回風巷等 巷道中每50米設一組三通及灑水支管的閥門、各壓風自救硐室(每硐室不少于6個閥門),三通外設DN25灑水管和閥門,以便接管沖洗巷道。

  礦井井下防滅火水管與井下防塵灑水管共享,井下一旦發生火災時采用防塵灑水分管接管進行滅火。

  九、礦井通訊系統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礦井通訊系統設計

  1、礦井與外部通訊

  安裝程控電話機,采用程控電話進入共享電訊網,承擔礦井對外聯系,礦井對外通訊線路利用聯通無線連接進入電訊網或利用移動電話對外聯絡。

  2、礦井內部通訊

  ⑴行政及調度通信

  設計選用DDK-3A型礦用行調合一電話站。井下通過安全柵成為本安型通信,井下和地面的重要部門可設置成直通用戶。與外界聯系采用程控電話。

  ⑵信道

  信道均為音頻電話輸送,下井電纜為兩根HUVV—10×2×0.8型礦用電纜,沿主斜井引入井下。工業場地為專動照網同桿架設。場地通信線網與場地動照網同桿架設。

  ⑶信號及控制

  工作面選用CK-2型采煤通訊信號控制裝置進行通信。另外,地面生產系統及日用消防水池水位均選用了相應的信號裝置。

  (二)礦井通訊系統建設情況

  1、礦井與外部通訊

  安裝程控電話機,采用程控電話進入共享電訊網,承擔礦井對外聯系,礦井對外通訊線路利用聯通無線連接進入電訊網。或利用移動電話對外聯絡。

  2、礦內通訊

  礦井行政電話和生產安全調度電話共享一臺型號為DCT(TC—432B)型礦用調度總機,調度總機設在主井工業廣場配電室內,設置了6門直通用戶,其中辦公室、安全監測監控室、充電房等地點安設直通電話;井下人行上山口、機電硐室、10801運輸平巷安裝了型號為HBZ(G)--1A的直通防爆電話。

  十、礦井壓風系統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礦井壓風系統設計

  (1) 所需的總風量:

  由于壓風自救系統在正常情況下不耗風,只在災害情況下耗風。所以所需壓風①滿足正常情況下風動工具耗風,②滿足災害情況下壓風自救系統耗風。根據本礦實際情況,風動工具需風大于災害時壓風自救系統耗風,所以計算風動工具滿足時,壓風自救完全可以滿足。

  風動工具所需的總風量:13.8,m3/min

  (2) 壓風自救器需風量: 11.0,m3/min

  (3) 選擇壓風機

  空壓機選用:空壓機選用:螺桿式壓縮機LU75-8型(配帶電機及電控)2臺,1臺工作,1臺備用,總供風量14.1 m3/min,排氣壓力0.8MPa,配套電機:功率75kW, 電壓380V。

  (4) 壓風主管直徑dk=20×(14.1)1/2=73.67,mm

  壓風主管選D108×4,PN=0.8MPa無縫鋼管作壓風管

  (二)礦井壓風系統建設情況

  礦井壓風系統僅指生產壓風系統,不是指壓風自救系統,主要是給井下風動工具提供動力壓縮空氣,礦井在建設期,使用鑿巖機,混凝土噴射機等風動工具較多。礦井在聯合試運轉及投產后,基本不用風動工具。在建井期間,每個巖巷和半巖巷抽掘進工作面配備一臺型號為MOGF-6.3/7G煤礦用單螺桿式壓風機,排氣量為6.3m3/min,排氣壓力為0.7mpa,電機功率37kw,能夠滿足掘進施工時打眼及噴漿的需要。

  壓風自救系統:壓風自救系統的中心是空氣壓縮機,用于礦井自救系統的空氣壓縮機設于主平硐工業廣場西側,采用2臺螺桿式空氣壓縮機,其型號為QGLC--75型,排氣量13.0m3/min,額定排氣壓力為0.8mpa,功率為75kw,一臺工作,一臺備用,并配備專職空壓機操作工,保持空壓機24小時不間斷運轉。

  十一、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系統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系統設計。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第5號令《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第十條:開采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煤層的,應有預測預報、防治措施、效果檢驗和安全防護的“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

  本礦井2011年委托中國礦業大學對C8、C12號煤層進行了突出危險性鑒定,鑒定標高分別為+1100m,鑒定結果為各煤層均屬非突出危險煤層,根據黔安監管辦字[2007]345號文件“關于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見”,習水縣被劃定為煤與瓦斯突出礦區和突出危險礦區,而本礦進行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的標高沒有達到設計水平的標高,故本礦按煤與瓦斯突出進行設計和管理。礦井生產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對煤層賦存的穩定性、煤的結構破壞類型、煤層圍巖的性質及厚度、地質構造、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標△P、煤的堅固性系數f值以及煤層瓦斯壓力等做進一步工作,以便作出煤層有無突出危險性的預測。同時在生產過程中,仍應注意觀察有無瓦斯動力現象、鉆孔頂鉆和瓦斯噴出現象,注意觀測瓦斯涌出變化情況;石門揭煤時,也要采取相應的預防突出的措施。石門揭煤時都要采用遠距離一次性全斷面震動放炮。

  所有掘進工作面揭穿煤層前都必須編制設計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報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石門揭開煤層前,可采用綜合指標法、鉆屑瓦斯解吸指標法或其它經過試驗證實有效的方法來預測工作面的突出危險性。

  礦井必須編制專門的防突設計。

  一、 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

  1、石門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

  石門揭開煤層前,可采用綜合指標法、鉆屑瓦斯解吸指標法或其它經過試驗證實有效的方法來預測工作面的突出危險性。

  石門揭開突出煤層前,本礦可采用鉆屑瓦斯解吸指標法預測工作面突出危險性。即在石門工作面距煤層最小垂距為3~10m時,利用探明煤層賦存條件和瓦斯情況的鉆孔或至少打兩個直徑為50~70mm的預測鉆孔,在鉆進煤層時,用1~3mm的篩子篩分鉆屑,測定其瓦斯解吸指標(△h2或K1)。具體方法為(1)重量法:每鉆1m鉆孔,收集全部鉆屑,用彈簧秤稱重。(2)鉆屑解吸指標的測定方法:

  a、鉆屑解吸指標△h2的測定:打鉆時在預定的位置取出鉆屑,用孔徑1和3mm的篩子篩分鉆屑(φ1mm的篩子在下,φ3 mm的篩子在上),將篩分好的φ1~3mm粒度的試樣裝入MD-2型解吸儀的煤樣瓶中,試樣裝至煤樣瓶刻度線水平(10g左右),自鉆孔打至該采樣段起經3min后,啟動秒表,轉動三通閥,使煤樣瓶與大氣隔離,在2min時記錄解吸儀的讀數,該值即為△h2,單位為Pa。

  b、鉆屑解吸指標K1的測定:使用ATY型突出預測儀,每鉆進2m,取一次鉆屑作特征測定,取樣時,把秒表、篩子準備好(φ1mm的篩子在下,φ3 mm的篩子在上),鉆孔鉆到預定深度時,用組合篩子在孔口接鉆屑,同時啟動秒表,一面取樣,一面篩分,當鉆屑量不少于100g時,停止取樣,并繼續進行篩分,最后把已篩分好的φ1~3mm的煤樣裝入到ATY儀器的煤樣罐內,蓋好煤樣罐,準備測試。當秒表走到t0(1~2min)時,啟動儀器采樣鍵進行測定,經5min后當儀器顯示t0時,用鍵盤輸入t0,按監控鍵,儀器顯示L0,輸入L0,按監控鍵,儀器進行計算并顯示Fi,此值即為K1值。

  鉆屑解吸指標的突出臨界值,應根據實測數據確定,如無實測數據時,可按下表所列的指標臨界值預測突出危險性。

  鉆屑指標法預測石門工作面突出危險性的臨界值表

  面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面。

  3)采用鉆屑指標法預測煤巷掘進工作面突出危險性,當預測為無突出危險性時,每預測循環應留有2m的預測超前距

  3.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

  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可使用煤巷掘進工作面突出預測方法,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個預測鉆孔,孔深根據工作面的條件選定,但不得小于3.5m。預測方法同上,當預測為無突出危險性時,每預測循環應留有2m的預測超前距。

  二、防治突出的措施

  防突措施有區域性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本礦采用的區域性防治突出措施為開采保護層和預抽煤層及圍巖瓦斯。本礦石門揭煤及煤層中采掘工作面采用相應的局部防突措施,煤層巷道掘進采用先抽后掘的抽放方法。

  1、區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1)保護層選擇

  礦區內主要可采煤層2層,由上至下分別為C8、C12號煤層。礦井必須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保護層。

  2)保護范圍確定

  保護層開采時,采空區內不得留有煤(巖)柱,特殊情況須留煤(巖)柱時,應經過縣煤炭局批準,并將煤(巖)柱的位置和尺寸準確地標在采掘平面圖上。每個被保護層的瓦斯地質圖上,應標出煤(巖)柱的影響范圍,在這個范圍內進行采掘工作時,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措施。

  保護層有效保護范圍的確定一般應依據礦井實測資料進行,由于缺乏實測參數,這里僅按照經驗方法進行預測。

  (1)保護層與被保護層之間的有效垂距

  按經驗,在一定的地質條件和開采條件下,保護層的作用效果隨層間距加大而減小,達到某一臨界距離后,保護作用基本消失。我國確定的保護層與被保護層之間的有效垂距見下表。

  保護層與被保護層之間的有效垂距

  30m。

  對停采的保護層采煤工作面,停采時間超過3個月、且卸壓比較充分,該采煤工作面的始采線、采止線及所留煤柱對被保護層沿走向的保護范圍可暫按卸壓角65O~70O劃定。

  礦井首次開采保護層時,必須進行保護層保護效果及范圍的實際考察,并不斷積累、補充完善資料,以便盡快得出確定本保護層有效作用范圍的參數。

  開采保護層后,在被保護層中受到保護的區域可按無突出危險區進行采掘作業;在未受到保護的區域,必須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

  2、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1)石門揭煤

  本礦內有多處石門,因此在施工中有多處石門需揭煤,采用如下的措施。

  石門揭煤時須依照如下順序和要求進行

  (1)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打鉆孔控制煤層層位、測定煤層瓦斯壓力或預測煤層突出危險性,前探鉆孔、測壓鉆孔布置方式見下圖。

  1、2—控制煤層層位鉆孔; 3、4—測定煤層瓦斯壓力鉆孔

  控制突出危險煤層的前探鉆孔布置示意圖

  (2)在工作面距煤層法線距離10m(地質構造復雜、巖石破碎的區域20m)之外,至少打2個前探鉆孔,掌握煤層賦存條件、地質構造、瓦斯情況等。

  (3)在工作面距煤層法線距離5m以外,至少打2個穿透煤層全厚或見煤深度不少于10m的鉆孔,測定煤層瓦斯壓力或預測煤層突出危險性。測定煤層瓦斯壓力時,鉆孔應布置在巖層比較完整的地方。對近距離煤層群,層間距小于5m或層間巖石破碎時,可測定煤層群的綜合瓦斯壓力。

  (4)工作面與煤層之間的巖柱尺寸應根據防治突出措施要求、巖石性質、煤層傾角等確定。工作面距煤層法線距離的最小值為:抽放或排放鉆孔3m,金屬骨架2m,水力沖孔5m,震動爆破揭穿(開)急傾斜煤層2m、揭開(穿)傾斜或緩傾斜煤層1.5m。如果巖石松軟、破碎,還應適當加大法線距離。

  (5)石門揭穿(開)突出煤層前,當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面時,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經檢驗措施有效后,可用遠距離爆破或震動爆破揭穿(開)煤層;若檢驗措施無效,應采取補充防治突出措施直至有效。當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時,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直接采用遠距離爆破或震動爆破揭穿(開)煤層。

  石門防治突出的措施可采用排放鉆孔的措施,在實施防治突出措施時,必須進行實際考察,得出符合本礦井的有關參數。

  排放鉆孔布置在石門周界外3~5m的煤層內,鉆孔的直徑75~100mm,鉆孔間距根據實測的有效排放半徑而定,一般孔底間距不大于2m。鉆孔布置見圖4-4-5。在排放鉆孔控制范圍內,如果預測指標降到突出臨界值以下,措施有效。

  對于緩傾斜煤層,當鉆孔不能一次打穿煤層全厚時,可采取分段打鉆,但第一次打鉆鉆孔長度不得小于15m,進入煤層掘進時,必須留有5m的最小超前距離(掘進到煤層頂(底)板時不在此限)。下一次的排放鉆孔參數(直徑、間距、孔數)與第一次相同。

  P—測壓孔; 1~28—排放鉆孔

  石門排放鉆孔布置圖

  2)煤層中采掘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

  本礦在在各煤層開采時,均在煤層內布置區段運輸順槽、回風順槽等巷道。為完成開采任務需配備一個回采工作面和一個掘進工作面。為保證安全生產,必須制定采掘工作面局部突出防治措施。防治突出措施參數,應根據礦井實際測定的結果或參照有關資料確定。

  (1)煤巷掘進工作面防治突出的措施

  本礦采用超前鉆孔作為防治突出的措施。在第一次執行防治突出的措施或無措施超前距時,必須采用淺孔排放或其它防治突出的措施,在工作面形成5m的執行措施的安全屏障后,方可進入正常防突措施施工,確保執行措施的安全。超前鉆孔直徑一般為75~120mm,地質條件變化劇烈地帶也可采用直徑42mm的鉆孔。鉆孔超前于掘進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小于5m,若超前鉆孔直徑超過120m時,必須采用專門的鉆進設備和制定專門的施工安全措施。鉆孔盡量布置在煤層的軟分層中,超前鉆孔的控制范圍應控制到巷道輪廓線外2~4m(包括巷道斷面內煤層)。超前鉆孔的孔數應根據鉆孔的有效排放半徑確定,鉆孔的有效排放半徑必須經實測確定。煤層賦存狀態變化時,應及時探明情況,再重新確定超前鉆孔的參數。超前鉆孔施工前應加強工作面支護、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

  ①超前鉆孔有效半徑測定方法,鉆孔流量法:

  ②沿工作面軟分層打3~5個相互平行的測量鉆孔,孔徑42mm,孔長5~7m,間距0.3~0.5m;

  ③對各測量鉆孔進行封孔,封孔時應保證測量室長度為1m;

  ④鉆孔密封后,立即測量鉆孔瓦斯涌出量,并每隔2~10min測定1次,每一測量孔測定次數不得少于5次;

  ⑤在距離最邊緣測量孔孔中心0.5m處,打一個平行于測量孔的超前鉆孔(直徑是待考察超前鉆孔有效排放半徑的鉆孔直徑),在打超前鉆孔過程中,記錄鉆孔長度、時間和各測量孔中的瓦斯涌出量變化;

  ⑥超前鉆孔打完后,每隔2~10min測定各測量孔中的瓦斯涌出量;

  ⑦打超前鉆孔打完后測定2h;

  ⑧繪制出各測量孔的瓦斯涌出量的變化圖;

  ⑨如果連續3次測定測量孔的瓦斯涌出量都比打超前鉆孔增大10%,即表明該測量孔處于超前鉆孔有效排放半徑之內。符合測量孔距排放鉆孔的最遠距離,即為超前鉆孔的有效排放半徑。

  此外在掘進過程中應沿煤層掘進巷道布置抽放管路先抽后掘,以降低周邊煤巖層瓦斯含量,減少突出危險。

  (2)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的措施

  本礦有突出危險的采煤工作面可采用超前鉆孔或松動爆破等防治突出措施。采煤工作面若采用松動爆破防治突出的措施,適用于煤質較硬、圍巖穩定性較好的煤層。松動爆破孔沿采煤工作面每隔2~3m打一個,孔深不小于3m,炮泥封孔長度不得小于1m,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措施實施后,必須經措施效果檢驗有效后方可進行采煤。

  設計在回采時可在運輸順槽一側打瓦斯排放鉆孔排放瓦斯,為保證排放效果可在安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進行松動爆破。

  三、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

  1、石門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

  石門防治突出的措施執行后,采用鉆屑指標方法檢驗措施效果。檢驗孔孔數為4個,其中石門中間1個,并位于措施孔之間,其它3個孔位于石門上部和兩側,終孔位置應位于措施控制范圍的邊緣線上。如檢驗結果的各項指標都在該煤層突出危險臨界值以下,則認為措施有效;反之,認為措施無效。并填寫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單報礦技術負責人審批。

  2、煤巷掘進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

  煤巷掘進工作面執行防治突出措施后,按鉆屑指標法進行措施效果檢驗,檢驗孔深應小于或等于措施孔,并應布置在兩個措施孔之間,如圖4-4-6所示。如果測得的指標都在該煤層突出危險臨界值以下,則認為措施有效;反之,認為措施無效。當措施無效時,無論措施孔還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補充措施并經效果檢驗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并填寫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單報礦技術負責人審批。

  當檢驗孔深等于措施孔深(檢驗與措施孔深均采用鉆孔向巷道掘進方向的投影孔深)時,經檢驗措施有效后,必須留有5m的投影孔深的超前距。當檢驗孔孔深小于措施孔孔深,且兩孔投影孔深的差值不小于3m時,經檢驗措施有效后,可采用2m的投影孔深超前距。

  掘進工作面措施效果檢驗孔布置圖

  3、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

  采煤工作面采用松動爆破措施時,可采用鉆屑指標法檢驗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孔應打在措施孔之間,檢驗結果的各項指標都在該煤層突出危險臨界值以下,則認為措施有效;反之,認為措施無效。在措施效果無效區段,必須采取補充防治突出的措施,經檢驗措施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并有專職瓦斯檢查工經常檢查瓦斯,并應留有不小于2m的超前距。

  四、安全防護措施

  井巷揭穿突出煤層或在突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時,都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采用震動放炮、遠距離放炮、避難所、壓風自救系統和隔離式壓縮氧自救器

  1、震動放炮的專門設計,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震動放炮必須編制專門設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報習水縣煤炭管理局備案;

  b震動放炮的炮眼數目,應按照每平方米石門斷面4~5個確定;

  c震動放炮的炮眼布置,根據斷面和巖性確定;

  d巖眼不得打入煤層,眼底距煤層應保持O.2m的距離。如果巖眼已打入煤層,必須在眼底的巖石中充填0.2m的炮泥;

  e震動放炮的單位炸藥消耗量,應按照正常掘進量的1.5~2倍確定,打穿煤層的炮眼在煤層段和巖石段應分段裝藥,并用長O.25m的炮泥隔開;

  f所有炮眼都在炸藥與封泥間裝l~2個水炮泥,封泥都必須密實地裝至孔門;

  g震動放炮必須采用銅腳線的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并不得跳段使用。電雷管使用前必須進行導通試驗。電雷管的聯接可采用串聯、串并聯或并串聯方式,但都必須使通過每一電雷管的電流達到電雷管的引爆電流的兩倍。放炮母線必須采用專用電纜,并盡可能的減少接頭,以減少放炮母線的電阻,有條件的可采用遙控引爆器;

  h震動放炮工作面,必須具有獨立可靠的回風系統;

  i震動放炮時,回風系統內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嚴禁人員作業和通過。

  2、石門揭穿突出煤層采用震動放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a工作面必須有獨立可靠的回風系統,必須保證回風系統中風流暢通,并嚴禁人員通行和作業。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應設置兩道堅固的反向風門。與該系統相連的風門、密閉、風橋等通風設施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它區域;

  b鑿巖爆破參數、放炮地點、反向風門位置、避災路線及停電、撤人、警戒范圍等,必須在設計中明確規定;

  c放震動炮由礦總工程師統一指揮,并由礦山救護隊在指定地點值班,放炮后至少經30min,由礦山救護隊人員進入工作面檢查。根據檢查結果,確定采取的恢復送電、通風及排除瓦斯等具體措施;

  d為降低震動放炮時誘發突出的強度,應采用擋欄設施。擋欄可用金屬、矸石或木垛等構成。金屬擋欄是由槽鋼排列成的方格框架,框架中槽鋼的間隔為O.4m,槽鋼彼此用卡環固定,使用時在迎工作面的框架上,再鋪上網眼為20×20mm的金屬網,然后用木支柱將框架撐成45°的斜面。一組擋攔通常由兩架組成,其間距為6~8m。

  e揭開煤層后,在石門附近30m范圍內掘進煤巷時,必須加強支護,嚴格采取防突措施

  3、采用遠距離放炮時

  a采用遠距離放炮時,放炮地點應設在進風側反向之外或避難所內,放炮地點距工作面的距離根據實際情況由縣煤炭局總工程師確定,放炮員操縱放炮的地點,應配備壓風自救系統或自救器。對于本礦在建井初期進行進風行人斜巷、運料回風斜巷以及在煤層中掘進放炮時,井下所有人員都撤到井口以外的地面安全地點后再放炮。

  b遠距離放炮時,回風系統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有人作業的地點,都必須停電撤人,掛警示牌防止人員進入回風系統中,放炮30min后,方可進入工作面。

  4、井下設置避難所的要求:

  1)避難所設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員操縱放炮的地點,避難所的數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面的距離應根據具體條件由礦技術負責人確定;

  2)避難所必須設置向外開的隔離門,室內凈高不得低于2m,長度和寬度應根據同時避難的最多人數確定,但每人使用面積不得少于0.5m2。避難所內支護采用砌碹支護并保持良好,設有與礦井地面調度室的直通電話;

  3)避難所內必須設有供給空氣的設施,本礦采用壓縮空氣供風,并有減壓裝置和帶有閥門控制的呼吸嘴。

  4)避難所內應根據避難最多人數配備足夠數量的自救器。

  5、壓風自救系統的要求:

  1)壓風自救系統安設在井下壓縮空氣管路上;

  2)壓風自救系統應設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內、放炮地點、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風道有人作業處。長距離的掘進巷道中,應每隔5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系統;

  3)每組壓風自救系統一般可供5~8人用,壓縮空氣供給量每人不得少于0.3m3/min。

  6.在礦井建設初期,為防掘進工作面在不放炮時發生突出事故,在工作面后方50m以內設置避難所,避難所內設置壓風自救系統,壓風自救器和壓縮氧自救器按最多井下工作人員數確定配置。壓風系統隨時保證供風。

  7.在有突出的危險采區和工作面,電器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檢查、維護,并應每旬檢查一次防爆功能,嚴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8.突出的煤及時清理,對突出的孔洞應充填或支護,若發生大型突出不要放出空洞的松散煤體,以免造成空洞跨塌或引起再次突出,應及時砌碹或注漿封閉空洞以免引起煤的自燃。

  9.本礦的進風井、回風井等巖巷掘進遇到煤線或接近地質破壞帶時,必須有專職瓦斯檢查工經常檢查瓦斯,發現瓦斯大量增加或其它異狀時,必須停止掘進,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10.煤巷、半煤巖巷及有瓦斯涌出巖巷的掘進通風方式都應采用壓人式。局部通風機采用專用變壓器、專用電纜、專用開關,實現風電、瓦斯電閉鎖。安裝、使用局部通風機和風筒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系統建設情況

  本礦井2011年委托中國礦業大學對C8、C12號煤層進行了突出危險性鑒定,鑒定標高分別為+1100m,鑒定結果為各煤層均屬非突出危險煤層,根據黔安監管辦字[2007]345號文件“關于加強煤礦建設項目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見”,習水縣被劃定為煤與瓦斯突出礦區和突出危險礦區,而本礦進行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的標高沒有達到設計水平的標高,故《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將本礦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進行設計和管理。因此,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系統,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

  1、突出危險性預測

  突出危險性預測是綜合防突的第一個重要環節。當預測有突出危險時,可采取防突措施,并對其防突效果進行檢驗。確定措施有效時,可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進行采掘作業。當預測無突出危險時,可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直接進行采掘作業。突出預測可分為以下兩類。

  (1)區域突出危險性預測

  區域預測是預測礦井、煤層和煤層區域的突出危險性。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規定,突出礦井的煤層應劃分為突出煤層和非突出煤層。突出煤層經區域預測,可劃分為突出危險區域和突出威脅區域,必須由具有資質和技術力量的科研機構進行測定。

  (2)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

  在突出危險區域內,進行采掘作業前,必須進行突出危險預測,依據預測結果劃分為突出危險工作面和無突出危險工作面。我礦主要是采取鉆屑瓦斯解吸指標法(鉆屑量、K1值指標法)預測石門揭煤工作面,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險性,即利于測定鉆孔采用WTC瓦斯參數儀測定鉆屑量、K1值,當其超過臨界值時,即為突出危險工作面,反之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在測定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和防突工操作規程進行。

  10801回采工作面主要以區域防突措施為主,在采面運輸巷采用集中鉆場進行本煤層預抽,10801采面預抽前測定煤層瓦斯含量,Wx(吸附瓦斯) 6.45m3/t,Wy(游離瓦斯)6.9 m3/t,Wh(瓦斯含量)13.35 m3/t。經過3個多月的預抽后,經現場測定10801采面預抽后煤層瓦斯含量,Wx(吸附瓦斯) 2.62m3/t,Wy(游離瓦斯)3.18 m3/t,Wh(瓦斯含量)5.8m3/t。預抽效果明顯,預抽后采面回采時,采用通風方法能解決瓦斯問題。在聯合試運轉批準之日起,10801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須按《安全專篇》的要求進行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

  掘進工作面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指標值:

  (1)10801運輸巷:鉆屑量最大值3.1 KG/M,最小值2.5KG/M;K1值最大值0.31,最小值0。

  (2)10801回風巷:鉆屑量最大值2.8 KG/M,最小值2.6KG/M;K1值最大值0.13,最小值0.01。

  (3)10802運輸巷:鉆屑量最大值2.9 KG/M,最小值2.8KG/M;K1值最大值0.12,最小值0.01。

  (4)10802回風巷:鉆屑量最大值2.8KG/M,最小值2.5KG/M;K1值最大值0.14,最小值0.01。

  (5)10801采面開切眼:鉆屑量最大值2.9KG/M,最小值2.3KG/M;K1值最大值0.04,最小值0。

  在掘進過程中,所有揭煤石門和巷道掘進施工時,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指標均未超過臨界值(鉆屑量6KG/M、K1值0.5)。

  2、防治突出措施

  (1)區域性防突措施

  礦井在試運轉期間及投產后,首先開采C8煤層,因C8位于煤系地層最上部,難以選擇保護層。因此,目前礦井采用的區域性防突措施,是預抽煤層瓦斯。煤層抽放瓦斯后,大量高壓瓦斯的排放導致瓦斯潛能的釋放,減弱了完成突出過程的主要動力。大量瓦斯的排放,直接導致煤體強度的增大,增加了突出的阻力;另一方面,大量瓦斯的排放又導致了煤體的卸壓,釋放了積蓄在煤體和圍巖中的彈性能,減弱了發動突出的主要動力。這些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消除了突出的危險。嚴格按照《礦井瓦斯抽放系統方案設計》要求安設高、低負壓瓦斯抽放系統對本煤層進行預抽和采空區進行抽放。

  (2)局部防突措施

  ①石門揭煤防治突出措施,主要是采取排放鉆孔,排放鉆孔是在石門掘至離煤層垂距5~8m處,向突出危險煤層沿傾斜和走向均勻地布置2~3圈鉆孔,控制范圍達到石門周邊外3~5m,形成足夠的御壓和排放瓦斯范圍,在設計要求的范圍內,絕對瓦斯壓力較高的煤層,也有較好的防突效果。礦井在回風石門、運輸石門揭C12煤層,經過突出危險性預測無突出危險性,根據煤層頂板條件和煤層條件,采用遠距離爆破揭穿煤層。

  ②煤巷掘進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礦井在施工C8煤層煤巷時,經過突出危險性預測均為無突出危險性工作面,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后進行正常掘進,在掘進過程中從未發生煤與瓦斯動力顯現,為做到防患于未然,在礦井投產后,必要時仍可采用預抽瓦斯、超前鉆孔、深孔松動爆破等防治突出措施。

  1、超前鉆孔(包括大直徑鉆孔)。適用于煤層透氣性較好、鉆孔的有效影響半徑大于0.7m,煤質稍硬的突出煤層。鉆孔長度不得小于10m,鉆孔超前掘進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小于5m。排放鉆孔的控制范圍,應包括巷道斷面和巷道斷面輪廓外線外四周不小于2m的范圍。超前鉆孔的直徑一般為42mm~75mm。

  2、深孔松動爆破。深孔松動爆破是在工作面前方打若干個一定深度的炮眼,通過爆破使周圍煤體破碎,使應力集中帶向煤體深部推移,達到卸壓和排放瓦斯的作用。該措施適用于煤質較硬、突出強度較小的煤層。深孔松動爆破的孔徑為42mm,孔長不得小于8m,超前距不得小于5m。深孔松動爆破應控制到巷道輪廓線外1.5~2m范圍內。

  ③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對于有突出危險的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應以區域性措施為主。因為采掘工作面范圍大,又是采煤場所,任何局部防突措施都在中斷采煤作業,影響生產。當由于某種原因未采取區域防突措施或在區域防突措施失效的區段,可采有排放鉆孔、松動爆破、注水濕潤煤體、大直徑鉆孔、預抽瓦斯等局部防突措施,并應盡可能地采用刨煤機或淺截深滾筒式采煤機采煤。

  1)松動爆破。松動爆破適用于煤質較硬、圍巖穩定性較好的煤層。沿工作面每隔2~3m打一個孔深度不小于3m的松動爆破孔,每孔裝藥不得大于0.5kg超前距離不少于2~3m。

  2)淺孔注水。淺孔注水濕潤媒體可用于煤質較硬的突出危險煤層,沿工作距離不得小于2~3m,打一個深度不小于3m的注水孔,注水壓力不得低于8MPa,最小超前距不得小于2m。注水開始后發現水由煤壁或相鄰注水鉆孔中流出時即可停止注水。

  3、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

  對防治突出采取的措施進行效果檢驗,相當于對已經采取了防突措施工作面,在原來預測的基礎上,再進行一次突出危險性預測。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規定,在突出危險工作面進行采掘作業前,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之后,還要進行措施效果檢驗,經檢驗證實措施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進行采掘作業。如果經檢驗證實措施無效,則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補充措施并經檢驗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作業。

  防突措施的效果檢驗方法與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的方法基本相同。

  所有掘進工作面和揭石門過程中的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指標值均未超過臨界值,無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要求,經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無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工作面,可不采取局部防突措施,所以不存在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檢險指標值。

  4、安全防護措施

  安全防護措施包括石門揭穿煤層時的震動爆破、采掘工作面的遠距離爆破,反向風門、自救器、避難所和壓風自救系統等內容。

  1)震動爆破

  震動爆破的實質是一種誘導突出的安全措施。它是通過多打眼、多裝藥、一次爆破,使承受地應力的含高瓦斯的煤體在強大的震動力作用下突出暴露,給突出創造有利條件。由于爆破前人員已撤到安全地點,所以即使誘導突出也不會傷人。在突出危險煤層軟分層厚度小于0.3m或瓦斯壓力小于0.74MPa的煤層中,可直接采用震動爆破揭穿煤層,震動爆破必須有獨立的回風系統,其進風側應設置兩道堅固的反向風門,回風系統嚴禁人員通行或作業并停電。如果震動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層,其掘進剩余部分時,仍必須采取預防突出措施。

  2)遠距離爆破

  在有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采用爆破作業時,必須采用遠距離爆破,遠距離爆破的操縱地點應設立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或避難所內,距工作面距離的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得小于300m。遠距離爆破時,爆破工操縱爆破的地點,應配備壓風自救系統或自救器,回風系統的采掘工作面以及有人作業的地點,都必須停電撤人,爆破30min后,方可由瓦檢員進入工作面檢查。

  3)反向風門

  突出危險區設置反向風門,應遵守下列規定:

  (1)反向風門必須設在掘進工作面的進風側,以控制突出時的瓦斯沿著進風道進入進風流。

  (2)反向風門必須牢固,并須設兩道。風門墻垛可用磚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邊巖石的深度可根據巖石性質確定,但不得小于0.2m,墻垛厚度不得小于0.8m。門框和門扇可采用堅實的木質結構,門框厚度不得小于100mm,風扇厚度不得小于50mm。兩道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4m。

  (3)爆破時風門必須關閉,對通過風垛的風筒,必須設有隔斷裝置。爆破后,瓦檢員等有關人員進入檢查時,必須把風門打開頂牢。

  (4)反向風門距工作面的距離和反向風門的組數,應根據掘進工作面的通風系統和石門揭穿煤層時預計的突出強度確定。

  (5)目前,全礦在進行全面維修工作,未構筑反向防突風門。

  4)自救器

  進入有突出危險采掘工作面的工作人員,必須佩戴隔離式自救器,每天下井前與升井后必須對自救器進行稱重和氣密性檢查,以保持儀器性能良好。

  5)避難所

  (1)避難所設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員操縱放炮的地點,礦井準備設置4個避難所。①10801回風巷準備設立2個避難所,第一個距采面不超過40m,然后沿回風巷每隔100米設置一個避難所。②10801運輸巷準備設立2個避難所,距采面不超過40m,然后沿運輸巷每隔100米設置一個避難所③10802運輸巷準備設立一避難所,距迎頭40m左右,超過40m必須重新設置避難所。④10802回風巷準備設立一避難所,距迎頭40m左右,超過40m必須重新設置避難所。

  (2)避難所長5m,寬2m,凈高2.0m,采用金屬支架支護,頂幫背實腰嚴,避難所內要設直通礦調度室的防焊電話,防塵水管接頭。避難所要設向外開門的焊鋼隔離門。

  (3)避難所內采用壓縮空氣供風,并有減壓裝置和帶有閥門的控制的呼吸嘴;10801運輸巷、回風巷設置避難所共配置20個呼吸嘴。10802運輸巷、回風巷避難所內配置12個呼7嘴。

  (4)避難所內按避難最多人數配備是夠數量的自救器,10801運輸巷及回風巷避難所分別準備配備20個自救器,10802運輸巷及回風巷分別準務配備12個自救器。

  (5)避難所壓縮空氣按每人0.5m3/min標準根據最多避難人數配置壓縮空氣量。

  6)壓風自救系統

  為確保在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遇險人員利用壓風自救系統進行自救,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要求,建立完善、可靠的礦井壓風自救系統。

  1、壓風自救系統的中心是空氣壓縮機,用于礦井自救系統的空氣壓縮機設于副斜井東側,采用2臺復牌螺桿式空氣壓縮機,其型號為:QGLC—75A,排氣量13.0m3/min,額定排氣壓力為0.8mpa,功率為75kw,一臺工作,一臺備用,并配備專職空壓機操作工,保持空壓機24小時不間斷運轉。

  2、壓風自救系統均要井下壓縮空氣供風管路上,壓風自救系統供風沿主平硐敷設,至副斜井井底車場,主管采用DN75焊管,每隔10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一般供5~8人用,壓縮空氣供給量為0.5m3/s。

  3、在副斜井井底車場的主管上分接支管分別經總回風上山下段、回風石門、回風平巷、人行上山、10801回風平巷及10802回風平巷掘進工作面,沿運輸平巷、運輸石門、10801運輸平巷及10802運輸平巷,并每隔10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距采掘工作面最近一組在距采掘工作面40m左右處,每組壓風自救裝置供5~8人用,縮空氣供給量為每人0.5m3/s。

  4、壓風自救裝置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設置帶有減壓裝置和閥門的控制呼吸嘴。

  十二、瓦斯抽采系統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瓦斯抽采系統設計

  <一>抽放瓦斯方法選擇

  1、瓦斯來源分析

  礦區內主要可采煤層2層,分別為C8和C12煤層,聯合開采,設計首采C8煤層,其下部有C12煤層。

  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除開本煤層瓦斯涌出外,其相鄰煤層亦有瓦斯涌向開采層工作面,回采工作面瓦斯來源主要為本煤層工作面中瓦斯和采空區中以及鄰近層C12煤層的瓦斯。

  瓦斯抽放系統的選擇

  瓦斯抽放系統采用地面移動瓦斯抽放系統,瓦斯抽放泵房設置在回風井口外側距離回風平硐70m。

  設計兩套抽放系統,分別為高負壓抽放和低負壓抽放系統。高負壓抽放系統抽放本煤層及鄰近層瓦斯,低負壓抽放系統抽放采空瓦斯。

  瓦斯抽放方法

  根據礦井瓦斯來源、回采工作面瓦斯來源和掘進工作面瓦斯來源分析,及煤層厚度、煤層間距、煤層傾角等煤層特征和煤層瓦斯主要參數,以及煤系地層、地質構造等,以及小型煤礦的資金、技術等實際情況,確定采用本煤層順層瓦斯抽放方法。

  本設計遵循“盡早投入抽放,預抽和邊采邊抽互補”的原則。在C8和C12號煤層開采時,必須對所有的回采工作面采空區、掘進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進行瓦斯抽放. 選擇的瓦斯抽放方法如下:

  (1)采用高負壓抽放系統預抽和邊采邊抽相結合方式抽放回采工作面及鄰近層瓦斯;

  (2)掘進工作面采用高負壓抽放系統先抽后掘方法抽放本煤層瓦斯;

  (3)采空區采用低負壓抽放系統密封抽放方法抽放采空區瓦斯。

  回采工作面本煤層瓦斯抽放

  本礦首采工作面10801工作面,瓦斯抽放設計的驗收工作面亦為10801工作面。10801回采工作面采用預抽和邊采邊抽相結合的抽放方法,即:利用工作面運輸順槽向煤層打順層鉆孔抽放本煤層瓦斯,在煤層回采工作面運輸巷內每隔24m左右做一個鉆場,向煤層布置扇形(300)鉆孔,每個鉆場內布置3個順層鉆孔。并利用回采工作面前方超前卸壓效應邊采邊抽本煤層瓦斯,以提高煤層瓦斯抽放效率。

  推薦的鉆孔布置方式如下圖所示。

  回采工作面本煤層瓦斯抽放鉆孔布置示意圖

  回采工作面瓦斯抽放布置示意圖

  圖 3-1-2 回采工作面瓦斯抽放布置示意圖

  5、掘進工作面瓦斯抽放

  本礦在首采面形成時,配有兩個掘進工作面,分別為10802工作面的運輸巷和回風巷的掘進。掘進工作面抽放瓦斯的方法有邊掘邊抽和先抽后掘瓦斯抽放兩種方式。考慮到盛發煤礦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實際情況,在10802工作面的運輸和回風行掘進工作面推薦采用先抽后掘方式。 采用先抽后掘時, 抽放鉆孔布置方式如下圖所示。

  推薦的鉆孔布置參數如下:

  鉆孔長度 50m;

  鉆孔直徑 ∮75mm;

  相鄰孔間夾角 3°~5°;

  鉆場間距 50m;

  鉆場內鉆孔數 3個;

  封孔深度 5m;

  封孔方式 聚胺脂封孔.

  掘進工作面先抽后掘瓦斯鉆孔布置示意圖

  在煤巷掘進工作面后5m處的巷道兩邦各施工一個鉆場. 鉆場的規格應根據巷邦瓦斯抽放鉆孔布置的要求, 選用鉆機的外形尺寸及鉆桿長度而定. 根據該礦的具體情況, 每組鉆場在煤巷兩側錯開布置, 其規格為: 4 × 4×2m,相鄰兩組鉆場之間的間距為40~50m。

  在每一鉆場內, 沿走向布置3個邊掘邊抽鉆孔, 即左, 右鉆場各三個, 孔深60m左右。

  掘進工作面先抽后掘就是在煤巷掘進工作面向前方煤層施工扇形鉆孔, 每個循環6-9個鉆孔, 鉆孔深度50~60m, 每個循環間距40~50m。鉆孔終孔點分別距離巷道中心線0m, 2.5m和4m。

  鉆孔布置的原則就是保證將鉆孔布置在煤層內,鉆孔傾角與巷道底板平行或根據煤層的厚度向上或下傾斜。當掘進工作面抽放鉆孔數量較多時,為擴大鉆孔覆蓋范圍,抽放鉆孔應以巷道中線為基準, 向周圍煤體呈放散狀排列,以提高抽放效果。

  6、采空區瓦斯抽放

  在工作面回風順槽內安設抽放主管,抽放主管前端埋入采空區,邊回采,邊抽放采空區瓦斯。另外,主管路上每隔50m安設一個三通、三通上加閘閥,閘閥上連接一根12寸邁步管,邁步管伸進T型窩子內,連接T型蜂窩管進行抽放上隅角瓦斯,高位窩子的高度離頂板不少于5m。該抽放方法見下圖。

  采空區埋管抽放容易導致向采空區露風,導致或加速采空區遺煤自燃,因此采空區埋管抽放時間應考慮采掘接替速度綜合考慮,在自燃發火期內進行抽放,同時加強對采空區自燃的預測預報,加強對采空區露風進行封堵,防止采空區煤層自燃。

  埋管抽放采空區瓦斯示意圖

  1—回風巷; 2—抽放瓦斯管

  采空區瓦斯不僅在開采過程中向工作面涌出, 而且在工作面采完密閉后也仍有瓦斯涌出。在采空區抽放時,雖然抽放量較大,但抽放濃度往往較低。在對有自然發火危險傾向的煤層進行采空區抽放時, 應當經常檢查抽放管路內的瓦斯濃度和CO濃度。當發現有自燃發火征兆時,應控制抽放流量甚至完全停止抽放。本礦采空區瓦斯采用埋管抽放法,即在頂板冒落之前,直接插入采空區進行抽放。

  <二>瓦斯抽放管網系統

  抽放管路系統確定如下:

  采工作面/10801工作面運輸巷抽放鉆孔→10801運輸平巷→運輸石門→運輸平巷→總回風上山→瓦斯抽放泵站。

  10802運輸巷掘進工作面抽放鉆孔→10801運輸平巷→運輸石門→運輸平巷→總回風上山→瓦斯抽放泵站。

  ③10802回風巷掘進工作面抽放鉆孔→回風石門→總回風上山→瓦斯抽放泵站。

  ④空區瓦斯抽放孔→10801回風平巷→人行上山→回風平巷→回風石門→總回風上山→瓦斯抽放泵站。

  <三>抽放設備的選擇

  1、抽放管徑選擇

  1)管徑

  根據主管、干管、支管中不同瓦斯流量,合理的瓦斯管徑均可按照下式計算:

  d=0.1457 (Q/v)

  式中:

  d—瓦斯管內徑,m;

  Q—瓦斯管內的混合流量,m3/min;

  v—瓦斯管內流速,一般取5--15m/s。

  (1)高負壓抽放系統

  ①主管管徑計算:

  高負壓:Q=6.7 m3/min;V取6.0 m/s

  d=0.1457 6.7/6.0 =15.4cm

  主管管徑取200mm。

  ②抽放巷干管管徑計算:

  Q= 4.0 m3/min。

  R抽放濃度 =33.0%;

  d=0.1457 4.0/6.0 =11.9cm

  抽放巷干管管徑取150mm。

  ③鉆孔抽放支管管徑

  直徑φ50mm。

  (2)低負壓抽放系統

  ①主管管徑計算:

  高負壓:Q=7.9 m3/min;V取7.0 m/s

  R抽放濃度 = =28.0%;

  d=0.1457 7.9/7.0 =15.5cm

  主管管徑取200mm。

  ②采面回風巷干管管徑計算:

  Q= 6.0m3/min;V取7.0 m/s

  R抽放濃度 =28.0%;

  d=0.1457 6.0/7.0 =13.5cm

  采面回風巷干管管徑取150mm。

  2)、管壁厚度

  采用鋼管卷焊管或強度要求較高的遠距離輸送瓦斯管,按下式

  P·dw

  計算管壁厚度:δ= 2[б]

  式中:δ—管壁厚度 ,cm;

  P —管路最大工作壓力,M Pa ;

  dw—瓦斯管外徑,cm;

  [б] —容許壓力,取屈服極限強度的60%,鋼管80M Pa。

  (1)高負壓抽放系統

  ①主管管壁厚度計算:

  根據計算,為增加安全系數,管壁厚選擇壁厚為0.50cm的鋼管。

  ②抽放巷干管管徑計算:

  根據計算,為增加安全系數,管壁厚選擇壁厚為0.40cm的鋼管。

  ③鉆孔抽放支管管徑

  根據計算,為增加安全系數,管壁厚選擇壁厚為0.25cm的鋼管。

  (2)低負壓抽放系統

  ①主管管徑計算:

  根據計算,為增加安全系數,管壁厚選擇壁厚為0.40cm的鋼管。

  ②采面回風巷干管管徑計算:

  根據計算,為增加安全系數,管壁厚選擇壁厚為0.30cm的鋼管。

  2、管道阻力計算

  1) 管路阻力計算:

  摩擦阻力計算:根據管徑、流量的不同,應分段計算阻力,每段管路摩擦阻力可用下式計算:

  LΔ

  h f =9.8 Q2

  K0d5

  式中:

  h f —某段管路的摩擦阻力, Pa ;

  L —管路長度,m;

  Δ—混合瓦斯對空氣的相對密度;

  Q —某段管路的混合瓦斯流量,m3/h

  K0—系數,根據管徑由表查出;取0.46

  d5—管路內徑,cm;

  ρ1·n1+ρ2·n2

  式中Δ按下式計算: Δ=

  ρ2

  式中:

  ρ1 —瓦斯密度,取0.715kg/m3;

  n1 —混合瓦斯中瓦斯濃度;

  ρ2 —空氣密度,取1.293 kg/m3;

  n2 —混合瓦斯中空氣濃度;

  (1)高負壓抽放系統

  ①主管管路摩擦阻力計算:

  h f = 3668 Pa

  ②干管管路摩擦阻力計算:

  h f = 5423 Pa

  ③局部阻力計算:

  基本方程:

  1

  h 1 =ξ· ρυ2

  2

  式中:

  h 1 —瓦斯管路局部阻力,Pa;

  ξ —局部阻力系數,見表:

  ρ —混合瓦斯密度,kg/m3見表;

  υ —瓦斯平均流速,m/s。

  折算法:

  實際計算時,可把各種管件局部阻力折算成相當于一定管路長度所產生的阻力,即阻力強度。

  一支閥門相當于d/5的阻力強度,m;

  一支丁形件相當于d/10的阻力強度,m;

  一支滑閥相當于d/20的阻力強度,m;

  一支彎頭相當于d/100的阻力強度,m;

  以上d單位為mm,代入上式后再擴大1000倍即可。

  估算法:

  在實際工作中或初步設計時,也可用估算的方法計算局部阻力,一般取摩擦阻力的10~20%。

  用估算法取局部阻力為摩擦阻力的15%(一般情況取10%--20%)

  H局=1364 Pa

  (3)總阻力計算:

  H總= H主+H支十H局=3668.0+5423.0+1364.0=10455.0 Pa

  (2)低負壓抽放系統

  ①主管管路摩擦阻力計算:

  h f = 2478 Pa

  ②干管管路摩擦阻力計算:

  h f = 3162 Pa

  ③局部阻力計算:

  用估算法取局部阻力為摩擦阻力的15%(一般情況取10%--20%)

  H局=846 Pa

  (3)總阻力計算:

  H總= H主+H支十H局=2478.0+3162.0+846.0=6486.0 Pa

  3、瓦斯泵壓力計算

  H=(H入+H出)K

  式中:

  H— 瓦斯泵的壓力,Pa;

  H入—井上負壓段管路阻力損失,Pa;

  H出—井上正壓段管路阻力損失,Pa (由于無用戶,暫不考慮,只考慮井下孔口負壓取980 Pa);

  K— 備用系數,K=1.2。

  1)高負壓抽放系統

  H=(10455.0+6000)×1.2=19746.0 Pa。

  2)低負壓抽放系統

  H=(6486.0+980)×1.2=8960.0 Pa。

  4、瓦斯泵選擇

  根據以上計算,低負壓抽放系統選擇2BE253-45kw 8極型水環式真空泵。額定流量為28.0m3/min,排氣壓力為最高121300pa,配用電機為45Kw防爆電機,轉速590r/min,供水量為1.53-3.07 m3/h。

  高負壓抽放系統選擇2BE253-45kw 8極型水環式真空泵。額定流量為28.0m3/min,排氣壓力為最高121300pa,配用電機為45Kw防爆電機,轉速590r/min,供水量為1.53-3.07 m3/h。

  該泵性能特性、相關的瓦斯泵的具體參數和安裝要求均見附件所述。

  泵房安裝的瓦斯泵必須是兩臺同等能力的瓦斯抽放泵,所以高負壓抽放泵兩臺,一臺備用,一臺運行。低負壓抽放泵兩臺,一臺備用,一臺運行。

  煤礦用瓦斯抽放泵站常規配置主要包括:煤礦用瓦斯抽放泵站常規配置主要包括:水環真空泵、礦用隔爆型三相異步電動機、衡水位控制裝置及氣水分離器、環境瓦斯泄露檢測裝置、氣體流量及負壓測定裝置、停水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磁化水裝置、隔爆型真空電磁起動器、管路過濾裝置及底盤等組成。

  5、管路敷設及附屬裝置

  抽放瓦斯管主管沿風井井筒底板敷設,間隔6~9m設置一個混凝土支承;抽放瓦斯支管視巷道情況,采用沿巷道底板、懸臂支承等方式敷設。在傾斜巷道中每隔80~100m均設置一個止推支承。管路坡度取1%,管接頭,閥門以及各種零部件須安裝嚴密,應具有良好的氣密性和足夠的機械強度,并應滿足防凍、防腐要求;不得與帶電物體接觸并應有防止砸壞管路的措施。

  瓦斯管的連接方式: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主管宜采用法蘭連接;支管宜采用法蘭、快速管接頭等方式連接。管路每200m左右需要進行接地,以防靜電和帶電。在用法蘭方式時,要做好接頭處的電氣連接。

  瓦斯抽放鉆場處、管路分支處、井底井口處、瓦斯抽放泵站進口處均設閥門;管路在抽放鉆場、管路拐彎、低洼、溫度突變處、出口處應設放水器,放水器間距為200~300m,最大500m;出口處還應設取樣閥門、瓦斯濃度和流量測定裝置等。

  由于本地區冬天氣溫較高,地面埋設管路無需考慮防凍的問題。

  6、抽放瓦斯站

  1)抽放瓦斯泵房及附屬設備布置

  瓦斯抽放泵、電控設備、補水泵等布置在機房內,防爆炸、防回火裝置、放空管等布置在室外。機房條形布局,要考慮防凍設施。供水系統要考慮消防容量。

  2)抽放瓦斯站場地平面布置

  瓦斯抽放站必須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耐火等級二級。瓦斯抽放站距進風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用圍墻保護,并且圍墻外20m范圍內禁止堆積易燃物,禁止有明火。泵房周圍用實體圍墻保護。

  3)供電

  瓦斯抽放站二回專用電源引供電,一回工作,一回備用。

  4)抽放泵房主要附屬設備電氣防爆措施

  瓦斯抽放泵站及管路必須設置防雷擊、防靜電、防爆炸、防回火裝置,并制訂嚴格的定期檢查制度,保持性能良好。泵的進出口必須設放空管,其高度應超過泵房房頂3m以上。

  所有電氣設備、儀器儀表均采用隔爆型。

  5)防雷

  瓦斯抽放站及其管路、瓦斯儲氣罐均要按GB50057《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的第一類建筑物防雷要求,設置避雷裝置(避雷針、避雷帶、接地系統等),防止雷擊并防止雷電波侵入井下。

  6)通訊

  (二)瓦斯抽采系統建設情況

  1、瓦斯抽放泵

  根據礦井瓦斯來源及涌出的實際情況,礦井瓦斯抽放采用地面瓦斯抽放系統,瓦斯抽放泵房設置在風井北側且距回風平硐70m,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

  礦井采用兩套抽放系統,分別為高負壓抽放系統和低負壓抽放系統,高負壓抽放系統抽放本煤層瓦斯,低負壓抽放系統抽放采空區瓦斯。高負壓抽放系統選擇2BE253-45kw 8極型水環式真空泵兩臺,其中一臺工作,一臺備用。額定流量為28.0m3/min,排氣壓力為最高121300pa,配用電機為45Kw防爆電機,轉速590r/min,供水量為1.53-3.07 m3/h。低負壓抽放系統選擇2BE253-45kw 8極型水環式真空泵兩臺,其中一臺工作,一臺備用。額定流量為28.0m3/min,排氣壓力為最高121300pa,配用電機為45Kw防爆電機,轉速590r/min,供水量為1.53-3.07 m3/h。

  2、抽放管路

  (1)高負壓抽放系統

  高負壓抽放系統:

  設備已買到位,還未及時安裝

  (2)低負壓抽放系統

  低負壓抽放系統:

  設備已買到位,還未及時安裝。

  (3)附屬裝置

  為了掌握各抽放地點的瓦斯涌出量, 瓦斯濃度的變化情況, 便于調節管路系統內的負壓和流量, 在管路上應安裝閥門, 流量計和放水器等附件。除此之外, 在瓦斯泵房和地面管路上還須安設有防爆, 防回火裝置及放空管等。

  閥門

  瓦斯抽放管路和鉆場連接管上均應安裝閥門, 主要用來調節和控制各抽放點的抽放量, 抽放濃度和抽放負壓等。

  放水器

  在抽放管路系統最低點安裝人工或自動放水器, 及時放空抽放管路中的積水, 提高系統的抽放效率,在排氣端低凹處安裝正壓放水器。為減少瓦斯抽放成本, 建議采用人工放水器.

  計量裝置及抽放參數測定

  在井下與主管道匯合的各抽放支管處各安裝一個孔板流量計,計量各支管的瓦斯流量. 在抽放系統的主管道上安裝一個孔板流量計,計量整個抽放系統的瓦斯抽放量,應用便攜式孔板流量計測定單孔瓦斯流量。

  3、安全裝置

  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為了防止抽放系統正常工作狀態遭到破壞,管內瓦斯濃度降低,遇到火源瓦斯可能燃燒或爆炸時火焰沿管道傳播,在抽放泵吸氣側管路系統中,裝設防回火、防回氣、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裝置,并安排專人定期檢查。

  4、在采面運輸巷采用集中鉆場進行本煤層預抽,10801采面預抽前測定煤層瓦斯含量,Wx(吸附瓦斯) 6.45m3/t,Wy(游離瓦斯)6.9 m3/t,Wh(瓦斯含量)13.35 m3/t。設備未安裝完畢還未進行抽放。

  十三、其它安全設施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消防材料庫及滅火器材的設計及建設情況

  井上、下消防材料庫設置位置

  井上消防材料庫設在井口附近,有軌道直達井口。在該礦井的井底車場設置井下消防材料庫,備有足夠的消防材料,置于消防列車上,并經常檢查及更換,使之一直處于良好的待命狀態。

  1、井下消防材料庫設置

  (1)、設置:井底平巷段作一井下消防材料庫,采用半園拱形斷面,錨噴支護,凈斷面積7.24㎡。采用主風機負壓通風,由運輸大巷底分風進入。

  (2)庫房內應設置材料堆放平臺,平臺應高出軌面0.5m,寬度8.0m。平臺采用磚、石砌筑,臺面應用M10水泥砂漿抹面。

  (3)服務范圍:服務于一采區區的開采。

  (4)層位位置選擇:茅口灰巖中。

  (5)通風方式:處于新鮮風流中,采用全負壓通風。

  (6)井下消防材料庫的布置位置詳見圖5采區巷道布置及機械設備配備平、剖面圖。

  (7)裝備:井下消防材料庫備用品裝備見表

  表6-5 地面消防材料庫備用品量表

  序號 備用名稱 單位 數量 備注

  1 80WCF泥漿泵 臺 2

  2 Ф52mm消火水龍帶 m 600

  3 Ф52mm普通消火水槍 支 6

  ф52 mm噴霧消火水槍 支 4

  4 分流管 個 12

  5 集流管 個 4

  6 消火三通 個 12

  7 閥門 個 12

  8 Ф52mm快速接頭及帽蓋墊圈 套 20

  9 管鉗子 把 6

  10 救生繩 根 5

  11 撬棍 把 4

  12 平板鍬 把 4

  13 伸縮梯 副 2

  14 普通梯 副 2

  15 10L泡沫滅火器 個 40

  16 CO2滅火器 個 20

  17 8kg干粉滅火器 個 20

  18 1211滅火器(2L) 個 20

  19 滅火巖粉 kg 400

  20 1.0t標準礦車 輛 5

  21 水泥 t 3

  22 石灰 t 2

  23 Ф38膠管 m 200

  24 FBD№5.0/15局扇 臺 2

  25 接管工具 套 2

  26 探照燈 盞 4

  27 安全帶 條 4

  28 鋼繩梯 m 30

  29 擔架 副 6

  30 麻袋 條 100

  31 潛水泵 臺 2

  32 磚 m3 5

  33 料石 m3 5

  34 方木 m3 3

  35 木板 m3 5

  36 鐵釘(2”、3”、4”) kg 10

  表6-6 井下消防材料庫備用品量表

  序號 備用名稱 單位 數量 備注

  1 Ф52mm消火水龍帶 m 400

  2 Ф52mm普通消火水槍 支 6

  3 分流管 個 12

  4 集流管 個 4

  5 消火三通 個 12

  6 閥門 個 12

  7 Ф52mm快速接頭及帽蓋墊圈 套 20

  8 管鉗子 把 3

  9 救生繩 根 5

  10 撬棍 把 4

  11 平板鍬 把 4

  12 10L泡沫滅火器 個 40

  13 CO2滅火器 個 20

  14 8kg干粉滅火器 個 20

  15 1211滅火器(2L) 個 10

  16 滅火巖粉 kg 400

  17 水泥 t 2

  18 石灰 t 2

  19 Ф38mm膠管 m 200

  20 接管工具 套 2

  21 安全帶 條 4

  22 鋼繩梯 m 30

  23 擔架 副 4

  24 麻袋 條 100

  25 潛水泵 臺 2

  26 磚 m3 5

  27 砂石 m3 5

  28 方木 m3 3

  39 木板 m3 5

  30 鐵釘(2”、3”、4”) kg 10

  31 0.75m3標準礦車 輛 5

  2、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開采方案安全專篇》要求,在主平硐井口80m處設一消防材料庫,并由軌道直通井口,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儲存消防工器具和材料;在井下井底車場聯合布置消防材料硐室,內置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及黃沙等材料。同時在地面配電房、礦燈房、壓風機房、爆破材料庫、抽風機房、瓦斯抽放泵房、機修車間、辦公樓等要害地點按規定設置10L泡沫滅火器,C02滅火器,8kg干粉滅火器,砂箱等滅火器材。

  (二)斜井防跑車裝置設計及建設情況

  1、為加強副井提升安全,在完善提升絞車安全保護裝置的基礎上,必須在斜井中設置下列裝置。

  ①在傾斜井巷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防車防護裝置。

  ②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送入非運行車場或區段的阻車器。

  ③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設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

  ④在上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接的車輛深入斜巷的阻車器。

  ⑤在變坡點下方20m長度的地點,設置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往下跑的擋車欄。

  ⑥在各車場安設甩車時發出警號的信號裝置。

  2、為進一步加強斜井提升管理,確保礦井斜井提升安全,在充分完善提升絞車各種保護裝置的基礎上,建立完善的防跑車裝置、擋車裝置、阻車器及跑車防護裝置。

  ①在提升斜井內安設一道堅固的懸掛式的跑車防護裝置。

  ②在各車場均安設了一道牢固,靈活便于操作的防止帶繩車輛送入非運行車場或區段的阻車器;

  ③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設一道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

  ④在上部車場接近變坡點處,在軌道上安設一道牢固腳動阻車器;

  ⑤在變坡點下方20m左右處,安設一道橫向檔車欄。

  ⑥在各車場均安設了能發出警號的聲光信號裝置。

  提升副斜井內所有防跑車裝置均牢固、完好、安全、可靠、能夠有效防止跑車事故的發生,防跑車裝置均于常閉狀態,只有放車時方準由井上、下摘掛鉤工(信號工)打開。

  十四、批準的設計圖件和建成的實測圖件

  (一)批準的設計圖件

  1、《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圖件:①井上下對照圖;②開拓系統巷道布置平(剖)面圖;③采區巷道布置及設備配備平(剖)面圖;④避災線路圖;⑤通風系統及通風網絡圖;⑥井上下供電系統圖;⑦工業場地總平面布置圖。

  2、《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圖件:①礦區地形地質及井上、下對照圖;②開拓系統巷道布置平(剖)面圖;③采區巷道布置及設備配備平(剖)面圖;④通風系統及通風網絡圖;⑤井上下運輸系統圖⑥井上下供電系統圖;⑦井下綜合管網系統圖;⑧井上下通信系統圖;⑨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布置圖;⑩礦井安全監測傳感器布置圖;(11)井下避災踐線圖;(12)礦井壓風、防塵管路及通信系統圖;

  (二)礦井建成后實測圖件

  ①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②井上、下對照圖;③采掘工程平面圖;④通風系統圖;⑤運輸系統圖;⑥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⑦排水系統圖;⑧防塵、消防系統圖;⑨壓風自救系統圖;⑩瓦斯抽放系統圖;(11)通鞏系統圖;(12)供電系統圖;(13)避災路線圖。

  第三部份 聯合試運轉方案

  一、聯合試運轉系統、范圍和期限

  礦井為新建礦井,自開工建設以來,歷以數年,眾多建設者傾注大量心血,不辭勞苦、日夜兼程地從事礦井建設。目前,礦井生產系統、安全設施、輔助設施均按批準的設計建成竣工,具備實施聯合試運轉的條件。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加強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察〔2007〕44號)和遵義市煤炭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型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工作的通知》(遵市煤管〔2008〕16號)、遵義市煤炭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型煤礦建設項目聯合試運工作的補充通知》(遵市煤管〔2008〕251)等文件要求,結合礦井實際,擬定在礦井開拓系統、采掘系統、通風系統、提升運輸系統、排水系統、供電系統、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防塵防滅火系統、通風系統、壓風系統(生產)、防突系統(壓風自救系統)、瓦斯抽放系統開展聯合試運轉;對擬定開展聯合試運轉系統所覆蓋、涉及的開拓巷道、準備巷道及一采區C8煤層首采工作面(10801采面)、準備工作面的運輸巷、回風巷(10802運輸巷、回風巷)兩個掘進工作面為聯合試運轉的范圍聯合試運轉以《遵義市小型煤礦項目聯合試運轉備案表》備案簽署日為起始日期,以此日期為起點,向后順延六個月為礦井實施聯合試運轉的期限。即聯合試運轉期限擬定為六個月。

  1、開拓系統

  礦井開拓方式為斜井開拓,共布置三個井筒,即主平硐、副斜井、回風斜井,分別擔負礦井運輸、行人、進風及回風等任務。目前,礦井開拓系統按照設計要求完成主體工程、設施設備構筑安裝,系統完善可靠。

  2、采掘系統

  礦井開展聯合試運轉的采區為一采區,試采及首采工作面為C8煤層10801工作面,現采面生產系統均已形成,采面斜長為60m,走向長度為135m,煤層厚度2.2m,傾角平均180,可采煤層為2.5萬噸,滿足聯合試運轉及礦井投產后生產的要求。

  按照《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及《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礦井聯合試運轉及投產后配備兩個掘進工作面,現為10802運輸巷,10802回風巷兩個掘進工作面,現處于正常施工。

  3、通風系統

  礦井采用分列抽出式通風方式,礦井通風系統為兩進一回,即主平硐、副斜井進風,回風斜井專用回風。回風斜井口安設兩臺通風效率高,低噪聲的型號為FBCZO:13-40型對旋軸流通風機,一臺工作、一臺備用。風機風量為:24~47m3/s,風壓力220~1200pa,電機功率為55kw,目前,礦井總進風為830m3/min,總回風為850m3/min,符合礦井設計要求,能夠滿足礦井聯合試運轉期間及投產后正常生產期間的風量要求,井下風流新鮮穩定,系統安全可靠。

  礦井聯合試運轉及礦井投產初期試采(首采)工作面為10801采煤工作面,其通風線路為:新鮮風經主平硐(副斜井)→運輸平巷→運輸石門→10801工作面運輸巷→回采工作面;回采工作面污風經10801工作面回風巷→人行上山→回風平巷→回風石門→總回風上山→引風道→地面。

  4、提升運輸系統

  礦井采用主平硐擔負煤炭運輸任務,副斜井擔負材料、矸石等運輸任務,其中主平硐裝備2.5噸蓄電式機車。

  礦井利用副斜井為輔助提升巷,在地面設絞車房,選用JBT1.6×1.5單滾筒提升絞車,擔負礦井提升矸石,下放材料、設備等。滾筒直徑為1.6m,滾筒寬度為1.5m,容繩量700m,繩速為2.5 m/s,配套電機為90kw井筒內敷設600mm軌距,30kg/m鋼軌,混凝土軌枕,全長450m,使用φ21.5mm鋼絲繩,采用單鉤串車提升,每次提升5個煤車或2部矸石車。

  礦井聯合試運轉及礦井投產初期首采工作面為10801采煤工作面。

  煤:煤從工作面(刮板輸送機)→10801工作面運輸巷(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石門(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平巷(蓄電式機車運輸)→主平硐(蓄電式機車運輸)→地面儲煤場。

  料:材料從副斜井(絞車下放)→井底車場(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平巷(蓄電式機車運輸)→運輸石門(蓄電式機車運輸)→10801運輸平巷(人工搬運)→工作面。

  礦井提升、運輸系統安全可靠,能滿足礦井聯合試運轉及投產后正常生產要求。

  5、排水系統

  本礦地處高山地段,井下涌水量較小,礦井設計正常涌水量20m3/h,最大涌水量60m3/h,而實際礦井正常涌水量僅10m3/h左右,最大涌水量不會超過30m3/h。

  本礦目前為上山采開采,暫不需設置水倉,全礦井井下采用水溝自然排水。

  礦井聯合試運轉及投產后首采工作面為10801采面,其排水系統為:

  10801采面(淋水、滲水)→10801運輸巷(自流)→運輸石門(自

  流)→ 運輸平巷(自流)→主平硐(自流)→地面。

  6、供電系統

  礦井采用雙回路電源供電,入礦雙回路電源供電安全可靠。礦井地面供電壓等級為380v和220v,在礦井工業廣場負荷集中地段,礦井地面設1座10/0.4/0.23kV變電所:位于主平硐工業廣場內,在主平硐設置1個10kV配電室,在機修車間、壓風機車間、副斜井提升機、水處理車間瓦斯抽放泵房等設置一個低壓配電所。變電所內安設三臺變壓器(一臺S9-400/10/0.4/0.23變壓器, 一臺S9-250/10/0.4/0.23變壓器, 一臺S9-160/10/0.4/0.23變壓器)供地面設備及生活用電。井下供電電壓等級為380v和127v,另外安設2臺100kvA的KBSG-100/10/0.69變壓器作為局部通風機的專用變壓器,局部通風機采用雙電源并實行“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電纜)供電。礦井主要通風機、瓦斯泵等為雙回路供電。

  7、安全監測監控系統

  礦井采用KJ90NA型監測監控系統,并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要求配備KJ90NA一體化監控主機2臺(一臺工作、一臺備用);配備2臺KFD-2型大型分站和1臺KFD-2型中型分站;在井下采掘工作面、進風巷、回風巷、硐室;地面壓風機、主要通風機、瓦斯抽放泵等設置相應的瓦斯,風速、負壓、開停、開閉、煙霧、一氧化碳等傳感器。并與市、縣安監局監控平臺聯網運行。實現了對井上、下各生產環節的安全狀況、設備運行情況有效監控,有效地保障了礦井安全生產正常運行。

  8、防塵、防滅火系統

  礦井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的要求,在回風斜井東側山坡標高為+1165m左右處建有一個220m3的畜水池,供地面、井下生產及防塵、防滅火用水。由蓄水池鋪設一條Φ75無縫鋼管至回風平硐口,向井下靜壓供水,并鋪設場地生產用水給水管網,對場地各用水點靜壓供水。井下防塵管道采用Φ75焊管作為主管;Φ50mm焊管作為支管,分接到井下各防塵地點,主管每隔50m設一個三通,支管每隔50m設一個三通,均有閥門控制,并下接灑水管道實行防塵灑水。對主斜井、10801運輸、回風巷,10802運輸、回風巷等安設防塵水幕。

  礦井井下防滅火水管與防塵水管共享,井下一旦發生火災時采用防塵灑水支管分接滅火水管進行滅火。同時,在井下采掘工作面運輸巷,主要運輸石門,機電硐室及地面要害地點均按規定設置泡沫滅火器、CO2滅火器、干粉滅火器、砂箱等滅火器材。

  9、通訊系統

  礦井對外通訊采用程控電話機,進入習水縣共享電訊網,或采用移動電話對外聯絡。

  礦井內部通訊系統是行政電話和安全生產調度電話共享一臺型號為DDK-1型礦用調度總機,調度總機設在礦辦公樓內,另設置6門直通電話,地面礦長辦公室、調度值班室等重要場所及井下機電硐室、避難所、運輸石門、采煤工作面上、下順槽,掘進工作面等安設直通調度室的防爆電話,做到穩定、快捷、有效聯絡,隨時能夠掌握井下安全生產狀況。

  10、壓風系統

  礦井在聯合試運轉期間及投產后,巖石巷道較少,大部分是煤巷施工,風動工具使用的較少。現在采用2臺復牌螺桿式空氣壓縮機,微電腦控制,其型號為:QGLC—75A,排氣量13.0m3/min,額定排氣壓力為0.8mpa,功率為75kw,一臺工作,一臺備用。

  壓風自救系統:壓風自救系統的中心是空氣壓縮機,用于礦井自救系統的空氣壓縮機設在主平硐西側,采用2臺復牌螺桿式空氣壓縮機,其型號為:QGLC—75A,排氣量13.0m3/min,額定排氣壓力為0.8mpa,功率為75kw,一臺工作,一臺備用,并配備專職空壓機操作工,保持空壓機24小時不間斷運轉。

  11、防突系統

  礦井防突系統是指“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具體實施情況。礦井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要求,制定了切實可行“四位一體”綜合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措施,并在石門揭煤、煤巷掘進過程中予以實施,在聯合試運轉期間10801采面試采過程必須按其進行有效防突,確保回采安全。

  建立完善的壓風自救系統,采用2臺復牌螺桿式空氣壓縮機,其型號為:QGLC—75A,排氣量13.0m3/min,額定排氣壓力為0.8mpa,功率為75kw,一臺工作,一臺備用。敷設壓風管道,安裝壓風自救裝置,壓風自救系統是能移保障井下發生突出時遇險人員進行自救。同時,在10801運輸巷及回風巷、10802運輸巷及回風巷按規定設置避難所。并在掘進工作面進風側設置防突風門,共計設置3組防突風門。

  12、瓦斯抽放系統

  礦井嚴格按照《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要求,由貴州大學勘察設計院設計并安裝礦井瓦斯抽放系統,采用高負壓順層抽放,低負壓采空區抽放,共采用2臺高負壓瓦斯抽放泵,2臺低負壓瓦斯抽放泵,其型號:2BE1-253-0水環式真空泵,目前,瓦斯抽放系統抽放泵管道已安裝到位,抽放系統完善可靠,并利用高負壓抽放泵對10801采面、10802運輸巷及回風巷進行預先抽放,抽放效果符合抽放設計要求,能夠保證采掘工作面安全回采和施工。

  二、聯合試運轉的測試項目、測試方法、測試機構和人員

  1、礦井聯合試運轉,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礦井開采方案設計》《礦井開采方案設計安全專篇》要求,嚴格遵照《聯合試運轉方案》和煤礦管理規定規范管理,按章作業,安全運轉,在《聯合試運轉方案》規定范圍和期限開展,認真做好各系統的檢測檢驗和運行數據的收集、整理、總結、分析,針對試運轉發現的問題,按批準設計和有關煤礦技術規范校正調整設備設施及采取其它解決措施。待聯合試運轉結束后,要根據聯合試運轉情況,按照煤礦安監監察〔2007〕44號文規定的內容編制出符合實際的《聯合試運轉報告》。

  為認真做好聯合試運轉期間各系統檢測檢驗,礦成立相應測試機構,配備相應測試人員,擬定了測試項目,并明確測試方法。

  (一)采掘組:

  組長:涂利維 成員:陳良昌、陳良貴、王中友

  1、開拓巷道

  測試項目:開拓巷道凈斷面、工程質量(含軌道)等是否滿足礦井運輸、通風要求,能否確保礦井運輸、通風安全。

  測試方法:用皮尺、鋼卷尺等工具實地測量巷道的凈高、凈寬,副斜井兩側(包括管、線、電纜)與運輸設備最突出部分距離,兩列車最突出部分之間的距離等。

  2、采煤工作面

  測試項目:試采工作面采長、采高、傾角,日正規循環數、循環產量,日推進度,小班生產能力,采面工程質量,采面頂板壓力顯現觀測,采面運輸能力(小班)。單體液壓支柱初撐力,排距、柱距、乳化液濃度等。

  測試方法:用皮尺、鋼尺、單體液壓支柱測力計、頂板動態儀等儀器、工具每句選定一天,實行三班現場實測。

  3、掘進工作面

  測試項目:準備采面的運輸煤巷(10802運輸巷),回風煤巷(10802回風巷)的煤層產狀(厚度、傾角、走向)、日循環數、循環進尺、日進尺、斷面尺寸,支護質量、風筒出口風量等。

  測試方法:用皮尺、鋼尺、地質羅盤等儀器工具,每旬選定一天,實行三班現場實測。

  (二)“一通三防”組:

  組長:李云開 成員:王艾幫 陳良俊 段細彬

  1、通風

  測試項目:礦井總進風量和總回風量,各測風站的風量,采掘工作面風量,機電硐室風量,風門、調節風門等密閉墻通風設施質量,礦井漏風率,局部通風機有效風量、總吸風量,并負責收集具有資質單位對主要通風機安全性能檢測資料和礦井通風阻力測定資料。

  測試方法:用高、中、低速風表、皮尺、鋼尺等儀器工具,每旬選一天,實行三班現場實測。

  2、瓦斯

  測試項目:礦井總回風巷,采掘工作面,采掘工作面進風及回風,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密閉墻、柵欄瓦斯濃度,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檢”的瓦斯濃度。

  測試方法:攜帶光學瓦斯檢定器,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礦井瓦斯巡回檢查和請求報告制度》《瓦檢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要求,實行日常檢測。

  3、防塵系統

  測試項目:檢測防塵酒水管道主管、支管規格尺寸,防塵酒水設施安設位置、距離及出水壓力、流量、防塵水幕流量、壓力等。

  測試方法:用皮尺、鋼卷尺、壓力測定儀等進行現場測定。

  4、防滅火系統

  測試項目:檢測地面蓄水池工程質量及地面防火設施,主要是10L泡沫滅火器、CO2滅火器、8kg干粉滅火器等是否有效,是否正常使用等,檢測地面、井下消防材料庫設置位置、備料情況及建筑施工質量。

  測試方法:主要是現場察看,必要時,請消防隊專業人員來礦檢測消防設施及設備。

  (三)機電提升運輸組:

  組長:安成平 成員:范華明 范奇珊

  1、提升運輸系統

  測試項目:主斜井皮帶輸送機每班運輸時間、運輸量;副斜井每班人車運行時間,每班下放材料車數,提升矸石量,日提升時間等;材料上山每班提升材料車數,提升矸石量,班提升時間等;測試副斜井提升設備、材料上山提升設備的型號及其它技術參數,同時,收集整理具有資質單位對主提升絞車安全性能檢測資料。

  測試方法:用皮尺、鋼尺、游標卡尺、秒表等儀器儀表現場測試,測試可采取每旬選定一天,分三班現場實測。

  2、供電系統

  測試項目:地面變壓器的容量、輸出電壓,井下變電所變壓器容量、輸出電壓;局部通風機專用變電器的容量、輸出電壓;地面變壓器中性點接地,井下變壓器中性點不接地;井上、下供電系統防雷裝置;主要通風機、瓦斯抽放泵、主排水泵的雙電源供電;局部通風機雙電源及“三專兩閉鎖”,井下所有電氣設備防爆性能和“三大保護”、低壓檢漏器跳閘試驗;井下變電壓器電源電纜型號、規格、采區供電電纜及其它供電電纜型號規格;井下變電所容積、工程質量、防護設施等。

  測試方法:用皮尺、鋼卷尺、游標卡尺、萬用表、搖表及其它專用儀器工具每旬一次井上、下實地測試。

  3、壓風(生產)

  礦井在聯合試運轉期間及投產后,巖石巷道較少,大部分是煤巷施工,風動工具使用的較少。現在采用2臺復牌螺桿式空氣壓縮機,微電腦控制,其型號為:LG-16/8,排氣量16.0m3/min,額定排氣壓力為0.8mpa,功率為75kw,一臺工作,一臺備用。

  4、安全監測監控系統

  測試項目:各種傳感器型號,安設位置;井下分站容量、安設位置;傳輸電纜的型號;監控主機與井下分站聯接;主機數量、型號、與市、縣安監局聯網;井下各種傳感器完好性,準確度、靈敏度。收集整理各種傳感器校檢記錄。

  測試方法:用光學瓦斯檢定器等儀器現場測試。

  5、通訊系統

  測試項目:調度總機容量、話機的信號傳輸;電話靈敏度,通話質量等。

  測試方法:按礦井實際配備調度總機和安設電話機,現場采用通話測試。

  (四)瓦斯治理組:

  組長:江蘇,成員:楊玉龍 陳有元 王艾幫、段系彬 王倫幫

  1、防突系統

  測試項目: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排放鉆孔等防突措施實施情況,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中,防突風門安設位置、質量;避難所的設置位置,構筑面積及斷面,所內電話、水管、壓風自救裝置等;壓風自救系統中壓風機臺數,排氣量、壓力、功率,壓風自救管道規格尺寸,壓風自救裝置安設位置,呼吸嘴數量,防護罩、閥門,減壓裝置及呼吸嘴的風量等。

  測試方法:用鋼尺、壓力測定儀、萬用表、游標卡尺、WTC瓦斯參數儀等儀器工具現場測試和井下現場實地查實。

  2、瓦斯抽放系統

  測試項目:采掘工作面瓦斯抽放鉆孔的深度、直徑、角度等,鉆機的型號;封孔方法及效果,抽放管道規格、尺寸,管道內瓦斯負壓、濃度、流量、溫度等;瓦斯抽放泵型號及技術指標等。

  測試方法:采用皮尺、鋼尺、孔板、便攜式數字鉆孔瓦斯參數監測儀等由現場施工負責人進行測試;用煤氣表等儀器或利用監測監控系統來測定抽放管道瓦斯負壓、濃度、流量、溫度等。

  (五)地面組:組長:張志祥,成員:沈會明、何云康

  測試項目:地面運輸系統矸石場單車循環時間,充電房設備設施的型號、容量,地面防塵設施及機電車間、配電房、壓風機房等工程質量、設備型號,軌道質量,振動篩能力,安全設施等。

  測試方法:用秒表、鋼尺等分別實地測試。

  (六)資料組:組長:羅太俊,成員:李云開 、涂利維

  認真收集礦井聯合試運轉期間各個系統測試資料,認真整理、歸檔、總結,為編制聯合試運轉報告積累素材,同時也給礦井投產后解決薄弱環節提供真實可靠第一手資料。各測試組必須認真,細致按照相關規定現場進行實測,以確保測試數據準確可靠。從而保證礦井驗收順利通過,早日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證可證等合法證件而正式投產。

  三、聯合試運轉目標、預期效果

  礦井實施聯合試運轉,必須做到安全運轉,各項生產指標能夠達到礦井設計要求,開拓系統、采掘系統、通風系統、提升運輸系統、供電系統、排水系統、防塵防滅火系統、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壓風系統、通風系統、防突系統、瓦斯抽放系統能力達到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系統安全、可靠,能有效保障礦井安全生產,使礦井具有一定抗災能力。礦井安全設施、設備、裝置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安全專篇》要求,能夠保證各系統正常運行。同時,能夠真實反映礦井存在不足之處和薄弱環節,以利于在聯合試運轉后逐步完善,使礦井投產后,能夠穩定、安全、持續、均衡生產,在2012年實現礦井達產。

  礦井聯合試運轉目標是礦井生產安全系統基本符合驗收標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配置等均符合驗收要求,順利通過礦井投產驗收,力爭早日投產。

  礦井聯合試運轉預期效果是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系統,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各項管理制度,具有由符合規定、資質、數量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煅煉造就一支特別能戰斗,具有較高素質穩定的職工隊伍,能夠摸索一條結合礦井實際開采經驗。能夠建立一個良好生產、生活環境,營造一個催人奮進良好氛圍,為礦井建成高產高效礦井奠定堅實基礎。

  四、聯合試運轉期間產量和勞動組織

  (一)聯合試運轉期產量

  1、試采工作面產量

  采面斜長按60m,煤厚按2.2m,容重按1.4t3/m3測算,日循環進度1.0m,,每月按25天,回采率按95%計算,則月產量Q=60×2.2×1×25×0.95×1.4=4389噸。

  聯合試運轉期限擬定為5個月,則期間試采產量為21945t。

  2、兩個煤巷掘進工作面產量按采面產量10%計算,則礦井總產量為2194.5t

  礦井在聯合試運轉期間(5個月)產量安排為24139.5t,雖不能滿足礦井設計能力要求,但主要是摸索經驗,熟悉設備、鍛煉隊伍,為礦井投產后正常生產奠定基礎。

  (二)聯合試運轉期間勞動組織

  1、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配備礦長1人,副礦長3人,工程技術人員2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4人,安全員4人,瓦檢員4人,放炮員4人,防突隊員6人,絞車司機4人,把鉤工5人,監控員4人,電工4人,機修工3人,壓風工3人,充電工2人,防塵工2人,主扇司機2人、瓦斯抽放工3人,小計60人。

  2、地面勤雜人員及管理人員8人。

  3、采煤隊57人,其中班長4人,支柱管理員3人,液壓泵司機3人,刮板輸送機司機3人,打眼工6人,攉煤工15人,支柱工9人,回柱工6人,把鉤工6人,防塵工2人,小計57人。

  4、掘進隊2個,共計48人,其中打眼工12人,支護工12人,運輸工6人,攉煤裝煤工 12人,班長6人,小計48人。

  5、維修釘道工3人

  全礦井參入聯合試運轉人員為168人。

  第四部分 聯合試運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應急預案

  一、試運轉的管理機構、管理人員分工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礦井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為更好地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在礦井生產建設過程中,為實現安全生產而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激勵、控制和協調一系列綜合活動,并通過有效的管理,及時發現、分析、解決和消除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危險,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為此,我礦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礦井安全生產中實際需要,礦井依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足夠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權負責礦井建設,聯合試運轉及投產后正常生產時安全生產全面工作。

  礦井設立礦長一名,安全副礦長一名,生產副礦長一名,機電副礦長一名,技術負責人一名,采掘工程師一名,通風工程師一名,機電工程師一名。并設置五個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分別為:安全生產辦公室、安全監察室、安全生產調度室、勞動保障部門、辦公室。并配備相應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基層設置通風隊、機電隊、防突隊等基層單位,具體負責實施煤礦安全生產一切事務。

  詳見盛發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圖。

  (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及分工

  1、礦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及分工

  為進一步加強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礦井生產建設安全運行和聯合試運轉順利實施,經公司研究決定:

  聘任江蘇同志為盛發煤礦礦長,聘期三年。聘期內主持礦井安全生產全面工作,并分管職工培訓、勞動保障、安全監察、后勤及物資供應工作、勞動組合和勞動工資分配,主持聯合試運轉工作。

  聘任李云開同志為盛發煤礦技術負責人,聘期三年。聘期內負責礦井安全生產技術工作,并分管礦井通風、防突、瓦斯抽放工作。在礦井聯合試運轉期間負責聯合運轉安全生產技術工作,并負責礦井通風、防塵、瓦斯抽放等單項試運轉工作。

  聘任楊玉龍同志為盛發煤礦安全副礦長,聘期三年。聘期內負責礦井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并分管礦井瓦斯防治、防滅火、安全保衛和礦井搶險救災工作。在礦井聯合試運轉期間,負責礦井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和瓦斯防治工作。

  聘任涂利維同志為盛發煤礦生產副礦長,聘期三年。聘期內全面負責礦井生產工作,并分管礦井工程質量驗收、防塵、防治水工作。在聯合試運轉期間,負責聯合試運轉采掘、運輸方面工作。

  聘任安成平同志為盛發煤礦機電副礦長,聘期三年。聘期內全面負責礦井機電運輸排水工作,并分管礦井供電、安全監測控、通訊工作。在聯合試運轉期間,負責機電、運輸、排水、供電、安全監測監控、通訊等方面工作。

  聘任 同志為盛發煤礦采掘、通風工程師,聘期三年。聘期內協助技術負責人礦井安全技術工作,分管開拓、采掘、機電、運輸、技術、通風、瓦斯防治、防塵、防火、防治水等方面技術工作。礦井聯合試運轉期間,負責開拓、采掘、“一通三防”和防突系統及瓦斯抽放系統等方面安全正常運行,并整理編制聯合試運轉相關材料。

  2、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及分工

  聘任楊玉龍同志任安全生產辦公室主任,聘期三年,聘期內組織帶領本室人員負責礦井生產、機電、技術、通風、瓦斯防治、防塵、防火、防治水等方面管理和具體實施。在礦井聯合試運轉期間,負責礦井采掘、機電、通風、瓦斯防治、防塵、防火、防治水方面安全運轉。

  聘任楊玉龍同志任安全監察室主任,聘期三年。聘期內組織帶領本室人員負責礦井安全管理、監督檢查、礦井搶險抗災、職工培訓等方面管理和具體實施。聯合試轉運期間,負責全過程安全監督和職工培訓工作。

  聘任涂利維同志任生產調度室主任,聘期三年。聘期內組織帶領本室人員負責礦井安全生產調度、礦井提升、運輸、監測、監控、通訊等方面管理工作。聯合試運轉期間,負責礦井安全生產調度、提升運輸、監測監控、通訊等方面安全運轉。

  聘任張志祥同志任勞動保障部長,聘期三年,聘期內組織帶領本部人員負責礦井勞動保障、工資核算和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職工錄用及培訓等方面管理和具體實施。在聯合試運轉期間,做好采煤人員招收和培訓工作。

  聘任 同志為礦辦公室主任,聘期三年。在聘期內帶領本室人員負責礦井安全管理文件編制、后勤保障、煤場管理、物資供應、煤炭銷售、環境衛生、安全保衛、澡堂、食堂等方面管理工作。聯合試運轉期間,做好相關制度及文件下放、上報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及物資供應工作。

  3、基層單位負責人配備及分工

  聘任陳良俊同志為通風隊隊長,聘期三年,在聘期內,組織帶領全體瓦斯檢查員、測風員、通風工、防塵工等負責礦井通風、瓦斯檢測、防塵方面工作具體實施。在聯合試運轉期內,承擔礦井通風,瓦斯檢測、防塵、防滅火等方面工作。

  聘任范華明同志為機電隊隊長,聘期三年。在聘期內,組織帶領導全體機電工、絞車工、水泵工、壓風工、充電工、監測監控員等承擔礦井供電線路管理,機電設備安裝及日常管理、檢測和維護,礦井機電設備的操作,監測測控系統,通風系統線路鋪設及儀器設置等。聯合試運轉期間,負責礦井機電設備操作、管理、檢測、維護及機電、監測監控、提升運輸、排水、壓風自救、通訊、瓦斯抽放系統安全運行。

  聘任陳友交同志為礦防突隊隊長,聘期三年。在聘期內,組織帶領全體防突工、打鉆工、瓦斯抽放工等負責防突、瓦斯抽放、防治水工作。聯合試運轉期內,承擔瓦斯抽放鉆孔鉆進及“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具體實施。

  盛發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圖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

  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礦長是本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礦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3、在全礦生產經營活動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負責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議,研究和解決生產中出現的不安全問題,做到安全生產“五同時”。

  4、建立健全安全機構,配齊配好安全監察人員,保證安全工作正常進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5、組織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工種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督促實施。

  6、每月組織一次全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召開一次安全例會,采取有力措施,及時整改、處理事故隱患。

  7、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組織制定并實施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抓好新工人入礦安全教育、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種教育培訓,確保安全生產。

  9、礦井發生事故時,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搶救,處理過程中要沉著冷靜、科學分析、果斷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并責成有關人員成立事故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主持或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制定和落實防范措施,提出事故調查報告書,同時對發生的事故,按照國家規定及時如實統計上報。

  10、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大大會報告礦井安全生產情況,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有關安全工作的決議,接受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11、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程,放棄對安全的領導和管理,致使安全管理混亂而造成事故的,追究礦長責任。

  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對礦長負責,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指令、三大規程、技術規范、標準,并按照其規定檢查各生產環節,認真貫徹執行于各個生產環節中,貫徹“五同時”原則,堅持不安全不生產。

  3、協助礦長召開好安全辦公會議,提出每次安全辦公會研究的內容和提案,抓好各種安全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并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4、負責召開安全生產例會,認真分析各個時期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布置安全工作,組織交流安全經驗。

  5、負責組織、部署安全活動,開展事故分析 ,抓好職工安全思想、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和安全技術水平。

  6、協助礦長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按照整改方案和措施,對其實施嚴格的監督檢查。

  7、經常深入現場,切實掌握各個生產環節的安全狀況,針對薄弱環節,及時匯同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礦長研究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貫徹執行。

  8、按上級有關規定和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認真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9、負責參加、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成立事故調查工作,嚴格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并提交處理報告。

  10、及時、如實記錄、統計各類事故、未遂事故和三違行為。

  11、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三大規程”,違章指揮、冒險蠻干,放松管理致使安全上出現事故,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安全副礦長的責任。

  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的領導下,并對礦長負責, 對生產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負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令。

  3、按照“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的原則,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做到生產任務和安全措施同時布置下達。

  4、組織抓好井下工程質量和設備檢修質量,創造好安全生產條件。

  5、深入井下了解和掌握各個生產環節的安全狀態,針對薄弱環節,及時匯同技術負責人、安全副礦長等共同研究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貫徹執行。

  6、按上級有關規定和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礦井生產,并按此要求組織工程質量驗收。

  7、參加安全大檢查,對重大安全隱患按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實組織整改。

  8、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事故搶險救災工作,并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分析,針對事故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嚴防同類事故發生。

  9、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三大規程”,違章指揮,冒險蠻干,放松管理致使安全出現事故,按相關規定,追究生產副礦長責任。

  機電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的領導下,對機電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積極宣傳并模范遵守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三大規程”、作業措施、礦紀、礦規。

  3、根據礦井、采區設計和作業規程、措施要求,負責全礦通風、壓風、排水、提升、供電、運輸、通訊、照明、監測監控等系統的各種機械、電器設備及其管、線設計、安裝及維護、保養,審核供配電系統圖、管線及設備布置圖、通訊系統圖等,審核各機電安裝、操作運行、維檢修等工種操作規程

  4、組織并參與礦井機電設備及管線安裝、調試、檢修、維修工作,協調機電系統各種日常工作、督促各機組操作人員及機電工做好臺帳、記錄、報表填制工作。

  5、抓好井上、下機電設備安裝及檢修質量,創造好安全生產條件。

  6、組織參與機電系統質量驗收,并協助安全副礦長對機電事故的調查處理。

  7、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機電方面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實組織整改。

  8、負責組織機電人員參加事故搶險救災工作,并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分析,針對事故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嚴防同類事故發生。

  9、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三大規程”,違章指揮、冒險蠻干,放松管理致使出現機電事故,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機電副礦長責任。

  跟班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積極宣傳并模范遵守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指令、“三大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礦紀、礦規并負責組織現場嚴格貫徹執行和檢查、監督。

  二、主持召開班前會、交接班會,掌握各工點人員情況,安排布置當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明當班各作業場所存在和可能出現的問題、隱患及其注意事項,對重大、重要、特殊事項一定保證落實專人負責專管。對安排的所有事項及時如實作好記錄備查。

  三、上班走前、下班走后,堅持手上交接班,隨身攜帶瓦檢儀、鋼卷尺、斧頭、手鎬等工具、器械,全方面巡視檢查全礦井上下的安全狀況,發現安全隱患、事故征兆或安全事故時,立即組織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現場處治并及時向礦長匯報;情況危急的,立即組織人員沿安全路線撤離危險區域,及時與調度室聯系并向礦長匯報。對處理難度較大、暫時無法處理且可暫不處理的事故隱患,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定人、限期整改并及時檢查整改情況。

  四、參加礦內各類安全生產會議。參加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發展規劃的編制、補充、修訂、完善。

  五、參加災害事故預防措施的制訂、修正、補充、完善;審核《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學習、貫徹實施。

  六、有效監督全體員工嚴格按“三大規程”及各種安全技術措施作業,堅持無批準的規程、措施不開工,嚴厲制止教育、處罰“三違”人員。按“四不放過”原則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及時擬訂事故調查報告,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七、主持循環類工程的現場質量驗收,嚴格執行質量標準,不合格的一律責令返工重作。

  八、組織職工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災害、事故的預防、處理能力。

  九、參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隱患逐項落實到人頭,制訂專項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十、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辦公會議,積極主動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方案、部署、決策。

  十一、按人事管理權限對下屬人員、班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并提出獎勵和懲罰意見。

  十二、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三大規程”違章指揮,冒險蠻干,放松管理致使安全上出現事故,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生產技術工作,對全礦安全技術負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技術政策,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

  2、在職責范圍內履行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作業規程及各種圖紙的偏制、繪制、審批、報批職責,保證技術可行。

  3、從組織上、技術上落實重大隱患的整改措施,檢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情況。

  4、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試驗和推廣,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工作,制定技術措施,解決“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問題,每旬組織一次礦井全面測風。

  5、組織制定和審查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以及礦井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同時制定應急救授的技術措施。

  6、切實掌握各個生產環節的安全狀態,針對薄弱環節,及時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7、礦井發生事故時,立即趕到現場,參加事故的搶險救災指揮工作,制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采取一切行之有效措施,做到迅速、準確、安全地處理事故。

  8、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分析各種重大事故的技術原因和規律,對在安全檢查中發生的重大安全問題,提出技術方面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9、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三大規程”,違章指揮、冒險蠻干,放松管理,致使安全上出現事故,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技術負責人的責任。

  安全生產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生產礦長)、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生產、技術、通風、機電、勞動工資及職工教育等工作,在業務范圍內,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并對自己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負責。

  2、設計、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經費并專款專用,在審查設計、工藝及技術改造項目時,必須同時審查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3、組織編制各種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制定礦井各類規章制度及各工種操作規程,繪制礦生產、通風、機電等的各類圖紙。做好礦井生產的勞力配備和工資分配,盡最大努力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4、搞好全礦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全面提高職工素質。

  5、從組織上、技術上落實重大隱患的整改措施,檢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情況。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各類技術規程、規范、規定和標準。

  6、做好礦井“一通三防”工作和機電工作,從管理和技術上消除“一通三防”和機電事故的隱患,同時做好通風、機電與生產(采掘)配合協調。

  7、切實掌握各生產環節的安全狀態,針對薄弱環節,及時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貫徹執行。

  8、做好礦井“三量”平衡,搞好礦井采掘平衡,在布置安排井下工作時應堅持安全上可靠、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的原則。

  9、當礦井發生事故時,應立即趕到現場參加事故搶救救災工作,協助礦技術負責人制定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10、積極參與研究分析各種重大事故的技術原因和規律,并在今后的生產工作中加以防范和改進。

  11、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三大規程”,違章指揮,冒險蠻干,放松管理,致使安全上出現事故,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安全監察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安全監察工作,并對自己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策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標準,并按照規定檢查各生產環節,認真貫徹執行于各個生產環節中。

  3、參加安全辦公會議,提出每次安全辦公會研究的內容和提案,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4、協助安全副礦長召開安全生產例會,認真分析各個時期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布置安全工作,組織交流安全經驗。

  5、負責組織、部署安全活動,開展事故分析,抓好職工安全思想、安全技術知識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安全水平和安全綜合素質。

  6、協助礦長組織安安生產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按照整改方案和措施,實行全程跟蹤監督;檢查和驗收。

  7、經常深入現場,切實掌握各個生產環節的安全狀況,針對薄弱環節,提出自己的整改方案,并及時向礦長、技術負責人、安全副礦長匯報,同時抓好整改工作。

  8、帶領全室安全員做好日常安全監察工作,對“三違”現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三大規程”要求,認真做好生產環節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9、參加組織事故的搶救救災工作,帶領礦井輔助救護隊員深入現場進行搶險救災,必要時要積極協助專業救護隊做好礦井救災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小組進行事故調查,提出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10、做好安全方面各類記錄、臺賬和報表填制整理,并做好安全方面資料的整理存檔工作。

  11、不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三大規程”違章指揮,冒險蠻干,放松管理或監督不力致使安全出現事故,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生產調度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生產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生產指揮、協調運輸提升工作,并對自己業務范圍的安全工作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策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標準,并按照規定檢查各生產環節,認真貫徹執行于各個生產環節中。

  3、按照“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的原則,正確處理安全生產的關系,做到生產任務和安全措施同時布置下達。

  4、組織抓好井下工程質量,以質量促安全,做好礦井運輸提升的協調工作,確保采掘一線生產,同時,抓好運輸提升的安全運行。

  5、經常深入井下現場了解和掌握各個生產環節的安全狀態,針對薄弱環節,提出自己的整改意見或方案,并及時向礦長(生產礦長)、技術負責人等匯報。

  6、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煤礦“三大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礦井生產,并做好現場日常管理工作,嚴格按照要求組織工程質量驗收。

  7、參與安全大檢查,對重大安全隱患按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實組織整改。

  8、不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和“三大規程”違章指揮,冒險蠻干,放松管理或監督不力致使安全出現事故,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勞動保障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煤礦法人和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勞動保障全面工作,對自己管轄范圍安全工作負責。

  1、嚴格按照《勞動法》和《煤炭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做好全礦勞動保障工作。

  2、負責全礦勞動定員的核定、勞動用工管理、新工人招收錄用等工作。

  3、負責核發職工的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并建議或監督礦長、法人應按期發放職工工資,嚴禁惡意拖欠職工工資,檢查監督后勤部門向職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情況。

  4、組織安排全礦所有職工依法辦理工傷、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井下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

  5、做好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章守紀,依法賦予職工權利。同時,教育職工在依法享受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

  6、負責礦井職業病防治工作,做好疑似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病患者登記管理,依法進行善后處理。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嚴禁無故克扣職工工資獎金,監督企業職工工資發放的公正性、透明性、合法性。

  7、參入事故調查處理,堅持公正合理的原則,維護雙方權益。

  8、負責上級勞動保障衛生行政等與自身相關的部門、單位接待,并負責各種資料的上報工作。

  采掘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積極宣傳并模范遵守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指令、“三大規程”、作業措施、礦紀、礦規,并對業務范圍內的工作負安全責任。

  二、參加礦內各類安全生產會議。參加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工安頓教育培訓計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發展規劃的編制、補充、修訂、完善。

  三、負責采區設計文件、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采掘施工作業專項技術安全措施及打眼工、放炮工、攉煤工、支護工、回柱工、巷修等采掘各工種操作規程的起草編制,并報技術負責人、礦長和業主聯合審核批準后交予各相關部門執行。

  四、擬訂、修正、補充、完善礦井透水、頂板、爆破、墜落類災害事故預防與處理計劃;協助通風技術人員擬訂、修正、補充、完善礦井瓦斯、粉塵、自然發火、噴突類災害事故預防與處理計劃。

  五、協助地測技術人員收集礦井地質資料,參與礦山壓力測定,調查井田范圍內的小窯、老窯、采空積水和有毒有害氣體積存情況,制訂垮塌預防及探放水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六、協助通風技術人員負責礦井通風系統設計、風量調節、填繪并及時修正通風的系統圖,參加各通風設備、設施配備、定位設計和質量驗收。

  七、協助通風技術人員擬訂全礦年、季、月度“一通三防”工作計劃和瓦斯綜合治理技術方案。參加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專題會,分析研究解決“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八、貫徹落實“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十二字方針,每月定期檢查、分析通風系統的合理性、穩定性、可靠性,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處理方案、辦法、措施。

  九、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立即趕赴調度室,接受礦長統一調度安排,及時提供相關基礎數據,研究、制定災害事故救援方案,確定防止事故擴大的具體措施。

  十、協助通風技術人員編制防突工作規劃、設計和預防措施。

  十一、按“四不放過”原則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及時擬訂事故調查報告,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十二、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嚴格執行質量標準,不合格的一律責令返工重作。

  十三、參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隱患逐項落實到人頭,制訂專項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十四、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辦公會議,積極、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方案、部署、決策。

  機電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積極宣傳并模范遵守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指令、“三大規程”、作業措施、礦紀、礦規。并對業務范圍內的工作負安全責任。

  二、參加礦內各類安全生產會議。參加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發展規劃的編制、補充、修訂、完善。

  三、根據礦井、采區設計和作業規程、措施要求,負責全礦通風、壓風、排水、提升、供電、運輸、通訊、照明、監測監控等系統的機械、電器設備及其管、線的設計、選型驗算;繪制、修正、填報供電系統圖、管線及設備布置圖、運輸系統圖、通訊系統圖、監測監控系統圖;編制、制訂機電設備安裝、操作、維修等各工種操作規程。

  四、擬訂、修正、補充、完善礦井機、電、運輸類災害事故預防與處理計劃。

  五、協助通風技術人員負責礦井通風系統設計、風量調節及各通風設備配備、定位設計和質量驗收。

  六、協助通風技術人員擬訂全礦年、季、月度“一通三防”工作計劃和瓦斯綜合治理技術方案。參加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專題會,分析研究解決“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七、貫徹落實“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十二字方針,每月定期檢查、分析通風系統的合理性、穩定性、可靠性,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處理方案、辦法、措施。

  八、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立即趕赴調度室,接受礦長統一調度安排,及時提供相關基礎數據,研究、制定災害事故救援方案,確定防止事故擴大的具體措施。

  九、協助通風技術人員編制防突工作規劃、設計和預防措施。

  十、按“四不放過”原則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及時擬訂機電事故調查報告,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十一、參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隱患逐項落實到人頭,制訂專項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十二、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辦公會議,積極、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方案、部署、決策。

  地測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積極宣傳并模范遵守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指令、“三大規程”、作業措施、礦紀、礦規,并對業務范圍內的工作負安全責任。

  二、參加礦內各類安全生產會議。參加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發展規劃的編制、補充、修訂、完善。

  三、收集、整改礦井各類地質資料,及時判明構造裂隙、溶洞、陷落柱、斷層的位置、產狀、落差、斷距、破碎帶范圍及其瓦斯、積水賦存狀況,為制訂防突出、防透水、防垮塌措施和現場指揮提供準確依據。

  四、準確查明井田范圍內小窯、老窯采空區積水和有毒有害氣體的積存情況,嚴防誤穿發生不測。

  五、負責井巷開口點平、縱位置、方向的現場確定,延放巷道中腰線,嚴防巷道坡度過大、過小、方向偏離,確保各井巷按設計要求準確貫通。

  六、及時準確測量采掘進程、位置并負責井上下對照圖、采掘工程平剖面圖、儲量管理圖表、交換圖的測繪填報;貫通巷道相距20米時,書面通知現場按貫通的特殊措施組織施工,確保貫通期間施工安全。

  七、組織礦山壓力測定,為采掘支護及頂板管理設計及時提供可靠依據。

  八、參加災害事故預防措施的制訂、修正、補充、完善。

  九、按“四不放過”原則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及時擬訂事故調查報告,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十、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嚴格執行質量標準,不合格的一律責令返工重作。

  十上、參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隱患逐項落實到人頭,制訂專項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十二、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辦公會議,積極、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方案、部署、決策。

  通風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積極宣傳并模范遵守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指令、“三大規程”、作業措施、礦紀、礦規,并對業務范圍內的工作負安全責任。

  二、參加礦內各類安全生產會議。參加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發展規劃的編制、補充、修訂、完善。

  三、擬訂、修正、補充、完善編制積聚瓦斯排放、采空區及火區封,啟技術方案及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和礦井瓦斯、粉塵、自然發火、噴突類災害事故預防與處理計劃。

  四、負責礦井“一通三防”的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編制、并實行技術指導和業務考評。

  五、負責全礦通風系統設計及風量、風阻、風速的計算,測定和調節風量,填繪并及時修正通風系統圖、網路圖。負責全礦各通風設備、設施配備、定位設計并參與驗收。

  六、擬訂全礦年、季、月度“一通三防”工作計劃和瓦斯綜合治理技術方案。參加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專題會,分析研究解決“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七、貫徹落實“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十二字方針,每月定期檢查、分析通風系統的合理性、穩定性、可靠性,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處理方案、辦法、措施。

  八、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立即趕赴調度室,接受礦長統一調度安排,及時提供相關基礎數據,研究、制定災害事故救援方案,確定防止事故擴大的具體措施。

  九、對防突工作負技術責任,負責偏制防突工作規、計劃和措施。并指導防突有關業務。

  十、按“四不放過”原則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及時擬訂事故調查報告,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十一、參加工程質量驗收,嚴格執行質量標準,不合格的一律責令返工重作。

  十二、參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隱患逐項落實到人頭,制訂專項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十三、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辦公會議,積極、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方案、部署、決策。

  勞動保障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礦長和部長的領導下,負責勞動保障日常工作,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1、嚴格按照《勞動法》、《煤炭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做好全礦勞動保障工作,

  2、負責全礦勞動定員的核定,勞動用工管理,新工人招收錄用等工作日常事務,做好全礦職工登記、分類、造冊,依法與從業人員(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3、及時收集計量員、礦長、生產礦長等核定職工工資的原始資料,按時核定全礦職工的工資、獎金,并隨即交付財務人員,以便按時發放,避免拖欠職工工資。

  4、負責全礦所有職工依法辦理工傷、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并為井下一線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5、在工會、安全部門的配合下,做好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綜合素質。教育職工遵章守紀、愛崗敬業,積極維護職工隊伍的穩定,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人力資源。

  6、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和善后安排工作,力爭做到企業放心,職工滿意、社會認可。

  7、負責上級勞動保障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傷保險部門等溝通協調,及時呈報相關資料。

  安全員生產責任制

  1、在生產礦長和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由于自己失職,導致安全事故追究安全員責任,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

  2、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生產法規、政策、指令,監督檢查全礦各崗位、各工種執行規章制度和“三大規程”狀況。

  3、深入現場,跟班作業,及時解決現場問題,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嚴肅處理“三違”人員,做好臺帳記錄,及時反應各崗位各工種職工安全情況。

  4、負責本班安全生產方面的安排、布置和落實,并采取相應措施組織職工完成本班的各項任務,監督檢查各單位落實安全措施情況、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安全工程完成情況、勞動保護執行情況并及時上報。

  5、對分管內的安全設施、安全裝置、特殊工種工作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6、在現場檢查時要認真仔細并作到“一停、二處理、三匯報”,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匯報,特殊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7、對險工、險段或存在不安全隱患的迎頭,要重檢查,并跟班作業,現場指揮協助有關人員處理。

  8、發生事故時,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搶險,協助調查、分析、處理并落實預防措施。

  通風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在安全生產辦公室,安全監察室指導下,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工作,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掌握《煤礦安全規程》有關“一通三防”規定,熟悉“一通三防”知識,組織瓦檢員、通風工負責局部通風機風筒吊掛、運送、延接、回撤和維修工作。風筒吊掛符合要求,平直不漏風,保證掘進工作面風量充足,延接風筒時不準停開局部通風機。

  3、組織通風工負責風門、密閉墻、調節風門、防突風門等通風設施的構筑施工,并對其質量負責。

  4、盲巷必須及時密閉,對未密閉盲巷造成的后果負有直接責任。

  5、負責礦井、采區、工作面通風系統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礦長、技術負責人匯報,并按礦長、技術負責人布置方案或措施負責具體實施。

  6、負責對通風設施的檢查與處理,發現損壞、失效的要及時處理。

  7、監督、檢查、指導本隊瓦檢員、通風工、抽風工的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要關心愛護職工,但不能無原則遷就袒護。

  8、參入礦井“一通三防”技術方案、措施的制定、審核,并結合實際提出合理化建議。

  9、負責礦井防塵、防滅火工作具體實施,監督檢查防塵灑水系統狀態及效果。

  10、帶領全隊人員認真參加礦井各項培訓和會議,認真履行礦井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搞好礦井“一通三防”工作,為采掘一線創造良好的生產環境和提供應有的安全保障。

  機電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和機電副礦長的領導下,對全礦機電運輸系統安全工作負責,是全礦機電、運輸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

  2、負責編制機電、運輸系統的安全技術措施。

  3、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遵守礦井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機電、運輸系統安全運行。

  4、認真落實機電運輸系統安全隱患的整改,參入編制機電、運輸系統的安全措施計劃。

  5、定期組織機電、運輸設備檢修,做好日常維護保養,保證設備完好。

  6、深入現場,認真檢查機電、運輸設備運行情況。

  7、負責井下電氣設備防爆及機電、運輸設備保護及測試工作。

  8、負責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通訊系統,壓風自救系統,防塵灑水系統,排水系統,瓦斯抽放系統的設備、設施、儀器、管路及線纜、開關等安裝鋪設工作,并負責對其日常檢查、維修、保養,確保其處于完好的狀態。

  9、負責斜井提升安全保護裝置加工制作、安裝、維修等,確保其安全可靠,操作靈活。

  10、做好值班記錄,審查各種記錄和報表。

  防突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礦井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防制突出措施實施,防制突出措施效果的檢驗及安全防護措施實施。對管轄的防突整體工作負直接責任。

  2、安排、協調、組織好防突工、打鉆工、電工、鉗工等進行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的鉆孔施工和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

  3、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指導防突工、打鉆工進行防突一系列工作,并督促檢查防突工作的實施情況和檢測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

  4、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必須嚴格按照《防突措施》規定的預測方法和WTC瓦斯突出參數儀度用說明書要求操作程序,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

  5、對突出危險性預測結果負責,當確認有突出危險時,應按《防突措施》,要求組織防突工、打鉆工、電工、鉗工等人員實施防治措施。

  6、實施防治措施后,應帶領防突工等進行防突措施效果檢驗(檢驗方法與預測方法相同),確定有效時,即可通知生產礦長等采取防護措施進行采掘作業;若確定無效時,則必須帶領防突工等實施防治突出補充措施,待措施實施到位后,再次進行效果檢測,確認有效時,通知生產礦長等采取防護措施即可進行采掘作業。

  7、認真學習防突有關知識,不斷積累經驗,逐步提高業務能力和操作水平。

  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和常務付礦長的領導下,負責礦井后勤、地面管理和物資供應工作,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協助礦長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指示,及時傳達煤炭管理、安全監察部門及各級政府的文件精神。

  3、做好礦務會議,安全辦公會議和各項專題會議記錄,對安全、生產、機電、技術方面有關資料,及時組織打印,下放或上報。

  4、協助制定礦井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制定礦井后勤,物資供應及行政管理方面制度,規定和細則。

  5、負責小車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實車輛安全行駛的各項規定,加強對駕駛人員的管理,保證礦井應急用車。

  6、負責地面煤場,機修車間,澡堂、食堂等地面管理,做好考勤工作,隨時抽查地面工作人員勞動紀律狀況。、

  7、做好礦井物資供應和煤炭銷售工作,優先安排井下安全、生產材料設備、器材購置,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正常運行。

  8、做好礦井環境衛生工作,組織全礦衛生大檢查。做好礦井安全保衛工作,確保煤礦財產安全,努力營造一個和諧安全礦區。

  9、負責上級來人和客戶來人接待工作,接待時熱情誠懇,大方優雅。

  10、做好礦井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存檔工作。

  11、協助業主或礦長協調周邊礦農關系和礦內職工關系,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努力做到礦區安定團結。

  12、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總結,實事求是地肯定成績,暴露薄弱環節,以利于今后工作更好改正和完善。

  調度值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生產礦長和生產調度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調度安全生產工作,做好日常安全生產調度與指揮,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落實業務保安責任制,在發生安全事故和生產中斷事故時,負責督促有關人員迅速處理。

  3、負責接聽井上、電話,解答電話所詢問問題,并及時向有關領導轉接。

  4、負責協調生產輔助部門、后勤部門為采掘一線提供優質服務,及時解決影響生產的問題。

  5、協調井上、下礦車、電機車的調度,井下急需礦車時,督促地面翻車工及電機車司機等人迅速將礦車送入井下,以免影響生產。

  6、負責協調井下采、掘、運、機電等作業人員的材料、工具的供應,保證供應及時、有效。

  7、負責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監察部門及與煤礦業務關系部門和人員電話,并做好記錄,及時向礦長、技術負責人傳達電話精神和內容。

  8、堅守崗位,不準睡覺和溜崗,做好調度記錄,出現重大問題及時向礦長匯報。

  瓦斯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生產礦長和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負責當班礦井瓦斯檢測工作,對自己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瓦斯檢查員必須持證上崗。

  2、熟悉并嚴格執行通風、瓦斯管理方面的相關規定,熟悉并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員技術操作規程,了解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按規程要求進行檢測。

  3、做好局部通風工作,風筒吊掛平直,接頭連接緊密、牢固,破口及時修補,隨時保證風筒出風口距迎頭不超過5米,保證各迎頭有足夠的風量;制作并經常檢查各種通風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4、上班走前,下班走后,嚴守工作崗位,堅持現場手上交接班,按規程規定巡回檢查礦井瓦斯,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嚴禁空班、漏檢、假檢。及時如實作好檢查記錄和報表,保證“三對口”。對井下通風、瓦斯方面出現的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生產礦長、技術負責人匯報,并提出自己的意見和方案,情況緊急時,先撤人,再匯報。

  5、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和拒絕接受任何人違章指揮。

  6、配合安全員負責處理本班的安全生產方面一切事務,重點是監督掘進工作面的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狀況。

  7、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術。

  8、由于自己工作失職和違章作業,造成不該發生的事故,追究瓦斯檢查員責任。

  爆破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爆破員有安全員的直接領導下,負責采掘工作面爆破器材的領用、運輸及裝藥、放炮等工作。必須遵守本礦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爆破員技術操作規程》。對自己所在崗位安全負直接責任。

  2、爆破員必須經過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方可從事此項工作。

  3、火工品必須由放爆破專領取,并將炸藥、雷管分別裝入箱內并加鎖,嚴格執行火工品領退制度。

  4、放炮器鑰匙必須由爆破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放炮完后,必須立即將鑰匙撥出,并將母線扭結短路。當班未用完的爆炸物品,必須全部運出井退回炸藥庫

  5、放炮前,必須與安全員、班(組)長等一道設置放炮警戒,并在規程規定地點放炮,放炮后必須至少等十五分鐘、且待炮煙吹散后,方可與安全員、班(組)長、瓦檢員一道進入工作地點。

  6、爆破員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嚴禁違章裝藥、聯線、放炮。

  7、由于自己違反“三大”規程,不按規定放炮,而致不該發生的事故,追究爆破員的責任。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模范執行“三大”規程,對本班組工人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對本班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職工身體情緒等狀況,具體布置安全工作,合理分配生產任務,對新工人在礦安全培訓合格的前提下還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教育,指定專人負責其在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待其期滿進行現場安全技術考核,未經安全考試合格,不得讓其正式上崗。

  3、組織本班組工人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則、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執行情況,嚴禁違章指揮,發現“三違”現象立即制止和處理。

  4、巡回檢查作業場所不安全因素,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先安全后生產,對解決不了的隱患,要采取臨時防范措施,并及時上報。

  5、協助安全員開好安全生產班前會,分析預測當班作業中可能遇到的安全問題,并同時安排落實解決辦法。、

  6、當發生事故時,及時組織現場人員按《 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規定進行自救,采取一切有效方法安全脫離險區,發生事故要做詳細記錄,立即進行匯報,保護事故現場,并如實向調查人員提供事故有關情況,認真組織本組人員分析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嚴格遵守礦紀、礦規,服從上級及其安全、技術、質量、生產管理人員的調度指揮,自己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干,發現他人違章違紀時,及時制止并如實向礦方反映、匯報;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他人遭受安全威脅或傷害時,及時主動采取有效辦法施以救援。

  二、準時參加班前會、各種安全會、礦內組織的各種安全活動、學習班、培訓班,熟練掌握礦井安全常識、各類災害事故預兆及其預防、避退方式,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保安、自主保安能力,在工作中隨時注意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三、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進、出井時主動到井口調度室登記,自覺接受井口檢身,上班前不喝酒,做到睡眠充足,精力充沛;入井時穿戴勞保用品要整齊并背好礦燈和自救器、戴好安全帽;不帶煙草、點火物品及穿化纖衣服入井;不在井下敲打、拆御、熄滅礦燈,出井后立即將礦燈交還燈房。

  四、攜帶斧頭、手鎬等利器的銳利部位在未正常使用時用封套套嚴,利口不朝向他人,在井巷中暫時擱放時,選擇井巷底部兩側不被他人踩坐、跌倒的地點。

  五、在進、出井途中及工作場所,隨時觀察頂、幫及支柱、支架的完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在井下睡覺、躺臥休息;站、坐休息時,首先觀察周圍的安全狀況,不在支護破損、腐朽、頂幫背扛不嚴等和有片幫、冒頂、垮塌危險處及機械電器設備、電纜上和道路中休息。

  六、愛護井下設備、設施,不擅自拆卸柵欄及進入柵欄內的盲巷、廢巷中,不擅自啟、停、動用、觸摸井下的任何機械電器設備。通過風門后,立即關閉,同處的兩道風門不同時打開,不用礦車沖撞風門。

  七、在井巷中行走、工作時,隨時注意前后車輛的運行狀況,車輛到來前,提前主動選好寬敞的安全地點避讓。

  八、凡遇主扇、局扇停運、地面打雷時,立即從工作面撤到進風巷,按現場值班領導指揮行動。

  九、堅持無規程不開工、無措施不作業,嚴格執行《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并遵守勞動紀律等相關規定,確保工程質量,為自己和他人營造安全的作業環境。

  十、若觸犯上述規定,自愿接受礦方的經濟、行政處罰;若因自己的“三違”行為造成責任事故,自愿承擔經濟、行政直至法律責任。

  測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礦井風量測定工作,對業務范圍內工作負安全責任。

  2、熟悉礦井通風系統,熟知礦井測風知識和測風技能,嚴肅、認真、準確地測量礦井風量。

  3、掌握用風地點計劃風量和風量變化原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4、按規定地點和測風次數及時測風,做好記錄、臺賬,填好測風報表。

  5、保管、維護測風儀表,及時送有關部門校正,保證完好、靈敏、準確、可靠。

  6、定期或不定期測定井下通風設施(密閉墻)漏風情況,若漏風嚴重,應查找原因,進行處理。

  7、對礦總進風、總回風風量對比計算風井地面及防爆的風門的漏風量,從而推算礦井漏風率和有效風量。

  8、協助礦技術負責人進行礦井各用風地點的風量調配,確保滿足通風設計和作業規程要求。

  通風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礦井局部通風管理及通風設施施工和管理,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掌握《煤礦安全規程》有關“一通三防”規定,熟悉“一通三防”知識,負責局部通風機100m以上的風筒吊掛、運送、回撤、維修工作,局部通風機風筒吊掛符合要求,平直、不漏風,保證工作面風量充足。

  3、負責風門、密閉墻、調節風窗、風橋等通風設施的構筑施工,對其質量負責。

  4、盲巷必須及時密閉,對未及時密閉盲巷造成的后果負有直接責任。

  5、負責通風設施的檢查與處理,發現損壞、失效等情況,及時處理。

  6、負責礦井防滅火工作和防隔爆設施的安裝和使用。

  7、對通風設施的構筑、維修質量問題導致的事故隱患和事故負直接責任。

  8、服從領導,積極完成臨時交辦 “一通三防”其它工作任務。

  測塵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測塵員在安全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領導下,負責礦井上下粉塵的檢測工作,并對檢測結果負完全責任。

  二、測塵員必須校國家規定和《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對井上、下生產性粉塵實施檢測,并認真填好檢測臺賬、記錄,并制好報表是報礦長,技術負責人審核。

  三、測塵員必須熟悉國家對生產性粉塵的標準及危害程度,熟悉《煤礦安全規程》對生產性粉塵濃度標準要求,掌握粉塵檢測相關規定和技能。

  四、測塵員在檢測粉塵必須嚴格按《測塵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

  五、測塵員在檢測過程中,必須實事求是,不能弄虛作假。

  六、測塵員要愛護測塵儀器儀表,并能正常使用。

  七、測塵員要嚴格遵守礦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綜合防塵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安全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礦井綜合防塵工作,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本工種操作規程要求檢查各采掘工作面、轉載點、溜煤眼上、下口及地面翻車漏斗等的防塵情況,督促他們嚴格按《規程》規定和《綜合防塵管理制度》要求進行防塵灑水。

  3、負責各平硐,主要運輸巷、回風巷、提升下山、回風下山等無固定作業人員地點的灑水降塵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啟閥門進行噴水降塵。

  4、負責平硐,主要運輸巷、回風巷、提升下山、回風下山定期清掃浮塵和積塵。

  5、檢查維護防塵管路,對支管可自行維修,主管損壞可報告礦長,安排機電維修人員維修,但防塵工要積極配合。

  6、服從礦部安排,協助通風工等完成“一通三防”方面其它工作。

  防突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礦長、技術負責人、防突隊長的領導下,負責礦井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實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和參入、指導安全防護措施實施,對預測和檢驗結果負完全責任。

  2、積極參加防突知識安全培訓學習,熟悉和掌握瓦斯突出危險性預測和效果檢驗方法,熟悉瓦斯突出預兆,掌握瓦斯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防護措施。

  3、了解和熟悉WTC瓦斯參數儀的性能、特點和使用方法,并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妥善保管WTC瓦斯突出參數儀,嚴禁人為破壞,確保其靈敏、可靠。

  4、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綜合防突措施》要求的預測和效果檢驗方法和WTC瓦斯突出參數儀使用說明書要求的操作程序,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和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

  5、預測和檢驗時,必須實事求是記錄每次的預測和檢驗指標,作業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整理數據,并將記錄數據及時填入突出危險性預測報告單和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報告單,送礦長、技術負責人審閱。

  6、認真學習防突有關知識,積累經驗,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操作水平。

  打鉆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安全副礦長、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防突鉆孔和探放水鉆孔的施工,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積極參加防突知識和探放水知識的安全培訓,熟悉防突措施和探放水措施,了解瓦斯突出預兆和突水預兆,嚴格按照《打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鉆孔鉆進。

  3、了解和熟悉鉆機的性能,特點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能對簡單故障進行處理。

  4、在防突鉆孔和探放水鉆孔的鉆進過程中,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煤與瓦斯突出防治細則》、《防突措施》和《探放水設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關要求進行鉆進,嚴禁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

  5、打鉆過程中,要隨時觀察鉆機的運行情況,發現瓦斯突出預兆和突水預兆等不安全因素時,要立即停止打鉆,切斷電源,但不能拔出鉆桿,撤出人員,并匯報處理。

  6、鉆孔必須按設計規定施工到位,實事求是,如實匯報打鉆情況,并按有關規定填寫記錄。

  7、在業務上接受防突隊長、防突工、探放水工的業務指導,并搞好團結。

  8、由于本人在防突和探放水工作中不按相關規定施工或弄虛作假,造成不應該發生的惡果,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探放水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探放水工在礦長和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在打鉆工密切配合下,負責礦井探放水工作,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中關于探放水的要求和《探放水設計》的要求,實施探放水工作。

  3、組織并參與礦井探放水工作,協調打鉆工、瓦檢員、電工等工種關系,共同完成探放水任務。

  4、探放老空水前,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老空區積水區高于探放水點位置時,只準打鉆孔探放水,探放水時,必須撤出探放水點以下部位受水害威脅區域內所有人員。

  5、探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并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至老空區水放完為止。

  6、打鉆探放水時,若出現突水預兆和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大量涌出等異常情況時,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礦長或技術負責人,及時處理。

  7、經常下井到各個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點巡查,發現井下有不明水源的淋水、涌水,必須查明原因,并向礦長、技術負責人匯報。

  8、做好探放水工作現場記錄,記錄要真實可靠,上井整理好后交呈礦長、技術負責人審核。

  9、由于本人在探放水工作中不按設計、措施及其它規定施工或弄虛作假,造成突水或淹井,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井巷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遵紀守法,遵守礦紀礦規,服從領導安排,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和質量標準要求,負責全礦井巷支護和軌道維修工作。

  3、對工作過程中的自身安全和責任范圍內行人、車輛的正常通行和設施設備的完好負責。

  4、選好合格材料,自行裝運到使用地點,及時對井巷及其軌道進行維修。

  5、修復巷道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處理隱患擇好退路后由外向里逐架進行,拆損的材料拆卸后回收,用于現場背幫、接頂或運到地面,損壞的金屬材料必須全部運到地面機修房維修復用。

  6、隨時保證巷道整潔,巷道內的雜物必須清除干凈。

  7、隨時清除水溝內的污泥和積水,保持水溝暢通。

  8、按期清除各井巷內粉塵。

  9、拆除原有支護前,應先進行臨時支護,拆除原有支護后,必須及時除掉頂幫活矸,再架設永久支護。永久支護頂幫必須背扛嚴密,嚴禁空幫空頂,冒頂太高時,應先用不燃物充填0.8m緩沖層后,再木垛接頂或報告礦領導制定其它特殊措施治理。

  10、維修后的巷道,支護應與原有巷道一致,除局部地段需變更支護形式的,必須在維修安全技術措施注明,維修后,必須將所有管、線恢復原樣,保持巷道整潔。

  打眼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一、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和《打眼工操作規程》進行打眼,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二、嚴格執行班前會、交接班制度、安全檢查和敲幫問頂等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三、愛護設備、工具、管線,開工前先檢查設備、管線的完好狀況,嚴禁設備帶病運行,打眼完畢后必須將設備、工具、管線、材料運到指定的安全地點堆放整齊,嚴防爆破損傷。

  四、隨時注意周圍的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必須立即停止處理,堅持不安全不生產。

  五、堅持濕式打眼、打眼和放炮前灑水、佩戴防塵口罩等個體綜合防塵措施,有效預防塵肺病害。

  六、與其它工種、工序平行作業時,必須加強聯系,搞好協調,相互支持,緊密配合,保證安全,順利完成當班工作任務。

  七、工作中隨時注意自身及周圍他人的安全,嚴格按安全規程、操作規程要求作業,做到“三不傷害”。

  八、服從瓦檢員、安全員、班組長、跟班礦長的現場指揮,拒絕、制止“三違”,嚴防事故發生。

  九、工作面出現透水、突出預兆或瓦斯超限,嚴禁打眼。打眼時,孔中突然出現壓力水或水色發渾、發臭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但不得撥出鉆桿,設臨時支柱或橫撐頂住鉆機尾,迅速向調度室匯報。

  十、工作面因故停風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到安全地點,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支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當班安全員和班組長的領導下,負責掘進巷道的支護工作,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掘進支護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巷道永久支護和臨時支護。

  3、按照《作業規程》、《施工設計》中規定的巷道規格、斷面形狀、大小、支護材料、支護形式及支護要求進行永久支護架設。

  4、選用合格的支護材料進行巷道支護,發現不合格的材料必須立即拆除更換。

  5、熟悉和了解《煤礦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并按照該標準對巷道進行有效、可靠支護,支護時,頂、幫必須背實腰嚴,較大空頂、空幫必須材料、矸石等充填結實。

  6、掌握錨噴、砌碹、金屬支架、木棚等多種支護形式,并能熟練操作。

  7、所有支護必須下接實底,上頂硬頂,不能在將支護的落腳點和支撐點放在浮煤、浮矸和軟土上,必須要加木墊和木楔,在遇到地質構造帶或頂板破碎時,必須增大支護密度和強度,但必須報請當班跟班礦長同意后方可實施。

  8、做好巷道水溝的挖掘和砌筑工作,促使巷道溝水、滲水能及時排出,確保巷道無積水。

  9、在架設和砌筑永久支護前,必須架設超前支護和臨時帶帽點柱。

  10、放炮前必須對支護進行加固處理,防止爆破沖倒、沖歪支架,若有沖倒、沖歪必須及時扶正。

  裝載、攉煤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當班班組長的領導下,負責采掘工作面裝載及攉煤,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嚴格執行班前會、交接班、敲幫問頂等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隨時注意周圍安全狀況,發現隱患,必須立即停止處理,堅持不安全不生產。

  4、嚴禁在空頂、空幫、無風、微風和瓦斯超限環境中作業。

  5、礦車必須停穩,用木楔楔緊,嚴防跑車,向刮板輸送機攉煤時不要站機槽內攉煤。

  6、超過20公斤已開裂的煤,矸大塊必須先破碎成碎塊后方可裝入礦車和刮板輸送機機槽內。

  7、礦車內煤、矸及其它材料不得超過礦車各方邊緣,嚴禁前、后、左、右偏裝偏載。

  8、隨時注意周圍其它人員工作情況,嚴防受他人傷害及掏耙、鍬、鎬等工具挖、砸、碰傷他人。

  9、工作面及水溝的浮煤、浮矸、雜物必須清除干凈。

  10、協助釘道工、支護工、運料人員搞好工作。

  單體液壓支柱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為加強采煤工作面單體液壓支護管理,每班設有單體液壓支柱管理員,單體液壓支柱管理員在跟班礦長、安全員的領導下,負責單體液壓支柱的管理,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負責液壓支柱、鉸接頂梁、水平楔的清點,檢查支柱支設質量,更換失效的三用閥和掉爪頂蓋,處理支柱等一般性維修。

  3、督促當班班組長確保采面有10%左右的備用支柱,整齊豎放在工作面附近安全、無水地點。

  4、監督檢查采煤工作面支柱工、回柱工等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及《單體液壓支柱使用規范》進行頂板管理和支護。

  5、堅決制止采煤人員用錘、鎬等物直接敲打支柱和隨意拆卸支柱。

  6、不準存在無三用閥或柱頭孔未堵的支柱,一經發現必須安排人員更換,并將送到井外。

  7、監督檢查采煤工作面支柱回收和存放情況。

  8、井下搬運支柱應有專人負責,使用專用材料車,輕拿輕放,認真清點核對數量,以免支柱損壞和丟失。

  9、由于自己工作失職,造成大量支柱、頂梁丟失,依照相關規定追究單體液壓支柱管理員責任。

  支柱、掛梁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紀守法、遵守礦規礦紀,服從領導安排,負責采煤工作面支柱掛梁等支護工作,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二、嚴格執行班前會、交接班、安全檢查、敲幫問頂等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

  三、嚴格按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設計要求進行作業,保證工程質量。

  四、選用合格的支護材料,發現不合格的材料必須立即拆除、更換。

  五、支柱必須下接硬底,嚴禁設于浮煤、浮矸和軟土上,過破碎帶確實無法設在硬底上時,必須用硬質木板加設底板楔墊。

  六、工作面柱距、排距,特殊支護必須保證在設計允許誤差范圍內,頂幫必須背實腰嚴,充填密實,接頂穩固,保證采面上下出口超前支護的距離、質量達到規程和設計要求。

  七、采面必須掛好頂梁、絞接穩固、水平楔緊后方可架支單體液壓支柱。

  八、工具、機械必須妥善保管、存放,銳利部分在未使用時必須用封套套嚴,嚴防損傷自己和他人。

  九、嚴禁摘取采場范圍內的其它支護材料,嚴禁先回后支,發現支護范圍內的支護拆損、失效時,必須立即更換。

  十、放炮前必須對支護進行加固處理,防止爆破沖倒、沖歪支柱、支架。

  十一、制止、拒絕“三違”嚴防事故發生。

  回柱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紀守法,遵守礦規礦紀,服從領導安排,負責采煤工作面回柱,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二、嚴格執行班前會、安全檢查等各項安全生產規章管理制度。

  三、制止任何人進入回柱地點及下方從事任何工作。

  四、按作業規程要求及時回收支柱,回柱時,必須設置專人觀察壓力情況,發現危險立即撤人。

  五、采場支柱不齊、不全或發現有失效支柱時,必須先處理再回柱,工作面來壓,回柱區正在冒落、垮塌時,嚴禁回柱,必須撤除人員。

  六、回柱必須按照從下到上、從里到外、先支后回、先密集后回柱的順序進行。

  七、保證回柱工具、器械齊全 、完好,回柱前,必須按規程要求備齊備用支護材料。

  八、回收的支柱、頂梁必須及時運走,隨時保證退路暢通,失效支柱及時運到地面檢修。

  九、嚴禁任何人進入已回柱區域撿、運任何材料,嚴禁回收信號支柱。

  乳化液泵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乳化液泵司機在采煤班組長領導下,負責單體液壓支柱壓泵操作,確保采煤工作面的支護安全,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二、泵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合格證方可操作機器。

  三、泵站司機隨時了解泵站運行中聲音是否正常,有無漏液現象,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卸載閥是否靈活準確。

  四、泵站司機必須保證泵站正常運轉,泵站壓力不得低于18mpa。

  五、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泵站司機在交接班時,必須對工作面的液壓管路及各接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泵站壓力下降到18mpa時,必須及時查明原因,有損壞管路、接頭等要及時處理或更換。

  六、泵站司機必須按《煤礦規程》中相關要求和《乳化液泵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熟悉提供服務的采煤工作面回采作業規程。

  七、泵站司機必須嚴格遵守礦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八、泵站司機由于操作不當,造成采面支護不及時等一切惡果,應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熟悉煤礦常用機電設備、開關、各種保護裝置的構造、工作原理及操作注意事項,并嚴格按產品使用和維護說明書進行操作。

  3、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發現問題必須立即進檢修、處理、更換。

  4、安裝、檢修的電氣設備、電纜等必須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嚴格執行“三專兩閉鎖”,確保使用安全,嚴防設備、電纜、開關漏電、失爆。

  5、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并進行試電、驗電,檢修時,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警示牌。

  6、熟知礦井供電系統和供電設備,發現故障時及時準確分析判斷,及時排除故障。

  7、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和檢修、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8、認真作好電氣設備運行、檢查、調度記錄。

  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遵紀守法,遵守礦紀礦規,服從領導安排。

  二、負責安裝、調試,檢修和搬遷、拆遷全礦的機械設備,定期檢查、檢驗、拆換鋼絲繩。

  三、協助管道工安裝、拆遷、維修全礦井上下各種管道,同時制做加工字鋼支架、道岔等和小型簡單工器具,做好礦車的日常檢查維修,確保礦車靈活運轉。

  四、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和設計要求進行施工作業,確保質量。

  五、機械設備必須按設計安裝,保證位置、方向、誤差在允許范圍內。

  六、隨時保證各機械設備配件齊全,操作靈敏可靠。

  七、定期檢查、維修機械設備,維修用過的棉沙、布頭、紙張、廢油等必須全部運到地面,嚴禁存放和扔在井下。

  八、對自身安全和機械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行負完全責任。運輸、安裝、拆卸、調試維修設備時,必須按相關各規定執行,嚴防設備傾斜、移位及運行時控制系統失靈造成事故。

  機電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負責全礦各種機械電器的檢修、維修、更換、運輸、安裝、拆除等工作,確保設備完好。領取、保管機電設備材料、工具零件及油脂等項工作,建立設備臺賬,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二、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不準帶電作業。

  三、及時處理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機電設備運轉事故,嚴禁帶病運轉,保證機電設備不影響生產。

  四、按時完成配件、工器具和支架等加工制做任務,嚴格執行鉆工、電器焊工、鉗工的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樣品和圖紙進行加制做,確保質量,加強礦車的日常檢查維修,確保其完好率達95%以上,做好電機車日常維護工作,確保正常安全運行。

  五、對所使用的工具做好維護保養,不損壞,不丟失,材料要妥善保管。

  六、努力鉆研技術,搞好修舊利廢工作,節約材料配件。

  七、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錄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認真完成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

  八、搞好維修車間的消毒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和觸電、機械碾壓、火災等預防工作,配件必須堆放整齊、排列有序。

  九、認真做好設備運行、檢修記錄。

  電(氣)焊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電(氣)焊工在機電班長的領導下,負責電(氣)焊工作,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二、電(氣)爆工工作原則在地面進行,若井下特殊情況,只能在進風流中進行,但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瓦檢員現場跟班作業,否則,井下一律禁止電(氣)焊工作。

  三、電(氣)焊工作地點應保持整潔干燥,焊接地點禁止灑水,周圍禁止有易燃物品。

  四、電(氣)焊工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

  五、電(氣)焊工工作結束時,必須將余火撲滅,將一切可燃物品移走。

  六、電(氣)焊工必須按規定著裝,并配戴防護用品,確保自身安全和身體不受傷害。

  七、電(氣)焊工必須嚴格遵守采礦制定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允許給別人加工私活。

  八、電(氣)焊工在工作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玩忽職守造成惡果,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防爆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防爆檢查員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負責井下電器設備防爆性能檢查,對檢查結果負安全責任,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二、防爆檢查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三、防爆檢查員必須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掌握電氣設備防爆的有關規定和防爆性能檢查、判定標準、技能。

  四、防爆檢查員嚴格按照《防爆檢查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要求進行檢查、判定,并將檢查結果呈報礦長、機電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審核。

  五、防爆檢查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和配齊勞動保護用品、防護用品、檢測工具、儀表。

  六、防爆檢查員必須遵守礦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鋼絲繩檢查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鋼絲繩檢查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負責井下直徑2.0m、1.6m、0.8m絞車斜坡使用的提升鋼絲繩的檢查,對檢查結果負安全責任,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二、鋼絲繩檢工熟知《煤礦安全規程》對提升鋼絲繩的有關要求、標準、規定,并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

  三、鋼絲繩檢查工應保持相對穩定,明確分工,實行專人檢查制度。

  四、了解并掌握所檢查鋼絲繩及提升系統的技術參數和質量標準。

  五、檢查鋼絲繩應堅持“安全第一,經濟合理”原則,對提升安全帶來隱患的必須通知機電副礦長采取措施處理。

  六、檢查工在日常檢查時必須嚴格按照《鋼絲繩檢查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

  七、鋼絲繩檢查工必須按規定著裝和配齊勞動保護用品,帶齊檢測工具。

  八、鋼絲繩檢查工必須遵守礦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充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服從生產礦長的領導,遵守規章制度,服從分工,堅守崗位,搞好優質服務,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充電工技術操作規程》,做好礦燈的維修、保養,發放礦燈最低限度應能正常使用11小時。

  3、認真按燈牌號發燈,并做好發燈記錄,加強對礦燈的維修,時刻注意儀表指示,保證礦燈的充電時間。

  4、認真檢查當班礦燈的完好情況,如發現礦燈發紅,打點和其它毛病應及時維修,做到不漏水、不打點,電量足,并做好維修記錄,同時協助電機車司機做好電機車電瓶配、加硫酸工作及電瓶充電工作。

  5、認真如實作好入井人員的統計工作,對新工人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不準發放礦燈,對每班礦燈發放要認真做好記錄,下井人數要與井口檢身工進行核對,交接班后,超過1小時上一班人員未交礦燈要及時查明原因,并及時向生產礦長匯報。

  6、做到礦燈各部件整齊、完整,確保性能好,嚴禁發放不合格(含失爆)的礦燈,保證安全生產。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保持燈房、礦燈清潔,并做到上班時間不干私活。

  8、認真鉆研技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9、由于工作失職造成礦燈毀壞和安全的事故,追究充電工責任。

  配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配電工(井上、下變電所值班人員),應具備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熟知變電所運行規程,規定及其它有關規定標準,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二、配電工應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工作。

  三、配電工必須掌握系統電源情況和配出開關負荷性能、容量和運行方式。

  四、運行操盤必須執行兩票制和工作許可制,地面配電工必須將電源停送電時間及時告知礦長和跟班礦長,以利安排生產和撤人。

  五、井下配電工必須按入井人員要求佩帶安全帽、礦燈等,穿工作服和防電靴,井上、下配電工上班前不準喝酒,班中不準睡覺、脫崗。嚴格按照交接班制度進行交接班,并做好記錄。交接班的內容應包括:①前一個班發生停送電的開關。②尚未結束的仍有人從事電氣作業的開關及聯系人。③因故停止運行不準送電的開關。④調度指令和領導指示。

  六、配電工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巡視,觀察負荷變化、儀表指示,定時抄表,并填好記錄,在巡視期間發生故障時,可采取措施做應急處理,再叫電工來處理。

  七、配電工必須遵守礦規礦紀,服從當班跟班礦長,機電副礦長等的管理,嚴格按《配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八、由于不按規定和規程進行操作,造成意外惡果,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摘掛鉤(信號)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摘掛鉤(信號)工對自己所在崗位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在本班安全員的領導下負責提升下山上、下的摘掛鉤和信號傳遞工作,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摘掛鉤(信號)工要隨時聽清上、下聯絡信號,聽清、聽準方可打信號給絞車工,嚴把下山“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關,發現有人違章立即報告當班安全員和礦部。

  3、放車時,必須事先檢查礦車鉤頭、插銷是不插到位,保險繩應掛好掛牢,確保無問題方可放車,礦車提到上部車場后,一定要到安全地點,規定位置,及時攔好保險檔,才能摘鉤。

  4、每天操作之前,必須認真檢查鋼絲繩,是否有毛頭,保險擋是否牢固完好,發現問題不得行車,應及時處理,處理好方可行車。

  5、由于自己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追究摘掛鉤(信號)工的責任。

  絞車工(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絞車工(Φ0.8m及以上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對自己崗位安全工作負責,絞車工按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工作前檢查好信號、機械和電氣設備等部分及安全護裝置是否靈活可靠,各部零件是否牢固,鋼絲繩是否有無斷絲變形,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并做好檢查和交接班記錄。

  3、運轉時注意運轉聲響,隨時觀察儀表指示情況,以及軸承和電機溫度的變化,潤滑系統的供油情況,保證安全正常運轉。

  4、信號不清不開車,堅決做到不開糊涂車,中途停車不得松剎,下行車時,必須帶電運行,不準放飛車,車在運行中不準離開操作臺,在下山有人時,嚴禁放車,做到“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

  5、提升下山檢查維修時,要按規定的信號開車,使用新的信號必須由檢修人員自己規定自己的復位。

  6、要精通業務,鉆研技術,細心維護保養設備,做到“三好(用好、管好、修理好)、四會(會使用、會保護、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充分發揮設備效能,提高設備完好率。

  7、由于自己工作失職,造成惡果,追究絞車工(司機)責任。

  主扇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1、主扇司機必須對自己崗位安全工作負責,在機電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風井抽風機(主要通風機)的操作,并確保其正常運行。

  2、主扇司機必須嚴守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嚴禁空崗無人。

  3、主扇司機必須對在用風機和備用風機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機電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匯報,并作好運行及檢查記錄。

  4、主扇司機必須嚴格遵守礦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按照《抽風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5、按規定要求及時如實作好風機運行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礦領導匯報。

  6、負責機房和設備的衛生、保護機房和設備安全,嚴厲制止煙火、易燃易爆物品、非防爆設備及器械和閑雜人員進入機房周圍20m范圍內。

  7、主扇原則必須保持24小時正常運轉,不得無故停風,當礦井停電時,風機停止后,必須打開防爆門,使井下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同時要報告機電副礦長和技術負責人,以利于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8、在用風機出現故障時,必須在規程規定的時間完成風機的調換工作。

  9、主扇司機由于玩忽職守,離開工作崗位,造成主要通風機損壞或全礦井無故停風等惡果等,按照相關規定追究主扇司機的責任。

  電機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1、電機車司對自己所在的崗位安全工作負責,在當班安全員的直接領導下,負責電機車的安全行駛和完成本班煤矸的運輸,電機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電機車司機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電機車司機操作規程》等要求進行駕車。

  3、電機車司機必須愛護機車,經常檢查和清理電機車,保持機車清潔和完好,發現故障、隱患及時處理和匯報。

  4、電機車司機要堅守崗位,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續,要在崗位上交接班。

  5、必須按礦規定的車數拉車,不得多拉多載,不準他人蹬乘電機車和礦車。

  6、在行車過程中,不冒險蠻干,搶道行車,不開飛車(英雄車),不開病車。

  7、電機車司機由于自己違章作業,造成電機車損壞和人員傷害,必須按照相關規定追究電機車司機的責任。

  刮板輸送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刮板輸送機司機在采掘班(組)的領導下,負責刮板運送機的操作,及時將采掘工作面煤矸運出,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二、輸送機司機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熟悉設備構造及性能,礦方每天2小時檢修制度,保證輸送機安全正常運轉。

  三、輸送機司機負責輸送機的操作,維護和保養工作,并備好各種小型配件,以便及時維修,遇到自己不能處理的故障時,要報告機電維修工和跟班礦長解決。

  四、輸送機在運轉中,細聽信號,信號不清不準操作。

  五、經常注意電機,減速箱的運轉聲音,發現異常響聲立即停機檢查,處理好后方準重新開動,經常觀察鏈條、連接環、分鏈器、護板等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輸送機司機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和《輸送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七、輸送機司機必須嚴格遵守礦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八、輸送機司機由于操作不當,造成輸送機損壞等一切惡果,應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瓦斯抽放泵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1、遵紀守法,遵守礦紀礦規,服從領導安排,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手上交接班等規章管理制度。

  3、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規定進行操作。

  4、隨時注意設備的運轉和儀表顯示情況,并認真如實作好各種記錄,及時報送領導審閱后分類歸檔保存。

  5、按時維修保養設備,確保抽放設備運轉正常。

  6、保持抽排泵房內外和抽排設備清潔衛生。

  7、保護泵房及設備安全,嚴厲制止煙火、易燃、易爆物、非防爆設備及器械及閑雜人員進入泵房周圍20m范圍內。

  8、工作中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礦長處理。

  空壓機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當班安全員(組)長領導下,負責空壓機的操作,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空壓機操作工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操作。

  3、移動空壓機若放置于井下,應設在空氣流暢的地方,且支護安全可靠,空壓機要墊穩支牢,防止運行時空壓機因震動而位移。

  4、空壓機啟動應做好仔細檢查,主要檢查壓力表、油壓表、電壓表、電流表是否正常,固定螺絲有無松動現象,皮帶的松緊程度,有無斷理解和跳槽等。若檢查后,發現問題,立即報告當班跟班礦長,安排機電維修人員下井處理。

  5、空壓機必須在空載下啟動,嚴禁帶負荷啟動。

  6、空壓機正常運行后,要定期進行全面檢查,每小時不少1次的巡回檢查,重點注意電壓表、電流表、油壓表、壓力表是否正常和注意電動機及機械部分的響聲、震動情況,發現不正常現象,立即停機檢查,同時還應檢查主管路、支管路、閘閥漏風和完好情況。

  7、空壓機開停必須按該機提供動力的采掘工作面的需要而決定,不能影響采掘作業,也不能盲目空轉,造成無辜浪費,壓風自救系統的供風空壓機必須24小時不停運轉,保證壓風自救系統正常發揮自救功能。

  8、操作工要堅守崗位,不能串崗,要認真鉆研技術,提高操作水平。

  釘道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跟班礦長和安全員的領導下,負責礦井永久性軌道鋪設和維修,對本崗位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二、釘道工應熟悉掌握軌道量具及鋪道工具的使用方法,嚴格按施工設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鋪設軌道、道岔等。

  三、在井下平巷鋪設軌道時要密切注意來礦電車、礦車及行人斜巷鋪設時,必須先與絞車工、信號工聯系好,利用提升間隙時進行,鋪設時不準提升。地面鋪設時注意礦車、其它車輛及行人,要確保自身安全和不傷害他人。

  四、鋪設和維修軌道前,首先將所有工具帶齊,并確保完好,結束后,應將煤矸、雜、物材料清理干凈,工具帶上井,以免影響礦車通行。

  五、鋪設及維修軌道、道岔時要嚴把質量關,確保軌道鋪設符合《煤礦窄軌軌道鋪設維修標準》,以便礦車、電車順利通行,同時必須嚴格按照《釘道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鋪設。

  六、釘道工由于自己不負責造成礦車、電車脫軌等事故時,必須按礦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運輸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運輸工對自己所在崗位安全負責,在當班安全員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平巷運輸工作。

  2、運輸工必須嚴格遵守礦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運輸工操作規程》等進行作業。

  3、平巷推車時一人一次只準推一部礦車,礦車間距不得低于30m。

  4、在下坡時,嚴禁放飛車和蹬車,必須用手拉住礦車控制車速;礦車停時,應用木楔將礦車剎緊剎牢,防止礦車自動下滑。

  5、嚴禁在坡度大7%的巷道中人力推車。

  6、井下發生事故時,積極主動按《災害預防和處理》規定進行救援。

  7、由于自己工作失職和違章作業,造成設備損壞和人身傷害,按照相關規定追究運輸工責任。

  翻車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翻車工在煤場管理人員的領導下,負責地面煤、矸石的翻倒工作,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翻車工在推重車時,速度不宜過快,人要站礦車外側(靠平硐口)推車,推車時要時刻注意軌道上的行人及其它機動車輛,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3、翻車工要隨時檢查井口廣場的軌道及重車道在漏斗部位的安全墊板等是否完好,若一般性損壞,自己動手將其修好,若嚴重損壞,必須通知礦長安排釘道工處理。

  4、翻車時,要站礦車兩頭,不準站在礦車兩側,防止車廂翻轉時將人碰傷。

  5、翻車時,要先察看煤場煤、矸石漏斗及振動篩附近是否有人,待確認無人后方可翻車倒煤矸。

  6、翻車后要將車廂內殘余的煤、矸清除干凈,以確保礦車有效裝載量。

  7、翻車工要分清煤、矸車,嚴禁煤、矸混倒。

  8、翻車工負責檢查所有礦車車廂、車架、底座、碰頭、三環鏈、插銷、車廂固定銷等完好情況,并檢查車輪轉動靈活情況,若存在毛病,必須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不準將病車送給井下使用。

  9、翻車工由于自己操作失誤,造成礦車掉入煤場,碰壞護欄等惡果時,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相應責任。

  檢身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井口檢身工在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從事井口檢身工作。

  2、檢身工必須堅守崗位,并在每班入井前30分鐘到達井口,做好準備工作。

  3、檢身工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制定的《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進行檢身。

  4、檢身工嚴禁下列人員入井,并按照《安全獎懲制度》進行相應處罰。

  ①喝酒者;②聾啞人員和嚴重殘疾人員;③精神恍惚者或睡眠不足者;④未成年人和婦女;⑤新工人未經培訓工培訓不合格者;⑥攜帶煙火、易燃物品有和毒有害物品者;⑦未佩戴安全帽,未攜帶礦燈者,穿化纖衣服者;⑧非本礦井下人員未經礦長批準者。

  5、檢身工必須對入井人員數量進行清點,登記簽字,同時與充電工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報告礦部并進行追究,對每班出井人員要進行核對,若與入井人員不符的,要及時向生產礦長或安全副礦長匯報,并認真核實查找。

  6、檢身工由于自己工作失職,致使不該入井的人員入井,而發生意外,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檢身工的責任。

  瓦斯監控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遵紀守法,遵守礦規礦紀,服從領導安排。

  2、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手上交接班制度,隨時接答安監局、煤管局等部門電話,不得關機或不接電話。

  3、隨時保持監控室的監控主機及其配套設備設施清潔衛生。

  4、嚴密監視系統運行及瓦斯情況,發現瓦斯超限、主扇和局扇停運、風門未關及系統出現故障等異常情況時,及時報告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并如實作好記錄。

  5、出現緊急情況時及時用電話向井下傳達礦長的指示、指令,并如實作好記錄。

  6、愛護設備,嚴禁用電腦玩游戲。

  7、及時按礦長或技術負責人指示變更監控系統圖。

  8、及時打印瓦斯監控報表,送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審簽后歸檔保存。

  炸藥庫保管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全副礦長領導,堅守崗位。對自己崗位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2、嚴格執行“為工品管理的規定、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嚴格加強火工品管理,火工品倉庫堅持24小時值班,確保火工品萬無一失。

  3、作好庫房的防火、防潮、防盜工作,閑散人員一律不允許入內,庫房的消防設備必須齊全完好。

  4、各煤巷工作面只準發放3#煤礦安全炸藥和1-5段毫秒電雷管和瞬發電雷管。

  5、作好爆炸物品入庫檢查、清點,分門別類存放。發現裝箱單與實物不符時,必須立即向礦領導匯報,及時調換。

  6、如實認真作好爆炸物品入庫、領退、庫存和過期失效品申報銷毀記錄,作到賬、物相符。

  7、在當班期間玩忽職守,造成一定后果的,追究保管員責任。

  二、采掘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采掘安全技術措施

  1、礦井開采C8、C12三層煤,為保證礦井正常、經濟、安全地生產,礦井的開采必須采用區內后退式開采,采區各區段、各煤層間均采取下行式開采,即同一煤層先采上區段,后采下區段;煤層間先采上層煤,后采下層煤。

  2、鑒于礦井按煤與瓦斯礦井進行設計和管理,為保證安全開采,必須采用走向長壁后退式回采方法。

  3、礦井采煤工作面采用爆破落煤,即炮采。在安全管理上應注意各主要工序時間與順序合理性。

  4、由于爆破與回柱對頂板的影響較大,采面采取全線分段依次爆破時,爆破影響范圍為沿傾斜方向上、下各為12-17m;回柱放頂產生劇烈下沉,影響范圍沿傾斜約30m。因此,爆破與回柱放頂原則上不能同時作業。打眼與回柱可同時作業,但錯距為30m以上。

  5、采面支護與回柱若平行作業時,必須錯開15m以上。

  6、采面移刮板輸送機與回柱應盡量避免干擾,最好在不同班進行,若必須在同一班中完成,也應在時間上錯開2小時以上,以利于頂板管理和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

  7、巷道掘進施工時,應嚴格按照《掘進施工作業規程》要求,合理布置炮眼并正確打眼。合理選擇爆破參數及爆破順序。

  8、按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要求,按相關規定和質量標準規定的要求進行支護。

  9、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上班進入工作面,打眼爆破前均應敲幫問頂,處理隱患,排除不安全因素后再作業。

  10、加強頂板管理,嚴禁掘進與支護平行作業,對巖巷臨時支護要班班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時,要先修復再掘進,防止冒頂關圈。

  11、巖石巷道平行作業時,砌碹地點挑頂擴幫或巷道噴漿時,掘進人員應撤到安全地點。

  12、巷道掘進時,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所有人員必須撤到警戒線以外安全地點。

  13、巖石巷道平行作業時,永久支護(砌碹)處工作臺必須搭設牢固,并且不影響運輸設備的通過,人員和車輛通過工作臺時要事先聯系好。

  14、煤巷掘進時,應采用毫秒雷管實現全斷面一次爆破,其最后一段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

  15、在巷道頂板破碎、煤質松軟、層理節理發育或瓦斯含量較高(煤層)不允許爆破的情況下,可采用手鎬破煤,嚴禁使用風鎬破煤。

  16、嚴禁空頂作業,超前支護必須緊跟迎頭。

  17、上山巷道掘進時,必須加強通風瓦斯管理,防止因停電停風造成迎頭瓦斯積聚,從而引發瓦斯事故。

  18、上山掘進時應用刮板輸送機運煤、矸,若上山傾角大于25°,可采用搪瓷溜槽運煤、矸,必須將溜煤(矸)道與人行道用檔板隔開,防止煤(矸)滑落傷人。

  19、掘進下山巷道時,應在下山口及下山內設置防止跑車的防護裝置,并每隔40m設置躲避洞并設紅燈。設有躲避硐一側必須有暢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員必須走人行側。行車紅燈亮,行人立即進行躲避硐,紅燈熄滅后,方可行人。

  20、下山掘進時,可能出現底板滲水及頂板、兩幫淋水、滲水等,為減少掘進工作面的排水工作量,有利于掘進施工,每隔一定距離施工橫水溝和臨時小水倉,攔截上部平巷水滲入和煤巖淋水、滲水。

  21、單巷長距離掘進,要經常檢查后方支護情況,發現歪倒虛腿及變形的支架,應加固修復。維修時,維修地點以內人員全部撤出,預防冒頂堵人,巷道內因放炮崩倒或炸壞的支架應由外向內逐架扶正復位。

  22、新掘巷道開掘(開口)地點要選在頂板完整穩定,支護完好處,并且避開地質構造帶,壓力集中區和頂板破碎處。

  23、新掘進巷道與原有巷道的方位應盡量保持夾角(最好大于45°),以減少三角煤(巖)柱體積。

  24、加固開掘(開口)處以其附近的巷道支護,若附近有空頂、空幫或頂板破碎壓力等情況,可采取加密支架,背好頂、幫,必要時應用木垛接頂處理,同樣用排材等將頂背嚴背實,對將受施工影響的支架進行加固,可采用走向挑棚、打點柱、設三角垛等方法進行。

  25、新巷開掘(開口)施工,要打線眼,少裝藥,放小炮,或用手鎬挖掘的方法,盡量避免震動圍巖或因爆破引發片幫冒頂。同時,支護要及時,盡量縮短圍巖、煤體暴露時間和減少暴露面積,若壓力增大,則及時采取適當的特殊支護。

  26、巷道在過斷層、裂隙等構造帶或過老巷時,棚距要縮小,提高支護強度。

  27、棚梁方向盡量正交節理面、老巷中線架設,增大支架密度,禁止空頂作業,永久支護要緊跟迎頭,頂幫要背實腰嚴。

  28、采用砌碹支護時,每次掘砌長度不大于1m。頂板特別破碎時,需采用超前支護或打撞楔等辦法來控制頂板。

  29、采煤工作面必須保持至少兩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順槽,另一個通到運輸順槽。

  30、采煤工作面兩個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20m范圍內,必須使用走向挑棚等加強支護,其巷道凈高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必須安排專人維護,發現支架斷梁折柱,巷道底鼓變形時,必須及時維修更換和清挖。

  31、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頂時,回柱人員必須站在支架完整、無崩繩、崩柱、甩鉤、斷繩抽人等危險地點作業。

  32、回柱放頂前,必須對回柱放頂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頂時,必須有經驗人員觀察頂板,必要時可采用錨竹在工作面設信號柱。

  33、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與采煤工作面回采作業規程同步執行。

  (二)采掘事故的應急預案

  1、采掘工作面是極易發生事故的地點,采掘工種是危險性較大工種,極易受到各種災害事故傷害。

  2、采掘工作面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所有人員必須立即背向沖擊波俯臥,戴好自救器后,按照規定的避災路線,在跟班礦長、安全員、瓦檢員及班(組)長帶領下迅速撤離災害威脅區。

  3、采掘工作面受險人員必須鎮定,聽從搶救救災總指揮的命令,按照規定的撤退路線撤退,當受險人員無法得知指揮部命令時,原則上按最近的撤退路線向最近的新鮮風流中撤至安全地帶,或就近進入避難所避災待救,或利用壓風自救裝置進行自救、互救。

  4、在采煤工作面發現有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或已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要以最快速度通知所有人員在跟班礦長、安全員、瓦檢員、班組長帶領下迅速向進風側撤離。

  5、撤離時快速打開自救器并佩戴好,迎著新鮮風流繼續外撤。如果距新鮮風流太遠或災情十分危急,應就近進入避難所避災待救,或依靠壓風自救裝置進行自救、互救。

  6、掘進工作面發現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或已經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必須向外迅速撤于防突風門之外,隨即將防突風門關嚴,然后繼續外撤。如撤退時自救器發生故障或佩用自救器不能安全地到達新鮮風流時,應在撤退途中進入避難所或利用壓風自救裝置開展自救,以延長避災時間,等待救護隊救援。

  7、采掘工作面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首先要判明火災的性質,最先發現火災人員,應首先切斷災區電源,立即報告調度室。火勢不大時,盡可能用滅火器、水澆、尿淋、石粉覆蓋、物體打擊、挖出火源等方式進行直接滅火;若火勢大無法進行直接滅火時,必須迅速按避災路線撤至新鮮風流中的安全地點或就近進入避難所避災、待救,或依靠壓風自救裝置進行自救,處于火源回風側的人員還必須立即打開并佩戴好自救器,按最近的路線盡快撤離災區,撤退通路堵塞時,應立即進入避難所,進行自救或等待救護。

  8、采掘工作面發生爆炸事故、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火災事故時,首先要切斷災區電源。

  9、立即通知救護隊趕到搶險救災指揮部,確定救災方案,派救護隊帶機入井對災區情況進行偵察,到未爆炸或未受災區撤人、救人,隨后沿進風方向至受災區域或受影響區域救人,及時搶救受傷和遇險人員。

  10、根據井下災害具體情況決定礦井主要通風機工作狀態改變與否。

  11、救護人員進入災區時須首先檢查各種氣體成分,待確定無再次爆炸危險時方可進入災區搶險。

  12、消除井下一切火源后,方可組織職工清除巷道堵塞物,擴大救災搶險范圍及力度。

  13、清理現場,修復受破壞的巷道,調整通風系統,恢復正常通風。

  14、采掘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不能隨意停風或返風,防止風流紊亂擴大災情,并及時制定恢復通風措施,盡快恢復災區通風,并將高濃度瓦斯繞過災區和人員集中區直接引入總回風。

  15、組織力量搶救遇險人員,安排救護隊員在災區救人,非救護隊佩戴隔離式自救器在新鮮風流中配合救災,救人本著先明(在巷道中可以看見的)后暗(被煤巖堵埋的),先好后傷的原則。

  16、保證自救壓風系統正常運行,以利避災人員利用壓風自救裝置進行自救。

  17、采掘工作面發生透水事故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礦調度室,若涌水量不大,現場人員應設法處理,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故擴大。

  18、若突水量大、水勢大,無法堵水,現場人員應避開壓力水頭,沿避災路線向上行,迅速撤離危險區直至撤到地面。在災情緊急時可暫避避難所避災待救,或依靠壓風自救裝置進行自救、互救。

  19、若下口被堵,上無出口無法撤退至安全地點或地面時,應上行到有漏風、滴水可供暫時生存的安全地點或用開山斧、鋸等斷開壓風自救管道和防塵管道,以利于呼吸和飲用,延長待救時間。

  20、遭水受困人員必須靜坐,熄滅礦燈,等待救援。多人受困時,應集中在一起,相互照應,等待時,不要心煩氣燥,少講話,少活動,減少體能與氧氣消耗,每隔一段時間派人觀察水位升降情況,注意傾聽周圍動靜,察覺附近有人時,及時以連續敲打鋼軌、鋼管、煤巖體、晃動礦燈燈光、呼喊等方式取得聯系,發生求救信號。

  21、礦調度室得到采掘工作面水災報告時,立即通知礦搶險救災指揮部成員和救護隊趕赴指揮部,確定搶險救災方案。

  22、洪水、雷雨季節,若洪水有可能淹井時,礦搶險救災指揮部立即組織人員在主平硐口和行人平硐口筑墻堵水。

  23、掌握災區范圍,事故前人員分布,礦井有生存條件地點,進入該區地點的可能通道等情況,以便迅速組織搶險救人。

  24、加強排水和搶險中的通風,切斷災區電源,防止將空區積聚瓦斯引爆或突然涌出其它有毒有害氣體。

  25、采掘工作面發生最多是頂板事故。采掘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后,必須首先探明冒頂范圍,以呼喊、敲打等辦法與其聯絡,確定遇險受困人員的位置和人數。

  26、若遇險受困人員所在地點通風不好,必須設法加強通風,利用壓風管、水管及開掘小巷、打鉆孔等方法,向險難人員輸送新鮮空氣、飲料和食物。

  27、在搶救過程中,搶險人員必須時刻注意自身安全,堅持由外向里逐一進行,如果覺察到有再次冒頂危險時,應首先加強支護,隨時保持退路安全暢通,在冒頂區施救時,要派專人觀察周圍頂板變化。在處理時應根據冒頂事故的范圍大小,地壓情況等采取不同的搶救方法。

  28、頂板冒落不大時,如果遇險人員被大塊矸石壓住,可采用鐵棍、千斤頂、手動葫蘆等工具移動石塊,盡量避免破壞巖石的堆積狀態,將人迅速救出。

  29、頂板沿煤壁冒落,冒落物較細碎,遇險人員靠近煤壁位置時,可由冒頂區從外向內沿煤壁掏小洞,架設梯形棚子和打帶帽點柱維護頂板,邊支護邊掏洞,直到將人救出。

  30、較大范圍頂板冒落,把人堵在巷道中,也可采用另開巷道繞過冒落區將人救出。

  31、施救人員不可擁擠在一起,以免互相干擾和堵塞退路。

  32、作業人員因垮塌被堵在上山中,在下方施救時,必須先查明堵塞物上方積水情況,若有積水應先排水再掏洞,嚴防施救時積水壓毀堵塞物引發透水事故。

  33、現場救護時,應安排專人守候電話,隨時向調度室匯報救災進展情況,傳達調度安全指示、指令,保持井上、下通訊聯絡暢通。

  三、“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

  A、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1、采掘工作面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1)初期采煤工作面為10801工作面,利用礦井主要通風機全負壓通風,回采工作面有獨立的進回風系統,采取U型通風。

  2)掘進工作面利用壓入式局部通風機輔助通風,并設有獨立的進回風聯絡巷道,掘進工作面與采煤工作面不構成串聯通風。

  3)礦井初期的2個掘進工作面分別為掘進頭1(10802回風巷掘進頭)和掘進頭2(10802運輸巷掘進頭),均采用型號為FBD№5.6/2×15的礦用防爆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組成一體進行通風,工作方式為壓入式。

  4)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安裝在離掘進巷道口10m以外的進風側的新鮮風流中。

  5) 局部通風機將新鮮風經風筒壓送到掘進工作面,為了能有效的排出炮煙,風筒出口到掘進工作面的距離LR不能超過風流從風筒出口到轉向點的距離即有效射程LR,有效射程一般為8.2~10.25m。

  2、局部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1)掘進巷道貫通在相距20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做好調整通風系統的準備工作。貫通時,必須由專人在現場統一指揮,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掘進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處理瓦斯,只有在2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0%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個工作面入口必須有專人警戒。貫通后,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立即調整通風系統,風流穩定后,方可恢復工作。

  2)掘進巷道必須采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的掘進通風方式應采用壓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長距離掘進由于阻力加大,會出現通風困難。可采用兩臺同型號、同功率局部通風機串聯,以增加風壓克服阻力,保證風量供給。

  3)局部通風機必須由指定人員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壓入式局部能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于10m;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于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間的巷道中的最低風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之第一百零一條的有關規定。

  4)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口到掘進工作面的距離以及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設,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5)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采用“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和“兩閉鎖”(風、電及瓦斯、電閉鎖)。

  6)嚴禁3臺以上(含3臺)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面供風。不得使用1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

  3、防止瓦斯積聚安全技術措施

  1)礦井主要通風機采用雙回路供電,一回路電源停止供電后,另一回路必須馬上投入運行。由變壓器供主要通風機的雙回路電源上不得分接其他負荷。

  2)建立測風制度,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對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風地點,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將每次測風結果記錄并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并根據測風結果調節風量。

  3)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4)掘進工作面當瓦斯積存量大時,可采用風筒增阻排放法:可用繩子把柔性風筒捆結,縮小其斷面或在風機的吸風口用木板阻擋部分通風斷面進行增阻,隨著混入礦井主通風風流的瓦斯濃度的下降逐漸增大風筒斷面,直到全斷面通風。

  5)通風系統或通風設施的破壞或異常(如風門該關的未關,風道堵塞、臨時改變通風系統,掘進通風風筒脫節或破壞等),都會造成局部或區域風量不足甚至無風,產生瓦斯積存。因此出現這些異常,必須及時修復,采取措施恢復正常通風。

  6)獨頭巷道長或封閉的獨頭巷道啟封后排放瓦斯應制定專門的排放瓦斯的措施。一般可采用逐段通風排放法:排放由外向內逐段區段進行,先準備一節5m長的短風筒,接在密閉外的風筒上,用其沖淡啟封密閉墻的開口孔洞瓦斯,控制風筒的排風量,使沖淡后的瓦斯濃度低于1.5%,正常后再區段接長風筒逐段排放巷道積存瓦斯,直到全獨頭積存瓦斯排放完轉入正常通風時止。

  4、通風設施及構筑物技術要求

  1)風門設置要求

  (1)避免在彎道和傾斜巷道中設置風門;

  (2)風門的前后5m內支架完好,門墻厚不小于0.45m,四周掏槽深0.2~0.3m;

  (3)結構嚴密,漏風少,向關門方向緩傾斜80°~85°;

  (4)風門應迎風流開啟,通過礦車的巷道,兩組兩風門間距應大于一串車長度,并能使風門正常開啟和關閉;

  (5)風門要求設置兩組,含正反向風門各兩道,兩道正向風門必須連鎖,一道打開,另一道必須關閉。

  (6)安全出口風門須設置雙向聯鎖風門。

  (7)風門等通風構筑物的設置應堅固穩定,并加強通風管理,及時進行檢查和維修。

  2)調節風門要求

  需要調節風量的巷道設置調節風門(即是在風門上安設可以調節的風窗),其技術要求與風門相同。

  3)密閉墻要求

  (1)永久性擋風墻采用不燃性材料(如磚、料石、水泥等)建筑,墻上部厚≥0.45m,墻下部厚≥1.0m,墻前后5m內的巷道支護要完好且為防腐支架;無積煤、片幫、冒頂;四周在煤中掏槽深度≥1.0m、在巖石中≥0.5 m;墻面要嚴、抹平、刷白、不漏風。密閉內有涌水時,應在墻上裝設U形放水管,利用水封防止放水管漏風。

  (2)對于服務期限短的臨時性擋風墻:可用木柱、木板、可塑性材料等建造,木板需魚鱗式搭接,用黃泥、石灰抹面,無裂隙,不漏風;要設在幫頂良好處,四周在煤中掏槽深度≥0.5m、在巖石中≥0.3m;墻前后5m內的巷道支護要完好且為防腐支架;無積煤;同時墻外要設置柵欄和警標。

  4)防突風門要求

  (1)為了防止瓦斯突出時有害氣體進入進風流中,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在開采突出煤層的采掘工作面進風側設置兩道反向風門。

  (2) 防突風門每6個月檢查維修一次;

  (3) 兩道防突風門之間距離必須滿足運輸、軌道及管道搬運長的要求,根據礦井實際兩道風門距離為8m~10m。

  (4)防突風門設置應堅固穩定,應用料石或磚石為材料,采用混凝土砂漿砌筑,墻體厚度為0.6m~0.8m,墻體必須掏槽見實底、硬頂。防突風門采用木門或鋼門,若采用鋼門門框四周必須粘附塑料膜以減輕風門與框的碰撞力度。

  5)測風站

  (1)須設在直線巷道中;

  (2)測風站本身長度不得小于4m,斷面規則,附近至少有10~15m斷面沒有變化;

  (3)測風站不得設在風流匯合處附近;

  (4)測風站內不得有障礙。

  B、瓦斯災害防治安全技術措施

  1、除主平硐、副斜井、回風斜井、運輸平巷、運輸石門、回風石門外,其余巷道均沿煤層布置,煤巷掘進瓦斯涌出量將較大,過后對其周圍的瓦斯排放有利;

  2、礦井采用抽出式通風,礦井瓦斯涌出量隨負壓的升高而增大,隨風壓的降低而減少;

  3、工作面采用壁式采煤,采煤工作面均設有進、回風巷道,能保證工作面通風。

  4、礦井設一個采區一個壁式采面保產,采用上行式全負壓U型通風,通風系統簡單、通風線路短,對礦井瓦斯排放有利

  5、通風不正常的原因主要是停電、通風系統或設施的破壞等。礦井、采區、采煤工作面建立一個安全可靠、完整的、獨立的通風系統,主要通風機工作方法為抽出式。

  6、礦井主要通風機必須采用雙回路供電,備用風機和備用回路必須帶電備用,一回路電源停止供電后,另一回路必須馬上投入運行。

  7、礦井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以后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安全措施。恢復正常通風后,所有受到停風影響的地點,都必須經過安全員、瓦檢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所有安裝電動機及其開關的地點附近20m的巷道內,都必須檢查瓦斯,只有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開啟。

  8、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必須放置在進風側新鮮風流處,防止產生循環風。風筒出風口應隨工作面掘進及時移動,確保掘進工作面有足夠風量。

  9、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引起其供風的掘進頭無風,可能會造成瓦斯積存。故在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濃度,證實停風區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或CO2不超過1.5%,且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20m內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動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

  10、局部通風機必須由指定人員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于10m;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于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間的巷道中的最低風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如下:

  (1)采區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面、掘進中的煤巷及半煤巖巷最低風速不低于0.25m/s;

  (2)掘進中的巖巷、其他通風行人巷道最低風速不低于0.15m/s。

  11、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口到掘進工作面的距離以及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設,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為了能有效的排出炮煙,風筒出口到掘進工作面的距離LP不能超過風流從風筒出口到轉向點的距離即有效射程LR,有效射程可由LR=(4~5)S0.5確定(S為掘進巷道凈斷面積)。

  12、嚴禁3臺以上(含3臺)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面供風。不得使用1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

  13、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調度室報告。停工區內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3.0%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

  14、通風系統或通風設施的破壞或異常(如風門該關的未關,風道堵塞、臨時改變通風系統,掘進通風風筒脫節或損壞等),都會造成局部或區域風量不足甚至無風,產生瓦斯積存。因此出現這些異常,必須及時采取措施恢復正常通風。

  15、采煤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均為獨立的通風系統,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風方式,掘進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風機接風筒壓入式通風。礦井各用風地點必須供給質潔量足的空氣,以保證礦井正常生產及人身的安全。

  16、建立測風制度,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對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風地點,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將每次測風結果記錄并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并根據測風結果調節風量。

  17、 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必須實行“三專兩閉鎖”。

  18、必須建立嚴格的瓦斯及其它有害氣體的檢查制度。瓦檢員必須經過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19、 進一步完善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備瓦斯探頭、瓦斯斷電儀和懸掛便攜式瓦斯儀。

  20、建立完備的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檢查制度。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班(組)長、通風隊長、工程技術人員、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工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

  21、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員作業的地點都應納入檢查范圍。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噴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設專人經常檢查,并安設甲烷斷電儀。

  22、瓦斯檢查人員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班報。每次檢查結果必須記入瓦斯檢查班報手冊和檢查地點的記錄牌上,并通知現場工作人員。瓦斯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有關條文的規定時,瓦斯檢查工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通風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礦調度室匯報。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查并簽字。

  23、采、掘工作面當班班長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監測報警儀,另在采煤工作面回風上隅角及掘進迎頭不大于5m處懸掛攜帶便攜式瓦斯監測報警儀,一旦出現瓦斯涌出現象,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匯報礦領導,制定專門措施處理。

  24、井下停風地點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濃度每天至少檢查1次,擋風墻外的瓦斯濃度每周至少檢查l次。

  25、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并保證密閉質量,以控制其瓦斯涌出。

  26、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主要是煤巷所在煤層自身的瓦斯,掘進工作面局部冒頂積存的瓦斯:可在支架頂梁處安設導風板沖淡瓦斯或用充填黃土的方法處理。

  掘進瓦斯的涌出治理:在實施瓦斯抽放的基礎上,可采取減少一次爆破量與爆破深度;間歇掘進但不停風;雙巷掘進;縮短獨頭掘進巷道的長度;加強通風嚴格通風管理;限制掘進速度等措施。

  27、回采工藝用爆破落煤,落煤時瓦斯涌出量增大,又與落煤量的多少、新暴露面的大小及煤塊的破碎程度有關。據統計資料,打眼放炮時,瓦斯涌出量可增大1.4~2.0倍。

  28、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的治理:回采工作面采用U形后退式通風系統,這種系統具有漏風小的優點,但在工作面風巷的上部附近由于采空區涌出的瓦斯大部分在這里集中,同時在此處風速低,風量不足,容易積存瓦斯而超限。

  處理措施:在工作面風巷上部附近設置隔墻或風障,迫使一部分風流流經此處,將積存瓦斯沖淡,排出。

  29、頂板附近瓦斯層狀集聚處理:若回采工作面風速未能保證設計風速而小于1m/s,則容易使瓦斯浮于巷道頂板附近,形成一個比較穩定的帶狀瓦斯層,這即是瓦斯的層狀集聚。

  處理辦法:是保證回采工作面的設計風速,使瓦斯與風流能充分地紊流混合,沖淡及排除。

  30、在生產過程中,巷道連同采空區的回風聯絡巷應做到隨采隨閉,杜絕漏風。采區結束后,至多不超過一個月必須把所有通向采空區的巷道封閉起來。所有通風構筑物嚴格按質量標準筑好,維護好。

  31、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引起其供風的掘進頭無風,可能會造成瓦斯積存。當瓦斯積存量大時,可采用風筒增阻排放法:可用繩子把柔性風筒捆結,縮小其斷面或在風機的吸風口用木板阻擋部分通風斷面進行增阻,隨著混入礦井主通風風流的瓦斯濃度的下降逐漸增大風筒斷面,直到全斷面通風。

  32、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作業。加大瓦斯積存地點的風速和風量,按礦技術負責人批準的安全措施排放積存瓦斯。強制沖淡瓦斯到允許濃度后排到回風流中;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停工區瓦斯濃度達到3%,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予以封閉;停風區域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恢復通風排放瓦斯和送電時,要有安全措施,必要時應采取封閉抽放瓦斯等措施。

  33、封閉的獨頭巷道啟封后排放瓦斯應制定專門的排放瓦斯的措施。一般可采用逐段通風排放法:排放由外向內逐段區段進行,先準備一節5m長的短風筒,接在密閉外的風筒上,用其沖淡啟封密閉墻的開口孔洞瓦斯,控制風筒的排風量,使沖淡后的瓦斯濃度低于1.5%,正常后再區段接長風筒逐段排放巷道積存瓦斯,直到全獨頭積存瓦斯排放完轉入正常通風時止。

  34、礦井回風中瓦斯或CO2濃度超過0.75%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時或CO2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5、切實加強瓦斯排放、巷道貫通和盲巷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貫通要認真編制安全措施并執行有關規定,井下盲巷和臨時停風地點必須設置密封和柵欄,定期檢測瓦斯和氧氣濃度,并嚴禁任何人違章進入。

  36、在生產中,要組織專職人員及時封閉廢棄的盲巷及采空區,對暫不利用巷道應封閉或掛危險牌,加強對這些地方的瓦斯監測,防止瓦斯聚集。8)及時處理局部積存的瓦斯

  37、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積聚的處理:采用在工作面上隅角設置木板迫使風流沖淡上隅角瓦斯。

  38、巷道頂板冒落孔洞積存瓦斯的處理:采用導風板、風筒接岔以及填實冒落空間等辦法。

  C、綜合防塵安全技術措施

  防塵措施主要是防止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濃度超過標準,防止產生職業危害。

  礦井及采區產生粉塵的塵源地點主要是:①采、掘工作面;②采煤工作面的運輸順槽;③裝載點及卸載點;④運輸石門;主平硐。要將空氣中的礦塵濃度降到安全標準以下,礦井必須采用綜合防塵措施,并以風、水為主。包括通風防塵、濕式作業、凈化風流和個體防護等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管路系統。

  1、通風除塵:通風除塵是利用風流將井下作業地點的懸浮礦塵帶出,稀釋和排出工作地點懸浮粉塵,防止過量積聚的有效措施。因此控制好風速對防塵具有良好的效果,一般掘進工作面最優風速0.4~0.7m/s,回采工作面為1.5~2.5m/s,不允許超過4m/s。

  2、巷道降塵:(1)離掘進工作面20m左右地方設置水幕凈化風流。水幕隨著掘進工作面推進而挪動位置,一般每推進10m挪動一次。在掘進頭后方20m處設置水幕除塵。(2)采煤工作面運輸順槽、回風順槽離工作面20米左右地方設置水幕凈化風流,離巷道入口約20m設置水幕。(3)另外有轉載點設噴霧灑水降塵。根據風流中粉塵濃度而開啟供水閥門。

  3、巷道風速檢測及要求:定期檢查各個巷道的風速,及時調整和控制不合理的風速,防止因風速過大揚起落塵或風速過小不能及時帶走空氣中的粉塵。

  井巷中的風流速度應符合下表要求。

  巷道允許風速

  井 巷 名 稱 允許風速(m/s)

  最低 最高

  主斜井 0.25 6

  風井 15

  主要進、回風巷 8

  工作面、掘進中的煤巷和半煤巖巷 0.25 4

  掘進中的巖巷 0.15 4

  其他通風行人巷道 0.15

  4、粉塵檢測及要求:礦上配備粉塵采樣器(礦用本質安全型)用于檢測采、掘工作面以及其他產生粉塵較大地點的空氣,本礦采用呼吸性粉塵采樣器AQH-1及呼吸性粉塵測定儀ACH-1各兩臺,可及時發現總粉塵濃度和呼吸性粉塵濃度是否超限,若超限立即分析并采取對應措施,需要設專人進行礦井粉塵的檢測。采、掘工作面每3個月測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業場所每6個月測定1次。粉塵中游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在變更工作面時也必須測定1次。

  5、定期清塵:設專人每個月定期清掃和刷洗巷道周壁沉積的煤塵,以防止煤塵在井下堆積超標并及時清運出礦井。

  6、濕式作業:采煤工作面及掘進工程面要求濕式作業,按規定采用濕式打眼,裝藥必須用水炮泥,放炮后進行灑水降塵。

  6、水質要求:對井下防塵用水要求必須過濾以達到防塵用水的水質要求。對水質的規定為:含有固體懸浮物不超過150mg/L;PH值在6.5~8.5之間;大腸桿菌不超過3個/L。

  7、個體防護:為了防止塵害,保護職工健康,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必須切實抓好控制和消滅塵肺的發生的工作。加強防塵工作的領導,貫徹防塵措施,提高防塵、降塵效果。有計劃的對工人進行定期檢查,并建立健康卡片,了解塵肺病發病情況,為進一步作好防塵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個體防護是綜合防塵工中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方面,個體防護的防塵用具主要包括:防塵風罩、防塵帽、防塵呼吸器、防塵口罩等,其目的是使佩帶者能呼吸凈化后的清潔空氣、又不影響正常工作。

  可采用經濟實用的防塵口罩作為其個體防護的措施,對長時間工作在采掘工作面等產塵大的地方的工作人員必須佩帶。

  8、粉塵檢測內容和制度

  必須按國家規定對生產性粉塵進行監測,并遵守下列規定:

  1)總粉塵

  (1)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井下每月測定2次,地面每月測定1次;

  (2)粉塵散度,每6個月測定1次。

  2)呼吸性粉塵

  (1)工班個體呼吸性粉塵監測,采、掘工作面每3個月測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業場所每6個月測定1次。每個采樣工種分2個班連續采樣,1個班次內至少采集2個有效樣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樣品不得少于4次。

  (2)定點呼吸性粉塵監測每月測定1次。

  3)游離SiO2

  粉塵中游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在變更工作面時也必須測定1次;各接塵作業場所每次測定的有效樣品數不得少于3個。

  9、工作面應采用濕式打眼,使用專用的水炮泥,使爆破時水滴和粉塵的慣性碰撞和凝并使粉塵迅速沉降。水炮泥爆破除降塵效果外,對降低爆焰、溫度、防止引燃事故、降低炮煙及有毒有害氣體含量效果也十分顯著。

  10、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二十九條要求:

  A、炮眼深度小于0.6m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須封滿炮泥。

  B、炮眼深度為0.6~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C、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m。

  D、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1m。

  E、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m。

  F、工作面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面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5m,在巖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3m。淺眼裝藥爆破大巖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于0.3m。

  11、在采掘工作面裝載點、卸載點等井下作業地點,均設置噴霧器噴霧灑水。該方法簡單方便、經濟、有效,降塵率為30~60%。

  12、采掘工作面爆破前、后沖洗煤壁,爆破時應噴霧灑水,攉煤時灑水。

  13、掘進工作面爆破后的噴霧灑水,做到放炮后立即啟動水管閥門進行噴霧灑水,這樣就能提高除塵效果。

  14、為降低風流中的礦塵濃度,可以設置水幕凈化風流。即在巷道周壁間隔地安裝3~7個噴霧器,使整個巷道斷面上都布滿霧體。

  15、采用合理的風速,井下風速必須嚴格控制,增大風量或改變通風系統時,必須相應的調節風速,防止煤塵飛揚。放頂時,加強通風,保證工作面風速在0.25m/s以上的排塵風速,但不得超過4m/s,最優排塵風速為1.5~2m/s。

  16、回采工作面采用刮板輸送機運煤,運輸順槽礦車運煤,提升暗斜采用串車運煤、主平硐采用蓄電池電機車拖運礦車運煤。故在采掘工作面裝載點以及從工作面一直到主平硐的運輸線路(巷道)均配備灑水防塵裝置進行噴霧灑水。

  17、各轉載點均配備噴霧灑水等防塵裝置進行噴霧灑水降塵,作業時開啟降塵裝置。

  18、掘進載煤(矸)礦車應保持完好,防止礦車漏煤(矸)。

  19、 在主平硐、提升暗斜井等防塵灑水管路中,每隔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及消火栓,在工作面進回風順槽每隔50m設一個三通閥門以便接管沖洗巷道。

  D、防治火災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外因火災

  外因火災是我礦火災防治的重點,必須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在礦井安全生產和日常管理工作中,應嚴格執行防滅火制度、措施,將防火放在首位,在防火的同時積極做好滅火的思想、物質、技術準備。

  1、木料場、矸石山、爐灰場距離進風井不得小于80米不得將矸石山或爐灰場設在進風井的主導方向上風側。

  2、必須設置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應每100米設置支管和閥門。地面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小于200m3的水量。

  3、井口房和主要通風機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井下和井口房嚴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設臨時操作間、休息間。

  4、井下嚴禁燈炮取暖和使用電爐,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5、井下和硐室內不準放氣油、煤油和變壓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并有專人定期送地面處理,嚴禁將剩油和廢油潑灑在井巷和硐室內,井下清洗風動工具,必須在專用硐室內進行,且該硐室的出口必須裝向外開的防火鐵門。

  6、礦井投產試運轉前盡快按《規程》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設置井下消防材料庫,并配齊消防器材,在礦井投產后,井下消防材料庫保持獨立、完好、專用,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7、井下變電所、絞車房、水泵房等硐室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應備有滅火器材,其數量、規格和存放地點都必須符合有關規定,所有井下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并熟悉自己工作區域內這些器材的存放地點。

  8、井上下消防管道系統,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9、由地面直接引入井下的供電線路、軌道、管路及通風線路等,都必須按《規程》有關規定搞好防雷電的安全裝置,井下電纜敷設以及機電設備,均應遵守《規程》有關規定,防止產生外因失火(電氣熱源)。

  10、嚴禁在礦井生產要害的建筑物,如絞車房、變電所、主要通風機房、瓦斯抽放泵房、配電房、自救空壓機房、充電房、存放易燃易爆物的庫房、炸藥庫及坑木場等處吸煙和使用明火取暖。

  11、地面各庫房、機房、火藥庫內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12、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攜帶自救器,否則,嚴禁入井。

  二、內因火災

  根據重慶市煤炭質量監督檢驗站2004年3月15日提交的整合前兩礦,即習水縣回龍山煤礦、勞武煤礦的C8、C12煤層的《煤炭自燃傾向性鑒定報告》。煤炭自燃傾向性分類都為三類,為不易自燃煤層。為做到防患于未然,在生產過程中,仍需加強礦井內因火災的防治。

  1、回采的過程中,應盡可能不留或少留殘煤,回采結束后,必須在一個月之內設置永久性封閉。

  2、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排材、背板等要盡可能回收干凈,嚴禁將易氧化燃燒物遺留在采空區內。

  3、對井下長期不用的盲巷要及時封閉,若發現地面有塌陷區,應及時充填地面塌陷區及裂縫。

  4、對巷道冒頂,片幫及壓裂的煤柱和壁角等及時預埋滅火管,充填或砌筑,必要時可用不燃性材料進行包幫偽頂處理。

  5、井下控制風流的設施,應盡可能設在無裂隙的巖石巷中,防止空氣從煤柱、裂隙滲透。

  6、加強以工作面順槽、聯絡巷、回風上山等煤層巷道及煤柱的維護,防止煤體、煤柱壓碎,造成漏風。

  7、加強對火災的早期識別和預測預報工作,發現異常,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8、要積極研究、探索適應本礦煤層及開采條件的綜合滅火措施,做好礦井自燃發火的防治工作。

  9、加強地面存煤場煤的檢查,嚴防引起火災。

  10、每一入井人員必須攜帶自救器,否則嚴禁入井。

  (二)“一通三防”事故應急預案

  A、中毒、窒息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中毒、窒息事故多發生于違章進入盲巷,或爆破后匆忙進入爆破區域,或誤穿老空、盲巷、或爆炸、火災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進入人員工作地點,或因停電、設備故障突然停風及煤與瓦斯突出等情況,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對上述情況加強現場管理,嚴格按制度、規程、措施進行現場管理、作業,將事礦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中毒、窒息事故應經現場急救為主的原則及時施救。

  (三)井下任何人員發現有中毒窒息人員,為其戴好自救器后,迅速移到新鮮風流中或就近送入避難所、壓風自救裝置處積極救治,同時盡快向調度室報告。嚴禁“麻木不仁”、“見危不救”或“通知他人來救”等拖延時間,貽誤時機。多人同時發現事故時,應及時分工,一面現場急救,一面派人立即向調度室報告。

  (四)幾種井下常見有毒有害氣體的識別與現場急救:

  1、CH4(沼氣)常指瓦斯:無色、無味、無嗅,濃度達43%時人感覺呼吸困難、氣喘;達57%時,時間稍長會引起窒息而發生不測。

  速轉至新鮮風中或就近送入避難所、壓風自救裝置處人工呼吸、輸氧、磨擦皮膚或聞氨水促其恢復呼吸。

  2、CO(一氧化碳)俗稱煤氣:無色、無味、無嗅。致人耳鳴、頭痛、心跳加速、四肢無力、嘔吐、喪失行動能力、喪失知覺、痙攣、呼吸停頓、窒息等。

  速移至新鮮風流中,或就近移至避難所、壓風自救裝置處,注意保暖,進行人工呼吸、輸氧、口服生蘿卜汁。

  3、NO2(二氧化碳),即炮煙:棕紅色、有刺激臭。致人胸部發痛、咳嗽、呼吸困難、嘔吐、神經系統麻木,濃度達0.025%時短時間內可致人窒息而發生不測。

  速移至新鮮風流中,或者送入避難所、壓風自救裝置處,不能用人工呼吸,輸氧時要不含CO2的純氧,最好是在蘇生供氧情況下,讓中毒者自主呼吸,可用1%濃度的硼酸水或弱明礬水沖洗眼睛。

  4、H2S(硫化氫):無色、稍甜有臭雞蛋、爛蘋果味。致人流唾液、流鼻涕、呼吸困難、眼鼻喉粘膜受強烈刺激、發痛、嘔吐、四肢無力,達0.05%時失去知覺、痙攣而發生不測。

  速移到新鮮風流中或移至避難所、壓風自救裝置處人工呼吸,用浸有氯水的棉花和毛巾放在患者嘴鼻旁,也可讓患者喝稀氯水溶液,用1%硼酸水或弱明礬水沖洗眼睛。

  5、SO2(二氧化硫):有刺激鼻及酸味。引起眼睛紅腫、流淚、咳嗽、頭痛、喉痛,達0.05%時引起急性支氣管炎、肺水腫并在短時間內而發生不測。

  速移至新鮮風流中,或者移至避難所、壓風自救裝置處用活動上肢法進行人工呼吸,服牛奶、蜂蜜或用蘇打溶液漱口以減輕刺激,用硼酸水或弱明礬水沖洗眼睛。

  6、NH4(氧氣):無色、有刺激異臭,中毒癥狀與急救方式同NO2。

  B、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應急預案

  1、井下一旦發生爆炸事故,所有人員必須立即背向沖擊波俯臥,戴好自救器后,沿避災路線迅速撤離災害威脅區,若災情危急,可就進入避難所或靠近壓風自救裝置,并設法及時報告礦調度室和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同時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展開互救、自救工作。

  2、立即切斷災區電源。

  3、立即封鎖井口,嚴禁任何人擅自盲目入井搶救,以免擴大事故,

  4、立即通知救護隊趕到指揮部,確定救災方案,進入災區進行救護工作,及時搶救受傷和遇險人員。

  5、迅速通知井下受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立即撤出地面,若一時難以撤出地面可在避難所等待施救。

  6、根據具體情況迅速作出是否反風的決定。

  7、發生爆炸事故時,發現人員應利用附近電話向調度室匯報,說明災害地點、性質、波及范圍及已知的傷害情況,同時設法通知災區回風側人員,由基層班(組)長帶領,按規定的避災路線撤退到新鮮風流地點待命或撤出礦井,此時所有人員都應佩戴自救器。如果估計在自救器的有效使用時間內撤不出災區時,應迅速進入避難所并與調度室取得聯系,等待救護隊救援。

  8、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按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有關領導和礦山救護隊,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9、應急救援指揮部應迅速查清災害地點、性質、遇險及可能慘遭不測人員名單、位置及通風設施的破壞程度等,并制定出救實施方案,保持與救護隊不間斷的聯系,救護隊長應根據救災方案安排行動計劃,指揮部還應及時命令后勤部門準備救災物質和設備,做好井下人員的統計工作。組織好醫務人員,作好家屬及治安等項工作。

  10、爆炸事故處理要點:

  (1)、以搶救受傷遇險人員為主,做到有巷必入,先易后難,先重傷后輕傷,最后運人的原則進行。

  (2)在進入災區偵察時要帶好干粉滅火器材,發現火源及時撲滅。確認災區沒有火源不會引起再次爆炸時,即可對災區巷道進行通風。盡快恢復原有的通風系統,加大風量排除爆炸時產生的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以利于事故救援,減輕井下人員的中毒程度,消除對井下其它人員的威脅。

  (3)進入災區時須首先檢查各氣體成分,待確定無再次爆炸危險后方可進入災區作業。

  (4)救護隊員穿過支架破壞地段或冒落堵塞地段時應架設臨時支護,以保證順利撤退。

  (5)消除井下一切火源后,方可組織職工清除巷道堵塞物,擴大救災搶險范圍、力度。

  (6)壓風自救系統供風必須正常,防塵水管供水正常,以度遇險人員在避難所呼吸及飲用,同時還可用水降低爆炸煙霧,降低避難所的溫度,以利于延遲避災待救時間。

  C、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

  1、井下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最先發現火災的人員,應首先切斷災區電源,盡可能直接滅火,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說明事故地點、性質、范圍等情況。

  2、立即通知救護隊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先撤出災區受害人員,并通知井下受火災威脅區的人員撤出地面。若災情危急,一時難以撤到地面,可就近進入避難所避難待救。

  3、救災人員必須弄清發火地點、受災范圍、有毒有害氣體和巷道完好情況,迅速確定滅火措施。若發火點在進風口附近時,現場指揮應使采掘回風短路后,立即命令主要通風機反風;若火源點在采掘區,應盡快使風流斷路,年煙流直接從回風井排出,嚴禁瓦斯進入火區引起爆炸。

  4、處理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火災區時,必須加強通風,防止瓦斯積聚,以免引起瓦斯、煤塵爆炸事故。

  5、對于一般火災可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對于電源火災,必須切斷電源,只能用干粉滅火器和砂子滅火,當井下火災發展到不能直接撲滅時,應迅速采取隔離法滅火,在通向火區的巷道中建筑密閉墻,停止向火區供風。

  6、撤退通路堵塞時,應立即進入避難所,進行自救或等待救護。

  7、通風方法的正確與否對滅火的效果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發生火災時,常采取的通風方法有正常通風、增減風量、反風、風流斷路、隔絕風流、停止風機運轉等。不論采取何種通風方法都必須滿足:

  (1)、不使瓦斯聚積、煤塵飛楊而造成爆炸。

  (2)、不危及井下人員的生命安全。

  (3)、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積地域,也不使超限的瓦斯進入火區。

  (4)、有助于阻止火災擴大、壓制火勢、創造撲滅源的條件。

  (5)、防止再生火源和火煙的逆轉。

  (6)、防止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8、為接近火源、救人滅火,應及時把彌漫于井巷的火煙排除。

  9、撲滅井下火災的方法有直接滅火法(用水滅火、惰氣滅火、泡沫滅火等)、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綜合滅火法(注泥漿和注砂)、均壓、分段啟封直接滅火等。發生火災時,應根據火災地點、范圍、強度等情況具體確定。

  (1)用水滅火時,要求有充足的水量,保證不間斷供給;有正常的通風 ,使火煙和水蒸氣能順處排出;滅火時應由火源邊緣逐漸向中心噴射,以防產生大量水蒸汽而爆炸;要經常檢查火區附近的瓦斯,防止引發爆炸。

  (2)惰氣滅火是把不參與燃燒反應的惰性氣體利用一定的動力送入火區,使火區的氧含量降到抑燃值以下,從而抑制可燃物的燃燒和爆炸。最常用的惰性氣體是氮氣。當不能接近火源或用直接滅火方法具有很大危險或不能獲得應有效果時,可用惰氣滅火。惰氣滅火的優點是既能使火區氣體惰化,又能抑制瓦斯涌出,在火區內的搶險和恢復工作也很安全、迅速,設備損壞率小;惰性氣體的缺點是火勢強,滅火時間長且易復燃。其冷卻火源的作用比水要小。

  (3)、二氧化碳是一種窒息性氣體,無助燃和自燃性,注入火區后,能起到降低氧含量,抑制燃燒和爆炸的作用。

  (4)干粉有冷卻、窒息、隔絕,切斷燃燒的化學作用和產生沖擊力,打亂燃燒物的位置使其熄滅的物理作用。因此也是井下滅火的較好物質。

  (5)高倍數泡沫能隔絕火源并覆蓋燃燒物,產生水蒸氣而大量吸熱,阻止火場的熱傳異、熱對流和熱輻射的作用,其滅火威力大,速度快,因而也被廣泛應于撲滅井下火災。

  (6)隔絕滅火法是在通向火區的巷道中構筑密閉墻,斷絕火區的供氧源,使火區中的氧含量逐漸減少,二氧化碳含量逐漸增高,使火災自行熄滅。這種方法適用于難以接近火源,不能直接滅火或者直接滅火無效時。采用隔絕法滅火的密閉材料,取材廣泛易于就地解決,便于建造也便于啟封。

  (7)均壓通風滅火是通過改變通風系統的壓力分布,降低漏風風路兩端的風壓差以減少漏風,通過降低火區供氧量來加速火區熄滅,均壓通風滅火適用于火源位置不明確,人員難以接近,采用直接滅火都較困難的場合。

  四、防治透水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防治透水的安全技術措施

  1、必須作好水害分析預報,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同時必須堅持“有疑必停”的原則

  ①當采掘工程面接近含水層、溶洞、老空積水等地點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開隔水煤柱時都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同時必須堅持“有疑必停”的原則。

  ②在水文情況調查不清的情況下,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

  ③接近積水地區掘進前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積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煤(巖)層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具體規定。

  2、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區或相鄰煤礦時,井巷出水點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積水的井巷及采空區的積水范圍、標高和積水量,必須繪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在水淹區域應標出探水線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線位置時,必須探水前進。

  (2)有與溶洞、含水層及與之有水力聯系的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時,必須查出其位置,并按規定留設防水煤柱。巷道必須穿過上述構造時,必須探水前進。如果前方有水,應超前預注漿封堵加固,必要時預先建筑防水閘門或采取其他防治措施。

  (3)接近各類防水煤柱或打開隔離煤柱前必須探放水。

  (4)接近有水的采煤工作面時;接近含水層、導水層和裂隙帶等時必須探放水。

  (5)接近未封閉或封閉不良可能突水的鉆孔;接近不明井巷時必須探放水。

  (6)煤層頂板有含水層和水體存在時,應當觀測“三帶”發育高度。當導水裂隙帶范圍內的含水層或老空積水影響安全開采時,必須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統。

  (7)煤系底部有強承壓含水層時以及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突水段時必須探放水。經探水確認無突水危險后,方可向前掘進。

  (8)每年雨季后,上部采空區的積水情況都在變化,一定要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9)接近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地段,采掘工作面有突(出)水征兆時。

  (10)上層采空區有積水,在下層進行采掘工作,兩層間垂直距離小于回采工作面采厚的40倍或小于掘進巷道高度的10倍時。

  經探水確認無突水危險后,方可向前掘進。每年雨季后,上部采空區的積水情況都在變化。一定要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3、探放水注意事項

  (1)安裝鉆機探水前,要遵守下列規定:

  加強鉆場附近的巷道支護,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鉆孔位于巷道低洼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在打鉆地點或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測量和防探水人員必須親臨現場,依據探放水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鉆孔數目。

  (2)探水鉆孔應保持適當的超前距、幫距和密度。

  (3)預計水壓較大的地區,探水鉆進之前,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設計承受的水壓后,方準繼續鉆進。特別危險的地區,應有躲避場所,并規定避災路線。

  (4)鉆孔內水壓過大時,采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鉆進,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巖)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5)鉆進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并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6)在鉆探過程中,如發現孔內顯著變軟,沿鉆桿向外流水等透空征兆時,應立即停鉆,旋緊安全套管上的鉆桿卡,切勿移動和起拔,鉆機后面嚴禁站人,以免有害氣體和大量積水突然涌出或高壓水將鉆桿頂出傷人。待檢查各項措施并加固迎頭等工作進行完畢后再行放水。

  (7)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老空積水區高于探放水點位置時,只準用鉆機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并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鉆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工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

  (8)鉆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鉆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做好記錄。若水量突然變化,必須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放水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孔內放出的瓦斯及其他有害氣體的含量,以便采取措施。

  (9)排除下山的積水以及恢復被淹井巷前,必須有礦山救護隊檢查水面上的空氣成分,發現有害氣體,必須及時處理。排水過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氣體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4、探放水設計

  1)探水起點的確定

  為保證采掘工作和人員安全,防止誤穿積水區,將水淹區的積水范圍、水位標高、積水量等資料填繪在采掘工程圖上,經過分析劃出三條界線:即積水線、探水線、警戒線。探水線距積水線距離為60m,警戒線沿探水線外推50~100m。

  探水起點:由于積水范圍不可能掌握得很準,因此必須在離可疑水源60~100m以外開始打鉆探水。

  2)探放水鉆孔布置

  見下圖

  探水鉆的超前距、幫距

  孔間距、允許掘進距離示意圖

  (1)超前距

  為探水鉆孔終孔位置應始終超前掘進工作面的一段距離,一般采用以下公式計算:

  式中:——超前距,m;

  A——安全系數,一般取2~5m;

  L——巷道跨度(寬或高取其大者),m;

  P——水頭壓力,Pa;

  ——煤的傾角(°)。

  按以上公式計算,按《煤礦防治水規定》取20m,在煤層厚度小于2m的薄煤層中超前距可縮短,但不得小于8m。

  (2)允許掘進距離

  為經探水證實無水害威脅,可安全掘進的長度,取20m。

  (3)幫距

  為使巷道兩幫與可能存在的水體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即呈扇形布置的最外側探水孔所控制的范圍與巷道幫的距離,其值一般與超前距相同,有時可略比超前距小1~2m,取18m。

  (4)鉆孔密度(孔間距)

  指允許掘進距離終點橫剖面上,探水鉆孔之間的間距,一般不超過3m,以免漏掉積水區,本礦取3m。

  (5)鉆孔孔徑

  配備TXU-75A探水鉆,最大鉆進深度75m,開孔直徑89mm,終孔直徑50mm。

  鉆孔數目及布置

  煤層平巷鉆孔布置

  主要是探巷道上幫小窯老空水及溶洞水,鉆孔呈半扇形布置在巷道上幫。薄煤層一般布置3組,每組1~2個孔;厚煤層一般布置3組,每組不少于3個孔。

  本礦薄煤層鉆孔布置3組,每組2個孔。中厚煤層鉆孔布置3組,每組3孔。

  鉆孔之間的夾角為7~15°為大夾角,1~3°為小夾角,視小窯老空的規模而定,規模大者取大夾角,規模小者取小夾角。

  煤層上山巷道鉆孔布置

  鉆孔呈扇形布置在巷道前方,薄煤層一般布置5組,每組1~2個孔;厚煤層一般布置5組,每組不少于3個孔,且每組鉆孔至少有一孔見頂或底。

  本礦薄煤層鉆孔布置5組,每組2個孔,中厚煤層鉆孔布置5組,每組3孔,每組鉆孔有一孔見頂或底。

  鉆孔水平及傾斜之間的夾角要求與平巷鉆孔相同,探水鉆鉆孔布置見下圖。

  平巷鉆孔布置 上山鉆孔布置

  探水鉆孔布置方式圖

  探放水設備選擇

  1)探放水設備選擇依據

  礦井用1個采煤工作面保證礦井年生產能力,正常生產期間配備2個掘進工作面。

  2)探放水設備型號及數量

  配備TXU-75A探水鉆1臺,TXU-75A探水鉆的最大鉆進深度75m,開孔直徑89mm,終孔直徑50mm,鉆孔角度范圍0~360°,配備動力4kw。

  6、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探水前應加固探水工作區支架,背好幫頂,以免壓力水沖垮煤壁和支架;

  (2)清理巷道,保證安全撤退路線暢通無阻;

  (3)保證水溝暢通,并有適當的坡度和斷面,水倉和排水設備要有足夠的容量和能力。

  (4)探水地點要安裝電話,與所有可能受水威脅的工作地點連通,并事先制定好撤退路線,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打鉆過程中,如發現煤、巖松軟或沿鉆桿向外流水超過打鉆正常供水量時,要立即停止打鉆(不能移動或拔出鉆桿),派人監視水情并報告礦調度室,如果情況危急,要立即通知所有受威脅地點撤人,并采取應急措施;

  (6)鉆孔接近采空區,可能有有害氣體涌出,必須隨時進行有害氣體監測;探水點通風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

  7、礦井的主要建筑物周圍及處在低洼處平硐的硐口等處都必須建筑排洪溝或攔洪壩,疏通水路,以防止洪水、暴雨淹沒建筑物或灌入井下。

  8、在雨季到來之前,必須組織人員對工業廣場區內的所有防洪設施及排洪溝進行全面檢查,并組織人員徹底清理,確保設施完好,對排洪溝等要求暢通,每次暴雨和山洪過后,要進行檢查和清理。

  9、、對井田范圍內的水溝、低洼地點等應盡可能將其水路疏通,并及時排除積水,使水不能積存。

  10、排到地面的礦井水,必須妥善處理,避免再滲入井下。

  11、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的做好雨季防汛準備、檢查、整改等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12、井下各巷道水溝及水倉至少半年清理一次,并經常保持水溝暢通和水倉的容積符合要求。

  13、三臺主排水泵必須保證一臺使用,一臺備用,一臺檢修。對主排水泵出現的故障應及時維修,確保有兩水泵處于完好狀態。

  14、要定期對主、副水倉進行清理,確保其有效容量。

  15、對下山掘進巷道中的積水必須及時進行排除,防止水淹巷道。

  (二)透水事故的應急預案

  1、現場人員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礦調度室,若涌水不大,現場人員應設法防止事故擴大,若情況緊急,水勢大,無法堵水時,以最快的方法通知附近地區工作人員一起按規定路線撤退。

  2、撤退的方法應往高處走,沿上山方向進入上一水平,然后出井。

  3、若出路已被隔斷,要迅速尋找井下位置最高、離井筒最近的地方暫時躲避,同時發出敲擊呼救信號。

  4、一般情況,不能進入透水地點附近的獨頭巷道避難,但當獨頭上山下部唯一出口已被淹沒無法撤退時則可在獨頭上山的工作面躲避。因為,獨頭上山的空氣因水位上升而壓縮,能保持一定的時間。

  5、水泵司機接到透水警報后,要立即關閉泵房兩側密閉門或隔離門,啟動所有水泵,沒有接到撤退命令時,不得撤退。

  6、嚴密注意,防止透水空間放出的有害氣體引起井下可能波及到工作人員中毒、窒息。

  7、立即通知救護隊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救護工作。

  8、井下水災應急處理的一般原則是:

  ①必須了解突水的地點、性質、估計突出的水量、靜止水位、影響范圍、補給水源及有影響的地面水體。

  ②掌握災區范圍、事故前人員分布、礦井中有生存條件的地點、進入該地點的可能通道等情況,以便迅速組織搶救。

  ③按積水量、涌水量組織強排水,同時堵塞地面補給水源。

  ④加強排水和搶救中的通風,切斷災區電源,防止將空塘積聚的瓦斯引爆或突然涌出其它有毒有害的氣體。

  ⑤排水后偵察、搶險中要采取措施,防止突然改變傷員已適應的環境和生存條件而造成不應有的傷害。

  機電管理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機電管理的安全技術措施

  1、井下電氣設備嚴禁失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嚴格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才可入井。

  2、井下電纜必須是經檢驗合格并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電纜的安設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因電纜的受潮、老化等。

  要消滅“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電纜要懸掛整齊。井下防爆電氣設備要及時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嚴禁使用明刀閘開關。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只準在瓦斯濃度1%以下的地點使用。

  3、井下嚴禁帶電檢修和帶電搬移電氣設備。檢修或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前,必須切斷電源,并用防爆驗電筆檢驗,無電后,檢查瓦斯,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開始工作。所有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都應閉鎖,并掛上“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牌子,只有執行此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有權摘牌和送電。

  4、建立礦燈管理制度,每盞礦燈都應編號,經常使用礦燈的人員必須專人專燈。礦燈必須保持完好,如由于漏液、亮度不夠、電纜損壞、燈鎖不良燈頭圈松動、密封不嚴、玻璃破裂等情況的礦燈嚴禁發出。嚴禁用燈人員敲打、撞擊和自行拆卸礦燈。

  5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且用防爆型的照明信號設備。

  6、井下電話選用本質安全型電話,并使用礦用電話電纜。

  7、 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實行“三專兩閉鎖”。三專:是指井下局部通風機的供電采用專用變壓器、專用線路和專用開關。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當局部通風機停轉或者瓦斯超限時,能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中的一切電源。

  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地點必須實行風電閉鎖,保證停風后切斷停風區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

  8、電纜、礦燈、信號照明、電話系統、防爆電氣設備在防靜電、防帶電作業等方面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電火花引燃瓦斯與煤塵而引起爆炸。

  9、井下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以防止井下電氣著火事故的發生。

  10、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切斷電源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1、變電所和供電線路設置可靠的避雷裝置,為防止地面雷電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塵以及火災等災害。必須做到:

  (1)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軌道、管路,必須在井口處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兩處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2)通信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避雷裝置。

  (3)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避雷裝置進行檢查試驗。

  12、 正確選用電纜

  (1)井下電纜按安全載流量選擇,并經電壓損失和短路保護校驗,采用礦用移動橡套軟電纜。

  (2)井下各配電站配電的低壓電纜均采用礦用橡套銅芯電纜。

  13、所有電氣設備,均設有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保護和漏電閉鎖保護。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都進行接地。

  14、井下監測分站、地面礦燈房及井下配電點等電氣設備集中處,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或修建,并配備滅火器材。

  15、井下所有電氣設備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求配備,采用隔爆型和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16、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電氣設備及其帶動的機器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都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欄,防止碰觸發生危險。

  17、凡不用或暫時停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把送電開關打上閉鎖或加鎖。

  18、、井下交流36伏以上的電氣設備,都必須設接地保護裝置,并構成接地網;127伏煤電鉆和信號應設有檢漏、短路、過負荷、遠距離啟動和停止煤電鉆的綜合保護裝置。380伏以上的電氣網絡中,必須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須進行一次跳閘試驗。低壓檢漏裝置每天進行1次跳閘試驗。發現檢漏裝置有故障或網路絕緣降低,應立即停電處理。檢漏裝置應靈敏可靠,嚴禁甩掉不用。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測得的接地電阻值不應超過2歐姆。每一移動式和手持式電氣設備同接地網之間的保護接地用的電纜芯線的電阻值都不得超過1歐姆。

  19、必須配備經培訓考試合格的防爆設備檢查員,并建立嚴格的防爆設備入井制度。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應立即處理或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20、絞車提絞下放至上、下部車場時,應放慢速度,摘掛工應站在安全地點操作,防止礦車將自己擠、撞、碰、抵、壓傷。

  21、上、下車場嚴禁無關人員逗留,防止礦車擠、撞、碰、抵、壓事故發生。

  22、、絞車運行過程中,摘掛工(信號工)及其他人員嚴禁靠近鋼絲繩,以免鋼絲繩彈人、崩人。

  23、絞車、刮板運輸機、空壓機等機電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必須固定專人操作。其傳動部位必須設有安全防護罩。

  24、嚴禁乘坐刮板運輸機,維修時嚴禁他人圍觀,以防斷鏈、飄鏈傷人;刮板運輸機運行中盡量不要橫跨。

  25、井上、下安裝設備、管道時必須用葫蘆進行裝卸,抬運時須同心同力,防止人員壓傷。

  26、使用煤電鉆、巖石電鉆、鑿巖機、探水鉆打眼或鉆孔時,不得用手扶轉動的鉆桿,以免傷手;更不能帶手套去扶鉆桿以防將手絞傷。

  (二)機電事故應急應案

  機電事故主要是機械傷人事故;人體觸電事故,電氣短路、 失爆引發的火災和爆炸事故。

  1、因電氣設備短路和失爆引發的燃燒和爆炸事故的應急預案按火災事、爆炸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

  2、機械傷人事故主要是鋼絲繩,刮板運輸機等將人碰傷,輕者肌肉損傷,重則骨拆、出血、甚至發生意外。一般是現場急救為主。

  3、機械傷人事故中肌肉、軟組織受傷時,自己或他人用手推揉,消除腫塊和痛疼,待能站立或行走時在他人陪護或攙扶下出井。

  4、機械傷人骨折或出血時,對骨折者,首先用毛巾和衣服作襯墊,然后就地取用木棍、木板、排材等材料做成臨時夾板,將受傷的肢體固定后,抬送醫院。對受擠壓的肢體,不得按摩、熱敷或綁電纜皮,以免加重傷情。對出血者要爭分奪秒,準確有效地止血,然后,再進行其他急救處理。

  5、對觸電者首先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脫離電源;迅速觀察傷員有無呼吸和心跳,心要時要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若傷者同時有其他損傷,應做相應的急救處理。

  6、機電事故的傷員在現場急救處理后,迅速送出井外,重傷者送到醫院醫治。

  7、對出現故障的設備和漏電的電纜,必須立即安排機電工進行處理。

  六、防治頂板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防治頂板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頂板管理工作納入礦井安全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以質量標準化入手,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支護材料和工藝,加強對職工的思想教育和技術培訓。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加強頂板管理工作。

  2、嚴格采掘工作面工程質量,嚴格質量檢查驗收。加強巷道日常維護,嚴格掘進工作面開口及采面初次放頂和收尾回撤等特殊地點、特殊時期的頂板管理工作,嚴防發生冒頂或片幫。

  3、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嚴格敲幫問頂制度。

  4、井下采掘工作面嚴禁使用木支護,采用鋼材支架、支柱支護,并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支護,確保支護強度。

  5、加強巷道貫通安全管理,貫通巷道要把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氣體超限,防止造成通風系統混亂,防止放炮引起著火,防止崩壞設備,防止貫通傷人,防止冒頂傷人這七關。

  6、采掘工作面遇老巷、斷層、頂板破碎及冒頂區等情況時,必須采取特殊措施,加強支護。

  7、掌握回采工作面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規律,配齊足夠數量的應急支護材料,在來壓前及時加強支護。

  8、回采工作面的上下出口控頂范圍較大,極易發生冒頂事故,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打足超前支護,確保其支護強度,并保證兩出口暢通無阻。

  9、回采工作面必須實行正規循環,減少頂板的維護時間,降低其下沉量,減少對頂板的破壞程度,從而更好地預防冒頂事故。

  10、失效損壞的單體液壓支柱,鉸接頂梁及變形的工字鋼支架等必須及時更換。

  11、加強對井下巷道的檢查和維修工作,保證通風運輸和行人安全,維修巷道時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要求作業。

  12、處理活矸、危巖時應使用長柄工具,人員必須站在支架堅固的安全地點,并確保退路暢通,嚴防矸石滾落傷人。

  (二)頂板事故的應急預案

  1、回采工作面若發生頂板冒落事故,工作面作業人員切忌驚慌,要保持心態平靜,迅速沿采面煤壁向兩端的上下安全出口撤退,嚴禁往采空區方向和已垮地點及正在冒落地點撤離,迅速離開危險區,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2、掘進工作面發生冒頂或垮塌事故,作業人員迅速撤離工作面,離開危險地段,避免“關圈”,脫險人員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調度室。

  3、因頂板冒落垮塌事故有人遇險時,現場人員應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積極組織搶救,同時立即通知救護隊迅速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救護。

  4、發生冒頂事故以后,搶救人員應以呼喊、敲打、使用地音探聽器等辦法與其聯絡,確定遇險受困人員的位置和人數。

  5、如果遇險受困人員所在地點通風不好,必須設法加強通風,利用自救壓風管、防塵水管及開掘小巷、打鉆孔等方法,向遇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飲料和食物,在搶救中,必須時刻注意救護人員的安全。如果覺察到有再次冒頂危險時,應首先加強支護,有準備地建好安全退路,在冒頂區工作時,要派專人觀察周圍頂板變化。在處理時應根據頂板冒落的范圍、大小、頂板壓力等情況采取不同的搶救方法。

  6、頂板冒落范圍不大時,如果遇險人員被大塊矸石壓住,可采用千斤頂、手動葫蘆等工具把其頂起挪開,將人迅速救出。

  7、頂板沿煤壁冒落,矸石塊度比較破碎,遇險人員靠近煤壁位置時,可采用沿煤壁由冒頂區從外向里掏小洞,架設梯形棚或打臨時帶帽點柱維護頂板,邊支護過掏洞,直到把人救出。

  8、較大范圍頂板冒落,把人堵在巷道中,也可采用另開巷道的方法繞過冒落區將人救出。

  9、作業人員因冒落、垮塌被堵在上山中,從下方施救時,必須先查明堵塞物上方積水情況,若有積水應先排水再掏洞,嚴防施救時積水壓毀堵塞物,引發透水事故。

  七、防治放炮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防治放炮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

  1、早爆事故預防措施

  在正式通電起爆前,雷管、炸藥突然爆炸,最容易造成傷害事故。

  預防早爆措施:①降低電動機車牽引網路產生的雜散電流,加強井下設備和電纜的檢查和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②采用電雷管起爆時,雜散電流不得超過30mA;③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在連線以前扭結成短路,不得同任何導電體或潮濕的煤、巖壁相接觸;④存放炸藥、電雷管和裝配起爆卷的地點安全可靠,嚴防煤、巖塊或硬質器件撞擊電雷管和炸藥;⑤發爆器及其把手、鑰匙應妥善保近,嚴禁交給他人;⑥對雜散電流較大的地點也可以使用電磁雷管;⑦在爆破區出現雷電時,受雷電影響的地方應停止爆破作業。

  2、拒爆(瞎炮)事故預防措施

  爆破時,通電后出現爆破未爆炸的現象,即為全網路拒爆。爆破后由于某種原因造成的部分或單個雷管拒爆的現象即為丟炮。拒爆、丟炮的爆破作業中經常發生的爆破故障,且極易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拒爆、丟炮的預防:①不領用變質炸藥和不合格的電雷管;②不使用硬化到不能手揉松的硝酸銨類炸藥,也不使用破乳和不能揉松的乳化炸藥;③有水和潮濕的炮眼應使用抗水炸藥;同一爆破網路中,不使用不同廠家生產的,或同一廠家生產的但不同批次的電雷管;④不領取、不使用未經導通、全電阻測試或管口松動的電雷管;⑤向孔內裝藥或封泥時,腳線要緊貼孔壁;⑥按操作規程進行裝藥,防止把藥卷壓實或把雷管腳線折斷,絕緣皮破損而造成網路不通、短路或漏電的現象;⑦裝藥前應認真把炮眼內的煤、巖粉清干凈;⑧網路連接時,連線接頭必須扭緊牢固,尤其雷管腳線裸露處的銹在連線時應進行處理;連線后認真檢查,防止出現接觸不良、錯連、漏連,連線方式合理,嚴格按爆破說明書要求的方式進行連接;⑨爆破網路連接的電雷管數量不超過發爆器的起爆能力;⑩炮眼布置應合理,盡量采取減少或消除間隙效應的措施;不準裝蓋藥、墊藥,不準采用不合理的裝藥方式。

  3、殘爆、爆燃和遲爆事故預防措施

  殘爆是指炮眼里的炸藥引爆后,發生爆破中斷而是殘留部分不爆藥卷的現象。爆燃是指炮眼里的藥卷未能正常起爆,沒有形成爆炸而發生快速燃燒,或形成爆破后又衰減為快速燃燒的現象。遲爆是指在通電后,炸藥延遲一段時間才爆炸的現象。遲爆時間可長達幾分鐘至十幾分鐘,爆破人員以為是拒爆而進入工作面檢查,最容易發生傷害事故。

  殘爆、爆燃和遲爆事故預防:①采用合理的裝藥方法;②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炸藥、雷管;③裝藥前,清除炮眼內的雜物;④裝藥時應把藥卷輕輕送入,炮眼內的各藥卷間彼此密接;⑤避免把炸藥搗實;⑥合理布置炮眼,不裝蓋藥和墊藥;⑦采取措施,減弱和消除管道效應;⑧起爆藥卷內的雷管聚能穴和裝配位置應符合要求,并且電雷管應全部插入藥卷內;⑨按《規程》規定正確處理殘爆。

  4、放空炮事故的預防措施

  炮眼內裝藥,其爆破時未能對周圍介質產生破壞作用,而是沿炮眼口方向崩出的現象稱為放空炮。

  放空炮的預防:①充填炮眼的炮泥質量要符合《規程》的規定,水炮泥水量充足,粘土炮泥軟硬適度;②保證炮泥的充填長度和炮眼封填質量符合《規程》的規定;③要根據煤、巖層的硬度、構造發育情況和施工要求布置炮眼,炮眼的間距、角度要合理,裝藥量要適當。

  5、爆破傷人及炮煙熏人事故預防措施

  (1)預防爆破崩人的措施:①爆破母線要有足夠的長度;②躲避處選擇能避開飛石、飛煤襲擊的安全地點;③掩護物體要足夠的強度;④爆破時,安全警戒必須執行《規程》的規定;⑤通電以后裝藥炮眼不響時,不能提前進入工作面,以免炮響崩人;⑥爆破工應最后一個離開爆破地點,并按規定發出數次爆破信號,爆破前應清點人數;⑦采取措施,避免雜散電流造成突然爆炸崩人;⑧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按《規程》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操作。

  (2)預防炮煙熏人的措施:①工作面爆破后,作業人員要待炮煙吹散吹凈后,方可進入爆破地點作業;②控制一次爆破量,避免產生的炮煙量超過通風能力;③裝藥時要清理干凈炮眼內的煤、巖粉和水;④炮眼封泥時應使用水炮泥,并且封泥的質量和長度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⑤爆破時,除警戒人員以外,其他人員都要在進風巷道內躲避等候;⑥作業人員通過較高濃度的炮煙區時,要用潮濕的毛巾捂住口鼻,并迅速通過;⑦爆破前后,爆破地點附近應充分灑水,以利吸收部分有害氣體和煤巖粉。

  6、爆破崩倒支架及造成冒頂事故預防措施

  (1)爆破崩倒支架事故的預防措施:①爆破前,必須檢查支架并對爆破地點附近10m內的支護進行加固;②掘進工作面的頂幫要插嚴背實,并打上拉條、撐木,實行必要的加固;③掘進工作面要選擇合理的掏槽方式、炮眼布置、角度、個數等參數;④打眼應靠近支架開眼,使眼底正處于兩支架的中間;⑤采煤工作面支架除加強背頂外,要用木楔和打撐木的辦法進行必要的加固;⑥采煤工作面要留有足夠寬的炮道,掘進工作面要有足夠的掏槽深度;⑦嚴格按作業規程規定的裝藥量進行裝藥,避免出現裝藥量過大現象。

  (2)爆破造成冒頂事故的預防:①采掘工作面遇到地質構造,頂板破碎、松軟、裂隙發育時,應采用少裝藥放小炮,或直接挖過去的辦法,減少對頂板的震動和破壞;②炮眼布置的角度、位置要合理,頂眼眼底要與頂板離開0.2~0.3m的距離;③一次爆破的炮眼數和裝藥量應控制在作業規程規定的范圍內;④爆破前,應對爆破地點及其附近的支護進行加固,防止崩倒支架,崩倒的支架應及時扶起;⑤空頂時,嚴禁裝藥爆破。

  (二)放炮事故的應急預案

  井下采掘爆破時,由于早炮、瞎炮(拒爆)、殘爆、爆燃遲爆等極易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爆破傷人(崩人)及炮煙熏人事故也時有發生,爆破崩倒支架和造成冒頂事故偶爾有會出現。

  1、井下爆破事故主要是人員傷害事故和崩倒支架和造成冒頂事故兩類。

  2、人員傷害事故多以崩傷、炮煙熏人等為主,爆破造成人員傷害時以現場急救為主。

  3、作業人員因早爆而炸傷,處理瞎炮(拒爆)、殘爆、遲爆或爆燃等極易受到傷害,主要是肌肉拉傷、軟組織受傷、骨折、出血、燒傷等。

  4、肌肉拉傷,軟組織受損等程度較低,自己或他人用力推揉,消除腫塊和痛疼,待能站立或行走時,由他人陪護或攙扶出井。

  5、受到骨折、出血等較為嚴重傷害時,骨折時,首先用毛巾或衣服作襯墊,然后就地取用木棍、木板、排材等材料做成臨時夾板,將受傷的肢體固定后,抬送醫院,對受擠壓的肢體,不得按摩、熱敷或綁電纜皮,以免加重傷情。對出血者要爭分奪秒,準確有效地止血,然后再進行其他急救處理。

  6、若遇燃爆而造成人員燒傷,必須首先撲滅傷害身上的火,使傷員盡快脫離熱源,縮短燒傷時間,檢查傷員呼吸、心跳情況,檢查是否有其他外傷或有害氣體中毒,對爆破沖擊燒傷的傷員,應特別注意有無顱腦或內臟損傷和呼吸道燒傷,要防止休克、窒息、創面污染。用較干凈的衣服將其包扎起來,防止感染,把嚴重傷員送往醫院。

  7、運送傷員時,動作要輕柔,行進要平衡,并隨時觀察傷情。

  8、對炮煙熏人事故按照中毒、窒息事故現場急救方法立即實施搶救。

  9、爆破崩倒支架及造成冒頂時,由上向下逐架扶起,重新架設,架設必須牢固可靠。

  10、爆破若造成冒頂時,應觀察頂板冒落范圍、高度等情況,然后看其是否穩定,若穩定后,方可處理,處理后必須準備充足的支護材料,由外向內,由上向下逐架進行支護,必須對可采用帶帽點柱進行臨時支護,每支護一架必須將空頂、空幫按實墓堅,確保劫掠有力,并視現場情況將矸石清理一部分。

  11、待冒落范圍內支護全部到位后,必須用木料等空頂接實,必須對架設木垛進行接頂,接頂木垛必須抵緊、抵牢。兩幫必須木楔楔緊。

  八、防治提升、運輸事故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防治提升、運輸事故措施

  A、提升安全技術措施

  1、 每天必須檢查提升鋼絲繩、絞車、連接裝置、過卷裝置、制動閘和自動保險裝置等,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

  2、 鋼絲繩頭固定在滾筒上必須有特備的容繩或卡繩裝置,繩孔不得有稅利的邊緣,鋼絲繩的彎曲不得形成銳角,滾筒上應經常纏留3圈繩。

  3提升絞車安設后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驗收合理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各車場設有信號室和躲避硐室,堅持“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原則,等候硐室具有足夠的空間。上部車場和下部車場設置阻車器。阻車器平時關閉,放車時方準打開。

  5、 提升裝置必須有聲光兼備的信號裝置。車場和井口之間,井口和絞車房之間除有信號裝置外,還必須有直通電話。

  6 嚴禁蹬鉤和礦車內乘人。行車時,應發出聲光警示信號嚴禁行人。

  7、 提升鋼絲繩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按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8、 提升鋼絲繩應按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根據巷道傾角、提升載荷及最大提升速度和實際制動力等參數計算確定傾斜巷道上部提升過卷距離,并留有1.5倍的備用系數。

  9、施工或延深斜井、下山時,必須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設置防止跑車裝置,在掘進工作面的上方設置堅固的跑車防護裝置。跑車防護裝置與掘進工作面的距離為20米,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或作業規程中規定。

  10、斜井(巷)施工期間兼作行人道時,必須每隔40m設置躲避硐并設紅燈。設有躲避硐的一側必須有暢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員必須走人行道。行車時紅燈亮,行人立即進人躲避調;紅燈熄滅后,方可行走。

  B、采區小絞車提升安全技術措施

  1使用小絞車運輸的巷道高、寬必須滿足設計或作業規程中的規定,巷道盡量按中線施工。

  2、設置小絞車硐室必須按規定設置。其規格、尺寸必須在作業規程或安全措施中明確規定。

  3、小絞車必須靈活可靠,并在小經絞車運輸線上設置行人信號,采用信號與小絞車司機聯系,小絞車司機必須聽清信號方可啟動絞車。

  4、按《煤礦安全規程》中之有關規定設置“防跑車裝置”,并保證其可靠運行。

  5、在調度絞車牽引過程中,非作業人員不得進入運輸巷道,避免發生被鋼絲繩和礦車碰撞的事故。調度絞車牽引礦車運輸時,能發出警號的信號裝置。

  6、調度絞車必須安設牢固可靠,必須用坑木直徑大于18CM木料打固定柱。

  C、躲避硐設置和行人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1、運輸巷道內必須留有人行道,其寬度符合設計規定,并在適應位置設置躲避硐,以保證行人安全。

  2、嚴禁使用礦車、材料車和平板車運送人員。

  3、行人不能在軌道上行使,必須隨時注意是否有車輛通過,在需要橫跨軌道時一定要看清沒有來車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快速通過。

  4、巷道中行人,必須走人行道。

  5、斜巷提升的各個車場必須安設聲光信號。

  6、斜井(巷)施工期間兼作行人道時,必須每隔40m設置躲避硐并設紅燈。設有躲避硐的一側必須有暢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員必須走人行道。行車時紅燈亮,行人立即進入躲避硐;紅燈熄滅后,方可行走。

  7、25°以上的傾斜巷道人行道應設扶手、梯子和信號裝置。

  8、必須制定井巷維修制度,加強井巷的維修,保持巷道設計斷面,保證通風、運輸的暢通和行人安全。

  在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區,專用回風巷內還不得行人。

  D、電機車事故防治安全技術措施

  1、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若經鑒定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規程》同時規定:“在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中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時,蓄電池電機車必須設置車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當瓦斯濃度超過0.5%時,必須停止機車運行。”

  2、井下礦用防爆型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必須在車庫內打開檢修。

  3、井下蓄電池充電室內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測定電壓時,可使用普通型電壓表,但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min以后進行。

  4、蓄電池電機車庫著火時,必須切斷電源,采取措施,防止氫氣爆炸。

  5、采用機車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②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③同一區段軌道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如果需要行駛時,必須經井下運輸調度站同意。

  ④列車通過的風門,必須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夠發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

  ⑤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低速度,并發出警號。

  ⑥必須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非危險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

  ⑦2機車或2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離。

  ⑧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1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m;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m。

  ⑨在彎道或司機視線受阻的區段,應設置列車占線閉塞信號。

  6、 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用同一列車運輸,裝有炸藥與裝有電雷管的車輛之間,以及裝有炸藥或電雷管的車輛與機車之間,必須用空車分別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m。

  ②硝化甘油類炸藥和電雷管必須裝在專用的、帶蓋的有木質隔板的車廂內,車廂內部應鋪有膠皮或麻袋等軟質墊層,并只準放1層爆炸材料箱。其他類炸藥箱可以裝在礦車內,但堆放高度不得超過礦車上緣。

  ③爆炸材料必須由井下爆炸材料庫負責人或經過專門訓練的專人護送。跟車人員、護送人員和裝卸人員應坐在尾車內,嚴禁其他人員乘車。

  ④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

  裝有爆炸材料的列車不得同時運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6蓄電池電機車的電纜應采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

  E、人力推車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1、定期對礦車進行檢查、維護,發現隱患及時處理,車輪不轉、無碰頭、聯接裝置不符合要求或變形嚴重的礦車不得入井,必須及時修復。

  2、軌道應經常維護,定期檢查,減少或杜絕礦車下道。

  3、嚴禁人員乘坐礦車。

  4、一人一次只準推一個礦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嚴禁放飛車,同向推車距離不少于30m。

  5、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出警號、降低車速。

  6、嚴禁放飛車,坡度大于7‰時嚴禁人力推車。

  7、車輛兩端必須裝有碰頭,每端突出的長度不得小于100mm。

  8、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車輛,確需停放量,必須有可靠的制動器具將車輛停住。

  9、裝運物料或設備時,不得超長、超高、超寬和偏載

  (二)提升、運輸事故的應急預案

  1、提升運輸事故具有突發性,無明顯預兆,融入日常操作過程中,由于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故障因素而引發,容易造成人員受傷和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的損壞。

  2、提升運輸事故,對人身傷害主要是擠傷、撞傷、碰傷井下作業人員,多為傷害事故,但有時受傷嚴重而會發生不測,另外,提升運輸事故,對巷道支護、運輸設備、安全設施等易造成損壞。

  3、提升運輸過程,若發生人員擠傷、撞傷、碰傷事故,應根據受傷情況,以現場急救為主。

  4、提升運輸事故一般為肌肉拉傷、軟組織受傷、骨折、出血等。肌肉拉傷時自己或他人用力推揉,消除腫塊和痛疼,待能站立或行走時,在他人陪同或攙扶下出井。

  5、受到骨折、出血等較為嚴重傷害時,對骨折者,首先用毛巾或衣服作付墊,然后就地取用木棍、木板、排材等材料做或臨時夾板,將受傷的肢體固定后,抬送醫院。對受擠壓的肢體,不得按摩,熱敷或綁電纜皮,以免加重傷情。對出血者,要爭分奪秒,準確有效地止血,然后再進行其他急求處理。

  6、提升運輸事故中,尤其是斜井提升跑車事故,極易造成支護損壞,提升安全設施破壞,礦車損壞變形等。若事故中有人員受到傷害,首先搶救人員,待人員搶救后,立即安排人員處理被撞壞的支護,維修或更換提升安全設施,將損壞變形的礦車拉出井,送到地面進行維修。

  7、電機車運輸中易發生機車受傷,礦車掉道,軌道變形等,同時,易擠傷人員。在救出人員后,立即安排人員將受傷電機車拉出井外進行維修,將掉道的礦車及時抬上軌道,同時要排釘道工對變形軌進行修復。

  九、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管理機構,人員和分工責任

  1、為加強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組織管理,經礦研究成立礦井防治煤與瓦斯突出領導小組,負責礦井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日常管理。

  組 長:江 蘇

  副組長:李云開

  成員:涂利維 楊玉龍 安成平 陳良昌 陳良俊 王中友

  陳良貴 段系彬 王艾幫 陳有元 范華明

  江蘇負責礦井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全面工作,組織人力、物力、財力保證礦井防突出工作嚴格按“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有效實施。

  李云開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制定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綜合方案、措施及施工設計,并負責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措施實施中技術管理。

  陳有元鉆孔方位測定,并現場指導鉆孔鉆進。

  安成平負責并指導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四位一體”具體實施中技術管理工作,指導并參與突出危險性預測及防治效果檢驗、負責“四位一體”綜合防突出設計、方案、措施的制定。

  涂利維負責防突隊的日常管理,督促防突隊嚴格按照“四位一體”防突措施進行有效防突、協調電工等其他人員及時協助防突隊工作。

  楊班龍具體負責防突隊管理,嚴格按照“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組織、帶領全隊人員進行有效防突,同時負責監督采掘作業人員有效開展安全防護工作,并對防突隊安全負總責,同時對防突工作負全面責任。

  范華明負責鉆機、開關的安裝及電纜的布設,積極協助防突隊安全有效及時實施防突工作。

  2、為進一步做好礦井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經礦研究決定成立防突隊,由安全生產辦公室管理,具體實施“四位一體”符合防突措施,由涂利維同志任隊長,配備陳良均等六人為防突工、打鉆工。防突工、打鉆工負責防突鉆孔的鉆進、突出危險性的預測、防突措施實施、防突效果檢驗及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防突工、打鉆工必須實事求是,并對綜合防突措施實施過程中相關技術參數負責。

  (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安全技術措施

  在突出煤層開采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實施,認真貫徹落實“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的瓦斯綜合治理方針。為確保礦井在開采突出煤層(暫定)中的安全,杜絕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發生,特制定以下煤與瓦斯突出預防措施。

  一、突出危險性預測

  突出危險性預測是綜合防突的第一個重要環節。當預測有突出危險時,可采取防突措施,并對其防突效果進行檢驗。確定措施有效時,可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進行采掘作業。當預測無突出危險時,可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直接進行采掘作業。突出預測可分為以下兩類。

  1、區域突出危全性預測

  區域預測是預測礦井、煤層和煤層區域的突出危險性。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規定,突出礦井的煤層應劃分為突出煤層和非突出煤層。突出煤層經區域預測,可劃分為突出危險區域和突出威脅區域。

  2、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

  在突出危險區域內,進行采掘作業前,必須進行突出危險預測,依據預測結果劃分為突出危險工作面和無突出危險工作面。我礦主要是采取鉆屑瓦斯解吸指標法(鉆屑量,K1值指標法)預測突出危險性,即利用測定鉆孔采用WTC瓦斯參數儀測定鉆屑量、K1值,當其超過臨界值時,即為突出危險工作面,反之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

  二、防治突出措施

  1、區域性防突措施

  目前采用的區域性防突措施,是預抽煤層瓦斯。煤層抽放瓦斯后,大量高壓瓦斯的排放導致瓦斯潛能的釋放,減弱了完成突出過程的主要動力。大量瓦斯的排放,直接導致煤體強度的增大,增加了突出的阻力;另一方面,大量瓦斯的排放又導致了煤體的卸壓,釋放了積蓄在煤體和圍巖中的彈性能,減弱了發動突出的主要動力。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的結果,消除了突出的危險。嚴格按照《礦井瓦斯抽放系統方案設計》要求對本煤層進行預抽。

  2、局部防突措施

  (1)石門揭煤防治突出措施,主要是采取排放鉆孔,排放鉆孔是在石門掘至離煤層垂距5~8m處,向突出危險煤層沿傾斜和走向均勻地布置2~3圈鉆孔,控制范圍達到石門周邊外3~5m,形成足夠的御壓和排放瓦斯范圍,在設計要求的范圍內,瓦斯壓力全部降到0.7MPa以下。這一措施適用于不同厚度和傾角的突出煤層,對瓦斯壓力較高的煤層,也有較好的防突效果。

  (2)煤巷掘進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在有突出危險的煤層中掘進巷道,可以采用預抽瓦斯、超前鉆孔、深孔松動爆破等防治突出措施。

  ①超前鉆孔(包括大直徑鉆孔)。適用于煤層透氣性較好、鉆孔的有效影響半徑大于0.7m,煤質稍硬的突出煤層。鉆孔長度不得小于10m,鉆孔超前掘進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小于5m。排放鉆孔的控制范圍,應包括巷道斷面和巷道斷面輪廓外線外四周不小于2m的范圍。超前鉆孔的直徑一般為42mm~75mm。

  ②深孔松動爆破。深孔松動爆破是在工作面前方打若干個一定深度的炮眼,通過爆破使周圍煤體破碎、使應力集中帶向煤體深部推移,達到卸壓和排放瓦斯的作用。該措施適用于煤質較硬、突出強度較小的煤層。深孔松動爆破的孔徑為42mm,孔長不得小于8m,超前距不得小于5m。深孔松動爆破應控制到巷道輪廓線外1.5~2m范圍內。

  (3)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對于有突出危險的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應以區域性措施為主。因為采煤工作面范圍大,又是采煤場所,任何局部防突措施都將中斷采煤作用,影響生產。當由于某種原因未采取區域防突措施或在區域防突措施失效的區段,可采用排放鉆孔、松動爆破、注水濕潤煤體、大直徑鉆孔、預抽瓦斯等局部防突措施,并應盡可能地采用刨煤機或淺截深滾筒式采煤機采煤。

  ①松動爆破。松動爆破適用于煤質較硬、圍巖穩定性較好的煤層。沿工作面每隔2~3m打一個孔深度不小于3m的松動爆破孔,每孔裝藥不得大于0.5kg超前距離不少小于2~3m。

  ②淺孔注水。淺孔注水濕潤媒體可用于煤質較硬的突出危險煤層,沿工作距離不得小于2~3m,打一個深度不小于3m的注水孔,注水壓力不得低于8MPa,最小超前距不得小于2m。注水開始后發現水由煤壁或相鄰注水鉆孔中流出時即可停止注水。

  三、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

  對防治突出采取的措施進行效果檢驗,相當于對已經采取了防突措施工作面,在原來預測的基礎上,再進行一次突出危險性預測。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規定,在突出危險工作面進行采掘作業前,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之后,還要進行措施效果檢驗,經檢驗證實措施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進行采掘作業。如果經檢驗證實措施無效,則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補充措施并經檢驗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作業。

  防突措施的效果檢驗方法與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的方法基本相同。

  四、安全防護措施

  安全防護措施包括石門揭穿煤層時的震動爆破、采掘工作面的遠距離爆破,反向風門、自救器、避難所和壓風自救系統等內容。

  1)震動爆破

  震動爆破的實質是一種誘導突出的安全措施。它是通過多打眼、多裝藥、一次爆破,使承受地應力的含高壓瓦斯的煤體在強大的震動力作用下突然暴露,給突出創造有利條件。由于爆破前人員已撤到安全地點,所以即使誘導突出也不會傷人。在突出危險煤層軟分層厚度小于0.3m或瓦斯壓力小于0.74MPa的煤層中,可直接采用震動爆破揭穿煤層,其進風側應設置兩道堅固的反向風門,回風系統嚴禁人員通行或作業并停電。如果震支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層。震動爆破必須有獨立的回風系統,其掘進剩余部分時,仍必須采取預防突出措施。

  2)遠距離爆破

  在有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采用爆破作業時,必須采用遠距離爆破。遠距離爆破的操縱地點應設在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或避難所內,距工作面的距離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得小于300m。遠距離爆破時,爆破工操縱爆破的地點,應配備壓風自救系統或自救器。回風系統的采掘工作面以及有人作業的地點,都必須停電撤人,爆破30min后,方可由瓦檢員進入工作面檢查。

  3)反向風門

  突出危險區設置反向風門,應遵守下列規定:

  (1)反向風門必須設在掘進工作面的進風側,以控制突出時的瓦斯沿著進風道進入進風系統。

  (2)反向風門必須牢固,并須設兩道。風門墻垛可用磚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邊巖石的深度可根據巖石性質確定,但不得小于0.2m,墻垛厚度不得小于0.8m。門框和門扇可采用堅實的木質結構,門框厚度不得小于100mm,門扇厚度不得小于50mm。兩道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4m。

  (3)爆破時風門必須關閉,對通過風垛的風筒,必須設有隔斷裝置。爆破后,瓦檢員等有關人員進入檢查時,必須把風門打開頂牢。

  (4)反向風門距工作面的距離和反向風門的組數,應根據掘進工作面的通風系統和石門揭突出煤層時預計的突出強度確定。

  4)自救器

  進入有突出危險采掘工作面的工作人員,必須佩戴隔離式自救器。每天下井前與升井后必須對自救器進行稱重和氣密性檢查,以保持儀器性能良好。

  5)井下避難所和壓風自救系統

  突出危險礦井應在井下設避難所或壓風自救系統,根據具體情況,可設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設置,并要符合下列要求。

  (1)避難所應設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爆破工操作爆破的地點,避難所的數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面的距離 ,應根據具體條件確定。

  (2)避難所必須設向外開啟的嚴密的隔離門,室內凈高不低于2m,長度和寬度應根據同時避難的最多人數確定,但每人占用的面積不少于0.5m2。避難所內支護必須保持良好,并設有與礦(井)調度室直通的電話。

  (3)避難所內必須設有供給空氣的設施,每人供風量不得少于0.3m3/min。如果用壓縮空氣供風時,應有減壓裝置和帶有閥門控制的呼吸嘴。

  (4)避難所內應根據避難最多人數,配備足夠數量的自救器。

  壓風自救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1)壓風自救系統安設在井下壓縮空氣管路上。

  (2)壓風自救系統應設置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內、爆破地點、撤離人員與警戒人員所在位置以及回風巷有人作業處。長距離的掘進巷道中,應每隔5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系統。

  (3)每組壓風自救系統一般可供5~8人用,壓縮空氣供給量每人不得小于0.3m3/min。

  (三)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應急預案

  1、一旦發生瓦斯突出事故,現場人員立即報告礦調度室,若瓦斯突出煤炭量不大、瓦斯涌出量不大、災情不嚴重時,在確保自身安全為前提下,積極開展自救或互救。

  2、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按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有關人員和礦山救護隊,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3、遠距離切斷災區和受影響區的電源,防止產生電火花引起爆炸。當瓦斯影響區域遍及全礦井時,要慎重考慮停電后會不會造成全礦井被淹,若不會被水淹,則應在災區以外切斷電源。若有被水淹的危險時,應加強通風,特別是加強電氣設備的通風,技其保持其原有狀態,做到“送電的設備不停電,停電設備不送電”。

  4、撤出災區和受威脅區的人員,若災情危急,撤出地面困難時,可就近進入避難所待救,或者就近利用壓風自救裝置待救。

  5、安排人員到進、回風井口及其50m范圍內檢查瓦斯,設置警戒,熄滅警戒范圍內的一切火源,嚴禁一切機動車輛進入警戒區。

  6、派遺救護隊佩戴自救器,攜帶滅火器材入井偵察情況,搶救遇險人員,恢復通風系統等。

  7、災區內不準隨意啟閉電器開關,不要扭動礦燈開關和燈盞,既要嚴密監視原有的火區,查清突出后是否出現新火源,防止引爆瓦斯。

  8、不準隨意停風或反風,防止風流紊亂擴大災情,并及時制定恢復通風的措施,盡快恢復災區通風,并將高濃度瓦斯繞過火區和人員集中區,直接引入總回風。

  9、組織力量搶救遇險人員。安排救護隊員在災區救人,非救護隊員(佩有隔離式自救器)在新鮮風流中配合救災。救人本著先明(在巷道中可以看得見的)后暗(被煤層堵理的),先好后傷的原則。

  10、制定并實施預防再次突出的措施,必要時撤出人員。

  11、當瓦斯突出破壞范圍很大,巷道恢復困難時,應在搶救遇險后對災區進行封閉。

  12、保證自救空氣壓縮機正常運行,以利避災人員利用壓風自救器裝置進行自救。

  13、若突出后引發火災爆炸,則按處理火災成爆炸事故進行救災。

  十、瓦斯抽采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瓦斯抽采管理機構、人員和分工責任

  為進一步加強礦井瓦斯抽采管理,確保瓦斯抽采達到預期效果,從而為開采突出煤層提供安全保障。為此,經礦部研究決定成立瓦斯抽采班。負責礦井瓦斯抽采日常工作,隸屬安全生產辦公室管理。由涂利維同志兼班長,負責瓦斯抽采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管理。

  李云開同志兼任瓦斯抽采技術員,負責瓦斯抽采技術管理。

  防突工陳良均等六人擔任井下打鉆施工人員,負責井下瓦斯抽放鉆孔的施工和其他鉆探施工。

  范奇珊同志任管線維修員, 負責瓦斯管線及抽放系統各種設施的安設、 維修、調整和更換等。

  瓦斯抽排工王倫幫等兼任檢測人員,在做好瓦斯抽放泵正常操作的前提下,負責對礦井抽放系統,鉆場,管線,主要設備,設施的日常檢查和抽放系統的測試,調整,試驗,數據管理等安全技術工作。

  (二)瓦斯抽采安全技術措施

  1、鉆場設計,瓦斯抽放鉆場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 避免瓦斯積聚和超限, 為便于施工管理和安全施工. 鉆場設計必須滿足擴散通風要求和鉆孔布置, 鉆機操作的要求. 布置鉆場位置的巖層應完整,不破碎,斷面符合施工要求, 支護可靠,無空邦, 空頂, 布孔巖壁應平直, 以利鉆孔施工, 封孔和安設瓦斯管。

  2、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 操作人員應該注意的問題, 發生意外時的處理方法, 發生災害時的避災路線等。

  3、抽放瓦斯鉆孔施工過程中必須實行先封孔, 后鉆進, 邊鉆邊抽瓦斯的施工工藝, 避免孔內瓦斯大量涌出到鉆場, 造成瓦斯積聚和超限。

  4、鉆孔要嚴密封孔, 不得泄漏. 鉆場內全部鉆孔驗收合格后, 撤出鉆機, 清理鉆場, 安好混合器, 放水器等, 連入抽放管道。

  5、所有抽放鉆場都必須設置柵欄, 使其與巷道分離, 同時設置免進牌, 除檢查人員外, 其他人一律不準進入鉆場。

  6、鉆場投入使用后, 由于受采動影響會使鉆場的狀態, 瓦斯流量, 瓦斯濃度, 負壓等發生變化, 而影響抽放效果。 因此, 要對鉆場和鉆孔進行巡回檢查。在巡回檢查時, 應指定專人攜帶測試儀器, 在所負責的的區域內進行檢查。同時鉆場必須設置測量牌板, 檢查牌板等,認真記錄檢查結果。

  7、抽放線路檢查。 瓦斯管安設要盡可能地平直, 有合理的流水坡度, 吊絲, 墊墩齊全牢固. 在管道低洼處安裝放水器。

  ①檢查吊絲, 墊墩齊全牢固,及時填補和更換;

  ②檢查管路是否漏氣, 積水. 一經發現, 及時處理;

  ③檢查安設瓦斯管道巷道是否安全, 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鉆場檢查。 定期檢查抽放負壓, 瓦斯流量, 溫度, 氣體成分, 隨時掌握鉆場的抽放狀態。

  保證抽放濃度在20%以上;

  設置調節閥門, 及時調節抽放負壓和抽放流量;

  對采孔區抽放負壓, 溫度, 氣體成分嚴格控制. 當溫度超過50ºC或CO濃度超過0.005%時, 及時采取措施。

  9、參加采空區密閉墻施工及抽放管路撤裝的作業人員必須掌握施工的崗位作業標準, 熟悉瓦斯的基本知識, 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

  10、 在采空區密閉施工中必須使用銅質工具, 以防火花產生。

  11、 密閉墻施工地點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1%, 否則必須停工, 處理瓦斯。

  12、 在管路安裝和拆除時, 要輕拿輕放, 避免碰撞。

  13、 在瓦斯抽放系統運行前, 必須對瓦斯抽放泵及管路系統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 包括水電閉鎖, 風電閉鎖, 供水和排水系統等。

  14、 瓦斯抽放泵運行前, 應在負壓冊低洼點安裝負壓放水器;管路在使用前用壓風沖刷, 安裝過濾網。

  15、瓦斯抽放泵在運行過程中, 抽放泵司機應認真觀察運行情況, 做好記錄, 發現異常即使處理, 并向調度室匯報。

  16、 瓦斯抽放泵20m范圍內, 不得有明火, 不得有易燃, 易爆物品, 并配置4支干粉式滅火器和不少于0.5m3的黃砂。

  17、 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瓦斯抽放泵室。

  18、 瓦斯抽放泵的操作程序為:

  開啟: 檢查 → 供水→ 啟動泵站→ 檢查運行方向 → 檢查水位 → 啟動電機 → 打開閥門。

  停泵: 關閉閘門→ 停電機 → 停水。

  19、 在鉆機搬運過程中,應當防止因碰撞而損壞機械部件和油管,在上下上提升時應編制相應的安全措施。散件運輸時, 保護好油管及螺紋接口, 防止雜物進入。

  20、 進入工作地點后, 選好適當位置將機架放到最低點, 然后將動力頭部分起吊到機架上方, 用螺栓固定在機架上, 調整好放位角, 用立柱錨固機架。

  21、 接通電源,開機前,先檢查整體安裝是否符合要求,檢查盤動電機,液壓系統連接是否正確,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啟動系統進行試運行, 檢查有無漏油現象。

  22、按鉆機說明書的操作程序進行鉆孔施工; 操作人員應穿戴整齊,站在鉆機側面,不能與給進方向成一直線。

  23、 在鉆孔過程中如遇到噴孔應立即停止鉆進,待噴孔結束后再慢速給進。

  24、 在回風區域或掘進工作面進行鉆孔施工時, 應定時檢測瓦斯濃度,同時應在鉆機5m以內的回風側懸掛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施鉆地點的瓦斯濃度應低于1%, 否則不準送電開機。

  25、 每班開機前均要全面詳細檢查設備各部件的完好情況, 運行中軸承, 油泵, 電動機等溫度不得超過60ºC,計劃否則停機處理。

  26、鉆頭, 鉆桿的拆卸時, 不要敲打, 以免損壞接頭部位的梯形口;

  27、 加強鉆機的維護檢修,每班對運動部件進行注油,特別是對要六方軸進行潤滑, 并定時清洗或更換過濾器。

  28、 每班工作完畢后, 要檢查設備, 做好交接班工作, 將開關鎖閉后方能離開現場。

  29、 瓦斯抽放泵司機必須經過專門技術培訓, 并掌握瓦斯泵的結構, 性能, 能夠進行一般維護保養及故障處理. 經考試合格, 持證上崗。

  30、 瓦斯抽放泵司機負責開, 停泵, 及日常維護管理和運行參數的調整, 記錄工作, 并定時向礦井調度室匯報。

  31、 檢查泵站的進出風氣門, 循環氣門, 配風氣門, 放空氣門和利用氣門, 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檢查抽放泵螺絲, 各部件連接螺絲以及防護罩, 要求不得松動。

  32、檢查并保持油路, 水路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各部位溫度計配置齊全。

  33、 鉆機配備的電動機及附屬電氣設備必須是防爆型的。

  34、鉆孔施工中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或設有瓦斯警報器、瓦斯斷電儀,配備隔離式自救器。一旦瓦斯超限,必須立即停鉆處理,待瓦斯濃度恢復正常后,再重新開鉆。

  35、 鉆場內使用的敲擊工具必須用銅制造,以防發生火花,引燃瓦斯;鉆機轉動部件的防護裝置及保護外罩必須完整無缺。

  36、 扶“給進把”時,身體與“給進把”不能成一直線,應離開一定距離,以免孔內發生故障,“給進把”打傷人。

  37、 開動鉆機前應做好準備工作,分工要明確,操縱鉆機應動作協調,達到準確無誤,勿用手腳拉蹋滾筒上的鋼絲繩,以防止被鋼絲繩絞傷。

  (三)瓦斯抽采應急預案

  1、瓦斯抽放泵房內要設置滅火器,砂箱等防火器材,不準挪用。瓦斯泵吸氣側管路系統中,設有防回火、防回氣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裝置,并定期檢查,保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2、抽放泵房及其附近20M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

  3、抽放泵房及其附近不準放油類和一切引燃物。

  4、嚴禁在抽放泵房內堆放雜亂物品,保持機房整潔,空氣流通。監測監控到的抽放濃度小于30%,不得進行利用;小于25%,必須匯報調度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同時停止系統抽放。

  5、值班人員要每班檢查泵房內及抽放泵附近的瓦斯,發現濃度達到0.5%,要立即停泵,并向礦調度室匯報。

  6、設備運行中,如發現電器設備、電纜等冒煙著火時,值班人員要立即切斷電源,并用消防器材進行撲滅火工作,如火勢猛烈無法撲滅時,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情況,請求救援,必要時,請求救護隊來礦搶險救災。

  7、設備運行中,如發現瓦斯管道破裂,要立即停抽放泵工作,同時向礦調度室及礦長、技術負責人匯報。

  8、設備運行中,如發現瓦斯管道漏氣或抽放泵供水管漏水時,要視現場情況積極進行處理,并及時向調度室及礦長、技術負責人匯報詳情,請示處理方案。

  9、設備運行中,一旦發生瓦斯燃燒,要立即將抽放泵停泵,同時關閉管道進氣閥,打開排空閥,并及時用消防器材進行滅火工作,有人員受傷時,要及時將受傷人員抬離現場,并向礦調度室及礦長、技術負責人匯報,積極進行自救工作。

  10、設備運行中,井下一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及時進行停泵工作,并立即向調度室報告。同時撤離到安全地點做到現場保護工作。

  11、礦調度室接到災害報告,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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