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使用的儀器由個人妥善保管,無故丟失、損壞應予賠償。∵二、集體使..." />
泰山隆安煤業地測設備、工具使用、管理、發放制度 一、個人使用的儀器由個人妥善保管,無故丟失、損壞應予賠償。 二、集體使用的儀器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建立設備、工具、儀器、臺賬或卡片,按規程要求定期檢查、校正,經常保持完好狀態,保證生產需要。 三、儀器、設備、工具的發放,歸還時要檢查其完好程度,并有登記。 四、任何人都要對其使用的儀器、設備、工具認真愛護,使用后按有關規定進行擦冼,并及時歸還。 五、設備、工具的使用過程中若有損壞或丟失,要及時向領導書面匯報,視其情況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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