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雨季巡視制度
礦井雨季巡視制度
為確保礦井安全度過雨季,實現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礦井雨季巡視檢查制度。 一、巡視檢查辦法及巡查范圍 1. 檢查范圍
在雨季來臨之前由雨季三防辦公室組織,地測防治水科、安全科 、機電科共同參加,對本井田范圍及可能波及的周邊廢棄老窯、地面塌陷坑、采動裂隙, 等重點部位進行巡視檢查,特別是接到暴雨災害預警信息和警報后,要實施24小時不間斷巡視。礦區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后,必須派專業人員及時觀測礦井涌水量變化情況。 2.檢查辦法
?。?)由雨季三防辦公室組織,安全科、地測防治水科、機電科共同參加,每月檢查不少于一次。 (2)檢查范圍:礦區各工業廣場、井口、礦區范圍內塌陷區、礦井排水設備、排水溝、水倉 。 (3)雨季三防辦公室建立專門記錄臺帳,每次檢查情況詳細記錄,對檢查出問題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
?。?)對檢查出問題處必須進行復查,對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責任人做出相應處罰,最少每次100元。 (5)參加檢查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檢查,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并由專業人員代替檢查,否則每缺席一次罰款50元。 (6)檢查人員對檢查不認真或記錄不準確,每次罰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