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昆明7月11日電(記者白靖利)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區法院10日對下海子煤礦“4·07”透水事故案進行公開宣判,包括下海子煤礦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張克祥在內的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萬元至30萬元。2014年4月7日,下海子煤礦發生透水事故,造成22人遇難,國家經濟損失達4400余萬元。
作者:白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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