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設備、工具使用、維護、保管制度
地測設備、工具使用、維護、保管制度
1.在科長的領導下,儀器室、設備庫管理人員負責管理測量儀器、水文儀器、辦公設備、工具以及注漿泵、鉆機等鉆探設備。儀器、設備、工具分專業按類保管,登記建檔,明確到人。
2.所有儀器必須建立臺賬和卡片,即:儀器、設備、辦公設備臺賬,使用情況臺賬,檢查校正臺賬,事故及維修臺賬等。
3.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儀器的收發、保管、維修、檢校、調試并配合做好儀器的檢修工作。
4.地測人員每天下井或地面外出測量時,到儀器室領取儀器,必須當天交回,一般情況下不得將儀器存放于它處。所有儀器工具,不經科長批準,不得隨意借給外單位使用。
5.領用儀器人員必須認真填寫臺賬,逐一登記,交回儀器時要保持儀器完好,擦拭干凈。在使用儀器和工具發現異常時及時匯報,以便處理,發現儀器有損壞現象,要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寫出分析報告,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測量儀器是進行測量的重要設備,每一臺儀器都必須進行定期檢校,方能用于生產。對測距儀、經緯儀、水準儀等測量儀器必須到國家指定的權威計量單位進行檢校并取得計量合格證。根據有關規定常用測量儀器的鑒定周期為:測距儀一年:經緯儀J2型一年,J6型兩年;水準儀S1級一年,S3級二年。測量儀器的各種檢校、鑒定結果要分別登記、建檔專人保管,存放于資料室保存。
7.加強鉆探設備的維修及管理,物探隊制定落實包機管理制度,對鉆探設備實行日檢、月檢、季檢,小修、中修、大修,保持設備完好。
8.儀器室、設備庫保持清潔干凈,室內設備擺放整齊,經常打掃衛生,進行擦拭。儀器室、設備庫配備干粉滅火器兩臺,并定期檢驗。
9.外單位來我礦借用儀器、設備、工具時,必須持有單位證明,經礦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并保證及時歸還,完好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