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購進原煤質量檢驗采制化程序
1、購進原煤以正常調運量1000噸為一批次,不足1000噸以實際調運量為一個批次。
2、原煤過磅進廠后,由化驗室采樣人員和洗選管理部驗收人員共同采樣,必須在車輛過磅后的第1—3車內按國標GB—2007《商品煤樣采取方法》進行采樣,采樣時,由驗收人員監督取樣人員所取煤樣是否能代表該批煤樣,是夠按照國標取樣。
3、驗收人員認定了取樣符合標準呢后,由驗收人員填寫編號,分析項目,編號標簽放入采樣袋后,由采樣人員15分鐘之內送交制樣室,并填寫采樣記錄本。
4、驗收人員與采樣人員在原煤驗收過程中,如發現所調原煤有明顯質量變化時,要隨時采取快浮煤樣,送交制樣室40分鐘內出快浮,并根據快浮結果做出是否停調的決定。
5、化驗室接到制樣室送樣后,要認真核對煤樣編號、分析項目,并根據分析項目要求對試樣進行分析,快灰樣1小時內,常規樣2小時內將化驗結果進行登記,并填寫化驗報告單,送交部門領導審核,化驗員對化驗單數據負責。
二、洗精煤產品質量檢驗采制化工作程序
1、在正常帶煤10分鐘后就開始采第一個生產指導樣,50分鐘內將結果報調度室。
2、301原煤每3個小時采一個樣,質量不得低于6千克,分析項目為原煤的脫泥三級浮沉原煤、浮精的灰分、硫分,浮中、浮矸的灰分,最終結果要求在1小時55分鐘內上報調度。
3、701精煤起車后10分鐘采一個快灰指導樣,質量不得低于3千克,之后每半小時采一個檢查樣,做灰分、硫分。
4、702中煤兩小時采一個檢查樣,要求重量不小于3千克,做灰分,每4小時做一次硫分,50分鐘內將結果上報調度。
5、365矸石每3小時采一個檢查樣,做灰分,要求1小時內上報調度。
6、中損、矸損,601、602濃縮底流濃度三小時做一個樣,每四小時做一次尾煤壓濾的灰分、水分。
7、701灰分、快開灰分、702熱量、帶壓熱量視入洗情況抽查。
8、每月月底做洗煤廠月綜合分析,并將分析結果整理后上報調度。
9、洗煤廠每日進行的工藝調試試驗時、需臨時增加采樣化驗分析時由調度室負責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