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軌道標準
軌道施工標準為:枕木間距為700mm,偏差不得大于50mm;軌距600mm偏差不得超過+5;-2,軌道夾板不得松動,軌道接頭高低左右錯差不得大于2mm,道接頭間隙不得大于5mm,軌道不得浮離,壓板齊全,固定牢固,直線段軌道應水平,直線兩股軌道高低錯差不得大于5mm。道渣石為軌枕的2/3及軌枕外露高度不小于50mm,軌枕下方應搗實。
道岔施工標準為:軌距按標準加寬后轍岔前后軌距偏差不大于3mm,水平偏差不大于5毫米,尖軌尖端與基本軌密貼,間隙不大于2mm,無跳動,尖軌磨損長度不超過100mm,尖軌根部軌縫不大于8mm,在尖軌頂面20mm處與基本軌高低差不大于2mm;心軌和護軌工作邊間距按標準軌距減小28mm后,偏差不大于2mm;道岔尖軌開程80—110mm之間。
二、管理規定
1.軌道距工作面10-20m時,小班開幫前進行回收,回收軌道放置回風巷,并限位固定,數量達到一車時,聯系運輸隊回收。
2.軌道出現質量問題時,及時聯系運輸隊整改。
3.軌道出現高低不平時,及時安排檢修班進行下道調整。
4.軌道的配件螺絲由施工隊收藏一定數量后上交運輸隊。
5.軌道鋪設由運輸隊完成,回收由施工隊完成。
三、鋼絲繩管理規定
1.機環部鋼絲繩專職管理人員按《煤礦安全規程》中對鋼絲繩的要求,負責對全礦提升機、材上絞車的鋼絲繩進行選型、試驗、鑒定、檢查和監督管理等工作,并收集、保存好所有資料及檢查、試驗記錄。
2.機電二隊指定一名主管隊干部,全面負責提升機鋼絲繩的使用、檢查、剁繩、倒頭、更換等工作,并對連接裝置、鉤頭卡子等進行認真檢查。
3.各材上絞車的鋼絲繩由使用區隊的機電主管隊長全面負責做好鋼絲繩的檢查、維護、更換等管理工作。
4.物資供應站在接到機環部用繩計劃后,必須按時將備用鋼絲繩運回本礦備用,在搬用過程中,保證鋼絲繩不受損壞,庫存鋼絲繩不得日曬雨淋,每盤鋼絲繩的標牌及產品質量證書必須齊全。
5.提升機司機、小絞車司機必須每班對鋼絲繩的磨損、斷絲、固定等情況,做詳細檢查,凡發現磨損嚴重或有斷絲時,要及時匯報隊值班干部或機環部主管人員,做好記錄,由礦鋼絲繩主管人員現場檢查鑒定,如磨損或斷絲任何一項超過規定時,立即更換新繩。
6.提升機司機必須按章操作,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對本班設備的運行情況及鋼絲繩使用狀況給下一班交清,如發現鋼絲繩已打彎未交清者,責任由上一班人員承擔。以后凡無故造成鋼絲繩打彎等現象,一律按《集團煤電集團公司非傷亡事故認定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追查處理。
7.提升機班長對每臺提升機的鋼絲繩使用情況每周至少檢查兩次,若發現斷絲、磨損超限時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有小的彎子及時組織處理。機電二隊每月至少對在用提升鋼絲繩使用專用潤滑油潤滑維護一次。
8.運輸隊負責對所有主提升絞車道的地輪及車場立輪、逼繩輪進行安裝、維修和更換;各材上絞車由使用單位負責對絞車道的地輪進行檢查、維護、更換。要求地輪安裝齊全,轉動靈活,固定牢靠。地輪每少裝一個或損壞一處者罰款100元,車場立輪不轉者一處罰款100元。維護人員要巡回檢查地輪和立輪的轉動、固定情況,以便及時維修。
9.所有提升絞車道信號掛鉤工必須持證上崗,對本職工作認真負責,必須每班對繩頭的固定情況及繩頭以上30米內(材上為10米內)的鋼絲繩磨損、斷絲情況做詳細檢查,發現異常及時匯報。在鉤頭30米(材上為10米內)內無故打彎一處給掛鉤工罰款100元,彎子嚴重且不匯報者視為違章。
10.鋼絲繩檢查人員必須認真、準確、詳細填寫檢查記錄,發現記錄弄虛作假者按違章處理。
11.信號掛鉤工必須按各臺絞車的規定提升車數掛車,嚴禁超掛,若發現超掛者,按違章處理。
12.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鋼絲繩及連接裝置的周期試驗和檢查制度。提升鋼絲繩如果遭受突然停電或故障緊急制動猛烈受力時,受力段(鋼絲繩從受力時離開滾筒的一點起和提升物之間的距離)的鋼絲繩如有損壞或長度拉長0.5%以上時,此繩必須更換。
13.鋼絲繩直徑測量采用寬頭游標卡尺,當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面積與鋼絲總面積之比達到10%,經鋼絲繩檢查人員鑒定確認后,應予以更換。
14.合理的選用鋼絲繩,嚴格執行各型絞車的鋼絲繩的使用期限和提升定額,不允許超載運行。材上絞車提升定額按機環部、安全管理部和生產技術部聯合下發的“小絞車使用許可證”的規定執行。人為損壞造成鋼絲繩提前報廢的,由責任人全額賠償,造成事故的將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