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上下端頭、超前支護的管理規定
采煤工作面上下端頭、超前支護的管理規定
一、采煤工作面上下端頭必須加強支護。
二、工作面上下端頭和輸送機機頭、機尾加強支護的方式、質量要求等必須在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三、端頭液壓支架前頂板破碎時,必須提前維護,并有專項安全施工措施。
四、兩端口進刀側,采煤機回頭前,靠近工作面幫的巷道支護材料要提前回撤 。
五、工作面端頭普通頂梁下在沒有條件支柱時,必須使好扁銷,掛好防飛鏈,使頂梁成一整體,足頂有力。
六、兩端頭的支架與兩巷超前支架連接處支架護幫必須正常使用,支撐平穩有力,出現歪、咬架時應立即處理。
七、拉兩端頭的支架時要堅持少降快移的原則,以減少空頂時間。
八、回采工作面上下順槽從面前煤壁以外要提前加強支護,其支護方式、支護距離等必須在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九、液壓支架初撐力必須按《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試行)中的《綜采(放)工作面工程質量標準化及檢查評分辦法》規定要求執行。
十、兩順槽超前支護以外巷道出現破碎、開裂、離層等現象時,要及時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支護,并有專項安全施工措施。
十一 、工作面超前支護的材料、密度、初撐力必須在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