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執行《煤礦防治水細則》,杜絕重大水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執行“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則,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必須認真做好探放水工作。結合煤礦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現場監督管理制度。
1、探水隊在接到探放水設計及措施后,要積極組織培訓學習,籌備探放水所需設備物資材料。
2、跟班隊長、安監員負責核實允掘距離并按班次填寫牌板記錄,并每班報調度中心,每次鉆探時配合防治水技術員核實超前距離符合規定與否。
3、探放水設備一般存放在采掘工作面,一般不滯后迎頭100m遠,無鉆探作業時由生產隊組進行保管、前移;鉆探施工時隊組配合探水隊進行移機、完善現場支護通風完好、排水系統符合設計要求等,排水系統不完好,探放水作業不開始施工,安監員現場監督。
4、探水隊當班帶班長負責鉆探施工前探水設備檢查。不允許“帶病作業”,防治水中心技術員、安監員現場監督。
5、防治水技術員負責鉆孔方位參數等標定,安監員、探水帶班長負責核實各鉆探參數。
6、專項放水鉆孔必須安裝封孔套管及放水閘閥,試壓漏水等安裝質量由防治水技術員、安監員、瓦斯檢查員現場監督驗收。探水隊當班帶班長在開鉆、出水、瓦斯增大或有其它異常情況發生時報調度中心及相關部門。
7、探水隊當班帶班長負責填寫鉆探記錄,記錄填寫必須認真、及時、準確,現場瓦斯檢查員、探水隊跟班隊長、防治水技術員、安監員簽字確認。鉆孔驗收由生產隊組跟班隊長、探水隊跟班隊長、防治水技術員、安監員等現場簽字確認合格與否。
8、當鉆探出水時,防治水中心技術員負責觀測水量、水壓等,匯報防治水中心,按排水能力控制性放水。若鉆孔堵塞,要及時疏孔。瓦斯檢查員現場檢查有毒有害氣體情況,安監員現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