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質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022年)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煤礦防治水規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
2.負責水文地質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確保水文地質資料真實、準確、可靠,按規定做好原始記錄、各類臺賬和專門報告的編制,具體負責地質報告的修編。
3.負責《煤礦安全規程》、《礦井水文地質規程》規定的各種水文圖紙的編制及填繪工作。健全完善各種水文地質技術成果臺帳并及時補齊更新。及時完成分工范圍內的微機制圖工作。
4.滿足生產需要,提供為礦井采掘、開拓、延深、改擴建所需的水文地質資料和專門報告。
5.負責專門的水文補充勘探和防治水工程設計,并監督檢查施工質量。對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制止,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5、負責月度水情分析和防治水重點監控,協助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工程計劃;在采掘過程中進行水情分析、預報和防探水工作。
6.編制各種臺賬、卡片、圖紙及各類水文地質資料,并做好入檔保存工作。
7.參加年、月度防治水計劃審查,有針對性提出防治水工程計劃。負責編制月度防治水工作總結,提出下月防治水工作計劃并及時上報。
8.負責月度水情分析,對受水害威脅的煤層、采區、采掘工作面提出治理措施,排除隱患,杜絕水害事故的發生,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水文地質資料。
9.負責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隱患排查,并積極落實整改措施。
10.負責編制探放水設計,對受各類水患威脅的采掘工作面進行水情水害預報,同時制定預防和處理措施。
11.負責對井下涌水量及各水文觀測孔進行觀測,并做到涌水量每月觀測兩次,特殊情況下加密觀測次數。觀測的數據要準確、可靠,出現異常及時匯報并提出處理措施。
12.負責定期對各類防治水設施(包括水閘墻、水閘門、測水堰口)和防治水檢查出的問題進行檢查復查,并認真督促整改意見的落實。
13.搞好防治水日常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