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絞車運輸管理制度
根據我礦地質條件以及目前的地質條件以及目前的運輸條件,有些隊組的運料仍采用小絞車運輸,為確保小絞車運輸安全,特指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絞車安裝必須選擇頂板完好、無淋水、底板堅硬、空間寬敞、便于操作、觀察、有躲避硐室的地點。
二、絞車必須安裝穩(wěn)定可靠,絞車使用場所流動性大時,可用槽鋼做底盤,將絞車緊固于上。同時用四壓、兩戧固定絞車位置,并用地錨固定,地錨桿體直徑不得小于16mm,錨桿端頭要有傘帽(傘帽直徑≥35mm、厚度≥4 mm),材質為35#的碳素鋼,錨桿的錨固深度不得小于1m,當巷道底板為軟巖或煤層時,必須采用混凝土基礎固定。
三、絞車在使用前,運輸隊必須按操作方法進行試車試驗,確認無問題時方準交使用隊組使用(試驗必須有記錄,試驗人與領用人當場簽字)。絞車安裝好后在使用前,絞車司機必須執(zhí)行鋼絲繩檢查制度,對絞車的穩(wěn)固性及安全裝置進行閉鎖,在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絞車運輸必須保證軌道鋪設符合規(guī)程要求,各種防跑車設施完善,隊內必須安排專人負責檢查維修。
五、小絞車運輸中11.4KW絞車一次提升重車不得多于1輛,25kw絞車一次提升重車不得多于2輛。
六、運輸時,必須掛好主繩,護繩及車尾巴上下山運輸采用倒拉時,如果采用地錨定滑輪設施時,地錨深度不得小于1.5米,材料不小于Φ20mm的圓鋼,采用擋桿配定滑輪時,檔桿采用礦用11#工字鋼,兩端插入墻體的長度不得小于30厘米。墻體必須牢固,采用絞車倒拉上山時必須在距絞車上山方向10厘米處安裝一擋車器,擋擋車器處于關閉狀態(tài),在下放礦車經過擋車器時車速減慢,絞車司機拉動擋車器使礦車平穩(wěn)下放到絞車下方,擋車器自動復位,確保絞車司機的安全。
七、運輸期間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guī)定,嚴格聽從“一停二開三倒”的信號指揮。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車進行處理,嚴禁強行違規(guī)開車。
八、絞車司機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并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開停車平穩(wěn),嚴禁蹬繩,絞車在使用中嚴禁脫崗,摘掛鉤為專職人員,摘車必須在礦車停穩(wěn)時,按規(guī)定使用擋車設施后,方可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