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盤州紅果煤礦2024年“1·4”頂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
2024年1月4日6時50分,貴州久泰邦達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盤縣紅果鎮紅果煤礦(以下簡稱“紅果煤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58.1753萬元。事故發生后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牽頭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2024年4月28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批復同意事故調查組提交的《六盤水盤州紅果煤礦“1·4”頂板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事故調查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礦山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第三十四條以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的通知》(安委辦〔2021〕4號)的規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牽頭組織成立六盤水盤州紅果煤礦“1·4”頂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組(以下簡稱“事故評估組”),對相關單位的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現將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評估工作過程
2025年4月17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牽頭,會同盤州市人民政府及市紀委、市能源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等有關單位人員組成評估組。
評估組根據批復并公布的《事故調查報告》,逐項對照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評估事故發生單位、相關企業和有關政府部門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具體舉措以及工作成效。采取資料審查、座談問詢、查閱文件、走訪核查等方式,對責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開展評估工作,形成評估報告,對評估工作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和相關工作建議進行了反饋,并要求立即進行整改和研究落實。
二、總體評估意見
從“六盤水盤州紅果煤礦2024年‘1·4’頂板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總體情況看,評估組認為:“六盤水盤州紅果煤礦2024年‘1·4’頂板事故”批復后,各評估對象能夠對照《事故調查報告》,落實責任追究及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達到了“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事故調查處理原則要求。
三、相關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一)給予行政處罰及由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責任人員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董某某,時任紅果煤礦礦長,對事故的發生負重要責任。2024年7月16日由盤州市公安局進行立案,目前正在偵查取證階段。根據事故調查的處理決定,個人罰款已于2024年5月17日足額繳納,同年5月14日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責任人員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根據事故調查的處理決定,瞿某某、顧某某、侯某某等9
人均已足額繳納個人罰款,貴州省能源局已于2024年5月27日給予顧某某、侯某某登等8人暫停其安全生產管理從業資格30日的行政處罰。
(二)責任單位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紅果煤礦,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事故發生后,遲報、謊報事故。2024年5月14日,紅果煤礦被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同年5月17日,已將罰款足額繳納。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一)紅果煤礦落實情況。
1.增強法治意識,筑牢安全生產防線方面:一是煤礦已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及指示批示精神進行了學習貫徹。對《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 貴州省能源局 貴州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落實國家1小時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礦安黔〔2023〕57號)等法規文件進行宣貫學習,并將事故匯報流程張貼在礦調度室。二是煤礦已組織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進行宣貫學習,并在井下傳感器旁懸掛“移動、包裹、破壞安全監控系統設備是違法犯罪行為”的宣傳牌板。三是煤礦對新開工工程已按照“一工程一措施”要求制定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并組織作業人員學習貫徹,并按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組織施工,對未按照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組織施工行為進行了嚴懲。2024年煤礦對596人次違章作業處罰134190元,2025年1-4月份,煤礦對70人次違章作業處罰13850元罰款。1-4月份“三違”107人次,同比下降46%。
2.縱深推進“雙全日”工作,強化安全管理方面:一是煤礦每月制定“雙全日”工作實施方案,并按照方案開展“雙全日”工作,累計查處1969條隱患,制定崗位明白卡2767張。二是煤礦編制下發了全員查“三違”反“三違”管理制度,明確獎勵舉報;調度室人員24小時查看視頻,開展視頻查“三違”反“三違”工作;通過復查電話錄音、人員軌跡、回放工作面視頻監控等方式對“三違”情況進行追查,截至2025年4月17日累計視頻查出738起“三違”,電話錄音累計復聽5742條,人員軌跡累計復查4860條。三是煤礦已組織各部門技術員負責對相應專業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學習貫徹,確保相關人員熟悉掌握崗位的作業流程、注意事項等關鍵內容,累計組織學習貫徹23465人次。四是巷道開口作業前,煤礦組織礦級以上管理人員深入現場對開口位置進行風險研判,截至目前累計進行研判9次,且新開掘巷道的開口點均避開了頂板破碎地帶。另外,礦長每月組織技術人員對月度風險辨識進行研判,累計進行15次。
3.加強技術管理,強化基層基礎方面:一是煤礦編制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前由副礦長以上人員牽頭,各科室配合到作業現場查勘、熟悉現場情況、分析安全風險隱患。二是總工程師組織各部門、各專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作業規程、安全措施進行會審,并根據作業點情況變化進行補充完善。三是煤礦井下各作業點均安排專職安全員、現場安全管理員監督規程措施及各項規章制度的現場落實。目前,煤礦井下重點工程實行“雙帶班”制度,確保重點工程有礦領導現場盯守。
4.強化頂板管理,確保安全作業方面:一是巷道開掘前,礦級領導組織煤礦各科室相關負責人到作業點召開現場確認會,并對掘進巷道及周邊地質構造、頂底板巖性進行分析;掘進期間,由安全員執行“敲幫問頂”工作,并在敲幫問頂結束后舉牌確認;每班開工前,由安全員和現場安全管理員對現場工作環境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舉牌確認安全后,匯報調度室確認,人員再進入作業現場,全過程由地面調度室人員進行管控。二是巷道開口前,煤礦對開口點前后10米范圍內采取掛網、補打錨桿、錨索、噴注漿等措施加固頂板。在斷層、破碎帶,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更改支護方式,采用打穿桿、噴注漿等方式加固頂板。另外,井下綜掘工作面使用機載臨時支護,配合錨網或三梁九扣進行頂板支護,掘進迎頭根據作業規程要求開展相應的迎臉支護。
(二)貴州邦達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落實情況。
煤礦上級公司要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方面:一是修訂完善了《貴州邦達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駐礦安監員管理辦法》《貴州邦達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安全目標管理制度》《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管理辦法》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確了駐礦安監員的職能職責和對“安全兩員”的監督管理內容、管理措施等。二是紅果煤礦“1·4”頂板事故發生后,公司在所屬各礦開展了本次事故警示教育,并對2024年以來發生的工傷事故進行梳理匯編成冊,在各專題會、班組會、班前小會開展警示教育。三是每天由公司安全副總經理或值班領導組織各部室人員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和風險分析研判,將辨識出來的重大危險源和安全風險制定成表冊,明確管控措施和責任部門,并向下發給作數煤礦進行管控。
(三)盤州市委、市政府落實情況。
事故發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認真對照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五個方面防范措施,采取一系列針對性措施,舉一反三逐項抓好整改落實,2024年8月7日,將落實情況以《盤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報送〈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關于六盤水盤州紅果煤礦“1·4”頂板事故調查處理的決定〉處理落實情況的函》(盤州府函〔2024〕53號)上報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
五、評估結論及工作建議
評估工作組認為,紅果煤礦“1·4”事故后,盤州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企業、煤礦汲取了事故主要教訓,采取較為有力的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發生。
評估工作組建議,盤州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企業、煤礦應繼續在以下四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督促轄區煤礦持續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抓好現場管理工作,做到井下事事有人管,切實減少物的不安全因素。二是持續督促轄區煤礦加強頂板管理,加大頂板管理專項檢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認真落實《加強煤礦頂板管理九條措施》《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 貴州省能源局關于壓實煤礦頂板管理“一件事”全鏈條責任的通知》等文件及近期頂板事故警示信息要求,嚴防頂板事故發生。三是持續督促轄區煤礦加強安全培訓教育,提升職工安全防范意識,嚴格落實“無視頻不作業”相關要求,杜絕“三違”的發生。四是深入推進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八條硬措施”硬落實等各項重點工作,持續深化“雙全日”工作,推動煤礦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穩步提升。
六盤水盤州紅果煤礦“1·4”頂板事故評估組
2025年5月27日